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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

一、资质申请

1、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以下简称[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8]8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湖北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勘察设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负责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受理工作。

2、工商注册地在市、州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应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次审查,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业绩材料等进行核查后,报至省建设厅“窗口”,省建设厅“窗口”不再对初审部门已同意的申报资料核验原件。

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新申报资质企业的办公条件、设备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在书面报告中明确考察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中央在汉、省属企业新申报资质的,由省建设厅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3、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中央在汉企业、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和省级相关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在汉企业、省属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直接报至省建设厅“窗口”,由省建设厅“窗口”核验附件材料原件,并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中“核验人签字”一栏处签字。

对注册地不在武汉市的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企业,申报勘察设计资质的,可向注册地所在的市、州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也可通过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报至省建设厅“窗口”。

4、因《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尚未修订,除[实施意见]另有规定外,工程勘察资质的有关申报材料要求仍按建办市函 [2006]274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要求办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申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交以下材料:

1、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附件材料;

4、《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见附表1)

经建设部审批的须另增加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

(二)中央在汉企业、省属企业向省建设厅申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附件材料;

4、《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经建设部审批的须另增加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

(三)企业在申报纸质资质材料的同时,按照模板格式要求,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表2)的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填写完整,经核对后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作为公示时的企业基本信息上网公示。

(四)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后,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应按[实施意见]的第(十八)条提交申请材料。

(五)关于《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以下简称《初审表》)的要求

1、市、州所属企业申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须经建设部审批的,其《申请表》中应装订二份《初审表》,第一份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填写,第二份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核查后,在《初审表》中详细填写:综合指标、人员指标、业绩指标、诚信记录、核验意见等,并在核验原件“核验人签字”一栏处签字,在初审部门一栏处填写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市、州所属企业申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须经省建设厅审批的,其《申请表》中装订一份《初审表》,由所属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核查后填写盖章。

2、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申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

表》中装订一份《初审表》,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填写。

3、涉及水利行业资质的企业,须在《申请表》中另增加一份《初审表》,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水利厅建设处,由水利厅建设处审查后在此表中签署意见。

(六)关于《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数量要求

《申请表》是各企业用企业版的申报软件(该软件可通过“北京建设信源咨询有限公司”网上购买)输入真实、完整的相关信息数据,在确认每一项信息无误后,通过网络申报至“全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办公平台”(以下简称《办公平台》),形成有条形码的表格。

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须报建设部审批的,每申请一个行业的设计资质,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及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一份;每增加一个行业,须另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套附件材料;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须另增加一份《申请表》及一套附件材料。

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七)按原[标准]取得暂定级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其暂定级届满前90日内提出转正申请。企业按新[标准]申请资质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实施意见]第十二条资质升级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办理,填写新的《申请表》;按原《标准》申请转正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仍按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相应要求办理,填写原《申请表》。

(八)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和提供真实的申报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对其真实性负

责。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申请表》填写不规范、缺少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九)关于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

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行政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见附表3)和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个人缴费的社保不予认可。

三、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电子数据的要求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变更及增补证书的,应先将电子数据上报《办公平台》,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身份识别锁,通过管理版软件对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申请工作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后,再将企业的电子数据通过软件平台报至省建设厅管理平台;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直接通过企业版软件上报至省建设厅管理平台。

当纸质材料报至省建设厅时,经省建设厅“窗口”受理人查阅“办公平台”,确认企业的电子数据已上报成功后,方可受理登记。

四、审核审批程序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审核、审批实行限期办理,受理部门按受理批次集中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初审

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湖北省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22179752.html,)予以公示,并准予企业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述及补充材料。

(二)复审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述及补充材料审查盖章后,交省建设厅“窗口”;中央在鄂、省属企业直接将申诉及补充材料交省建设厅“窗口”。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述及补充材料进行复审。

(三)核准

经专家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分别按报建设部审批和省建设厅审批两个程序办理:

报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由省建设厅将审查意见、申请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建设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资质,经省建设厅做出批准决定后,在省建设厅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

(四)经初审、复审仍未核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由省建设厅“窗口”书面通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在汉和省属企业;并退回企业的申报材料。同时企业在申报材料退件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相同类别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资质转正、延续的除外)。

(五)企业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在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相同类别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五、资质证书的发放

资质证书统一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厅“窗口”领取。中央在汉和省属企业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在省建设厅“窗口”领取。

资质重新核定、延续、升级的企业领取新证书时须交回旧资质证书。

六、关于申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证书变更和资质证书增补事项的办理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报材料的要求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金等变更,应在变更内容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申报程序到原发证部门备案并办理变更手续。

1、企业申请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金等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由建设部批准的见附表4,由省建设厅批准的见附表5)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全部原件;

(6)与资质证书变更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法人身份证、新办公场所证明等)

材料复印件上应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原件已验”章,报省建设厅“窗口”受理。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直接在省建设厅“窗口”办理。

2、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省内跨市、州变更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省内异地变更审核表》;(见附表6)(2)企业原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迁出的书面意见;

(3)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异地迁移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加盖注册注册印章)、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5)新办公场所证明;

(6)技术装备证明。

证书内容涉及甲级资质和铁路、交通、水利、民航、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须经建设部批准的,还应提交本申报须知中第六条的第(一)中第1点所列的全部材料。

材料复印件上应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由企业变更后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原件已验“章,报省建设厅“窗口”受理。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直接在省建设厅“窗口”办理。

3、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要求:

(1)企业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而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名称变更的,应按[实施意见]的第(十八)条提交申请材料。

(2)企业不涉及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名称变更的,除按照上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等变更”的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一份资质申请表和一份附件。附件材料的内容为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注册证

书(加盖注册注册印章)、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二)申请资质证书增补(含遗失补办),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署的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由建设部批准的见附表7,由省建设厅批准的见附表8)

(3)企业遗失证书原因说明和对企业遗失证书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省级或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作废的声明及复印件(增补证书的除外);

(4)原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上应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由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签批审查后,报省建设厅“窗口”受理。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直接在省建设厅“窗口”办理。

七、资质证书失效和注销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转正的企业如没有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延续、转正的,视同该企业自行放弃其原有资质,由省建设厅或建设部声明注销。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资质的,由省建设厅或建设部声明注销。

八、企业出图章

企业出图章的有效期限暂定为二年。因故损坏的可随时申请更换,到期延续的须在出图章有效期届满15日前提出申请,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批审查后,报省建设厅“窗口”受理,中央在汉、省

属企业直接报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由省建设厅核准刻章。

(一)申请更换出图章的材料要求: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更换出图章申请表》(见附表9);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出图章印模;

4、复印件上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二)新出图章的领取

由企业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持企业原出图章统一领取,中央在汉、省属企业直接持旧出图章领取。

九、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委托企业自行前往省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持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

附表1、《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附表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附表3、《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表》

附表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附表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附表6、《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省内跨市州异地迁移变更审核表》

附表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附表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附表9、《企业申请更换出图章的申请表》》

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注:需邮寄的,请另详细写明通讯地址、邮政编号、收件人及电话等填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时间: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人员基本情况表

1、注册执业人员

2、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

3、非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

三、企业业绩

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表

(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社保编码:

保险审核章:

审核员:

日期:年月日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

其他文件;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

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3、办理资质证书编号变更时,变更后一栏由建设部统一填写。

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4、企业章程□。

附表5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

其他文件;

2、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

市建委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3、办理资质证书编号变更时,变更后一栏由建设厅统一填写。

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4、企业章程□;

5、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7、法人身份证明□;

8、新办公场所证明□;

9、资质申请表□。

附表6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省内异地变更审核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

其他文件;

2、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

市建委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3、办理资质证书编号变更时,变更后一栏由建设厅统一填写。

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3、企业章程□;

4、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6、法人身份证明□;

7、新办公场所证明□。

附表7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注: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

湖北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

能源 襄樊火电厂三四期工程、 湖北大别山火电厂二期、 武汉关山垃圾发电厂、 应城热电厂、 安陆电厂; 仙桃等秸秆电厂; 大畈核电厂; 环保设施 孝感市城区第三水厂; 随州市双桥水厂; 随州市淅河水厂; 宜昌市三水厂扩建; 荆门市沙洋城区二水厂 恩施市龙凤水厂; 赤壁市第四水厂; 黄梅县经济开发区水厂; 武汉市江夏区污水处理厂 郧县茶店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安阳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杨溪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五峰镇污水处理厂; 郧西观音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蒋家堰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水坪镇污水处理厂; 竹山宝丰镇污水处理厂; 房县门古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习家店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浪河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罗田县污水处理厂; 红安县污水处理厂; 麻城市污水处理厂; 浠水县污水处理厂; 蕲春县污水处理厂; 武穴市污水处理厂; 龙感湖污水处理厂; 黄冈市黄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黄冈市黄州火车站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黄冈市禹王污水处理厂; 潜江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潜江市竹根滩、周矶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荆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 荆州市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沙洋县污水处理工程; 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区西部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武当山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坝上污水处理; 郧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竹山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房县大木厂污水处理厂 野三关污水处理厂; 兴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军山污水处理厂; 南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樊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小亭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点军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西坝污水处理厂; 神农架林区松柏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两水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淅河污水处理厂; 天门市仙北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 鄂州市梁子岛污水处理厂 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鄂州市太和污水处理厂; 钟祥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厂; 赤壁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流程图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一)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二)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三)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完整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 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 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 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 .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 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执 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 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 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 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六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湖北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5 1000 1000×1.5%=15 1001-5000 1.2 5000 15+(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注:①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 Y=33/1000x 1 500 16.5 500-1000 Y=27.2/1000x+2.9 2 1000 30.1 1000-3000 Y=24/1000x+6.1 3 3000 78.1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

目录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1、申报材料 2、(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 3、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 5、(4) 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 6、(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 7、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

(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10、 3、工作流程 (1) 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材料 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 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 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9、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8、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 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 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管理职责 四、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要求(一)项目前期阶段 (二)项目实施阶段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与检查 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设计与工程变更管理 图纸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验收管理 (三)项目后评价 五附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要求与质量,理顺工程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关系,规范工程管理基本程序,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各环节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 (一)总工室 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调研报告。

2、收集、整理项目各阶段设计所需资料。 3、提出招标技术要求和设计任务书,参与选择设计单位,协助编制所需相关设计合同,配合成本合约部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4、根据公司、项目部、施工单位等部门要求,共同确定设计思路,并提供不同阶段的设计用图。包括总平面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册、建筑施工图以及各阶段所需的相关图纸等。 5 、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设计跟踪,避免设计方向出现偏离、保证设计进度按期完成。 6、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技术以及可行性论证。 7、提出设计图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等在质量、工程量、设备材料选用方面的决策建议。 8、对施工现场设计有关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对。 9、组织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内部分析,主导公司对设计方案的评审。 (二)项目公司(项目总经理/厂长、项目责任人) 1.按总工室要求提供项目设计所需资料。 2.参加图纸会审。 3.负责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评审、实施以及落实情况控制。 4.负责联系成本合约部、运营采购部、工程部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货与监控。 5.主导施工过程中各项报建手续的办理。 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工程量、材料设备等提出现场实际建议与要求。 7.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工作。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细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 细版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20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细版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一、项目前期跟踪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负责项目跟踪及协调工作,工程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及时获取可靠的招标信息,分析投标可行性,供领导层研究决策。 2、公司决定参与投标时,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与施工图纸。 二、项目投标管理阶段:此阶段以为市场(营销)部主,工程部协助。 1、积极组织公司内外部专业人员,精细研读招标文件,高质量地编制预算书、投标文件。 2、及时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准时参加招标会议。 3、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三、项目施工管理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工程部提供技术支持。 1、图纸会审工作流程: ⑴、组织技术人员仔细研读设计文件,找出施工图设计错误或其他矛盾问题,做好会审准备。 ⑵、提请建设单位邀请设计与监理单位,确定会审日期。 ⑶、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 ⑷、做好会审结果的落实工作,及时办理技术变更。 2、施工准备工作流程: ⑴、根据工程特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组建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项目班子。 ⑵、组织召开项目部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准备工作会议,根据工程特征及工地所在地环境,确定施工准备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分工,核定时间表。

⑶、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施工准备工作按期完成。 ⑷、施工准备工作分工原则: ①、技术资料管理:负责宏观管理类工作和技术管理类工作。具体包括: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审核,施工图技术交底,各类管理指标的研究确定等。 ②、人力资源管理: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调配或招聘。 ③、材料采购管理:根据工地具体情况的不同,研究制定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方案(划分分级采购范围及控制办法),确保及时供应。 ⑸、项目部准备工作: 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编制设备材料需求计划, 组织进场运输。编制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做好技术交底。以及足已具备开工条件的一切准备工作。 3、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⑴、科学合理地进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保可行性,且满足甲方要求。在可能的前提下,工期安排应提前完成,留有余地。 ⑵、进度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必须全员配合,努力实现。 ⑶、如果遇到难以克服的客观原因发生,致使进度计划确需修订时,提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得修订。 ⑷、进度计划修订时,如果不得不延长工期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⑸、每月25日前,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和下月进度计划。 ⑹、每月25日,工程部编制工程进度报表,上报监理及甲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3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省建设厅,鄂建[2007]43号,2007年5月28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7]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 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 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工程管理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图纸会审流程; 第二部分: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第三部分:施工样板验收流程(略); 第四部分:装饰隐蔽验收流程; 第五部分:总包与公装之间的工作面移交流程; 第六部分:3层样板流程; 第七部分:竣工验收资料准备流程; 第八部分:工程移交物业流程。 第一部分:图纸会审流程 1.组织者:甲方设计部经理或项目部经理 2.主持人:甲方设计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 3.参加单位及人员: ⑴.设计院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师; ⑵.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工长; ⑶.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⑷.甲方设计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 4.会议地点、餐饮及车辆安排:施工单位承包人负责。 5.会议目的:设计交底。 6.会议程序: ⑴.甲方主持人做会前简短发言,介绍各方参加人员,安排不同专业的设计交底分组; ⑵.按专业划分,设计院各专业设计师做设计交底; ⑶.在设计交底过程中,图纸变更有较大成本变化时,需甲方总工确认; ⑷.图纸会审完毕,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会审记录整理,交设计、监理、甲方审核确认; ⑸.图纸会审记录签字盖章,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

7.会前准备: ⑴.甲方项目部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图纸发到施工方和监理方; ⑵.甲方项目部需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审纪要初稿(会议讨论内容)交设计方及监理方。 8.图纸会审要点(错漏碰缺): 土建: ⑴.地下室柱墙砼标号是否统一? ⑵.总平面定位图与单体建筑轴线距离是否统一? ⑶地下室框架柱是否统一? ⑷.电梯底坑标高及井道冲顶高度是否满足电梯相关规范? ⑸.建施立面图上的外墙悬挑构件或装饰线条在建施平面图或结施图上是否遗漏或不统一? ⑹.屋顶机房或造型花架标高及构造建施与结施是否统一? ⑺.建施平面图与结施平面图的降板区位置是否统一?功能是否正确? ⑻楼层相连两户是否可跨越?防盗功能是否具备? 安装: 装饰: 第二部分: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1.组织者:甲方项目部 2.参与者:甲方项目部工程师、材料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甲供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 3.验收的资料准备:材料合格证、材料出厂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4.验收标准:有材料样板则参照材料样板验收,无材料样板的则参照设计图纸、合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验收。 5.验收程序: ⑴.施工方或甲供材料供应商通知甲方监理进行材料进场验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700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完整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

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本(通用版).do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通用版本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 .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 定管理和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 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 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六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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