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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住宅建设导则

百年住宅建设导则
百年住宅建设导则

住宅百年建设导则

一、结构的耐久性

1.1、高耐久性建筑结构主体

1.1.1、具有耐久性的建造技术

1.1.2、住宅主要构件的耐久性

1.1.3、高耐久性围护结构及抗腐蚀、抗老化技术

1.2、易更新构件和耐久性饰材

1.2.1、易更换和易更新户内构件

1.2.2、高耐久性外围护及外饰材料

1.2.3、住宅外饰配件更新措施

二、空间的可变性

2.1、适应生活方式变化的可变居所

2.1.1、住宅全生命周期使用方式的改变

2.1.2、适应生活方式改变的适应性技术

2.1.3、既有住宅老龄化居所空间及设施改造

2.2、可变空间的结构技术体系

2.2.1、可变空间的结构型式

2.2.2、经济投入对比分析

三、功能的适居性

3.1、住区规划布局设计要点

3.1.1、生活方式与居住需求

3.1.2、住区规划布局分类

3.1.3、开发强度与住宅类型

3.2、住区交通规划设计要点

3.2.1、不同类型住区出入口规划

3.2.2、不同类型住区动态交通规划

3.2.3、不同类型住区静态交通规划

3.2.4、不同类型住区步行交通规划

3.3、楼栋适居性分析

3.3.1、短板住宅适居性分析

3.3.2、塔式住宅适居性分析

3.3.3、塔联板住宅适居性分析

3.3.4、东西向住宅适居性分析

3.4、户型设计要点

3.4.1、功能空间配置及各类别户型设计要点

3.4.2、居住功能细节深化设计

3.4.3、住宅贮藏收纳体系设计

3.4.4、住宅过渡空间设计

3.4.5、住宅阳台空间及窗体利用设计

3.4.6、少子女、高龄化居住空间设计

四、配套的完善性

4.1、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设计要点

4.1.1、老人和儿童活动场地规划

4.1.2、配套服务功能规划

4.1.3、健身活动场地规划

4.2、住区公共空间规划

4.2.1、住区公共环境空间规划

4.2.2、住区公共交往空间规划

4.2.3、住区无障碍规划

4.3、适老宜居功能规划

4.3.1、高龄化生活的功能配置和生活需求

4.3.2、少子女、高龄化生活的应急救护规划

五、居住的安全性

5.1、住区防灾监控体系规划

5.1.1、住区防灾措施

5.1.2、住区防灾避灾场所

5.1.3、自然监控与技术监控

5.2、住宅私密性规划

5.2.1、避免对视措施

5.2.2、避免干扰措施

六、设备的可维护性

6.1、住宅SI成套技术体系

6.1.1、住宅主体与设备管线分离与更新技术

6.1.2、可拆装的居家部件体系

6.2、住宅公共管道体系的维护与更新

6.2.1、公共管道体系维护的技术措施

6.2.2、公共管道体系更新的技术措施

6.3、住宅户内管线集中设置适用技术

6.3.1、住宅户内电气管线槽设置技术

6.3.2、住宅户内给排水同层设置技术

七、建造的集成性

7.1、产业化集成技术应用

7.1.1、外墙体系工业化集成技术

7.1.2、卫生间集成技术

7.1.3、厨房集成技术

7.2、低碳节能成套技术应用

7.2.1、低碳节能经济型成套技术应用

7.2.2、低碳节能普适型成套技术应用

7.2.3、低碳节能高性能型成套技术应用

7.2.4、地下车库低能耗成套技术应用

7.3、建造部件管控技术

7.3.1、住宅部件标准化管控技术

7.3.2、住宅与环境关联部位管控技术

7.3.3、住宅外饰面细部管控技术

7.3.4、住宅外配件细部管控技术

八、建筑的节能性

8.1、住区用能节能技术

8.1.1、可再生能源利用

8.1.2、提高能源用效

8.2、被动式住宅节能技术

8.2.1、利用自然条件通风采光

8.2.2、耦合作用与保温蓄热

8.3、建筑节能构造

8.3.1、墙体屋面节能构造

8.3.2、门窗及遮阳节能构造

8.4、设备运营节能技术

8.4.1、配电照明系统运营节能技术

8.4.2、空调采暖系统运营节能技术

8.5、低碳排放技术

8.5.1、优化给排水排放技术

8.5.2、垃圾收集处理技术

九、环境的洁净性

9.1、空气环境的洁净性

9.1.1、住区室外空气环境

9.1.2、住区室内空气环境

9.2、声、光、水、风环境的洁净性

9.2.1、住区声环境

9.2.2、住区光环境

9.2.3、住区水环境

9.2.4、住区风环境

9.3、景观环境的洁净性

9.3.1、住区植物配置

9.3.2、顶板及墙面植栽技术

十、材料的可循环性

10.1、可循环利用的易拆除构件

10.1.1、易拆除易更换构件设计

10.1.2、材料再利用施工方法的实施10.2、可循环利用的废弃材料

10.2.1、可再生率高的材料和构件

10.2.2、分类拆除、分类回收与循环利用

建设新农村住宅设计图4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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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限额标准。 确实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家后无宅基地的。 规划新村、镇后需要安排宅基地的。 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建房用地条件 1、农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基本农田上建造住宅。 2、可用于建房的农村土地有以下几种: ①村内老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建设用地; ②已经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的待置换用地和计划指标用地。 3、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建房用地: ①年满18周岁已婚的本村村民,且人均住房占地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 ②回乡落户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军人等; ③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 ④因国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拆除房屋的拆迁户。 二、建房用地标准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中国农村住房建设的成就

2、中国农村住房建设的成就 在我国经济建设以来,我国的农村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和小城镇迅猛发展。我国农村建设工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艰苦奋斗、建设和改造数百万村庄、发展数万个小城镇、持续改善农村和小城镇生态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社会和谐进步、为“三农”全局工作服务的路子来。中国广大农村展现出一幅幅特色鲜明、生机盎然的锦绣画卷。 城乡关系的根本性变化——进入到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新阶段 建国初期,我国综合国力还不强,农业必须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积累。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除农房建设外,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相对缓慢。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乡人居环境产生了差距。新世纪以来,以5个中央一号文件为标志,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城乡关系更加协调更加紧密。 第一,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经济的繁荣,村镇规划和建设等也得到了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城镇化在引领国家发展,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全面增强。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1999年的30.79%,2008年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5.68%,60年年均增长0.95%,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有6亿多人。 第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正在形成。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十七大报告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决定。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实施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新格局。 第三,农村人口向城镇持续转移,农村聚落形态不断变化。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大幅增加,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条件,形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本地就业和回乡创业相结合的有序转移就业新局面。近些年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人数始终保持在1.2亿人以上,跨省流动的在6000万人,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已经上升到41.5%%。与此同时,

最新城市住宅区规划

城市住宅区规划

城市住宅区绿地规划 关键词:住宅区园林绿化规划 住宅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住宅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主要方面。住宅建筑因其在城市各类型建筑中数量最多而成为整个城市的背景,住宅建筑的集聚地――住宅区也就成了影响整个城市形态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业随市民们对自己居住生活环境的注重而乘风破浪、飞速向前。高度重视居住区绿色环境,全面建设生态住宅、绿色住宅已成为当今住宅建设的发展趋势。 1、现存的主要问题1.1绿化意识薄弱。由于对城区绿地系统和城区外围的绿化投入不够,对绿色植物存在的价值缺乏统一的指导思想。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环境水平有所下降,水土流失与沙化面积增加,耕地与森林减少,草原退化,淡水短缺,城市大气、水体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1.2 绿化观念不够全面。城镇内人口稠密的地段缺少公共绿地和城市广场,供居民游憩的地方少。对城市绿色景观景点缺乏精心设计,急切增加绿地和公共绿地面积。 1.3 绿地景观规划没有凸显。住宅区的绿化景观在设计时,不能满足不同群体对景观的不同需求,在植物的种类上也比较单一,配置不完善,没有起到绿化、美化、亮化的作用。2、规划设计原则 (1)绿化层次多样性原则。

(2)植物保健原则。 (3)树种规划合理原则。 (4)强调人性化原则。 (5)强调创新原则。 (6)努力提高居住区绿化的绿地率和绿视率原则。 (7)努力提高物质、能量、信息的循环原则。 3、解决方案3.1 从生态园林城市出发,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塑造城市景观特色。 分别创造以沿河为主的自然水体景观区及由环城林组成生态绿 色景观区。形成以城区外部绿色林带景观为背景,水体景观为依托,以城区景观轴线为网络骨架,突出城区的重点地段景观风貌,以城 区公共绿地系统和城市广场为中心的景观结构。在做好平面绿化 的同时,相应设计垂直绿化和布景。如墙面绿化:在一些装饰性 不强,而又朝西的墙面,可以适当应用爬墙虎、常春藤等攀爬性 的植物来绿化美化;墙头绿化:在小区的围墙和其他用来分隔空 间的墙体,也可用攀爬植物绿化;阳台绿化:在建筑设计时最好 就考虑到,以便方便居民绿化和增加绿化装饰性;园林构筑物绿化:在绿地规划设计时应设计一些可以垂直绿化的园林建筑或建 筑小品,如花架、棚架、凉亭等。此外,还应尽可能规划设计一 些屋顶花园,既可尽量扩大绿化面积,还可借此创造立体景观。 改善植物的空间分布状况,是提高绿化水平的有效途径。运用生 态园林原理,设计多层结构,乔木下加栽耐荫的灌木和地被植

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

《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09BN)介绍 发布时间:2010-08-25 【字体:大中小】 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开展了针对我市农村住宅现状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农村住宅建设要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可持续发展、便于各区县建设部门规划管理的原则,实现农村住宅建设有图可依,建筑质量、技术标准统一的目标,批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标办”)组织编制并完成了《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09BN)。 本图集采用的8个住宅户型是从市规划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住宅参考图样》的27个推荐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本图集经过专家组多次讨论修改后,基本满足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使其具有既符合现阶段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又能适应不同地区需要的特点。本图集与其它类似图集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包括了建筑设计全部专业完整的施工图和工程直接费预算,并且施工图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农户建房时,只要符合本图集所列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即可直接使用,大大节省了相关的前期设计费用。 本图集的编制完成和投入使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农村住宅建设无图可依的局面,初步解决了我市农村住宅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的较少进行专业、系统的设计,在安全、卫生、方便、舒适性等方面不理想的问题,对农村住宅在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绿色生态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将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总体鸟瞰示意图和户型效果图 总体鸟瞰示意图 附:户型效果图 A 户型效果图

B 户型效果图

农村建房申请书(新建)

.. ;. 建房申请书(农村建房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系镇村组村民,今年岁。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一栋。 一、我现住住房,是年建的简陋石厝,至今己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间,____多平方米,要住人,还要堆放粮食、农具、杂物等,显得十分拥挤。由于目前我在外地务工,因此还可勉强居住,但过年过节回家,居住问题已非常严峻,并且不可能一辈子在外务工,迟早会返乡。特别是去年宝宝降生,住房问题更严峻,因此建新房成为家族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父亲生两子,我和弟弟两兄弟,现在我和弟弟都已经结婚有各自的家庭,并且已经有了孩子。建新房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前地基上建而要另外采用地皮建房。因为户口本已经分开,孩子也一天天在长大,现暂时与父母兄弟一起居住。因此建新房成为家族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五、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毕业后也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工作,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通过这几年的的奋斗和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六、我建房的方案是:在我家自留土地上建一栋____平方米的房子,这片土地并不会动用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绝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他人利益的情况。 无房之人就像无巢之鸟,总感觉自己是飘的,无着落,总感觉一件人生大事没完成。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想法,不管在外多风光,心中总会有股浓浓的乡愁,因为对家乡爱得深沉,希望能够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同时父亲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自己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从没做过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于公于私,希望领导批准建新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2.生产小组的证明。 此致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建设新农村住宅设计图38张!

建设新农村住宅设计图38张! 建筑知识 2009-10-06 11:20 阅读140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点击在新窗口查看全图\nCTRL+鼠标滚轮放大或缩 小';}"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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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本) 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并召集上海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多次审订通过了本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是对DG/TJ08-606-2004《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补充,本办法中有与原规范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办法见《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健胡定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4)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6)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6)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6)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0) 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13) 附录 A (15) 附录 B (17)

1.0.1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规范”的原则。 1.0.4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大力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5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6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8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由牵头建设的运营商负责确定。 1.0.9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工程建设流程实施。 1.0.10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住宅建筑要求规范2012新版

1 总则 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GBJ96 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一样的,故本规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规定基本一致,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已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GB50045的要求。 1.0.4 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 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 1.0.5 本规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 1.0.6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得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

农村住宅建设的现状

农村住宅建设的现状 在世界东方的版图上,从绵延万里的长城内外到横跨神州大地的大江南北;从湖光潋艳、山色空漾的西予湖畔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塞外,均布了65万多个农村。这些农村几经历史的沧桑演变,终于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 追求进步,渴望发展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属性,物资条件的满足则是入们追求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村村民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农村中小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迎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东风。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华夏大地拔地而起,“村村楼房连片,处处别墅开花”、“户户建造新房,家家乔迁新居”已成为当前农村建设的真实写照。但是,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也逐渐暴露出了如下实际问题: 一、脱离实际,大拆大建 在新农村建设中,由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历史性决策,没有固定的模式。各地只有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尊重当地村民的意愿,量力而行。但是,有的地方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大摘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在行政命令下“推倒原房建别墅”、“推倒砖墙砌砖头”,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致使许多地方出现了“举债建别墅”和“望楼皆兴叹”的深刻教训。 二、不科学规划,无审美观念 当前,很多地方的农村房屋建设无规划,形成了“拉线撒灰,垒墙盖屋”抄袭照搬的格局。并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给农村住宅建筑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正是对当前农村建设规划失控的真实写照。在农村有这样一句话,叫做“要想富村头住,盖商店临公路”,在此思想主导下,村内的居民想方设法向村边搬|,形成了所谓的“空心村”。还有的地方对原有的农村特色不去规划保护,使原有的独特风貌从历史的记忆中抹去。在此情况下,一方面生活公用设施无法规划安装和使用,另一方面导致了大量的土尥流失,使居住环境再次遭到很大破坏。 三、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很多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新农村的住宅建设,费尽精力编制了新农村房屋建筑标准图集,并直接下发到基层农村建房人的手中。但是,从大江南北,到长城内外,大部分农村的住房要么是千篇一律的仿西式洋房,要么是毫无规划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群。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自由、天然、宁静的中国传统农村景象已难寻踪影。以南方为例,新颖的有硬度的光滑的瓷砖材质,从装饰的角度讲为房屋增添了光彩,但是人们却忽略了它们与传统建筑材料冬暖夏凉的特性恰好相反,春天不能吸湿,夏天不会散热,本该享受新房的舒适但却适得其反。而在北方,高大的建筑空间、宽敞明亮的门窗,与北方寒冷的环境相挬逆。虽然通风采光得到了改观,但冬天不保温却又让入感到无奈毒因此,住宅设计的不科学带来的只是追加能源消耗。而千篇一律的住宅形式更是建设新农村、延续农村历史的一种悲哀。 四、施工管理失控,建筑质量低下 在当前的农村建筑施工中,太多是当地的“包工队”。这些人员农忙时拿起锄头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拿起瓦刀和斧头从事建筑活动。这些临时组合的施工队伍通常一没有专业知识,二没有施工技术,三不懂质量标准。更谈不上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之建房房主经济上的不足,建房时选用的建材往往质低价廉,所以工程质量十有八九不合格,给农村住宅质量埋下了许多质量隐患,有的甚至产生房倒屋塌的事故。例如媒体报道的浙江永康建造的100余栋农村别墅群,因其存在较多质量问题而成为了“烂尾楼”,给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新农村建设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在发展的初期是不可避免的,是任何一种新生事物必然度过的一个过程。那么,如何使新农村房屋住宅建筑走向正确的道路呢? 一是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没有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就会事倍功半。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把科学规划放在首位。制定规划应立足当前、把握长远、统筹安排,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尊

农村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1.阳台: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供人活动或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 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封闭阳台: 未封闭阳台: 2.挑廊:指二层以上挑出房屋外墙体,有围护结构,无支柱有上盖的水平交通空间。 封闭的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未封闭的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未封闭挑廊 3.走廊 柱廊:有上盖和支柱,供人通行的建筑物,称为有柱走廊。 连廊:连接两幢房屋的走廊。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非单排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的无柱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屋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的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檐廊 5.门廊、门斗:建筑物门前有上盖,有支柱或围护结构的进出通道。门廊、门斗必须具备与房屋相连通,有永久性的、结构牢固的上盖,支撑上盖的是柱称为门廊,支撑上盖的是实体墙称为门斗。 与房屋相连属永久性的且有非独立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门廊 门斗

6.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独立柱、单排柱雨蓬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无柱雨蓬不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雨篷 7.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夹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8.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无顶盖的(含无永久性顶盖或顶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上盖的永久室外楼梯 无上盖的永久室外楼梯 非永久室外楼梯

关于调整本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的通知 沪房地资市[2003]141号 各区(县)房地局、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屋土地调查机构: 为配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10月31日颁布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范房地产登记行为,进一步适应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反映房地产投资开发和交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本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进行局部调整,并就规范房屋用途认定作如下通知: 一、自2003年5月1日起,委托房屋土地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房地调查机构)预测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的商品住宅,均应按下列分类标准进行认定建筑类型: 1、四面或三面临空,并附有一定花园空地,具有成幢独用住宅形态的独立式或和合式低层住宅,其建筑类型为花园住宅; 2、多单元(三个或三个以上)联列的,具有分单元住宅形态,各有门牌号及专门出入,成单元独用的联接式低层住宅,其建筑类型为联列住宅; 3、具有分层住宅形态,备届住单元设有室号及分户门出入,成套独用的多层或高层住宅,其建筑类型为公寓住宅。 二、自2003年5月1日起,委托房地调查机构实测建筑面积的本市集体土地上依法个人自建或集体建造的住宅,不再按《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沪房[90]规字发第518号文修订)进行分类,其建筑类型统一认定为农村住宅;其中,成幢独用的独立式或和合式的住宅划为农村住宅(1),其余的则为农村住宅(2)。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确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土地用途的,或根据规划要求附建的其它用途(如配套公建)的房屋,其建筑类型应由房地调查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具体部位,分别进行认定。 四、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房屋,以及2003年5月1日前已委托房地调查机构预测或实测建筑面积的房屋,建筑类型仍按《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的规定进行认定。 五、凡2003年5月1日前已委托房地调查机构预测或实测建筑面积,认定建筑类型或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下列住宅,在办理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因房地产权证破损、灭失,申请换发或补发房地产权证的,其建筑类型统一改为公寓: 1、公寓1(1)和公寓1(2); 2、职工住宅(新工房)3(1)和职工住宅(新工房)3(2)中原设计为成套独用的住宅。 六、自2003年5月1日起,委托房地调查机构预测或实测建筑面积,认定建筑类型的,应同时认定房屋的用途。房屋用途应与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用途和房屋建筑类型相对应,按照《房屋建筑类型及用途对照表》(见附表)进行认定。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模板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模板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我系龙圩都坎村都六组村民钟文宁,今年55岁。由于以下几点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一栋。 一、我现住住房,是1985年建的简陋砖混水泥房,至今己3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4间(楼上四间陋雨,可用四间),60多平方米,要住9人,还要堆放粮食、农具、杂物等,显得十分拥挤。由于目前我在外地务工,因此还可勉强居住,但过年过节回家,居住问题已非常严峻,并且不可能一辈子在外务工,迟早会返乡,住房问题更严峻,因此建新房成为家族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大儿子生孩子,小儿子都到了谈婚的年纪,并且已经属于晚婚晚育年龄,同辈都已生儿育女,年龄问题将不能再拖,要求必须要新房才肯结婚,由于住房迟迟得不到解决,婚事也一拖再拖。为了让父母放心我的终身大事,顺利成家,建新房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考虑到一些具体需求,因此不在以前地基上建而要另外采用地皮建房。1、原来地皮面积满足不了现在建房面积的需求。左右比较狭窄,面积较小,不能满足一个四世同堂家族的住房面积需求。2、重新拆了旧房建新房需要一笔很大的拆迁费用,将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是家庭富裕的拉路虎,有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3、拆迁出来的砖瓦已经无多大的作用,满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质要求,属于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志。

五、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也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工作,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通过这几年的的奋斗和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六、我建房的方案是:在我家自留土地上建一栋_80___平方米的房子,这片土地从爷爷辈起就是我家的菜地,已经30年多年,并不会动用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绝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他人利益的情况。 无房之人就像无巢之鸟,总感觉自己是飘的,无着落,总感觉一件人生大事没完成。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想法,不管在外多风光,心中总会有股浓浓的乡愁,因为对家乡爱得深沉,希望能够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自己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从没做过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于公于私,希望领导批准建新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我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调查分析

我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调查分析 作者:刑翠萍 摘要: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是影响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的重要因素,加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既有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更有助于消除因住宅小区配套问题带来的社会隐患,对提高住宅小区建设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分析 一、我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我市已建成的22个住宅小区的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居住区的配套设施数量有所增加,但主要是经营性的配套设施,如零售商业网点等。其他如教育、市政、邮政、卫生、体育等公益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小学教育设施严重缺乏。在22个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中,共有教育设施1.56万平方米,仅占总建筑面积(194.54万平方米)的0.8%,且全部为幼儿园,没有一所中小学,教育设施严重滞后。教育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导致张店区现有区属学校生源多、班额大等问题日益突出。2003 年张店城区学校平均班额初中为60人/班,小学为53人/班,均超出国家初中50人/班,小学45人/班的标准。 二是小区中除商业配套以外的医疗、金融、市政、行政等配套设施相对匮乏。在22个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中,医疗卫生设施0.8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4%;设有金融邮电设施0.48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2%;设有市政公用设施0.39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2%;设有行政管理设施0.36 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0.2%。 三是我市已建成住宅小区规模普遍偏小。在22个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中,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11个,占总数的50%;5万-10万平方米的小区5 个,占总数的23%;10万-20万平方米的小区6个,占总数的27%。由于小区的规模普遍偏小,按照规划标准公建配套较少。因此,开发商热衷于开发“麻雀小区”,由此,造成了小区配套公建匮乏的局面,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四是由配套引发的投诉日益增多。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给市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市民反映强烈,随之引发的投诉日益上升,已经成为房地产投诉的主要内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就小区内配套建设问题提出议案,因小区内配套设施不足和管理不到位引发的投诉逐渐上升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导致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足的原因 出现以上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开发企业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尽快回笼资金,擅自变更规划,少建或不建小区内的配套设施。目前房地产业内普遍认为配套设施是不赚钱的买卖,前期既要投入,后期又要维护,远不如出售商品住宅回笼资金快。所以,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手段违规不建设或不按规划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尤其是在教育设施上体现得比较突出,例如,有的开发企业以分期开发为借口不建配套设施;或以资金不足为由逃避设施建设;或以规划修改为由暂时不建;还有的开发企业或不按规划图纸施工,或采取先建住宅楼后建公共设施的方式,暗中私改规划,导致小区内教育、邮政、体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各项居住区配套设施缺乏。二是部分“麻雀小区”达不到部分配套设施的设计要求。在已经竣工的22个住宅小区中,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占50%。由于规模较小,按照规划设计标准,有些配套设施可以不配备,所以,这部分小区所占比重过大,也是造成我市住宅小区整体配套水平低的原因之一;三是进入淄博的外地开发企业良莠不齐也是导致小区配套设施缺乏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进入淄博的外地开发企业日益增多,为提升我市的城市建设水平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外地开发企业

浅谈新农村住宅规划设计

浅谈新农村住宅规划设计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摆脱了温饱的长期困扰之后,迫切要求改善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为此,人们也就常常以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形象来展现新农村的风采。本文简单总结了农村住宅的特点,指出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的现状,探讨了新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策略 新农村的住宅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所处的环境贴近自然和各具特色的乡土文化,再加上使用功能复杂,因此,要做好新农村住宅的规划设计,就必须深入地研究新农村住宅的特点,并在设计中认真地加以体现。 一、农村住宅的特点 农村住宅建筑,既是生活建筑也是生产需要,其特点如下: 既是生活用房又是生产用房,要求有一部分室外活动场地和产品、工具的贮藏室;建筑材料应强调以地方材料为主,不能不加分析的套用城市住宅的结构形式。由于各地区气候条件差异很大,风俗习惯也不相同,建筑的地方特色比城镇住宅更为明显。 二、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的现状 (一)住房建设缺乏必要的布局规划 缺少村屯建设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差,道路路况不好,造成村容、村貌差的现象,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人均建设用地过大,超过规定的

标准。村庄无规划,建筑无设计,队伍无资质,监管无机构。建设各类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不适宜农村建设,致使广大新农村住宅建设处于无章可循、无人管理状态。村庄日益外延,空心村比比皆是,既浪费大量土地,又难以公用设施配套,这些都无法保障农村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农民住房缺乏必要的功能区分 目前,农民住房布局不尽合理,形式单一,功能落后,浪费严重,是农村建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民建房大多数是自己摸索着建,房子虽一次比一次好、一家比一家好,但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房屋更新换代速度快。同时,有的农户生活用房和生产用房常常合二为一,卧室里存放粮食、杂物,住宅连着畜禽养殖等生产用房现象到处可见,严重影响卫生状况的改善。 (三)农村住房缺乏质量认定,建房质量整体欠佳 目前,农村修建住房一般都是凭借经验和建筑施工常识进行,整个建房过程缺乏科学的管理和工程质量认定,农民建房几乎都没有正规设计图纸,施工队伍大多是个体工匠组成,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专业水平低,工艺落后,缺少必要的质量监督,加之部分农户建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质量较差,导致安全保障系数低,抗灾能力较差。 三、新农村住宅规划设计的策略

AA市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AA市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装修住宅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全装修住宅工程管理适用本规定。2020年1月10日起,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商品房结合装配式建筑要求推行全装修;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实行全装修。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全装修住宅,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排水、燃气、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水、电、气等开通手续需业主自行办理),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住宅。实施全装修住宅工程,以单体建筑(幢号)为计量单位。 第四条住宅全装修应大力推广建筑工业化和建筑节能,推广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部品模块化应用,推广集成吊顶、管线分离等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推广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以及节水型器具和节能型电器等,降低能耗,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改善和提高室内居住环境质量。 第五条对列入年度出让计划的住宅用地地块,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是否实施全装修及全装修比例要求,并适时将具体内容函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将函告内容作为建设条件纳入出让文件。全装修建设条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解释、审查并监管实施。 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将全部实施全装修内容一并纳入。 市、县(市、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装修的实施管理。

农村自建房注意事项

自建房区别与商品房的建设,没有监理和专业的施工队伍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控制施工质量,造出好的房子呢?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选择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前应对当地的建筑队伍进行考察,选择有技术、有施工机械、有施工经验整体素质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最好是有资质的建筑公司。 2、选择设计图纸和专用通用图集 施工图纸是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直接决定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是否合理,并且施工中的监督、验收以及争议的处理都要依据图纸,因此,施工前进行图纸设计。 3、选址 建房前,应对周边地质环境进行考察。应尽量避免在水沟、池塘和有粪坑、墓穴的地方选址建房。以防止地基产生不均匀下沉,造成房屋开裂,甚至倒塌。 4、签订合同 在选择好施工队伍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将相关事宜(特别是工程选址、工期、材料的供应与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保修期限、争议处理、工程造价结算等)在合同中约定。 (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控制点 1、地基基础 (1)地基必须挖至老土层,土质应均匀一致,并且进入老土层深度不应小于20cm。(2)基础埋深(从建成后室外地坪最低处算)不应小于当地冻土层厚度,且不小于50cm,必要时,应有设计。基槽(坑)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基础控至持力层后,应用钢筋(粗)探测地基下是否有空洞、软弱层,若有,应清除并挖至老土。 (4)基础持力层符合要求后,应立即施工基础,避免雨水浸泡和曝晒,如发生浸泡,要在基础施工前清除浸泡、变软的地基土;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回填避免受水浸泡,扰动地基。 2、毛石基础 (1)毛石基础砌筑:毛石基础应分层坐浆砌筑,(第一层毛石与土之间也立如此),并将大面向下,上下应相互错开,若基础成阶梯形,应先从最低处砌起; (2)毛石之间应留空隙,用砌筑砂浆搞实,不应采3)毛石砌体、应采用石质较好的石头,不能使用风化石。 3、砖砌体工程 (1)选用的砖强度必须满足要求,尽量把送到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承重墙应为240毫米实心砖墙(一砖墙),空斗墙不得作为承重墙体。 (3)为保证砌体质量,严禁干砖上墙,应采用统一的组砌方法,砖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80%(即砖与砂浆的接触面);砌体竖缝灰浆必须饱满,灰缝厚度控制在8-12mm。(4)在砖砌体转角处或交叉处,砌体应同时施工,不能同时施工(砌筑)时,应留置斜槎(踏步槎),严禁将该处分成两次分别施工(此处如设构造柱例外),使纵横墙之间无可靠连接,以至造成墙体开裂,甚至倒塌。 (5)在构造柱或未设构造柱的墙体转角处或交叉处,沿墙高度每500毫米设置墙体(不少于2Ф6钢筋)拉结筋,拉结筋长度应深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米。 (6)严禁在砌筑完毕的承重砖砌体上开水平槽,或墙身上随意打洞。 用干铺一层毛石,再铺一层砂浆,然后用水冲灌缝的施工方法,以免水泥被水冲流失。(7)砌体砂浆应按规定配比施工,采用机械搅拌,使用过程中不能随意加水,必须在一定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住法[2003]061号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 现将《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2002)第130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市区、郊区城镇和独立工矿区、港区、校区投资新建住宅,均适用本细则。但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除外。 第三条(主管部门)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以下简称市住宅局)是本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的主管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组织开展本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和对各区(县)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工作实施监督。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以下简称区(县)住宅局]在市住宅局的组织指导下,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竣工配套计划编制) 住宅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住宅区规划和市政、公用设施专业规划,联系专业配套单位,编制新建住宅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向住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住宅局备案。 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在实施配套施工前三个月,向区(县)住宅局申报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提出竣工配套的时间和要求。区(县)住宅局会同专业配套单位平衡后报市住宅局。 市住宅局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下达上海市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 第五条(计划实施) 住宅建设单位和专业配套单位应根据下达的上海市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组织实施配套建设。市住宅局和区(县)住宅局应当跟踪检查、协调矛盾。 市政、水务、电力、信息、交警等有关部门对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的实施给予配合。 第六条(规划管理) 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住宅详细规划时,应当就落实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配套项目,征询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意见。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审核申请) 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审核是包括实体性审核和程序性审核在内的综合性审核。 新建住宅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经各有关专业配套单位和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住宅局或者区(县)住宅局提出审核申请。 在办理申请手续时,住宅建设单位须填写《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申请表》(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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