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电子员《船舶管理》适任考试大纲
一、编写目的
1.实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履约工作;
2.更新大纲内容,提高船员素质,适应航运发展需求。
二、编写原则
1.依据公约要求确定考核体系结构,预防应试教育,实现教考分离;
2.紧密联系实践,重视实操评估和船上实训环节;
3.在自适应能力要求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应知应会内容;
4.划分考点掌握程度,以指导命题。
三、相关说明
1.本大纲适用对象为无限航区及沿海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电子员适任理论考试;
2.表中“○”对应掌握程度中的“知识”层次,“◎”对应掌握程度中的“理解”层次,“●”对应掌握程度中的“精通”层次。
四、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