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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各等级参考标准

(一)一级A等:

1、住宅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有专业人员养护,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或示意图),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小区道路平

整,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以人为本。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电梯厅、楼梯间至少每日2扫1拖(拖洗)1擦(扶手),楼内大堂洁净,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房屋共用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按规定开展该项工作)。

9、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乐于助人。

10、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业主评价较高。

一级B等:有关项目略低于上述标准又高于二级A等的为一级B等。

(二)二级A等:

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

体活动。有一定的商业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标志(或示意图),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小区道路平整,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以人为本。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电梯厅、楼梯间至少每日1扫1擦(扶手),每周1拖(洗)。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房屋方案共用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按规定开展该项工作)。

9、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素质较高,服务主动、热情、乐于助人。

10、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业主评价较好。

二级B等:有关项目略低于上述标准又高于三级A等的为二级B等。

(三)三级A等:

1、小区布局合理环境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绿化物修剪整齐,维护管理良好。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使用中、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完善有效,并维护良好。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临时或以上资质证书,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一定的保安设备和防盗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区内治安环境良好。

6、小区内道路平整,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电梯厅、楼梯间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定期拖洗。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房屋共用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制定有关计划)。

9、管理人员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素质较高,讲文明礼貌,服务水平较好。

10、环境、卫生等方面业主评价较好。

三级B等:有关项目略低于上述标准又高于四级A等的为三级B等。

(四)四级A等: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5%以上或有盆花,园林绿化生长较好,修剪整齐,环境舒适。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和供水、供电、消防设防齐全、运作正常,服务良好。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临时或以上资质证书。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一定的保安设备,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保持小区安全。

6、小区内道路,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楼梯间定期拖

洗。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房屋共用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制定有关计划)。

9、管理人员统一佩服标志,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服务水平较好。

10、环境、卫生等方面业主评价较好。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小区物业费调价的通知 超实用

关于小区2013物业费收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在参照周口市其他各小区物业费情况根据美景天城小区实际,根据我市的物业收费标准以及综合我公司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支出,我们公司的物业费收取已经明显偏低且入不敷出。不适应公司正常运转的需求。物业费收的少,物业企业生存困难。**小区原物业费元/㎡不包含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护费。该项费用前期一直由****项目部开发商代缴,但我公司接管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以来暂由我公司垫付。仅电梯年检和弱电工程维保费就致使我公司接管前期物管服务以来每年对1#楼亏损万余元;2#楼每年亏损万余元。经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经营状况的调研分析,为使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下去,平衡物业费收支预算,在参照相关文件条款和****实际的前提下,经过反复测算研究,参照本市同行业商业物业费收费的标准,集合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商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作出如下的调整。自2013年元月1日起,保持原有元/月.㎡(按建筑面积)物业费。增收元/㎡的电梯年检费和弱电维保费。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房屋公共部位维护、小区供水、电梯、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如果您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会对物业公司及小区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也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我处能更好地为您服务,

保障您的物业升值与保值,请您见此函后××日内与我处联系,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我处不甚感谢。逾期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依法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请广大业主正确对待物业费增收电梯年检费调价工作,理解、体谅、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文明,安宁的小区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周口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尊敬的业主: 为了您了解****小区2012年度各项费用的收支情况,对我们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将2012年度物业收支情况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我们提出质询,我们将及时予以答复。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 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 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2.1 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 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成都市五城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见附件2。 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六、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的建筑区划,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七、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 (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急修半小时、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物业服务内容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物业服务内容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本小区由迁安市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24小时服务电话5325161 一、综合服务1、各项规章制度完整,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咨询,报修和投诉、服务及时率、投诉处理率100。 2、办公场所、门卫室环境卫生良好。 3、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衣冠整齐,佩带明显标志。 4、小区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有各种日常管理记录。 二、环境卫生服务1、环卫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2、道路和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梯,走廊通道扶手定期擦拭。 4、墙面无小广告、无蜘蛛网。 5、宣传栏、指示牌等擦拭干净,无污染、无锈蚀。 6、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清扫。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值班记录完整,字迹清楚,每天填写。 2、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语言文明,工作负责,作风端正。 4、秩序维护员能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5、发现治安事件和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做好调查和求助工作。 6、机动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绿化养护服务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滋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 3、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不明显。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五、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养护服务1、建立维护养护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完好齐全。 3、楼梯扶手完好;楼道门窗开闭灵活、楼道灯完好率95以上。 4、小区内道路畅通,路面整洁,围墙完好。 5、雨水井、化粪井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各类井盖完好无缺丢失。 6、公用场地不得堆放杂物;停车场(棚)、建筑小品、雕塑等无大面积损坏。 7、公用设施设备,无跑、冒、滴、漏。 8、电梯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并且提供24小时服务。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文章标题:物管企业关于收费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的公示 收费理当公开合理服务更应质价相符 关于收费价格与物业服务项目的再公示 按××市物价局要求,同时,应大厦部份业主(使用人)建议,我们再次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厦”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内容公示如下:收费价格的确认 ××××大厦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其单价确认主要是依据××市物价局20xx年 5月22日“关于‘××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注:文中的“××大厦”,亦即其后更名的“××大厦”) 《批复》明确,××大厦物业服务收费按“四级”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属性 收费项目 收费单价 备注 商业、办公 物业服务费 ××元 合计××元 设备更新资金 ××元 住宅房住宅 物业服务费 ××元 含电梯使用电费 20xx年1月16日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向大厦业主委员会呈报上述收费单价和收费依据外,针对本大厦出现的“住宅房办公或经营”这一特殊情况,物业公司提出此类情况收费单价确认的建议,一并报呈“业委会”并获批准。 据此,对住宅房办公或经营,区分二种情况: 房屋属性 界定条件 物业服务费单价 住宅改办公或经营

属地注册 ××元 非属地注册 ××元 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服务承诺) 按20xx年8月9日,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大厦一届业主委员会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市房管局备案)约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向××大厦业主(使用人)有偿提供下列服务与管理: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高低压配电间、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公共通道等。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袋装化管理和集中处置、清运。 7、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包括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各种车辆的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管理。 8、安全护卫管理服务。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大厦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协助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9、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精神生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约承担和享有下列义务和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费用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 7、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按年提前收取; (2)车辆停车费:按年提前收取;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试行 )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2万至4万平方米(包括4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6、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7、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 示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物业服务内容公示 本小区由迁安市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24小时服务电话5325161 一、综合服务 1、各项规章制度完整,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咨询,报修和投诉、服务及时率、 投诉处理率100%。 2、办公场所、门卫室环境卫生良好。 3、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衣冠整齐,佩带明显标志。 4、小区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有各种日常管理记录。 二、环境卫生服务 1、环卫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2、道路和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梯,走廊通道扶手定期擦拭。 4、墙面无小广告、无蜘蛛网。 5、宣传栏、指示牌等擦拭干净,无污染、无锈蚀。 6、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清扫。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值班记录完整,字迹清楚,每天填写。 2、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语言文明,工作负责,作风端正。 4、秩序维护员能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5、发现治安事件和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做 好调查和求助工作。 6、机动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绿化养护服务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滋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 3、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不明显。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五、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养护服务 1、建立维护养护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完好齐全。 3、楼梯扶手完好;楼道门窗开闭灵活、楼道灯完好率95%以上。 4、小区内道路畅通,路面整洁,围墙完好。 5、雨水井、化粪井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各类井盖完好无缺丢失。 6、公用场地不得堆放杂物;停车场(棚)、建筑小品、雕塑等无大面积损坏。 7、公用设施设备,无跑、冒、滴、漏。 8、电梯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并且提供24小时服务。 六、物业服务费标准: 高层物业费1.7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费2.3元/平方米/月; 电梯费1-5层11元/月/户6-10层14元/月/户; 11-15层20元/月/户;16-20层24元/月/户; 21层以上28元/月/户。

湖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服务等级标准

湖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服务等级标准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湖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服务等级标准 服务级别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级 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持有资质证书: 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体系,随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诉求,及时安排处理。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其它维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每年至少1次顾客意见调查,满意率85%以上。 8、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房屋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无乱张贴悬挂现象。 3、每日至少巡查1次小区、大厦公共通道及公共部位,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养护、维修。 4、建立房屋修缮制度,实行便民报修和回访,房屋零修、维修及时率99%以上,房屋完好率98%以上。 5、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有完整的小区标识导示系统。 服务级别 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智能化程度高。 2、设施设备管理科学、规范,维护良好,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3、建立完备的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1.日常服务应1.日常服务应1.日常服务应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物业符合国家《物业符合国家《物业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管理条例》和管理条例》和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重庆市物业《重庆市物业《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管理条例》的有管理条例》的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关规定以及物关规定以及物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业服务合同的业服务合同的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服务与被约定。服务与被约定。服务与被约定。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服务双方签订服务双方签订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规范的物业服规范的物业服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务合同,双方权务合同,双方权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利义务关系明利义务关系明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服确。公布物业服确。公布物业服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务内容、标准及务内容、标准及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标准。标准。

2.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按照国家有关按照国家有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规定取得物业规定取得物业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管理职业资格管理职业资格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或者岗位证书或者岗位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管理服务证书。管理服务证书,且小区经证书,且小区经人员佩戴标志,人员统一着装、理有一年以上理有两年以上文明服务。佩戴标志,仪表小区经理任职小区经理任职 整洁规范,文明经历。管理服务经历。管理服务 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人员统一着装、 佩戴标志,仪表佩戴标志,行为 整洁规范,文明规范,服务主 服务。动、热情。3.科学合理配3.科学合理配3.科学合理配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管理服备物业管理服备物业管理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均管务人员,人均管务人员,人均管务人员,人均管理面积 3501—理面积 3201—理面积 2901—理面积 2500—4000 平方米。3500 平方米。3200 平方米。2900 平方米。4.有物业管理4.建立物业管4.建立健全物4.建立健全物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和质量业管理方案和业管理方案和理、财务管理、管理、财务管质量管理、财务质量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秩序理、档案管理、管理、档案管管理、档案管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栏

世纪城物业服务内容公 示栏

物业服务内容公示 本小区由迁安市忠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24小时服务电话5325161 一、综合服务 1、各项规章制度完整,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咨询,报修和投诉、服务及时率、投诉处 理率100%。 2、办公场所、门卫室环境卫生良好。 3、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衣冠整齐,佩带明显标志。 4、小区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有各种日常管理记录。 二、环境卫生服务 1、环卫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2、道路和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梯,走廊通道扶手定期擦拭。 4、墙面无小广告、无蜘蛛网。 5、宣传栏、指示牌等擦拭干净,无污染、无锈蚀。 6、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清扫。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值班记录完整,字迹清楚,每天填写。 2、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语言文明,工作负责,作风端正。 4、秩序维护员能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5、发现治安事件和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做好调查 和求助工作。 6、机动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四、绿化养护服务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滋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 3、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不明显。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五、公用部位、公用设施养护服务 1、建立维护养护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完好齐全。 3、楼梯扶手完好;楼道门窗开闭灵活、楼道灯完好率95%以上。 4、小区内道路畅通,路面整洁,围墙完好。 5、雨水井、化粪井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各类井盖完好无缺丢失。 6、公用场地不得堆放杂物;停车场(棚)、建筑小品、雕塑等无大面积损坏。 7、公用设施设备,无跑、冒、滴、漏。 8、电梯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并且提供24小时服务。 六、物业服务费标准: 高层物业费 1.7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费 2.3元/平方米/月; 电梯费 1 - 5层 11元/月/户 6 - 10层 14元/月/户; 11-15层 20元/月/户; 16 - 20层 24元/月/户; 21层以上 28元/月/户。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 第一节天津市一级物业管理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 共用部位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第二节朝华园、朝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部门主管人员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持证率10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值班经理和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 历的三级物 业管理企业。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标准 (2) (3)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 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 问卷调 查等,保证每年与 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 95%。 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 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 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 )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 墙面定期粉 刷。夕卜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 设置, 整齐有序。 (3)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的通知(京建物[2007]1209号)

关于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试行)》的通知 京建物[2007]12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发布《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范是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的基本规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均应达到第一项“综合要求”规定的15条规范要求;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第二至第十一项内容中的单项或多项服务的,还应达到该单项或多项服务规定的各条规范要求。 二、本规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03]950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施行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新承接项目,所签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标准不应低于本规范规定的对应要求。 本规范实施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超出、高于本规范要求的,单方不得调整;标准低于本规范要

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先进行自查、整改,在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活动方案另行制定)结束前达到本规范要求。 三、本规范是检查和评定物业服务的依据。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将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考评细则(试行)》对住宅物业服务进行考评。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限制其承接物业项目、不予核定资质等级。 特此通知。 附件:1、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 2、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考评细则(试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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