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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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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1/17 1目的

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工作程序和权责体系,防范法律风险。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和卷烟厂的法律事务管理。

3定义

3.1法律事务:指公司对外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有关事项及专项涉法事务。

3.2劳动争议:指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公司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

职发生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

生的争议,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4职责

4.1法律与改革部归口管理公司法律事务:负责公司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和重

要制度的合法性审查、重要经济活动的前置性法律把关、受托办理公司诉讼和仲

裁案件;负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负责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和归口管理;负责

法律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4.2公司相关部门、卷烟厂按规定或授权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参与处理涉及本部门、

卷烟厂的诉讼和非诉讼纠纷、案件;负责本部门、卷烟厂的法制宣传。

5内容

5.1法律咨询与合法性审查

2006-12-26发布2007-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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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提出咨询、审查事项:公司相关部门将需咨询的法律事务或关于重要制度需提

请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填写在“法律意见表”上,连同详尽的书面材料,一并提交法律与改革部。

5.1.2办理与审批:法律与改革部受理后,经办人员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将法律意见

和建议填写在“法律意见表”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

5.1.3反馈: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法律与改革部将审批后的“法律意见表”反馈至

提请部门(单位)。

5.1.4按分级管理原则,卷烟厂法律事务机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本厂法律咨询与合法

性审查事项。

5.1.5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按《合同管理》执行。

5.2普法管理

5.2.1普法机构成立:公司和卷烟厂分别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公司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法律与改革部,卷烟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其法律事务机构,各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5.2.2计划制定

5.2.2.1法律与改革部根据上级要求,编制“普法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工

作计划”,并提交公司普法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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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 卷烟厂根据公司“普法五年规划”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当地政

府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本厂“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5.2.3 组织实施:法律与改革部会同公司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公司本级法制宣传;卷烟厂组织开展本厂的法制宣传。

5.2.4 效果检查:法律与改革部、卷烟厂按普法工作规划(计划)及上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普法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检查。

5.2.5 总结评价:法律与改革部、卷烟厂每年须对照普法工作规划(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要点”,进行总结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5.2.6 验收:公司各部门和卷烟厂于五年普法规划最后一年的8月中旬前,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查和内部验收;8月底前,法律与改革部牵头组织,对公司、卷烟厂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整体验收,并整理材料,迎接外部验收。

5.3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

5.3.1 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和卷烟厂需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办理诉讼仲裁案件和其它法律事务的,由其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申领表”,注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并由其部门、卷烟厂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法律与改革部审查。

5.3.2 审查:法律与改革部对“法人授权委托书申领表”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4/17法律与改革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法人授权委托。公司对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审查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3.3办理法人授权委托

5.3.3.1法律与改革部经办人员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一式两联,一联交申请部门、卷烟厂,一联存法律与改革部备查;“法

人授权委托书”一般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版本,诉讼仲裁案件

除外。

5.3.3.2法律与改革部经办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法人授权委托书

申领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并加盖公司章。

5.3.4反馈:“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的代理人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勤

勉、忠实地履行代理职责,并及时向部门、卷烟厂分管领导报告代理事项的办理情况。

5.4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前置性法律把关: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法律与改革部参

与公司以下重要经济活动,并进行合同审查,将审查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批表”

上。

5.4.1公司联合重组和公司制改革;

5.4.2企业兼并、破产;

5.4.3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

5.4.4重大招投标项目;

5.4.5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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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对外担保;

5.4.7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转让;

5.4.8对外贸易与合作;

5.4.9其它重大经济活动。

5.5司法协助

5.5.1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质量监督局等)要求公司

有关部门协助调查或径行调查取证的,统一由法律与改革部受理。

5.5.2法律与改革部经办人员应查验“三证”:司法调查人员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和

司法文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应予拒绝。

5.5.3经查验符合条件的,法律与改革部经办人员应复印司法调查人员的工作证,留

取介绍信,了解调查内容,填写“司法协助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通知相关部门配合,经办人员需陪同。

5.5.4司法调查人员要求复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的,经法律与改革部部门负责人审

查同意后,方可申办用印。

5.5.5司法机关要求卷烟厂协助调查或径行调查取证的,由其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受

理,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并报法律与改革部。

5.6民商纠纷诉讼、仲裁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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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纠纷协商:公司有关部门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外发生民事商事纠纷,应协商

解决,并告知法律与改革部,法律与改革部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5.6.2申请司法解决: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或仲裁手段解决的,当事部门须填写“诉

讼、仲裁案件审批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后,交法律与改革部留存;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当事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填写“诉讼、仲裁案件审批表”。

5.6.3受理:公司决定提起诉讼或仲裁,以及需要应诉或被申请仲裁的,统一由法律

与改革部受理,相关部门配合。

5.6.4确定代理人:受理后,法律与改革部部门负责人应在10天内确定两名诉讼代

理人,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诉讼代理人可为外聘律师,由法律与改革部负责选择和联络。

5.6.5庭前准备

5.6.5.1诉讼代理人确定后,应先审查确定管辖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合同中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律规定。应诉案件提出管辖异议或

者仲裁案件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5.6.5.2确定管辖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案件,代理人

应向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办理起诉和申请仲

裁的法律手续;应诉案件或被申请仲裁案件,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授权委托书和答辩状。

5.6.5.3诉讼代理人应充分准备,梳理证据,准备代理意见或答辩意见,按时

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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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4诉讼代理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5.6.6庭中事宜处置: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诉讼代理人须及时向公司报告,

并经公司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5.6.7执行跟踪: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诉讼代理人应及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诉讼代理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5.6.8归档

5.6.8.1案件审结后,诉讼代理人应整理案卷材料,归档备查。

5.6.8.2对于协商解决的纠纷,当事部门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交法律与改革部存

档。

5.6.9卷烟厂在授权范围内以本厂名义起诉或应诉的,参照以上流程办理,并向法律

与改革部报告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经法律与改革部同意,卷烟厂可外聘律师办理本厂的诉讼案件,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由其负责。

5.6.10公司合并重组前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案件由卷烟厂办结,并将办理过

程和结果及有关案卷材料报法律与改革部。需办理公司授权的,经法律与改革部审查,并报公司批准后,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5.7劳动争议处理

5.7.1处理原则:公司、卷烟厂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实际用人单

位负责处理。公司本级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由法律与改革部办理;卷烟厂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由其法律事务机构办理。

5.7.2处理方式:劳动争议可采取双方协商、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8/17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5.7.3劳动争议调解:各单位可分别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工会代表

和企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设在工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解决;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

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5.7.4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要求调解的,当事人一方应向有管

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员工不在同一仲裁委员

会管辖地区的,由员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提出仲裁要求

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5劳动争议诉讼:按5.6条款的规定办理。

6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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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关文件

7.1合同管理

7.2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7.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法规工作的指导意见

8附录

8.1法律意见表

8.2法人授权委托书申领表

8.3诉讼、仲裁案件审批表

8.4法制宣传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要点

8.5办理民商诉讼、仲裁案件工作要点

8.6司法协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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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表

(适用于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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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申领表

编号:HNZY/GL-ZH-05-a.0/02.0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12/17

司法协助登记表

编号:HNZY/GL-ZH-05-a.0/03.0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13/17

诉讼、仲裁案件审批表

编号:HNZY/GL-ZH-05-a.0/04.0

编号:HNZY/GL-ZH-05-a.0 页数:14/17

执行职务部门一栏填写具体承办业务的公司部门和卷烟厂;案件来源一栏填写起诉、仲裁或被诉、被申请。

办理民商诉讼、仲裁案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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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作为办理诉讼、仲裁案件的工作参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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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分标准分100分,作为法律与改革部对卷烟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定的标准(暂定)。

国家电网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制建设专题报道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 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截至200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13659亿元,经 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0亿人,管 理员工148.6万人。2007年,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157亿元,同比增长18.9%;实现利 润总额470.9亿元,增长74.5%,主要经营发展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在国资委业绩考核 中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并荣获第一任期考核“业绩优秀企业”称号。公司2007年名列《财 富》全球企业500强第29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2008年被《财富》杂志和著名顾问公司Account Ability评为中国十大绿色公司之一。 国家电网公司自成立伊始,一直致力于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电 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 法经营企业方针,开展具有电网企业特色的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和公司法治化

管理水平。经过五年多的探索和努力,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 理指引》要求,形成和不断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一体的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 机制,公司法治建设已显成效,经营管理迈上法治化轨道,在“四五”普法工作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一、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奠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基础 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促进公司 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 度建设。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均已设立独立的法律机构或专门法律岗位,公 司系统共有专职法律顾问753人,其中8家重点子公司已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 直接向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出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会 议,对公司重大决策涉及的法律事项提出法律论证意见。企业法律顾问在总法律顾问的指导 下,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把关、法律监督管理等基本 职责。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是由网畅基于php+mysql开发,具有律师简介、案例精选、律师风采、法律文书、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在线咨询等律师网站常用的栏目,并预设了二十多种常用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各种文章、图文、下载型栏目,支持栏目内容加密访问和会员阅读权限控制,支持HTML静态网页生成和多语言,可用于创建律师个人网站、律师事务所网站。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板 ?会员类型管理 - 可创建多种会员类型,设置不同的注册参数和权限 ?会员管理系统 - 会员注册、登录、重设密码、会员资料修改?权限控制系统 - 针对会员类型或单个会员设置阅读、发布权限?栏目管理系统 - 自由创建栏目频道,设置栏目名称和显示参数?新闻文章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文章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图文发布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图文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下载管理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下载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互动交流社区 - 内置小型互动BBS,也可使用DISCUZ!论坛会员接口 ?网站广gao系统 - 具有页内广gao、浮动广gao、弹出窗口、挂角广gao等多种形式

?访问统计系统 - 网页访问统计分析 ?投票调查系统 - 设置投票组,任意插入模版 ?友情链接系统 - 支持文本和图片链接 ?模版插件设置 - 通过后台设置模版插件的显示参数 ?管理权限设置 - 可设多个管理员,自由分配各种管理权限二、系统特点和优越性 [>]灵活的可视化模版引擎 采用可视化模版引擎,每个频道可设置使用不同模版套系;每 个页面或显示模块均可自定义模版;针对分类信息网站的特点,可以为每个不同的信息类别指定不同的发布表单和查询模版。[>]和分类信息相关的文章资讯频道 可以和分类信息类别相关联的文章资讯频道,在不同的分类信 息频道显示不通的文章资讯 [>]全站内容插件灵活调用 文章、信息等插件可自由插入到任何模版页面,丰富网站内容。[>]灵活的会员权限控制体系 可将栏目、类别或单篇内容进行阅读权限控制,指定阅读权限 级别; 为各会员类型或单独会员设置各种阅读、发布权限和发布数量 控制; [>]灵活的网站广gao管理系统

(完整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70820)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供法律素质,增强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实务包括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及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归口管理本制度项下的法律事务工作。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法务部履行如下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研究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及应采用的法律对策,协助公司领导正确理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公司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公司对外进行的业务谈判,对协议、合同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四)审查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审查二级公司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五)参加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建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统一管理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指导下属公司在当地直接办理的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规培训工作。 (九)开展与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十)归口管理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企业法律事务的管理及其风险防范

企业法律事务的管理及其风险防范 作者:朱利徐瑞 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20年第06期 摘;要: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电力行业的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在市场机制的日臻成熟的当下,电力企业的外部竞争压力日渐提高,进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必然要通过法律事务管理而强化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基于此,文章将对电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及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电力企业风险防范的有效对策,希望可有效规避电力企业风险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法律事务;管理现状;风险防范 一、引言 近年来,受到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的影响,企业的经营中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电力企业逐步意识到了法律事务管理的重要性。采用法律手段对电力企业的事务进行管理,可确保各个部门工作的规范化与有序化开展,可为电力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保障,提升电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进而保障电力企业的稳健与持久发展。 二、法律事务管理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事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步突显。由于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需通过契约的方式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加强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可营造有利于企业平稳发展的良好环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本质是利用法律手段对企业的经济进行管理,对各项经济活动及经济关系进行有效调节,为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予以法律支持,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顺利实施,进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优化,提升企业活力,全面提升企业的应变能力、竞争实力,以此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从而在国家法制规范下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电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法律事务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现阶段,部分电力企业未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律事务管理机制,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管理岗位,或是法律事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因此未能从法律层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予以科学指导。 (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性需要强化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 (四)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 (五)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 (六)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 (七)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

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心得

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心得、体会及创新构想 本人1999年至今在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主要处理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并在广东某几家大型房地产、酒店、中医药集团公司兼任法律事务部经理、监察法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多年,组建或参与组建多家大型企业法律事务部。 在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工作中,为切实提高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水平,拓展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领域,有效的预防、控制公司法律风险,使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步入一个全面、高效的新时代,我不但积极处理公司的诉讼案件,并取得有利的结果,而且在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控制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希望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有所作为。现将我对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心得、体会及今后的工作创新构想简单总结、汇报如下,并请指教。 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把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融入新的市场经济时代。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有效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为根本目的,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司领导干部与广大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领导干部的重视是做

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最好由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行直接领导,单设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形成工作的组织保障,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规划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坚持普法教育与公司经营管理实践活动相结合原则,通过对广大员工持续实施普法宣传教育,把学法与用法、学法与守法、学法与依法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干部与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以符合市场经济与国际一流公司的要求。 2、坚持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与适应我国完善市场经济环境的新形势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与时俱进。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中心,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上市公司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努力提高公司依法决策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坚持积极发挥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法律风险预防、控制职能和作用的原则。把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贯穿于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覆盖、渗透至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和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控制水平。将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分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有可能引发公司、个人违规、违纪、,承担法律责任的倾向性问题,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应对策。 (三)、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对法律事务进行管理的具体工作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处理法律事务,尽量不受其他因素的制约; 2、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经营风险控制和管理、预防法律风险为工作重点;

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手册

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手册 一、合同管理规范化 按照公司要求,合同办联合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切实完善了合同论证、起草、谈判、签订、履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 化和制度化合同的管理体系。 在合同论证阶段,主动参与技术、物资部分的讨论与计划,从到货时间,供货质量,采购成本等各方面考虑,做到集思广益。在合 同起草阶段,及时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避免出现出现不符合当地 市场或者违反当地国法律的情况发生。在合同谈判阶段,联合技术、物资部门,针对包分商的价格、质量、供货时间等方面进行联合谈判,避免出现供货不及时或者质量缺陷。在履行合同时,及时进行 制度化的动态跟踪,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项目所在国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健全,有很多法律也与国内的法律不同。以报税为例,最新的税务法,要求企业免税必须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如果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就不予免税。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既要符合国内的法律、法规,也要充分了解印尼法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本项目是一个国际项目,需要同时在中国、雅加达、巴厘巴板同时驻守相关人员,同时在这三个地方都会发生采购。本着节约采购 成本的原由,分包合同签订被分成三个地方,分别规定其采购范围,进行集约化管理。在国内部分,主要负责三大主机及大部分辅机的 采购;在雅加达部分,主要负责大型的印尼 采购部分;巴厘巴板负责辅件等零星物资采购。 虽然项目采购地点较为分散,但是项目对各分包合同进行集约化管理。任何一宗采购的进行,都会同时与另外两个地方进行沟通, 保持采购的整体统一,避免重复采购。

在一个陌生的国家承担采购任务,相对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面临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市场环境,大部分经营实体对中国水电不甚了解。所以在开拓市场的初期,严格履行合同,树立起中国的良好信 誉就显得尤为关键。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项目部严格执行合同,力图做到百分百履约。并努力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工作,及时消除与合同的误解,在当地 获得了良好的声誉。 二、做好设备物资采购工作 一)规范设备和物资采购程序 按照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分手册,项目部严格、规范执行设备物资采购程序,规避任何可能出现的采购风险。 为规范设备物资采购程序,项目部保障办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文件,目前共有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采购管理程序、印尼东加 火电项目部当地采购管理程序细则、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采购招投 标工作操作流程、印尼东加火电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四个文件,切实做到设备物资采购价格公道合理、质量有保证、及时到位无延期。 为避免出现采购设备物资差错,项目部保障办会在采购前严格审查核实具体的设备物资型号、数量及质量要求,避免因上述问题而 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等风险。 二)按施工进度和主合同要求编制设备和物资采购计划 根据电厂安装进度特点,根据主合同要求,结合MASTERLIST设 备清单,项目部保障办制定项目/年度采购计划,再由设计院根据图 纸编制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书,项目部保障办编制采购计划申请表,报国际公司成套办批复,启动采购程序。 三)采购合同审批与处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1 原则与目标 1.1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服务公司发展建设的大局,努力为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1.2 以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重点,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1.3 贯彻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把法律工作与公司生产和发展紧密融合,并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等途径使法律工作规范化。 1.4 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由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事务机构提供专业保障、员工参与的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责任体系。 1.5 应当围绕全面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2 法律管理工作体系 2.1 公司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治建设的推进工作,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应至少每半年就法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题汇报。 2.2 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应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推进法律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不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实现法律管理全面融入经营管理,保障依法决策,防控法律风险。 2.3 法律管理工作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实现法律管理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建设。 2.4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机制,将法律事务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保障法律事务管理程序严密、运行高效。

2.5 将法律资源作为内部公共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行集中管理与专项授权相结合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模式。 2.6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固化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法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法律事务管理沟通互动的效率。 3 工作要求和保障 3.1 应支持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保证法律工作人员能够参加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2 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使总法律顾问成为决策层的当然成员,真正发挥其保障依法决策的职责作用。 3.3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年度述职制度。 3.4 各单位的法律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管理,接受公司法律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调。遇有重大法律事务或特殊需要,公司可以在各单位中临时抽调相关法律顾问集中办公。 3.5 各单位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法律部报送季度《法律顾问业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每年6 月30 日前报送年中法律事务工作报告,当年12 月31 日前报送年度法律事务工作报告。 3.6 公司法律部每年度召开一次法治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律顾问工作例会。 3.7 法律事务机构在办理法律事务时,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对于法律纠纷案件以及重大非诉法律事务,应当按项整理归档。在法律事务处理完毕或者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执行完毕之日起30 日内整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管理。 3.8 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在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有关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章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明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机构(下称“法务机构”)和岗位(下称“法务岗位”)。集团公司新设立的所属企业应在设立后两个月内制定本企业法务机构、法务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集团公司原有所属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完成本企业法务机构及法务岗位的设置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设立以下两种法务岗位: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统称“企业法律顾问”)。上述法务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将企业法律顾问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围。尚未设立法务机构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法务岗位并明确其归口管理部门,该法务岗位人员在业务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直接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一)依法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依法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合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谈判工作,参与和指导合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对企业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三)及时收集、汇编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草拟、落实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集团公司法律纠纷的预警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仲裁、诉讼活动的策划、论证、实施工作; (六)参与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下同)的管理工作;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刘益民 【摘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指导性法律文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值得所有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和借鉴。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关键词】法律风险;管理框架;操作方法 【作者单位】刘益民,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 一、企业法律风险定义及种类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界定,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法律风险的种类。一是根据风险源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操作性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前者指因企业自身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等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而产生的风险;后者指法律本身导致意外的、不利的后果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可能对所有企业的风险敞口产生不利影响的外部法律事件。二是根据部门法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合同法律风险、公司治理法律风险、劳动法律风险、纳税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这些法律风险都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门类,与公司特定法律事务相关,有不同的处理技巧。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定义、框架及与传统法律顾问模式的差异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定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 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使命。 (三)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我们主张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应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向更高层级升格。 (四)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定位应从以监督为主的“警察”、“裁判”等角色向以评价与监督并重的“参谋”、“助手”等角色转变,突出内部审计“内向性服务”的特点,开拓内部审计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五)改进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方式。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必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即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领域向经营管理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也应该趋向多元化,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专业人才,还应配备精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聘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部门,以适应审计领域日益拓展的需要,使内部审计机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欣.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06 · 04 ·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经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

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 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 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 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 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落实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企业发展中法律事务管理及问题

企业发展中法律事务管理及问题摘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影响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而这些决策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企业的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就需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来保证企业在做重大决策时尽可能地避免出现问题,减少企业发生经济损失,那么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就很重要,但是为了保证法律实务工作能发挥正常的效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必须要保证法律事务工作的效率,确保其作用能够得到正常发挥。本文就企业法律事务的重要性进行研究,并讨论其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方法。 关键词:法律事务;管理;解决办法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逐渐开始加强对法律事务的重视,也由此来提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不断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在不断寻求对法律事务管理的重视,积极解决法律事务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法律事务工作效率。 1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是法律术语,就是与法律相关的事务,或者需要法律知识处理的事务。主要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务人员等工作。在企业管理中,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种类繁多,并且会随着法律的完备还将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法律工作情况,企业法律事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事务,企业工商登记管理事务;(2)投资决策、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中干的法律事

务;(3)证券发行与交易法律事务;(4)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事务;(5)税收征收、房地产和海商法律事务;(6)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和各种保险法律事务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内容会随着国家新法律的出现和政策的修改企业实际管理内容会不断改变,不同企业在不同时期处理的法律事务也不尽相同,目前企业处理的内外法律事务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起草各种法律文件,协商、调解和谈判,行政复议、仲裁和诉讼等内容。 2法律事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2.1调节企业发展进程 企业在发展运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与问题,这些问题最终会表现为法律问题,在纠纷处理的阶段,如果没有处理好相关的法律问题就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重法律事务的全方位管理,这样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就会降低,企业也会减少此类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根据归纳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来不断调节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正确前行的方向,为企业运营提升保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2符合市场发展要求 在现如今发展快速变化的今天,企业要想长久发展下去,必须要符合且满足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律,但在我国现行市场经济环境中,法制经济的特点尤为明显。实际经营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些部门的经济运行需要得到法律授权才能对经营进行调整,这样才能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无论是公司的转型升级需要,还是深化拓展业务等,都蕴藏着大量的法律需求,这中内在的的法律需求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正在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强公司的法务工作,建立相关管理体制。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建立适合本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将是公司的必然选择。 一、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及其基本任务 所谓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是指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处理系统,包括机构设置、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人员配备等各项规范制度和管理机制。这些制度和机制构成一个管理系统。在这一管理系统中,法律事务的管理融入企业决策、执行、反馈、监督等各项流程,并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保障体系,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并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概括来说就是从事内部法律事务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在于服务、保障、监督和管理。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现状分析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地位。目前,在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普遍得到认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基本上都予以建立;但对于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均尚处于实践探索中。在一般跨国大型企业的操作中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应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同等建设,地位相同。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内容。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原有内容的修改,公司需要及时适应新的法律法规。且公司在不同时期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重点也不尽相同。目前公司处理内外法律事务的主要方法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起草各种法律文件(合同、招标书等)、协商、调解和谈判,行政复议、仲裁和诉讼等。 根据我司目前企业法律工作实际,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 (1)合同评审事务; (2)投资决策、股权划转、税费征收中的法律事务; (3)企业工商登记管理事务; (4)招标、投标法律事务; (5)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6)拆迁、房地产相关法律事务。 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构想 一、队伍建设方面。 落实人员,完善法律队伍管理制度。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法律队伍岗位。专人负责企业法律职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法律风险管理责任,有效应对法律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责任是指因未执行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规定等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法律风险责任、部门法律风险责任和跨部门重大法律风险控制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 (一)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同时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 第六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针:战略前瞻防源头,过程控制重实效。标准规范尊程序,科学谋划保发展。 第七条法律风险管理目标:以标准化规范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至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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