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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11.30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11.30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11.30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近日,从兴安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的全盟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乌兰浩特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达900元。

最低工资指导标准是盟行署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角度,在去年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决定出台兴安盟最低工资指导标准。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乌兰浩特市调整为9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比2010年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提高20%,其他旗县市调整为782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为7元/小时。比2010年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提高15%。

合理调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劳动部门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方式。今年工资指导价位调整的幅度比去年增长20%,又增加家政服务等10个工种,现共计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工种)101个工种。

企业应遵照工资指导线合理调整职工工资。企业根据自治区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工资增长率和工资指导线。其中,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应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预警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除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并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外,每年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5%;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为

20%;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如果地方有工资支付条例或办法的,还包括这些条例和办法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的演变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布了一个劳社部发〔2000〕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的全文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可见,当时,并没有区分“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而是规定“工资折算”按“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进行操作。所以之前关于加班工资折算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导致理解的分歧。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但,二00八年一月三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将“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作了区分,规定:“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规定显然更为合理,因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发放工资的。换句话说,法定节假日是视为工作来计算和发放工资的,如同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一样。反过来说,如果折算工资要剔除法定节假日的话,那是不是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也要剔除呢?如果都剔除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带来操作的烦琐。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并不是“另行支付”三倍工资,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显然,《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是规定“另行支付”,而是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应当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尤其要注意的是,《劳动法》这里的表述也不是所谓“加班工资”,而是“工资报酬”,也就是说是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全部工资报酬,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除了应当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工资之外还须“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资”。

关于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关于安全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从安全标准化评审的要求来看,最重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因为你懂得领会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道了有关重要性,违章违法的后果,就会自觉地约束自身的行动,自觉地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就好自然地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应变能力。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中,主要有人、车、路及其环境。人的不安全状态依然是主体,是最主要的因素。虽然造成人为过失的原因很多:有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有遇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处理不当、有道路条件不好、气候状况恶劣、交通管理不善、有对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机件失灵等等。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基本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而其中的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都违法违规、 法律知识淡弱引起的。)所以大家不要觉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枯燥乏味,学得理解得一点就一点,积小成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总是好的。更何况是新安全法例法例很强调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学习的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法第二十五条)。以后上面的检查就是要看这些,好似这次LNG学习培训,大家都明白是什么回事,老师都讲得好明白,你坐下给他影了相,证明你已经学习过了,至于学习的质量效果,对工作的启发帮助,就看各人的悟性,努力和际遇了。 如果讲安全技术的操作技能,应变能力,我想在座的工程车驾驶员都比我们熟练,但是我们必须要做是:不断的安全提醒工作,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输、规程规范的贯输、职业道德的贯输,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贯输,事故教训提醒,安全操作的提醒。 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国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是对驾驶员最基本、最起码的约束和要求,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制定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是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是怎么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 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 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 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 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㈠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 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 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 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 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 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㈡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 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

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手册

城市管理 常用法律、法规、规章 手 册 大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印制 现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及处罚依据予以印发,仅供学习和工作中使用。由于时间仓促,难免有遗漏和不足之处,请各执法队员及时将发现的不足之处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修订。 二OO八年三月 大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目录 一、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四、城市环境保护管理 五、城乡规划管理 六、工商行政管理 七、食品卫生管理 八、建筑垃圾管理

一、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1、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划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或者虽经批准但未保持完好、整洁、期满未及时清除。 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条 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纠正, 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下罚 款。 3、随地吐痰、便溺、乱 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 物的。 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市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条 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纠正, 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下罚 款。 4、建筑工地不及时清运 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不 设置围墙、护栏或者不作遮 挡,乱排施工废水、泥浆, 家庭装修垃圾随意倾倒、不 及时清运处理,影响市容和 环境卫生的。 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市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 1 - / 18

轮班制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法

轮班制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法 先提醒一句,在看本文之前,请务必看一看《节假日加班费计算的基本原理》。 本文讨论几个比较典型的情况,其他可以根据原理和案例类推。 例一:做一休一,春节期间 这种轮班制共有两个班,不妨称为甲、乙班,假定从每天6点工作到18点,第二天休息。平均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42小时,每月比标准工时制多8小时,一般应每月支付8小时加班费(可以按150,计算)。 春节放假3天,按原理一和公式1,每个职工(每个班)应减少工作时间 T,8×3,24小时,两个班总共减少24×2,48小时。 现春节期间正常上班,没有安排休息,也就是每个班都多付出工作时间24个小时,企业应该支付加班费。设甲、乙两班分别在法定节假日初一、初三和初二上班(其他案例讨论时也同样按照这个顺序)。 1(甲班在法定节假日初一、初三上班24小时,按法规应支付24小时的加班费,支付倍率为300,。 2(乙班初二上班,是法定节假日,企业应支付12小时的加班费,支付倍率300,。由于乙班同样没有安排另外休息,也多付出工作时间24小时,按照原理二的推论,企业还要支付12小时的加班费,支付倍率为200,。 按照上述支付方法,企业给每班支付了24小时的加班费,而每班也正好多做了24小时工作,符合原理二。在某些企业,往往只给乙班支付12小时加班费,他们以为乙班只是在初二加了12小时班,这是不对的。 例二:做一休一,元旦期间

工时制度与上例相同。元旦放假1天,如正常上班,企业没有另外安排休息,则每班多做了8×1,8小时的工作,总共16小时。 1(甲班元月1日上班12小时,属于法定节假日,应支付12小时加班工资,倍率300,。 2(乙班由于正常上班也没有另外休息而多做了8小时工作,企业应支付8小时加班工资,倍率200,。 3(企业总共支付加班工资12,8,20小时,而实际职工仅多做了16小时,于是企业多支付了4小时。 这4小时加班费是多支付给甲班的,甲班实际只多做了8小时工作,却拿到了12小时的加班费。是不是可以少付4小时呢,不可以,因为加班12小时工作都是在元旦做的,按法规必须支付。 我们前面说到,这种工时制每月多做8小时,应该支付加班费,因此,元旦期间多支付的加班时间(注意,不是加班费金额),可以在以后扣除。 例三:做一休一,从晚上18点工作到第二天早上6点,元旦期间 1(元旦期间正常上班,每班多做8小时,应支付加班工资。 2(甲班在元旦晚上18点到24点的6个小时内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支付6小时的加班工资,倍率300,;由于甲班实际多工作8小时(不是6小时,也不是12小时),因此企业还要支付2小时的加班工资,倍率200,。 2(乙班12月31日晚上开始上班,一直到元旦早上6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也是6小时,企业应支付6小时300,的加班工资,另外还要支付2小时200,的加班工资。 总结:轮班制下节假日加班费计算的步骤是, 1(确定如正常上班职工多付出的工作时间,元旦是8小时/人;其它法定节假日是24小时/人。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案例.doc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 定加班工资案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 是:2500÷21.75=114.9元。 春节加班工资算法。 下面我们来算一下春节加班工资。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春节七天假期中,初一到初三是国家法定假日,初四到初七是休息日。 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计3天。在这三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3。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300%×3=1034.5元。

春节休息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休息日为农历正月初四至初七共计4天。在这四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4。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他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200%×4=952.4元。 春节加班工资总数。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春节加班工资等于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之和。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春节加班工资=1034.5+952.4=1986.9元。 五一假期加班工资。 下面,我们在算一下五一假期加班工资。五一假期中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二日、三日2天为休息日。如果月工资为2500,五一加班工资=(2500÷21.75天×300%×1)+(2500÷21.75天×200%×2)=804.6元。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

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

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休假日的工资应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以底薪1500元为例,日基本工资应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应为:1500÷(21.75×8)=8.62元, 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分别以上班为0、6、8、10个小时为例,来说明当天工资的计算。 上班为0小时,即休息,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0=68.97 上班为6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6=68.97+155.16=224.13 上班为8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8=68.97+206.88=275.85 上班为10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10=68.97+258.6=327.57 所以,如果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你只需要根据上班小时数,算出加班工资,再加上日基本工资,就是你当天应得工资总数。不过 要注意的是,单位在算工资时,一般会把法定休假日算在基本天数中,加班费则另外单列为法定休假日加班费。 以上算法,不包括单位给的其它福利。 1:法定休假日为有薪假,不上班是有日基本工资的,劳动法第 51条规定。 2:法定休假日不允许用补休来调整。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在法 定休假日上班了,当天工资,就要按法定休假日上班来计算。

3:每年度的节假日安排,国务院一般会在上一年的公历12月份公布。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 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规定。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加班费。 5:法定休假日上班算工资,通俗的说法是,上一天顶四天,或 者上一个小时顶四个小时。 6:法定休假日如果和双休日重叠,双休日要调休到其它时间, 具体调换安排,国务院会在公布年度节假日通知中做出安排。 7:当前实行的法定休假日有11天:1、元旦1天(1月1日),2、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1天(清明当日),4、劳动节1天(5月1日),5、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 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另:休息日是指双休日,星期六和日,不是有薪假,所以双休日加班,只有两倍于基本工资的加班费,休息日是可以调休,或安排 补休的。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 至少休息一日。 法定节假日放假工资照发,法定节假日工作工资按三倍计发。 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时间上分布更均匀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简介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简 介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二、法律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还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百毒C

三、行政法规1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 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1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制法规 E O

五、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2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2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全面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三、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

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附件二)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各科(处)室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要及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天数、事由及加班类别,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定为加班后,将加班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用于兑现加班工资。 (二)***行政办公室每月月底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劳安科,由劳安科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形成加班工资发放表,连同加班工资申请表一同报单位主管领

法律法规部职责

法律法规部职责 一、在综合行政部领导下,制定集团公司法律培训和普及规划,重点培训中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审定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书,签署意见后,方可对外签订。 三、代表公司与政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有关事务。 四、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对外重大商务谈判,并负责起草协议或合同。 五、负责处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行政方面的事项。 六、参与起草或审定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公司新设企业的注册工作。 八、承担公司法律代理事务,处理公司各种法律纠纷,并做好起诉与应诉方面的各项工作。 九、审定公司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事务,并协调处理一切劳动关系纠纷。 十、定期向董事会提供有关法律培训和法律事务方面的建议,保证各种经营业务依法进行。 十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行政部职责 一、贯彻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指示,做好上情下达、联络沟通;内外协调、内务内勤、公文写作等具体日常事务管理。 二、管理督导监察部,对各项工作和计划进行督办和检查,指导督察部按《督导细则》规定的各种指导内容进行督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领导和管理集团日常运营,除各部门专业职能外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 四、牵头起草并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发展战略,同时根据董事会意图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各种考核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它主要文稿,牵头或协助进行公司各项单项规划的研究。 五、协助或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负责董事长和其他领导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安排。 六、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 七、组织安排董事会议或董事扩大会议,组织安排董事长要求的专题会议或专题研究某项业务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决议,并进行与会人员的会间签字,存档名单,按要求需公开事项要印发给各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doc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

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周末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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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倍或6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 注意: 1、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2、条例是法律的名称,不是法律的种类。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法律覆盖层面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项目制定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 人大常委会批准单位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自治区 自治州

省、自治 区、直辖 市全国人大 常委会 省级人大 常委会 全国人大 常委会 省级人大 常委会 省、自治 区、直辖 市的人大 及人大常 委会 省级人大 常委会备案单位全国人大常 委会 全国人大常

全国人大常 委会和国务 院备注仅涉及某一方面 的具体事务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 人大常委会涉及民族自治地 方全面的事务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及较大市的 人大及人大常委 会 较大市全国人大常 委会和国务 院较大市是指省级政府所在市、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经济特区所 在地的市行政法规国务院由总理签署,采用国务院令公布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实践成熟后可以 上升为法律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 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 府制定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效力大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元旦即将来临,加班人员的工资怎么算,肯定是不少人关心的话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的通知,2010年元旦放假公休日期为1日至3日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日)是休息日,照常公休。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你会算加班费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2009-07-07 13:51 加班工资计算参数 1、时间参数: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2、工资参数: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没有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元旦期间加班工资如何拿:1月1日安排

节日加班3倍工资怎么计算

节日加班 3 倍工资怎么计算 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支付需满足延长工作时间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两个条件,劳动定额 和计件单价直接关系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合法支付。 应结合各省规定并参照司法事务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下面是爱汇给大家整理的节日加班 3 倍工资怎么计算,供大家阅读!节日加班 3 倍工资算 法是你的基本工资除以一个月的上班天数(22 天),算出你的一天基数工资再用你的基数工资 乘以 3 倍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 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 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 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节假日算工资的标准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其 中:(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 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 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 于其日工资的 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 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节假日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确实是很多职工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 很多 人拿到工资条,往往产生一个疑问:自己的加班费有没有算错?产生这一疑问的主要原因是职 工不懂法律规定。 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8 年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 51 条的规 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 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推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如下: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 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获得三倍 工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是另行支付的,并不包括用人单

法律、法规、规范、部门规章清单

法律、法规、规范、部门规章清单 一、国家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三、国务院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委〔2010〕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3第3号)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 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 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条中有“不低于” 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 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 倍或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2020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

2020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那么节假日加班,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

什么是法规什么是规章

什么是法规: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什么是规章:本条例所称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 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搞出来的玩意,效力低于法律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人大、常委会搞出来的,效力也低于法律 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级、较大的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笼统地说效力低于法规 决定?谁都可以搞,比如我决定回答你的问题,并决定不服任何责任。好像不是司法考试书上的问题 请问条例、办法、规定有何区别?与法规又有何区别与联系?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首章第四条为何载:“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 1、…条例?…规定?…办法?等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是名称不同,也许还可以叫其他名字吧——那不最后还有个“等”字吗。 2、“行政法规”是专指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而“法规”一词,我认为是泛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不是专业用语。 补充回答: 1、首先,在字面上“法规”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是不同的。根据《立法法》,法律(泛指)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规”。 2、有个例外——《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这里真的用了“法规”喔。但,根据本条所在位置,我认为它仍属于“地方性法规”而不是一种单独的法律形式。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公司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休假日的工资应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以底薪1500元为例,日基本工资应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应为:1500÷21.75×8=8.62元, 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分别以上班为0、6、8、10个小时为例,来说明当天工资的计算。 上班为0小时,即休息,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0=68.97 上班为6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6=68.97+155.16=224.13

上班为8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8=68.97+206.88=275.85 上班为10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10=68.97+258.6=327.57 所以,如果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你只需要根据上班小时数,算出加班工资,再加上日基本工资,就是你当天应得工资总数。不过要注意的是,单位在算工资时,一般会把法定休假日算在基本天数中,加班费则另外单列为法定休假日加班费。 以上算法,不包括单位给的其它福利。 1:法定休假日为有薪假,不上班是有日基本工资的,劳动法第51条规定。 2:法定休假日不允许用补休来调整。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当天工资,就要按法定休假日上班来计算。 3:每年度的节假日安排,国务院一般会在上一年的公历12月份公布。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规定。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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