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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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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费用全额的30%

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费用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1]71号)有关减免政策:“持有县(区)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个人所得税政策减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月应纳税所得额2500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元不足4500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的部分,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事业单位之个人所得税法

事业单位之个人所得税法 展开全文 一、个税纳税主体 1.税务居民 (1)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税务居民 (1)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

个人。 (2)非居民个人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事项 1.纳税事项——综合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免税事项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上述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补贴救济赔转退,奖金国债免个税 四、减税事项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残孤烈灾 【例题】 (单选)下列哪种情形属于个人所得税减征的情形: A.省政府颁发给张某的体育奖金 B.李某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 C.王某车辆受损获得的保险赔款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中的几个问题2200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2200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是1980年制定的,1993年税制改革时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基本上确立了目前的制度框架。但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法的种种弊端日渐显现。从2000开始,财政部、国税总局就酝酿个税法改革,相继召开了一系列研讨论和论证会。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寄予厚望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仅就个税起征点及征管问题作了改革,对其他问题并未涉及。从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出发,个税法的改革远未结束。本文拟从实践和理论出发,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功能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在一定期间的纯所得(净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税种。所谓纯所得是指自然人在一定期间的收入总额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理论上,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财政功能,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国家提供可靠的财政收入;二是调控功能,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实践中,不同国家出于不同需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不同结构设计和安排,或偏重强调它的财政功能,或偏重强调它的调控功能。[①]

个人所得税法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结构内容的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它的功能主要是借助国家的强制力量对个税的功能进行侧重选择并使其有效、迅速和充分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个税的结构内容改革,实际上就是修正个税法的功能。只是,我们希望《个人所得税法》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呢?是侧重增加财政收入,还是侧重调节收入、维护社会公平?抑或二者兼而有之? 目前,在个税改革纷纷扬扬的大讨论中,似乎没有人主张通过修改个税法增加财政收入。事实上,在过去一段时期,我国个税收入一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21年收入995.99亿元,2021年至2021年收入分别为1211亿元、1417亿元和1737亿元,年均增长幅度为19.8%;202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比1994年增长23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4%增长到6.8%,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政府的社会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的情形,似乎不宜再提高个税收入,而应当提倡藏富于民,让民众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也许正是几乎没有人主张通过修改个税法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另一方面,大多数人认为个税法应该发挥调控功能,而现行个税法在这方面却是缺失的,或者发挥得不够,笔者深有同感。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被称为“良税”,个人所得税法担负着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重要任务。在美国,高收入者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

税务规划李文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和前俩部企业所得税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1.从纳税人的角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和涉外企业所得税相同。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从计税依据的角度 相同点:计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法定扣除项目)。 不同点:企业所得税法不分项,个人所得税分为11项,适用税率不同,费用扣除也不相同, 第壹节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俩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壹、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的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仍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均要于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纳税人是指于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于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住所是指习惯性居住地。 3.于中国境内满壹年是指壹个纳税年度,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于壹个纳税年度内,壹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仍应视为全年于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壹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于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于2006年1月1日入境,于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2007年1月20日才回中国境内。虽然壹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于俩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壹纳税年度里,壹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按以下规定为准:(见课件351页) 1.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于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于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壹天计算其于华实际逗留天数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一) 1.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中国居民王某 2.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公司高管从经贸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解析:B工资薪金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D偶然所得 3.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B.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杂志社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解析: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4.下列所得中,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 D.非本单位任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解析:A不再区分是否从任职单位取得的所得,都是特许权使用费。BC为工资薪金所得 5.李某是某企业正式员工,2015年人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2019年1月起李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且夫妻二人商定,该扣除项目由李某一人全额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19年1月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A.35 B.50 C.75 D.105 解析:1月应纳税额所得额=10000-1500-5000-1000=2500元

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经营收入48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则全年应纳所得税为(c) A.4800元 B.9600元 C.10150元 D.14065元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税款上缴国库的期限为(c)。 A.次月3日 B.次月5日 C.次月7日 D.次月10日 3.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12月份取得工资750元,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80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a)。 A.287.5元 B.420元 C.295元 D.412.5元 4.对于地市级政府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应(b)。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征收个人所得税 C.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D.实行“免一减二”的优惠(未讲过) 5. 6.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c)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居住用房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7. 8.某大学教授1997年5月编写教材一本并出版发行,获得稿酬14600元;1998年因加印又获得稿酬5000元。该教授所得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b)。 A.1635.2元 B.2195.2元 C.2044元 D.2744元 9.下列所得中,不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d)。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0.下列所得中一次收入畸高,可实行加成征收的是(c)。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11.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纳税地点的选择应是(b)。 A.收入来源地 B.选择其中一地 C.税务局指定地 D.个人户籍所在地 12.某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b)。 A.8000元 B.10000元 C.12000元 D.13000元 13.个体户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时,捐赠额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d)。 A.3% B.10% C.15% D.30% 14.按规定,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的是(b)。 A.股息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彩票中奖所得 D.红利所得 15.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应(d)。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个税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8)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10)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8-12-18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8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 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 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 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7、下列情况中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的是()。 A、纳税人8岁的女儿放暑假了 B、纳税人儿子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 C、纳税人24岁的儿子在海外留学 D、纳税人的18岁的儿子辍学打工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父母可以享受专项费用扣除,但因主观原因导致的不包括在内。

个人所得税讲义(全)复习过程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历年考题命制过各种题型, 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本章在2010年的主要变化包括: 1.增加华侨身份界定的内容; 2.增加个人转租收入计税规定; 3.个人担任董事、监事的收入的计税规定; 4.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5.新增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 6.新增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7.增加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能力等级1)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 纯所得需要扣除,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熟悉) 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 B.综合征收制 C.混合征收制 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答案】A 五、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了解)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 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具体划分见下表: 【案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8年和2009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案例】一个外籍人员从1997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在1998年纳税年度内,曾于3月7日~12日离境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12月23日又离境回国欢度圣诞节和元旦。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没有超过90日的标准,应视作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三)税法中有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期间的具体规定 第三节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能力等级2)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大全整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税率表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文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与前两部企业所得税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1.从纳税人的角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与涉外企业所得税相同。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从计税依据的角度 相同点:计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法定扣除项目)。 不同点:企业所得税法不分项,个人所得税分为11项,适用税率不同,费用扣除也不相同,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1.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的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住所是指习惯性居住地。 3. 在中国境内满一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 日的,仍应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在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在2006年1月1日入境,在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2007年1月20日才回中国境内。虽然一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一纳税年度里,一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按以下规定为准:(见教材351页)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3.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选择题) 第二节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注意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的支付地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比如,单位外派人员到境外常驻三年,境外一份工资,境内一份工资,但来源地都是中国境内;也有来源地来源于中国境内,在境外分支机构支付的情况。(这对于外籍来华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一条标准,要重点把握)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习题班第16章个人所得税法(答案解析)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A.美国人甲2000年9月1日入境,2001年10月1日离境 B.日本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法国人丙2000年1月1日入境,2000年12月20日离境 D.英国人丁2000年1月1日入境,2001年11月20日离境至12月31日 2.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8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元 元 元 3.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是()。 A.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4.某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经营收入48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则全年应纳所得税为()元元 元元 5.唐某于2005年在原任职单位办理了退职手续,单位一次性支付了退职费12000元(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唐某原工资水平1280元/月。根据有关规定,唐某领取的退职费应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是( )。 元元元元 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务费8000元,第2个月支付劳务费12000元,第3个月支付劳务费15000元。该工程师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7.某大学教授2005年5月编写教材一本并出版发行,获得稿酬14600元;2006年因加印又获得稿酬5000元。该教授所得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 元元元元 8.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律师事务所,经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批准,应根据税法规定确定应税所

2012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务指南

目录 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版-2012] (2) I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新版-2012年]5 III个人所得税实务指南[最新版] (11)

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版-2012]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最新个人所得税讲义

个人所得税会计 目标一、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征税对象 二、熟悉应纳税额的计算、会计处理 三、税收优惠 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项)税制,纳税义务人兼有11个项目中所列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共11项)具体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会计处理 一、工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薪金所得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 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 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

第13讲_个人所得税法(2)

考点四、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 【多选1】下列符合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有()。 A.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父母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的支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C.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的支出实行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D.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直辖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照每月1200元(每年14400元)扣除 【答案】BC 【解析】选项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选项D: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 【单选2】中国公民张某2019年1月10日取得2018年12月份工资4000元、2018年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60000元,张某就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算纳税,则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11445 B.5690 C.5790 D.10000 【答案】C 【解析】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0%-210=5790(元)。 【单选3】2019年1月,中国居民李某获得工资5000元(不含三险一金);当月任职的公司以48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了一套住房,该房屋的市场价为800万元,此住房系公司2018年以600万元的价格购置。则李某2019年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14724.02 B.14456.61 C.524840 D.194811.14 【答案】C 【解析】单位按低于购置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低价购房的差额部分(6000000-4800000)÷12=100000(元); 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 应纳税额=(6000000-4800000)×45%-15160=524840(元)。 【单选4】我国公民王先生在甲公司工作了15年,2019年1月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00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王先生取得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2080 B.4750 C.7800 D.1150 【答案】A 【解析】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王先生取得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8000×3)×10%-2520=2080(元)。 【单选5】2019年1月李某符合法定提前退休条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年,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150000元。李某就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13080 B.9960 C.1250 D.900

新-详细个人所得税讲义

新-详细个人所得税讲 义

第三节现行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所得项目 三、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税收优惠 这一章中包括九节:概述、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申报和缴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一节概述 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5%-45%) 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的项目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个人所得税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定额扣除(2008年3月1日起,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之前为1600元) 劳务报酬所得等:每月(次)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800元;超过4000的定率减除20%。 (四)计算简便 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 第二节征税对象 知识点二:个人所得的形式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知识点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需要注意掌握的问题: 1、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薪金范畴。 2、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予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要点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要点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1)现行分类税制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所得项目分类按月、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就纳税人全年的主要所得项目综合征税,难以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2)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距过多。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中又有不同形式;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存在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级距过短,致使中低收入者税负上升较快等问题。 (3)减免税优惠存在内、外籍个人减免税项目范围及标准不统一问题。一是内、外籍个人扣除及减免税项目不统一,有悖税收公平原则。二是在外籍人员减免税项目的具体扣除口径上,缺乏可操作的细则,给外籍人员避税提供了途径。 (4)税收征管手段及社会配套条件不适应税制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制约税收征管的因素。因此,应大力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建设:①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或共享)制度;②修订税收征管法完善自然人的征收、管理、处罚措施;③建立纳税人单一账号制度;④全面实行税务和金融机构联网;⑤大力推广个人非现金结算;⑥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实名制度。

2、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支出水平也有所提高,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较为复杂,低档税率级距较短造成中低工资、薪金收入者税负累进过快;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的各档级距均较短,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税负偏重等。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此次改革立足现实情况,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 3、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为什么只修订了部分条款?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对我国来讲是一种全新的税制,不仅需要重新设计税制要素,而且还要重新构建征管制度,征管方式将随之发生重大改变。为此,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形成治税合力,共同构建税源监控体系。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征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已经实行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综合税制的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管理基础还是配套条件都存在一定差距,如我国未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实名制度,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收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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