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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生及学籍管理

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

2.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办法

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

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申请学位的管理办法

5.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管理办法

6. 遗留生须知

7.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教材管理办法

二、教学过程管理

8.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要求

9.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办法

10.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1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12.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管理办法

三、考务工作管理

1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1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15.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终结性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通过北京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我校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中央电大

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由北京电大颁发中央电大印制的学生证。

2、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网上实名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

须认真校验个人基本信息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3、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 年内有效,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

该课程的学分。

4、在籍学生每学期都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5、在籍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和转专业,具体办法按《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6、学生因个人原因可以申请休学和退学,但须写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注册课程时班主任应及时

通知学籍管理员。班主任为退学的学生及时办理书费结算手续。

7、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须在每年的6 月、12 月前提交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

后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生顺利实现个人学习计划,按期毕业,根据北京电大学籍管理及课程注册管理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选课基本原则

1、学生选课应遵循教学规律,注重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每学期拟修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出毕业

总学分除以总学期数;新生第一学期按教学计划选课,原则上不允许自主选课。

2、学生超前选课需在拟修课程的前一个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被批准学

生的姓名、班级及超前选的课程名称由学籍管理员统一制表并收学费。没有免修免考课程的学生,不宜超前选课。

二、课程注册要求

1、学生每学期都要按规定时间履行一次交费手续,未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课

程注册,学生未注册课程,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期末考试。

2、学生已注册的课程,但因故未参加考试或综合成绩不及格,参加滚动考试时须再次注册。

由于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因此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进行报考。

3、免修免考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也需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三、课程注册程序

1、每学期放假前,各班班主任将所管班级的学生名单上报给学籍管理员,作为新学期学生交费的

核对名单(全部有学籍学生的名单和本学期已注册学生的名单)。

2、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班主任应与学籍管理员核对本学期交费人数。学籍管理员根据交费情况为

学生注册本学期相关课程。

3、如有学生不选(含已超前选)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班主任应在开学两周之内向学籍管理员提供

学生的姓名、学号及未选课程的名称。

4、学籍管理员用教务管理软件注册课程后,上报市电大学籍科备案,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

据。超过注册时限,将无法更改注册数据。

5、学生超前选课程的相关事宜,均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管理。

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

为保证我校办理毕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规

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范围:

1、课程成绩审核: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的成绩审核,课程成绩审核以课程综合成绩不低

于60 分,给予该门课程相应学分。

2、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审核: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和毕业作业(论文、设计)

3、毕业资格综合审核:是针对开放教育部分专业的某些课程需有课程实验成绩和开放教育本科部

分专业需有补修课成绩的审核。

4、毕业鉴定:是对学生的操行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学习技能等进行考察和评

定。春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 月底前完成;秋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7 月底前完成。

二、办理毕业的程序

(一)资格审核

1、凡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学生,毕业鉴定合格,即可申

请毕业。本科学生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请表》,分校通知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利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并将毕业资格初审的毕业生名单和

数据报北京电大。初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 3 月初、9 月初完成。

2、北京电大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的毕业生数据报中央电大。未通过复审的学生情况反馈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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