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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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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加强对投标项目现场的勘察和材料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的支持力度和当地风俗民情等。

第四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六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响应。

第七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八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及文字与表格容要一致。

第九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标书》编制无误。

第十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容相协调。

第十一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十二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

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

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

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

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

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公司经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批准、决定加班工作的,加班时间由办公室年底统一汇总,计入年底奖金。

第十条、员工请假及旷工累计超过12天,不发年终奖。

第十一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一)电脑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办公室人员需遵守公司的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

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

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

备应按规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

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公司部电脑禁止非公司人员使用。

(二)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人员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人员

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办公用品每月领用一次,使用公司专用的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经理审批,购置大宗、

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三)使用规定

一、公司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违者除补交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

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证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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