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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会由总经理牵头,由投资经理、法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公司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初审会。

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第十六条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

1、较高的成长性;

2、先进的技术;

3、较高的进入壁垒;

4、优秀的管理团队;

5、领先的市场地位;

6、有利的投资价格;

7、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十七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

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

2、用借贷资金投资;

3、向其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购买投资组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除

外);

4、投资于有可能使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5、投资于可能会损害公司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项目搜集

公司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项目:

1、与国内外私募股权投结基金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

2、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

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第十九条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第二十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二十一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公司项目初审会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投资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建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审查。

第二十四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第二十五条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跟踪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1、定期(每月或每季,视项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分析整理为《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

2、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

3、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企业情况季度报告》。

第二十六条投资的退出

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经理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

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三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IPO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

项目推出时机成熟时,由项目经理起草《投资退出方案书》。

第二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退出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退出方案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退出决策意见表》。

在退出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第二十八条项目总结

项目退出后,项目投资经理应当书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投资中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以资参考。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

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第三十一条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

第三十三条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十四条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六条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所附附件为投资管理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业务档案1:项目概况表

项目概况表

项目人员日期

业务档案2: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提纲

一、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东结构

1、公司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

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目前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

3、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

提供批准文件;

二、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

2、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的数量、购置价格;

4、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

认证等文件(复印件);

5、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公司主要债务人、债权人及担保抵押情况;

三、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参控股企业);

2、公司参控股企业的业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介绍;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专家介绍;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股东从事业务情况介绍,是否从事或投资于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

业务;

2、公司主要客户清单,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

3、公司主要原料供应商名单,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方式,公司主要设备的采购方

式;

五、公司对外重大合作合同、法律诉讼情况;

六、公司设立以来资产重组(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股权转让、收购等情况)

七、公司发展规划,近期资金需求,拟投资项目情况。

业务档案3:尽职调查提纲

尽职调查提纲

一、行业调查

1、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是什么(行业的市场走向)

2、行业总市场容量、其增长率及其判断依据

3、行业内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

二、产品市场情况

1、产品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2、公司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的名单及对竞争对手占有市场份额的分析

3、公司在产品技术、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相

互优势所在,公司优势的判断依据、对方优势的相应对策)

4、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进入壁垒与退出壁垒(潜在竞争对手及其可能进

入的时间分析)

5、公司如何与正在研制同类产品的大公司竞争

三、销售策略

1、公司目前的销售体系是直销还是通过代理商,与代理商的关系如何

2、现阶段销售战略或计划,该计划中的要点是什么?如遇较大阻力将如何调整?

3、产品或服务的推出到形成实际销售的时滞有多长?(产品推销周期)

4、现有市场对产品的认知度有多少,如何开发潜在消费需求?

5、产品或服务步入成熟期后的营策略

6、现有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经验

7、产品的定价策略及公司现有产品定价是否考虑了竞争的市场因素

四、公司经营情况

1、营销状况

1.1 公司的组织结构

1.2 公司收入构成明细及产品销售明细

1.3 销售程序说明

1.4 企业的主要供应商

1.5 分销渠道与促销手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解决方式

1.6 销售人员的地域分布及人数,人均销售收入

2、生产设施及生产状况

2.1 生产设施与用地说明、是否拥有所有权

2.2 生产设施的新旧程度

2.3 现有生产设施及场地是否能满足企业计划中的扩张需要,如不能如何解决2.4 生产原料说明

2.5 生产流程介绍

2.6 生产工艺复杂与否、成熟与否,是否需要员工有特殊生产技能,在公司扩张期会否存在人力资源方面的阻碍

2.7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8 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当企业规模多大时会产生生产瓶颈及其相应对策

五、人力资源

1、劳动力统计(年龄、教育程度、工资水平等)

2、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简历

3、企业家的素质(领导能力、判断力、忠诚度、进取心等)

4、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及相应措施

5、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期权制度等

6、主要管理人员对引入风险资本的态度

7、管理层是否有相应的管理经验,及其认为自己能胜任的理由

六、产品技术

1、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本质性的技术突破)

2、技术进步对产品或服务的影响及企业相应对策

3、产品的专利权及商标,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动及其相应对策

4、企业的研发能力、每年的研发支出,及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

(或可带来的回报预测)

5、企业主要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研究重点、正在研究的新产品及其人力资源配

备情况、开发进度等

6、产品更新换代周期

七、财务情况及预测

1、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的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计划

2、是否已建立较规范的会计制度

3、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政策说明

4、利润构成考查

5、应收帐款明细及相关管理措施

6、未来5年财务预测及预测依据

八、有关法律及政策

1、技术专利归属

2、国外专利规定

3、国家及地方政策

4、有无租赁、欠债、欠税、未了的合同关系及其它法律纠纷

业务档案4: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人员日期

业务档案5:投资建议书

投资建议书

投资建议书应包括以下要点:

1、项目概况

2、技术先进性

3、管理团队

4、市场前景与竞争能力

5、财务状况

6、融资计划与用途

7、风险因素与不确定性

8、投资建议:详细投资方案设计,项目价值评估(投资支撑点)、介入价位

9、投资退出方案设计

10、其他

业务档案6: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项目人员提交日期

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pdf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 德和行为规。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六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2) 第四章投资标准和投资限制 (4)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5)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七章附则 (8) 附件一:投资工作流程图 (10) 附件二:项目概况表 (11) 附件三:立项申请表 (13) 附件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14) 附件五:合同签署审批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及公司开展的其它类型投资业务。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经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经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

投资管理制度

4.1.2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内部投资行为。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2岗位分工 2.1证券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 (3)负责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4)负责按对外投资类别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2.2财务中心配合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期论证、资金筹措、投资并购的资产交割等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 2.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2.4对外投资的经办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律、金融、证券、并购、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5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3授权批准 3.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3.2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3.3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项目。

3.4管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业务。对管理层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必须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 3.5除须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其余投资损失确认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6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先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7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总部决策层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总部批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3.8对投资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9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投资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个人)报告。 4对外投资原则 4.1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以公司品牌为标志,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 4.2对外投资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经过可行性论证。 4.3公司谨慎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该类投资不得占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4.4境外投资必须考虑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市场、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4.5对外投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防止对外投资失控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5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5.1投资决策管理 5.1.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职能部门均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查。 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事业部

私募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海汉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董事长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2、公司设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本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不向外泄露公司机密。第六条财

务部的基本原则 建成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和重要作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七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内部财务指标评价与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7、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对未完成工作及重要工作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移交,移交人应对其所管理的账务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负责。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肆份,交接双方各执壹份,监交人壹份,存档壹份(装订在移交当月的凭证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私募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投资立项委员会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组成,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由3人组成,项目立项由立项审核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票。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3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2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2票为未通过。立项审核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安全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比照执行。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依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下达的专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私募股权基金Carry的账务处理及对合并的影响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 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由此可见,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两件大事,而要干好这两件大事,最重要的是投资能力。投资能力强,根本不需要担心募集资金的问题。而对于市场上大多数实力平均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就是两手抓,两手都得硬。这两个主要抓手都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的分配问题。 投资回报如何进行分配,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实践中有的基金在每个投资项目产生回报后立即进行分配(又称By Deal),有的基金还本后分配(又称By Fund)。但不管怎么样,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GP,会分享一份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收益,这块超额收益通常被称为Carry。 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将基金投资的净资本利得的20%分配给GP,余下的80%分配给LP。实践中,作为出资人的LP往往会要求一定的优先回报,即投资回报分配时,LP先要取回投资成本和一定的优先回报,这类优先回报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优先回报要求后,GP通常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LP取得优先回报后,剩余投资回报分配时,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种是在LP先取得6——8%的优先回报后,GP可直接取得LP所领取的优先回报的1/4,此后双方再就剩余投资回报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那这个Carry在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目前实践中存在2种主流的做法。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严格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 (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业人员应向监察稽核部如实备案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交易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完成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及交易账户信息及持仓情况。 第五条从业人员未列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子女的证券投资账户信息,应按第四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在公司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配偶、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能提供纸质对账单(应包含交易流水信息及持仓信息等内容)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且原则上一人只能选定一家证券经纪商。 第七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时,禁止以下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北标基金公司 一、需确定岗位及人员情况: (1)必须设置岗 职务/岗位确定人员备注 法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总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合规风控负责人:(基金从业资格证)董事长:自然人 会员代表: 一个人可负责 信息填报负责人: (2)公司运营所需部门及岗位 总经理/执行总合规风控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市场营销部 投 资 管 理 部 基 金 运 营 部 综 合 服 务 部 风 险 控 制 部 监 察 稽 核 部 风 险 管 理 部投 资 部 研 究 部 交 易 部 行 政 管 理 信 息 技 术 财 务 部 市场部机构部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如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一)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公司名称】 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2)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4)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6) 第五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六章附则 (9)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10)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1)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7) 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 (28) 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五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七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八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 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 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 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

私募基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版

[*]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行制订本制度没涉及的管理办法,对于本制度已有的管理办法,各控股公司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财务基本任务是:做好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和监督,参与投资项目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运营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和有效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五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所有经营活动过程中实施会计监督,相互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主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任何差错的发生都能明确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七条各部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 1.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所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在发票反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审核批准手续。 2、凡各部门经办人员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不得挂帐。 第八条按财务权限审核付款 1、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好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初审,送交分管付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核算会计出纳岗位分离,出纳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需要动用资金的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必须认真复核签名。 第十条降低持有现金成本 公司业务属性决定公司持有现金的余额较大,资金投向由严格限制,财务主管部门必须采取各种安全的理财产品提高收益。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按审批金额权限并有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山东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股权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和行政部。 第八条投资部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投资部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部由6人组成,项目立项由投资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票。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6名,表决投票时同 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投资部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产生。每次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因故无法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二)审核立项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会议,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并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 (三)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第十三条行政部是投资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的后台支持部门。 第十四条行政部的职责为: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及投资决策会; (二)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 (三)其他与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协调支持工作。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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