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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管理学重点总结

卫生信息管理学重点总结
卫生信息管理学重点总结

一.卫生信息管理概述

1.信息的内涵

信息是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客观事物经过感知和认识后的再现。

2.信息的特征:

客观性与普遍性

价值性与共享性

可存储性与可传输性

依附性与独立性

时效性与动态性

可加工性和再生性

3.信息的类型

(1)按照信息产生的领域划分:

生命信息、非生命信息

(2)按照知识学科门类划分:

哲学信息、自然科学信息、社会科学信息、综合性信息

(3)按照信息的传递范围划分:

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

(4)按照信息的存在形式划分:

记录信息与非记录信息

(5)按照信息的加工深度划分:

零次信息、一次信息、二次信息、三次信息。

1)零次信息:指信息被编码化之前的存在状态,包括思维信息、体态信息、口头信息等;

2)一次信息指:以作者本人的研究工作或研制成果为依据撰写、制作、发布的信息

3)二次信息:指为了便于管理和利用大量分散无序的一次信息,信息工作者对一次信息

进行整理、加工、提炼和压缩后,按照一定的方法编辑、出版或累积起来的信息;

4)三次信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需求,在大量利用有关一、二次信息和其他三次信息的基础上,对有关信息和知识进行综合分析、提炼、重组、概括而成的信息。

(6)按照信息的逻辑层面划分:

分为语法信息、语义信息、语用信息。

1)语法信息:是信息的第一个层次,仅客观的反映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而不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涵和意义;

2)语义信息:是信息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指认知主体感知或表达的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逻辑含义,不仅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状态,还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意义;

3)语用信息:是信息的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它是指认知主体感知或表达的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相对于某种目的所具有的效用。

(7)按照信息的格式划分:

结构化信息、半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

1)结构化信息:指信息可分解成多个互相关联的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间有明确的层次结构,其使用和维护通过数据库进行管理,并有一定的操作规范;

2)非结构化信息:是指信息的形式相对不固定,常常是各种格式的文件,如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网页、视频文件、多媒体等;

3)半结构化信息:是指此信息中既包含结构化的信息也包含非结构化的信息。

4.信息管理的原则

服务原则,时效原则,准确原则,实用原则,经济原则,系统原则,激活原则,搜索原则。整序原则,共享原则

5.信息管理学(information management science):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信息管理活动基本规律及其应用的学科。其以信息资源与信息活动为研究对象,面向人类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活动,主要研究人类对信息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实用技术方法

6.卫生信息管理的概念

广义:指对涉及卫生行业领域的信息活动和各种要素(包括信息、人、技术与设备等)进行合理的组织与控制,以实现信息及有关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有效地满足卫生事业信息需求

的过程。

7.卫生信息管理的范围

(1)卫生行政组织的信息管理

主要指卫生行政组织的信息保障、信息交流及信息管理活动。

信息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决策信息、组织信息、人事信息、计划信息、法规信息。

(2)卫生事业组织的信息管理

包括:医院信息管理、卫生防疫信息管理、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药事检验信息管理、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医学科技信息管理。

(3)卫生社团组织的信息管理

包括: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卫生工作者协会、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信息管理工作及群众性学术团体(如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的信息管理工作。

(4)其他卫生组织机构的信息管理

主要包括国境卫生检疫信息管理、健康教育机构信息管理、生物制品研究机构信息管理等。

8.卫生信息管理的意义与作用

(1)为国家及各级地方部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卫生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2)卫生信息管理是有效开展卫生工作的重要手段。

(3)卫生信息管理是各级卫生组织交流沟通、各个环节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

9.信息社会的特征:

(1)智能性(5)可扩展性

(2) 虚拟性(6)综合性

(3)超时空性(7)渗透性

(4)非物质性(8)非群体性

10.“3521”工程:

3:指建设国家、省和地市县3级卫生信息平台

5:指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

2:指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

1:指卫生信息系统专用网络的建设,积极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加强信息标准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11.知识产权:指公民或法人对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积累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也可称为智力成果权。

12.知识产权的特征

(1)无形性(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

13.卫生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1)专利保护

(2)商标保护

(3)中药品种保护

(4)商业秘密保护

二.卫生信息管理基础理论

1.信息管理理论学派

信息系统学派

记录管理学派

信息管理学派

信息用户学派

信息交流学派

2系统论的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2)联系性原则

(3)动态性原则(4)最优化原则

3.系统分析过程与方法

系统分析的步骤一般包括:①确定分析拟达到的目标;②收集分析所需数据;③发现存在的问题;④发掘备选的方案;⑤制定评价方案的标准;⑥评价备选方案的优劣;⑦提出最可行方案等。

4.卫生信息化成功的条件

1).整体目标作为一个整体,卫生信息系统应该服务于什么、应该产出什么、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应该在哪些关键指标上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这些问题都必须明确、无异议地裁明

2).要素联系属于卫生信息系统的各子系统、单位、项目、过程等都以对系统整体目标最有利的方式相互联系着、相互配合、协同为系统功能发挥起作用。

3).监测反馈拥有灵敏的动态信息收集与分析评价机制和手段,能及时“感知”系统的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系统功能的发挥水平、系统关键因素与关系状态以及这些状态与期望值之间的偏差等。

4).控制措施拥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包括能获得必要的资源投入以弥补软硬不足、能及时纠正日常数据收集与报告的质量问题、能有效调动医务人员充分利用可得信息技术与信息资源等

5).风险应对对信息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包括行为道德风险)有充分的估计,并设置了充分的应对措施,以保证系统具有足够的“鲁棒性”

三.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

1.标准的定义:“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信息标准(information standard)是专门为信息科学研究、信息产生、信息管理等信息领域所制定的各类规范和行动准则,是指在信息的产生、传输、交换和处理时采用的统一的规则、概念、名词、术语、传输格式、表达格式和代码等

3.信息标准化:是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统一的信息分类分级、记录格式及其转换、编码等技术标准的过程,以实现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信息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系统兼容。

4.“四原理”,即:简化原理、统一原理、协调原理、最优化原理

5.最优化原理的步骤包括:①确定目标;②收集资料;③建立数学模型;④计算;⑤评价和决策

6.卫生信息标准的类型

①信息表达标准

②信息交换标准

③信息处理与流程标准

7.卫计委关于卫生标准制定的基本流程:

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及审查

接受标准制(修)订项目阶段

标准起草阶段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

标准审查阶段

标准报批阶段

8.常用卫生标准(各种标准的作用)

9.数据元(data element)通过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等一系列属性进行规范描述的基本数据单元,在特定的语义环境中可认定为不可再细分的最小数据单元。

10.元数据:是定义和描述其它数据的数据。是一种使得数据在任何时候和地方可理解可共享的数据。只要元数据可以获得,数据就可以保持可用、可共享并且可理解。

11.元数据的结构包括:数据元素、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子集

第五章.卫生信息获取与组织

1.卫生信息源(health information sources)

借以获取卫生信息的源泉。卫生信息从产生到被利用经过了数次传播与交流,这一过程中的卫生信息产生源、卫生信息持有源及卫生信息传播源都属于卫生信息源的范畴

2.卫生信息源的类型(知道具体例子的归属)

按照卫生信息的可保存性划分:

(1)正式记录的卫生信息源:指以可以保存的形式记录下来的信息源,如各类卫生信息出版物、疾病预防报告、网络卫生信息资源等。

(2)非正式记录的卫生信息源:指没有正式记录的卫生信息源,如药物、专家会诊、就诊预约电话交流等。

按照信息源产生的时间顺序划分:

(1)先导卫生信息源:指产生时间先于卫生活动的信息源,如药品市场规划、疾病治疗展望、人群健康预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

(2)实时卫生信息源:指在卫生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源,如临床诊疗过程中获取的体温、血压等机体信息等;

(3)滞后卫生信息源:指卫生活动完成之后产生的反映这一活动的信息源,如会议报道、实验论文等。

按照信息存在形式划分:

(1)记录型卫生信息源:指用文字或代码记录的卫生信息源,包括:与卫生主题相关的文献、卫生信息系统、医药卫生数据库、网络卫生信息等。

(2)实物型卫生信息源:指以物质实体形式存在的卫生信息源,如各类卫生监测设备、临床诊疗仪器、人体组织标本、谈话现场等。

(3)思维型卫生信息源:指存在于从事卫生工作的个人头脑中的信息源,如卫生行业领导者、业务专家等。

按照卫生信息获取的对象划分:

(1)个人卫生信息源:主要指从事卫生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个人,由于从事工作的性质,使他们成为了卫生信息主要的生产者、管理者和传播者,从而成为重要的卫生信息源。

(2)组织机构卫生信息源:指产生、存储、提供各种卫生信息的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卫生保健组织和卫生信息服务机构。

卫生保健组织机构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①新闻和动态信息。②政策与管理信息。③专题概述信息。④数据和统计数字。⑤出版物。⑥数据库。⑦医药卫生教育与继续教育信息。⑧疾病健康信息。⑨科研资助和求职信息。

卫生信息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包括:①医药卫生类专业文献。②医药卫生专业数据库、检索系统及使用信息。③医药卫生主题分析及评价报告。

按信息产生过程划分:

(1)原始信息源:又称一次信息源,它没有经过信息机构的加工处理,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

(2)加工信息源:加工信息源指由信息机构对原始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改编和重组而形成的各种信息源。按加工的方式和深度,又可分为二次信息源和三次信息源。

3.卫生信息获取的过程

1).选择恰当的卫生信息源

首先分析信息需求,了解所需信息的时间、地域及内容范围,然后展开所有能了解到的信息源线索,对众多卫生信息源内容特点如价值性、可及性、易用性、经济性等进行比较分析,结合自身具备的条件从中选择出最恰当的一个或几个

2)选择合适的信息获取策略

在初步确定了卫生信息源范围之后,要确定获取途径,选择获取方法与工具。这一环节要广泛听取意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探索多种获取策略,用动态的眼光处理问题,适当变换思维的角度,避免定式思维。

3).对所获取的卫生信息进行质量评价

通过信息获取策略在选定卫生信息源中获取信息后,需要借助一定的评价指标,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质量评价。如果满足信息需求,则表示该获取工作完成,若不能较好满足信息需求,则需要对某个环节工作进行调整或者重新开始信息获取过程,重复上面各环节工作,直到获取目标信息。

4.卫生信息获取的原则

1).针对性原则

2).系统性原则

3).及时性与主动性原则

4).可靠性原则

5).计划性原则

6).守德合法性原则

5.卫生信息获取的方法

1).总结法

2).观察法

3).社会调查法

4).阅读法

6.卫生信息获取质量评价标准:

1).可靠真实、准确、完整。

2).新颖一是指信息自发生到被获取的时间间隔短;二是指获取信息的内容水平领先。

3).全面全面既是指所获取信息的数量,也是指获取信息内容的系统与连续。

4).适用强调获取信息的可利用性,包括适用与相关两层含义

7.卫生信息组织的作用

1).揭示卫生信息的多种特征,实现卫生信息顺序有致

2).建立不同卫生信息之间的联系,实现卫生信息增值

3).控制卫生信息流向与流速,实现科学卫生决策

4).促进方便有效地提供卫生信息服务

8.卫生信息组织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系统性原则

3).目的性原则

4).现代化原则

9.标引:是指分析信息的内容特征及相关外部特征,并用特定语词表达分析出的信息的属性或特征,从而赋予信息检索标识的过程

10.标引工作主要包括四个环节,即查重、主题分析、转换标识、审核

六.卫生信息传播与交流

1.信息传播交流的特征:

(1)目的性:传播交流应该是有目的的,而不是盲目的。

(2)双向性:传体与受体之间通过交流实现信息的交换与沟通。

(3)针对性:传播交流的内容要有针对性,是针对双方的兴趣和需要来进行的。

(4)及时性:及时的反馈会使传播交流不断深入下去。

(5)实义性:传播交流借助于符号,但符号只是传播交流的外在躯壳,信息内涵才是传播交流的实质。

2.卫生信息传播交流:就是人们借助于某种符号系统,通过一定的渠道或方式而实现的卫生信息的传递、交换与分享行为。

3.卫生信息传播交流的基本要素

传播者(communicator,C)

媒介(medium,M)

接收者(receiver,R)

信息(information,I)

符号(sign,S)

环境(environment,E)

4.卫生信息传播交流的特点

传播者具有一定专业素质

传播交流的内容是卫生信息

接收者具有最广泛性

5.卫生信息传播交流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针对性原则

4.)适时性原则

5.)实效性原则

6.卫生信息传播交流的类型

1).卫生信息的自我传播交流

2).卫生信息的人际传播交流

3).卫生信息的组织传播交流

4).卫生信息的大众传播交流。

7.卫生信息传播交流的基础模式

1)拉斯维尔的“5W”模式

拉斯韦尔提出的五要素揭示了信息传播交流过程的本质,也成为后来传播学研究的五个基本

内容

2)申农-韦弗模式中,“噪声”概念的引入,是其最突出的贡献

3)奥斯古德-施拉姆模式突破了先前学者传播交流研究的单向直线性,体现了信息传播交流的循环性

4)美国社会学家门泽尔(H.Menzel)对科学信息交流过程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著名的“正式交流”和“非正式交流”理论

8.卫生学术信息的网络传播交流过程分为:非正式传播交流过程、半正式传播交流过程和正式传播交流过程。

9.印刷媒介的特点

读者拥有主动权

印刷媒介具有便携性和易存性

印刷媒介更能适应分众化的趋势

时效性不强

10.电子媒介的特点

跨时空性

即时性

易接收性

稍纵即逝,无法重复

11.网络信息传播交流的特点

个性化

交互性

同步性和非同步性相结合

经济性与高效性

信息质量良莠不齐

12.信息失真具体表现为物理失真、语义改变和语用衰减

13.沟通技巧主要包括4个方面:

(1)态度性技巧

(2)语言沟通技巧

(3)行为沟通技巧

(4)善于换位思考

第七章:卫生信息分析与决策(不准确)

1.卫生信息分析(health information analysis)是对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中产生的信息活动的各种因素(包括信息、技术、人员、机构等)进行提炼、加工、鉴别和筛选,经分析研究得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新信息,为与卫生事业相关的活动提供决策服务的科学劳动过程。

2.卫生信息分析的作用(功能?)

1).卫生信息分析可用于政策制定和政府决策;

2.)医药卫生企业可根据对市场和产品发展趋势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进行正确的发展决策;

3).完备的信息可以让世界更好地了解我国国情,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4).准确的信息可以直接服务于公众,提高公众预防疾病和维护健康的意识。

3.卫生信息分析的步骤

1)选题

2).制订研究计划

3).收集信息

4).信息整理、鉴别与分析

5).撰写分析报告

4.洛特卡定律的应用

在信息分析与预测方面,可以预测发表不同数目论文的著者的数量和特定学科的文献数量,便于搜集信息、掌握信息流的变动规律、预测科学家数量的增长,从而进行文献情报的科学管理以及情报学理论研究等。

在科学学和人才学方面,通过对科学论文著者结构、著述特征的统计和计量分析,可以了解科学活动的特点,掌握科学发展的规律,合理地组织科研团队,为整个科学学和人才学

卫生经济学知识点整理学习资料

卫生经济学(2014.11.20) 一、选择题 1、卫生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 2、区域卫生规划应优先发展和保证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目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主要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 4、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益评价指标: 1)卫生费用评价指标(5个):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人均卫生费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比例;门诊与住院之间资源配置比例;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 2)其它评价指标(3个):卫生资源配置总量指标;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指标;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指标。 5、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单元有(成本构成要素):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材料成本、公务业务费、药品、其他费用。 6、以竞争为定价中心的定价方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竞争价格定价法、投标竞争法、直觉定价法、组合定价策略。 7、医疗卫生服务中属于医院直接成本的:临床和医疗技术科室的成本,如医疗器械。 8、医院总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 9、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福利性和公益性。 10、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各类医疗、卫生、保健和康复机构。 11、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政府卫生投入、医疗保健制度投入、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国际贷款及援助。 12、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按投入产出原则配置资源。 13、(卫生服务市场)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政府限制垄断的困难;公共决策的失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 14、卫生服务供给者对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服务价格。 15、公共产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6、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际操作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供需平衡。 17、影响卫生服务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卫生服务的价值;医疗需求因素;医院的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医疗保障制度。 18、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分级定价原则、差别定价原则、比价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19、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首先,许多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行为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医生的职业资格对职业许可设置了一个障碍,减少了医生的竞争;最后,对许多医疗服务,消费者缺乏价格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20、如何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的组织保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行业管理;规划卫生资源总量,调整资源布局和结构;完善规划实施的有关配套政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卫生法学学习的收获与体会

卫生法学学习的收获与体会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律规范既包括了在调整卫生关系中产生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跳跃规范。其基本原则是维护公民健康,国家卫生监督,预防为主,医药卫生科学与法律科学相结合。 虽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关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没有达到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于我们日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卫生法学立足于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注重考察国外相关卫生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卫生法律立法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既有法学基本理论,又有条文释疑;既注重理论研究,又注重实际工作指导;既有传统医药卫生经典理论,也有新的医疗卫生制度;既注重理论体系的全面和内容疏理,又注重卫生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学习方法的介绍。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正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现在的我们对于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详细的认识, 医疗纠纷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难以解决的痼疾,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等多层次的背景,难以靠医疗机构自身解决。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疗机构如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相关环节中引导医疗纠纷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着各自的经验和处理技巧。 。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卫生法学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既可以满足卫生法学理论研究者的需要,又可以帮助实务工作者解决医学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课程构架 1. 基础理论 2. 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 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 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 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 、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 、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 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三. 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 卫生法的效力:(理解) 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 吋I'可效力 # 失效吋I'可 1、 宏观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决定q 2、 3、 .°、 §2卫生法基础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需; 发展卫生事业的必需;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必需;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必需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三)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饭店. 2,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行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1)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2)从事招徕和接待旅行者。(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 3)以营利为目的。 3,根据《条例》,旅行社按照经营范围可以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 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旅游。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边境地区旅游。 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业务: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2)代订,代购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3)其他。 4,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再缴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当缴 纳10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6,申请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 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2)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 申请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与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市地 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7,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从事经 营旅游业务。 8,外商旅行社包括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入世后6年方可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人民币400万元。 我国承诺在入世后3年内,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25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五年制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五年制《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2010-06-09 10:33 《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定位、目标 《卫生法规法规》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由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大卫生关键的形成,使得卫生社会关系变得复杂且具有特殊性,进而使卫生法律社会关系也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这样一个社会进程中也使卫生法自身形成了一个综合的、特别性的部门法律体系。对卫生法律法规本身和其发生、发展规律进行研究也就形成了一门应用法律学科即卫生法学。本课程是以医疗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和法律问题为对象进行分析和解决的一门实用性法律知识普及课程。 2.本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 为了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系统的掌握医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根据我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及课程设置情况,本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多媒体教学和讨论式教学。课堂讲授要用通俗准确的语言,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阐述各章内容,做到条理清楚,既要深入细致,又要重点突出,讲清重点或难点,力求使学生弄清基本概念,熟练掌握基本内容。 (1)教学内容方面:重点讲授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对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作详细讲解。以法律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医疗行为过程当中当事双方之间的法律问题,并未其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一些具体的使用知识。 (2)能力方面:作为护理学(五年制)专业的学科必修课,应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一般理论和知识及基本方法,培养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具有能辨证的分析医护活动中的法律现象和初步处理医护的法律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保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增进护患良好关系的目的。 (3)综合素质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 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进一步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意义和作用,从而使这些未来的医卫工作者能为发展卫生事业和维护国民健康发挥更好的作用。3.本课程教学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前期课程:无 后续课程:临床实践 4.教学时数分配 教学时数分配表

卫生事业管理知识点归纳

卫生事业:是指为增进人民健康所采取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的总和,这些组织和活动以追求社会效益为目的,由政府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 卫生事业的性质: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具有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卫生事业管理: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卫生事业的规律和特点,将卫生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及时合理地提供给全体人民,并对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进行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 卫生事业管理的方式-------计划、法律、经济、行政、项目 卫生事业管理的对象-------各种卫生机构及相关机构、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及相关人员 卫生事业管理的内容-------优化卫生政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的编制和实施为生计划、提升卫生系统功能 卫生事业管理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发挥卫生资源的作用,建立和保持整个卫生系统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保持社会各阶层在卫生筹资和健康状况上的公平性。 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并用,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1.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3.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4.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步

5.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事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1.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健全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4.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人民健康需求不适应 管理: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激励和领导等活动,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以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卫生行政组织:指那些对卫生事务实施管理的政府组织,通过制定和执行卫生政策、法规等来引导和调控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服务组织:指以保障居民健康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的组织,包括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营利性和非赢利性医疗机构等。 中国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城乡划分 我国卫生行政组织体系:卫生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 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信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运用医学理论、技术进行卫生防疫工作监测、科研、培训相结合的专业机构、是当地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的指导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监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卫生法学重点

名解 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 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2卫生行政处罚是由卫生行政主体依法惩戒违饭卫生行政管理只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法律制裁 3卫生司法救济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题之间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而诉至人你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或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确定其行为是否够成犯罪并给与何种刑法惩罚的活动 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动的社会组 织 5卫生违法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贵干的行为 6药品管理法;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简答 1卫生法的特征 卫生法的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health law)是卫生法的本质的外化,是卫生法区别于其它部门法 的标志。卫生法和其它部门法相比,有它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人身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卫生法以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这正 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 (二)广泛性和综合性 这是指卫生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综合性以及其渊源体系的多元性之特征。首先,我国卫 生法调整的内容非常广泛,它几乎涉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第二,卫生法调整对象的综合性; 第三,卫生法的渊源体系具有多元性;第四,卫生法的调节手段具有多样性。 (三)调节手段的多样性 卫生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多样性、综合性,决定了其调节手段具有多样性。卫生法的基 本任务,是经由各种卫生规范与制度,确保医疗卫生的正常发展,进行医疗卫生事业的有效管理,从防病 治病进而维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以及惩处在医疗卫生活动中发生的一些危害人的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 (四)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卫生法的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一方面要求人们要了解卫生法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要求人们要具有 一定的医学知识,否则,就无法熟悉卫生法,遵守卫生法和适用卫生法。 (五)社会共同性 这是由卫生法的立法宗旨和根本任务所决定的。虽然卫生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阶级性,其制定必须 体现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和意志,但就它规范的具体内容而言,也反映了其他阶级、阶层和各界人士的利 益和意志。防病治病、卫生健康是全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在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遭守技术操作规范; 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③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④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等义务。 3卫生法的社会作用 可以归纳为两方面;一是卫生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即卫生法在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经济统治等方面作用;二是而卫生法实现社会卫生事务管理的作用,其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的身体健康和完整的社会适应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贯彻党的卫生政策,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首先是制 定国家政策,其中包括制定卫生政策,用以规范各级政府的卫生工作和人们的卫生行为。通过卫生立法, 使党和国家的卫生政策具体化、法律化,成为具有相对稳定性、明确规范性和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条文。 2.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卫生工作的目的是防病治病,保护人类健康。卫生法就是国家围绕并实现这一 目的而制定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卫生法保护人体的生命健康,也就是最终保护生产力,为经 济建设发挥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扩大,我国与国外的友好往来日益增多, 涉及的医疗卫生事务更加宽泛和复杂。为了预防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维护我国主权,保障彼此间权利和 义务,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涉外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机构或者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实施医师考试目的:为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意识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

(完整版)《卫生事业管理学》知识点

《卫生事业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绪论 1、卫生系统的概念; 卫生系统是所有以促进、恢复和维护健康为目的的,致力于开展卫生活动的组织、机构和资源。 2、文化环境对卫生事业影响的体现在哪三个方面? 社会整体价值观、医务人员的行医理念、人群的健康期望。 3、卫生系统的功能有哪些? ①提供卫生服务; ②提供医疗保障,具体包括筹资,建立资金池,分配资金以购买服务; ③资源筹措,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 ④管理,即卫生系统作为管家,管理资金、分配权力,并且对人群赋予他们的期望作出应答。 4、卫生系统的的三大目标是什么? 1.改善健康 2.提高卫生系统反应性 3.分担疾病经济风险确保筹资公平性 5、卫生事业的概念; 指国家和社会为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有条理、有规模的从事所有社会服务的总和 6、卫生事业管理的概念;P10 是以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为目的,国家和社会采取的所有管理事务 7、卫生事业管理的手段有哪些?P13 ①法律手段 ②行政手段 ③经济手段 ④项目管理手段 8、卫生事业管理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哪些?P16内容:

1.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 2.卫生事业的管理体制 3.卫生事业的运行机制 4.卫生事业管理的方法。 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专题小组讨论,选题小组讨论,文献分析法德尔菲法,专题小组讨论法,swot分析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政策研究情景分析,循证政策分析。 定量研究方数据收集过程中常用: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数据分析过程中常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统计学的分析方法(卡方检验,方差分析,路径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相关和回归分析)、投入——产出分析预测法、关键路径法。 9、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和客体;P12 主体:包括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社会其他管理者,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等。 客体:包括卫生组织及其构成要素和职能活动两类。 10、卫生系统的特殊性有哪些?P5 a)卫生系统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专业性; b)大多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健康水平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状况 第二章卫生工作方针与卫生发展战略 1、卫生工作方针的概念;P19 是国家指导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基本思想,使卫生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指导国家各项卫生工作和制定各项具体卫生政策的依据。 2、新时期工作方针的基本内容;P23 1.以农村为重点 2.预防为主 3.中西医并 4.依靠科技与教育 5.动员全社会参与

卫生法学论文

浅谈发展我国卫生法学的原因 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虽然说从建国开始就着手建设,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更注重于发展经济,可以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自从2003年SARS 事件以来,我国逐步将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提上了正规,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更是强力出击。但是时至今日,回顾将近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我国做得还不够好,正如网上评论所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是相对不成功的。”相对不成功,应该说还是有成功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中的不足。因此我们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患者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后果很多,例如经常媒体报道的患者袭击医生,患者破坏医院设备,最严重的将会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彻底失败。因此卫生法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严重的境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使改革走上正轨。 卫生法律体系对提高我国卫生工作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卫生法制建设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基本形成一套符合国情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卫生法制建设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卫生执法力度还不强。如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药品生产、供应、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对解决医患冲突,改善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卫生服务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有自己的固有特点和规律,医学技术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医学科学技术尚不能解决所有疾病的救治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理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等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方面,其中舆论监督尤其重要。正确的舆论导向,能促使群众客观地理解医学技术的特点,理解国家的卫生政策,理解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形式、方法和难点,同时也能促进医院改进工作,最终让病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更加完美的医疗服务。 二、我国现在对医疗产品管理的制度非常混乱 医疗产品是一个涉及面极为广泛的概念,从简单但必不可少的产品(如压舌板、轮椅)到复杂的高科技产品(如有源植入器械心脏起搏器),甚至是一般伤风感冒的药物都属于医疗产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2001年约有500,000种不同的医疗产品投入市场,总价值为1,450亿美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医疗产品行业是目前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预计2006年其全球市场总价值将超过2,600亿美元。当前,建立有效的医疗产品管理机制已被各国政府作为健康领域首要的工作之一。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 康。 2.中专1年7助理5年7执医,大专1年7助理2年7执医,本科1年7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 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 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 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 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 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 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 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 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 于 。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 疾、 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 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 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 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 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 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 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 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 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7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重点讲义资料

1 .卫生法 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卫生法律关系 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权利和承担卫生义务的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6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8 .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 )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9 .医学会 是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医学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专门机构。 10.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11.知情同意权 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12.药品管理法 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3.药品标准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 14. 是英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译文简称。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15. 是英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译文简称。是通过控制药品在流通环

卫生法复习重点图文稿

卫生法复习重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一、卫生法总论 1、卫生法学的概念: 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和渗透,兵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2、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卫生法律现象则是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法律现象。 3、卫生法律关系 3.1、定义:卫生法在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2、分类(按法律本位,还可按调整领域) 1)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侵权关系 2)纵向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3)双重卫生法律关系——社会本位卫生法律关系 4)发生过程的特殊性——保障公民健康权实现的过程中或活动中 5)发生前提——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 3.3、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1)指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2)有:A、国家机关B、法人或非法人组织C、自然人 2)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一切可以被人控制兵称为全力义务对象的自然之物和人造之物如药品 2、非物质财富:创作活动的产品和其他与人身想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务、人格和身份利益如科学发明、商标、专利 3、行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如诊治行为 3)内容:1)指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权利3)义务 4)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与一致性 4、卫生法的渊源看一下即可 由一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卫生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国际条例和惯例) 。我国限于成文法。 5、我国卫生立法体制(一元、二级、多层次) 1)定义—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卫生法律法规的活动。 一元:立法体制的统一性 两极:立法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立法等级 多层次: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都可分为若干层次。 2)等级: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与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 委-----其他法律 2、国务院===向人大常委提出立法建议制定卫生法规、卫 生法实施细则 3、省、省会市、单列市、较大城市的人大----地方卫生法规

卫生统计学知识点总结

卫生统计学知识点总结-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卫生统计学 统计工作基本步骤:统计设计(调查设计和实验设计)、资料分析{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 ★统计推断:是利用样本所提供的信息来推断总体特征,包括: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a参数估计是指利用样本信息来估计总体参数,主要有点估计(把样本统计量直接作为总体参数估计值)和区间估计【按预先设定的可信度(1-α),来确定总体均数的所在范围】。b假设检验:是以小概率反证法的逻辑推理来判断总体参数间是否有质的区别。 变量资料可分为定性变量、定量变量。不同类型的变量可以进行转化,通常是由高级向低级转化。 资料按性质可分为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和等级资料。 定量资料的统计描述 1频率分布表和频率分布图是描述计量资料分布类型及分布特征的方法。离散型定量变量的频率分布图可用直条图表达。 2频率分布表(图)的用途:①描述资料的分布类型;②描述分布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③便于发现一些特大和特小的可疑值;④便于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和处理;⑤当样本含量足够大时,以频率作为概率的估计值。 ★3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是定量资料中总体分布的两个重要指标。 (1)描述集中趋势的统计指标:平均数(算术均数、几何均数和中位数)、百分位数(是一种位置参数,用于确定医学参考值范围,P50就是中位数)、众数。算术均数:适用于对称分布资料,特别是正态分布资料或近似正态分布资料;几何均数:对数正态分布资料(频率图一般呈正偏峰分布)、等比数列;中位数:适用于各种分布的资料,特别是偏峰分布资料,也可用于分布末端无确定值得资料。 (2)描述离散趋势的指标:极差、四分位数间距、方差、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四分位数间距:适用于各种分布的资料,特别是偏峰分布资料,常把中位数和四分位数间距结合起来描述资料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方差和标准差:都适用于对称分布资料,特别对正态分布资料或近似正态分布资料,常把均数和标准差结合起来描述资料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变异系数:主要用于量纲不同时,或均数相差较大时变量间变异程度的比较。 标准差的应用:①表示变量分布的离散程度;②结合均数计算变异系数、描述对称分布资料;③结合样本含量计算标准误。 定性资料的统计描述 1定性资料的基础数据是绝对数。描述一组定性资料的数据特征,通常需要计算相对数。定性变量可以通过频率分布表描述其分布特征。 2 指标频率型指标强度型指标相对比型指标 概念近似反映某一时间出现概率单位时间内某现象的发生 率 两个有关联的指标A和B之比 计算 公式 A/B 有无 量纲 无有可有、可无 取值 范围 【0,1】可大于1无限制 本质大样本时作为概率近似值分子式分母的一部分频率强度,即概率强度的 似 值 表示相对于B的一个单位,A有多少 位 A和B可以是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大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大梳理 教育法规颁布与施行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 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教育根本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确立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和方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 修订时间:2006年6月29日 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 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了解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掌握我国基础教育相关制度安排、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⑴、我国教育的性质:社会主义性质。 ⑵、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3)、中国的基础教育制度: ①学校教育制度。②义务教育制度。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④国家教育考试制度。⑤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⑥扫除文盲教育制度。⑦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⑸受教育者的权利: ①、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④、享有申诉权。 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⑹、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⑺、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违反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2、扰乱教育秩序、破坏、侵占学校财产的法律责任 3、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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