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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等级划分与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与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与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及施工等级划分

为加强施工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施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各段段长、分管副段长及施工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工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的管理组织工作。

具体每项施工均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中Ⅰ、Ⅱ级施工在路局施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副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成员组织做好施工相关工作;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主管段长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可委托副段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施工负责人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

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担当。

3、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领工员主任或委托胜任人员担当。

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开通前的设备条件,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5、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6、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7、负责施工期间的设备维护,在施工结束开通后与设备管理单位的及时交接,避免形成维修盲区时间段。

六、维修天窗计划管理

矿山铁路维修计划实行周计划。维修日期、天窗时间由运输处在月度施工计划文件中公布,具体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调度室提报,由调度室负责审核并编制报车务段,车务段负责安排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天窗日期,提前收集、汇总,分Ⅰ、Ⅱ级整理出天窗维修作业计划,如涉及其它单位配合作业的,须与配合单位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分管副职审核同意签字后,于每周二18:00前向调度

室提报下周维修计划。调度室根据设备单位提报的内容编制周天窗维修作业计划,每周五18:00前向各站段下达。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Ⅰ级维修负责人由领工员(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领工员主任须委托领工区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

附:1、施工等级划分

2、施工项目

3、邻近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4、普通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附件1

施工等级划分

一、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TDCS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附件2

施工项目

(1)破底清筛

(2)更换道床石碴

(3)成段更换轨枕

(4)成组更换道岔

(5)基床换填

(6)一次起道量或拨道量超过40mm的成段起道或拨道(7)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路基稳定范围)

(8)成段更换钢轨

(9)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10)成段调整轨缝,拆开接头并插入短轨头

(11)成段修整轨底坡

(12)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mm

(13)长大隧道宽轨枕垫砟

(14)道口大修(若影响道床稳定,比照第一大项办理)(15)隧道整体道床翻修

附件3

邻近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电线路过轨、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主管业务处室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架桥、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

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修砌路堑护坡、修砌路堑防护挡墙、修砌天沟(吊沟)、桥梁防抛网安装;

(6)架设及拆除电力线跨越架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大型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

(2)挖掘基坑和挖(钻)孔桩、开挖电缆沟、开挖水沟、开挖顶管、框构基坑、框构、涵洞接长、埋设接地线(极)、支柱基础浇制等施工;

(3)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信号机柱、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路基帮宽、桥墩、桥台浇注等施工;

(6)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

(7)信号设备大修改造及配合工务施工前的设备预装、信号设备平台制作;

(8)其他可能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附件4

普通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1.更换道岔尖轨、辙叉、护轨、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4.钢梁桥更换伸缩调节器尖轨、基本轨。

(2)Ⅱ级维修项目

1.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对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2.胶结、焊接钢轨。

3.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

4.螺栓扣件涂油。

5.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Omm及以下时。

6.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

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8.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

9.整修道口铺面。

10.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

11.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刨冰

作业。

12.跨越线路、股道转移机具、材料。

13.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零配件。

14.使用轻型车辆推送机具、材料。

15.修理钢轨。

16.调整轨缝。

17.抽换失效轨枕、桥枕、岔枕。

18.明桥面整修。

19.护轨改造、整修。

20.成孔更换桥面步行板。

21.更换纵、横向挡碴板。

22.整治桥面人行道托架。

23.隧道内清污、清淤。

24.更换、整修隧道照明设备。

25.隧道内整修水沟及更换水沟盖板。

26.更换钢轨绝缘。

27.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2、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信号I级维修项目

1.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2.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室内更换继电器及微机联锁、TDCS、CTC、电源屏模块板卡;室外更换转辙机、液压站、信号机、扼流变压器、调谐单元、空心线圈、箱盒等单套设备及配线。

3.电源接地、电缆接地查找处理。

4.信号光电缆割接。

(2)信号Ⅱ级维修项目

1.道岔转辙设备检修,区间、站内轨道电路检修,区间、站内信号机检修及显示调整、机构整正,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等室外信号设备检修。

2.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

3.微机联锁、列控地面、CTC/TDCS设备检修。

4.室内、外设备整治及点灯单元、信号机灯泡、熔断器、液压断路器、挤切销、轨道引接线及跳线、中心连接板、补偿电容、防雷模块、防护盒等零小器材更换。

5.影响道口设备正常运用的设备检修。

6.电源接地测试、电缆绝缘全程测试。

7.半自动、站联等环线电阻测试。

8.微机联锁、TDCS、CTC系统主备切换,电源屏主备屏切换,Ⅰ、Ⅱ路电源转换试验,UPS电源更换及充放电试验。

9.各种绝缘的分解、检查、更换。

10.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防寒、防洪、春检、秋鉴等季节性整治。

11.正线信号设备油饰、打号。

12.正线信号设备限界测量。

13.信号设备专特运检查。

14.补偿电容测试及更换。

15.道岔集中清扫。

16.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3)通信I级维修项目

1.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光电缆整治、网络结构调整。

2.影响两个车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整治。

3.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电源设备检修、整治。

(4)通信Ⅱ级维修项目

1.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设备、光电缆、电路测试及主备用倒换、试验。

2.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传输、接入设备检修、整治。

3.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数据通信网设备检修、整治。

4.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调度通信设备检修、整治。

5.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GSM-R基站、无线列调车站设备、区间无线中继设备及天馈线、漏缆等设施的检修、整治。

6.涉及行车通信业务停用、调整的GSM-R、调度通信网络数据制作。

7.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3、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1.更换或拆除支柱、软横跨、硬横梁及隧道吊柱。

2.更换两跨以上接触线、承力索及附加导线。

3.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

4.两个以上接触网工区进行的联合作业。

(2)II级维修项目

1.更换接触网零部件。

2接触网设备全面检查监测作业。

3.更换接触网腕臂支撑、补偿装置、器件式分相绝缘器、分段绝缘器、线岔、隔离开关等。

4.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

5.接触网吸上、回流线,上部地线、附加悬挂检查维护。

6.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

7.检修调整(更换)避雷器、杆架式断路器等供电设备。

8.接触网配合施工。

9.接触网设备标识、标志检查维护。

10.合架区段、隧道内电力设备检修。

11.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4、房建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Ⅰ级维修项目

1.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

2.雨棚吊顶板维修。

3.站房外饰面维修。

(2)Ⅱ级维修项目

1.站台、雨棚限界测量。

2.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

3.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

4.站台墙吸音板检查维修。

5.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

6.站台帽石维修及站台墙体局部拆砌。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与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及施工等级划分 为加强施工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施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各段段长、分管副段长及施工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工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的管理组织工作。 具体每项施工均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中Ⅰ、Ⅱ级施工在路局施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副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成员组织做好施工相关工作;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主管段长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可委托副段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施工负责人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

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担当。 3、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领工员主任或委托胜任人员担当。 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开通前的设备条件,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5、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6、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7、负责施工期间的设备维护,在施工结束开通后与设备管理单位的及时交接,避免形成维修盲区时间段。 六、维修天窗计划管理 矿山铁路维修计划实行周计划。维修日期、天窗时间由运输处在月度施工计划文件中公布,具体维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调度室提报,由调度室负责审核并编制报车务段,车务段负责安排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天窗日期,提前收集、汇总,分Ⅰ、Ⅱ级整理出天窗维修作业计划,如涉及其它单位配合作业的,须与配合单位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分管副职审核同意签字后,于每周二18:00前向调度

关键工序安全风险评估(开复工)

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文件 经地铁安〔2016〕33号 东华地铁公司关于实施营业线施工关键工序及关键作业 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地区地铁公司、上海工程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进一步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稳定。根据路局营业线施工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涉铁工程开、停复工和关键工序、关键作业实行施工安全评估制度。有关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及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东华地铁公司建设管理的施工项目。 2.新开工、停复工、基坑开挖、箱体顶进、上跨桥架设、既有上跨桥拆除、顶管过轨、电力线过轨关键工序施工前,必须在安全风险评估合格后方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表详见附件1-9)。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新开工、停复工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开(复)工项目施工安全评估报告制度。新开工项目必须有现场监理、项目工程师、安质部、分管领导一起检查确认的《新开工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复工项目必须有现场监理、项目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副)一起检查确认的《施工项目复工安全风险评估表》;停工项目必须有现场监理、项目工程师一起检查确认的《施工项目停工安全风险评估表》。凡是没有通过开复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准开复工。各地区公司、上海工程项目部严格按要求对开、停复工项目进行签认。 2.在关键工序施工前,首先由施工单位组织现场自检,按照《安全风险评估表》内容逐条检查确认,填写检查结果。经自检符合施工条件后,由施工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本项目总监申请签发《安全风险评估表》。项目总监在收到施工项目部《安全风险评估表》后,要及时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复核,认真对照评估要素逐条填写复核结果。经现场检查符合施工条件的,由项目总监签发《安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及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施工等级划分及管 理实施细则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铁路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及施工等级划分 为加强施工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施工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及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科长、各段段长、分管副段长及施工管理人员担任。施工管理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工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工程科、调度室和安监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的管理组织工作。 具体每项施工均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其中Ⅰ、Ⅱ级施工在路局施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副经理及以上领导担任成员组织做好施工相关工作;Ⅲ级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主管段长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同一时间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可委托副段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施工负责人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担当。 3、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副职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领工员主任或委托胜任人员担当。 4、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开通前的设备条件,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福平铁路FPZQ-3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充分辨识出项目的潜在危险,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评估更具实际指导意义。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各相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动态地进行,以保证风险评估全面、可靠,风险处理合理、有效,风险监测准确,反馈及时。 第三条各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根据施工技术特点,针对安全、环境、质量、投资、工期及第三方等风险,以安全风险为风险评估与管理重点,高度重视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的风险。对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极高的,应予以规避。 第四条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将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施工技术特点,确定评估与管理对象、目标和方法。 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目标 第五条风险评估管理目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注重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保证施工安全和减少损失。 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环境目标: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专项验收一次通过

工期目标:满足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投资目标:控制在铁路总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内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机构 第六条为推进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工、各工区经理 组员:副书记、副总工、各部门负责人 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主要由由安质环保部负责。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工区应分别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条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风险评估与管理,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第九条一分部评估小组主要职责: 1、积极参与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 2、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 3、对参与风险管理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 第五章风险评估 第十条风险评估组织工作的基本规定 1、风险评估工作,应结合各施工阶段工作特点和内容,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和目标,进行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当风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xx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XXXX项目部 20 年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我标段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和施工班组所有人员 3 原则 3.1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风险评估。 3.2根据生产际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4 职责及流程 4.1班组人员有熟知并依据本制度接受风险评估的责任。 4.2班长(或技术员)为本班组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 4.3财务部门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项目部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4.4总工复核由安全部和工程部提交的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重大危 险源事项。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4.5工程部研究、确定项目部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4.6工程安全部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 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并根据新辨识评估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理。 4.7项目经理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4.8项目部应有告知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具体见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 5 制度内容 5.1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认真了解即将开展作业工作情况,分析它所具有的特点以及对安全工作的影响。 5.2每次作业前,班长(或技术员)必须召开参加本次作业工作班组成员开展危险点风险评估,进行具体的分析预测。 5.3 围绕确定的危险点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所有参加此次作业班组成员交底。 5.4班组成员必须熟知本次作业工作危险点风险评估详细内容及安全防范措施。 5.5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

铁道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铁道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13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14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一、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本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做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指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机具)、危险物品、施工方案中的潜在风险而开展的风险源辨识、分析、估测和预控等工作。 2.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三、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范围为佛陈大桥。 四、评估程序 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进行。 五、评估阶段 1.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个阶段。

2. 总体风险评估是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同时,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工程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总体风险评估属于静态评估。 (1)桥梁工程总体风险评估,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进行评估。 (2)特殊路基段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参照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高边坡及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评估。 (3)互通立交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项目互通立交的特点,按照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思路开展评估。 3. 专项风险评估是指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将本项目评估范围内的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属于动态评估。 六、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参照交通运输部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2178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总则 1.有关项目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2.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关于印发的通知》(沈铁总发(2 0O9)75号)、《转发铁道部的通知》(沈铁运发(20lO)l5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沈铁总发(20l0)168号)等文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一、目的 公路桥梁、隧道和高边坡工程结构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为了加强路堑高边坡、桥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2、《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3、上级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策略; 4、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等; 5、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负责。 2、项目总工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高边坡和桥隧风险评估工作。 3、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负责评估涉及到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评估范围 ⑴桥梁工程 评估标准: ①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②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③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④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⑤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⑥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⑵隧道工程 评估标准: ①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隧道工程; ②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③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 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④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⑥隧道改扩建工程; ⑦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⑶路堑高边坡工程 评估标准: ①高于20m的土质边坡、高于30m的岩质边坡; ②老滑坡体、岩堆体、老错落体等不良地质体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m的边坡; ③膨胀土、高液限土、冻土、黄土等特殊岩土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m的边坡; 2、评估方法 ⑴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铁路车站等级及列车分类

铁路车站等级及列车分类 车站等级: 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为衡量车站客货运量和技术作业量大小,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和铁路网上的地位所划分的不同等级,称为车站等级。对以单项业务为主的客运站或货运站及编组站,根据铁道部文件,按下列条件划分特,一,二等站。 1.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特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6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200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75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6500辆以上的编组站。 2.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一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1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1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35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3000辆以上的编组站。 3.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二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500辆以上的编组站。 对办理客。货业务及货物列车编解等技术作业的综合性车站,以下列条件划分。 1.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特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2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25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4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4500辆以上的车站。 2.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一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8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2000辆以上的车站。 3.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二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4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3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1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000辆以上的车站。 4.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三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2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100件以上的。

监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一、风险评估范围 (一) 桥梁工程: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 钢管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 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特殊桥 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 的其他桥梁工程。 (二) 隧道工程: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 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 或海底隧道工程;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 道工程;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 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 距隧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隧道 改扩建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二、评估方法 (一)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 风险评估。 1. 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 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 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 等级。 2. 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 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 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 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铁路等级划分

我国铁路的等级通常分为三级,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具体线路在路网中的作用和远期年客货运量来确定的。所谓的远期年客货运量,是指具体线路在交付运营后第10年,其重车方向的货运量和客车对数折算的货运量之和。每天1对客车按个百万吨(Mt)货运量折算。但是,现在所称的客运专线不在这个标准范围内,因为它是个新生事物,至少对中国铁路而言。 Ⅰ级铁路是指在路网中起到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在20Mt 以上。Ⅱ级铁路分两种情况,一是指在路网中起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小于20Mt;二是指在路网中起联络、辅助作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在10Mt以上。Ⅲ级铁路是指为某一区域服务,具有地区运输性质的铁路,远期年客货运量在10Mt以下。 各级铁路的建设标准,主要是其区间线路的最小曲线半径和最大限制坡度。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客运专线(如秦沈客运专线)来说,区间线路的最小曲线半径为2800m,不得低于2200m。 从上面的表中可以看出,各级铁路的最小曲线半径是根据设计行车速度来决定的,行车速度越快,要求线路的最小曲线半径越大。铁路等级越高,要求坡度越小。比如高速铁路,主要追求的是速度,那么就要将曲线半径尽可能加大,坡度尽可能减小,最好是又直又平的线路。但是由于具体地

有砟轨道就是传统的铺和石子的轨道。这种轨道投资低,但车子跑在上面会有哐当声,车跑不快,乘客也不舒服。传统有碴轨道具有铺设简便、综合造价低廉的特点,但容易变形,维修频繁,维修费用较大。同时,列车速度受到限制。

高铁,其实是从列车速度来定义。时速200公里以上,即可称为高铁。 从这点来看,G字头、C字头、磁浮列车和部分D字头,都符合高铁定义。动车组,是列车动力分散方式,跟速度无关,通俗讲就是车厢本身就有动力,不需要机车牵引。 从这点来看,G、C、D字头都是动车组,速度较慢的地铁列车也是动车组。俗称 此外还有C字头的列车,C是城际动车组旅客列车 可见俗称所谓高铁、动车其实都是动车组旅客列车

既有线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精)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 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の工程施工,列为 A 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 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 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の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の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 CFG 桩等影响路基稳定の施工。 (4需要对临近の营业线进行限速の施工。 2. 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の工程施工, 列为 B 类施工。 B 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 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の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の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の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の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の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 备安全限界の施工。

3. 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の施工,列为 C 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 10米范围内の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の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の施工。 A 类及 B 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の施工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办【 2008】 190号有关规定执行。 B 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の施工以及 C 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并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の附件下发。 既有线施工分为三个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 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の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小时及以上の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明确事故分类、管理机构、 事故调查、等级划分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人事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 或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3、与事故相关联的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五级:轻微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轻微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元以 内的事故(含500元) 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 3000元事故(含30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3000—— 10000元的事故(含100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000—— 50000元 的事故(含50000元)。 4、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的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也可认定为较大、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上报程序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采取停产等必要 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一 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公司领导、行政人事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相关部门。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安全领导小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报相关部门。需要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一、目的公路桥梁、隧道和高边坡工程结构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为了加强路堑高边坡、桥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2、《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 3、上级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策略; 4、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等; 5、基础资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负责。 2、项目总工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高边坡和桥隧风险评估工作。 3、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负责评估涉及到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评估范围 ⑴桥梁工程 评估标准: ①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②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

1000m的悬索桥; ③墩高或净空大于100 m的桥梁工程; ④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⑤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⑥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⑵隧道工程 评估标准: ①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隧道工程; ②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③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 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④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⑥隧道改扩建工程; ⑦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⑶路堑高边坡工程 评估标准: ①高于20m的土质边坡、高于30m的岩质边坡; ②老滑坡体、岩堆体、老错落体等不良地质体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m的边坡; ③膨胀土、高液限土、冻土、黄土等特殊岩土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m的边坡; 2、评估方法 ⑴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2010-09-12 16:46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

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817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safety risk assess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一直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章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可由各地根据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当地工程建设经验,并参与以下标准确定。 第三条桥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 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二、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 三、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岩根河大桥); 四、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五、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第四条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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