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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兼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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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兼职方案

一、兼职目的

增强对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集团培养和储备人才。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集团中高层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骨干。

三、兼职人员的定位

兼职人员以学习、调研、议政为职责,参与兼职部门具体业务的运作过程,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决策活动,兼职人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兼职业务上接受兼职部门领导的管理。

四、兼职周期

兼职周期由派出单位与兼职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能低于三天。

五、兼职形式和职务

内部兼职只能采取跨单位/部门形式进行,兼职职位一般以助理职位或副职为主。

六、工作开展方式

1.兼职人员在兼职部门的工作计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兼职人商定,并纳入该部门工作总计划,接收所在兼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同时,兼职人员工作计划应报派出部门备案。

2.一般情况下,兼职人员应采取每半天到兼职部门工作,另半天回原单位工作的方式。

七、人员管理

1.人事关系:兼职人员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单位。

2.审批程序: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中心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3.兼职申请审批后,统一由人力资源中心拟定专门的“派遣通知函”正式通知接收单位,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兼职人员的职务、职责、权限和工作关系。

4.接收兼职人员的部门应当为兼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有责任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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