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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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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竣工决算时,往往要补办签证,例如马镫筋,决算时才补办,马镫筋的规格、形状、分布,还有哪些是属于现场签证的?

答:1、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方式及注意点: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

(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

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

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当发生停工时,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对于间接费定额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停工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停滞损失如何界定和补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来作出补偿。双方均应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定额和规定,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

c.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结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建筑材料价格也因市场产、供、销变化和国家政策影响而不断升降,从而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升降。因此,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价款控制尤其重要。在办理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要办理签证。如笔者所在的湛江市,从1992年10月开始实行指导价,对于文件规定需调超指导价的主要材料或某些特殊材料,可以给予签证,但一些辅助材料,如铁钉、油漆、周转材、石灰等则不需办理签证。对于所签证的建筑材料单价,如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不要把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的单价签证列入直接费,应只作调价差处理。对于需办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

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以及是否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等。还要注意不要把材料的损耗计人单价内,因在结算套定额时就已包含了材料的损耗。笔者在审核结算时曾发现此类签证,如某综合楼签证铝合金窗的玻璃单价比同时期的市场价高很多,经了解是签证人员将玻璃损耗费用折算考虑计入了单价内。

d.分清直接费和独立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这是允许的,但只能作为独立费。而有些承包商往往在签证单最后写上一句:“……列入直接费。”业主代表又不理解直接费与独立费的不同是前者可以参加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于是签字,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给工程结算审核造成许多人为的不必要困难。

(3)工程工期(进度)签证它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在建筑工程结算中,同一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差和人工费的调整等不同。不少工程没有办理工程进度签证或没有如实办理而在结算时发生双方扯皮的情况。

(4)工程隐蔽签证它是指施工完成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失将难以完成结算,其中应特别注意的有:a.基坑开挖验槽记录;b.基础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c.桩灌人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d.钢筋验收记录。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要过后补签,因一旦被覆盖再发生争议就很麻烦,有些还是不能揭开的,即使能够也是劳民伤财。如湛江市某工程,回填石粉时没及时对填石粉的高度签证,结算时,承包商按800mm计算,业主则要按200mm 计算。这时工程已完工,挖开的混凝土路面也已修复,双方的扯皮会给结算带来许多困难。此外,对于基坑隐蔽签证要真实记录其放坡系数及开挖深度等。

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

a.现场签证必须具备业主驻工地代表(至少2人以上)和承包商驻工地代表双方签字,对于签证价款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应加盖公章。双方工地代表均为合同委派或书面委派。b.凡预算定额或间接费定额、有关文件有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若把握不了,可向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咨询,或委托其参与解决。c.现场签证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明确,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d.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e.现场签证要一式几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最好按档案要求的份数),避免自行修改,结算时无对证。笔者曾发现同一部位项目的两份签证上分别有1人和2人签名,很明显多出的1个签名是模仿他人的笔迹加上去的,且已将项目内容作了修改,而另一方又没有存底,造成无法对证。f.现场签证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是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笔者就曾发现过此类情况。

2、我总结的山东省的签证,仅供参考

如何做好消耗量定额下的签证和审计工作

山东省2003年消耗量定额的使用对我们的签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比综合定额下的签证工作要复杂的多,因此我们现场人员要下大力气去学习消耗量定额,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控制偏差!

对消耗量定额的理解关键在“消耗”二字,简单的理解就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消耗了什么

甲方就给什么,首先像图纸中梁板柱或墙的量,结合技术交底不需要签证就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来,而像完成它们的技术措施如果没有签证就很难完成造价的确定工作,再简单一点说就是套项要准确的问题,其次就是费的问题,有些费用我们无法精确地度量,像夜间施工费、冬季施工费以及临设费用等,如果签证就必须按签证给,费率表中的费用就不能再给了,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临设问题,按省的规定给的临时设施费,一般情况下要比实际发生的多,这就要求我们现场人员做好签证工作,避免交叉;最后一点我们比较熟悉的,像变更、基础开挖量、塔吊的个数等等,都需要我们准确地做好签证工作。下面我对工作具体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说明:1. 第一章:(1)基槽的开挖是否放坡,如果有放坡系数是多少,如果不放坡要在签证中加以明确,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明确工程量,垫层的厚度影响放坡问题:0.3m以内不考虑,超过0.3m 必须考虑;土方外运是否发生也要明确;是机械挖还是人工挖都要明确,基地勘探个数需要乙方提供隐蔽资料。

(2)土方在基槽内的垂直运输费问题,如果发生一定要明确位置、尺寸。

(3)场地平整、回填土都要签证,场地平整一般属于我公司,特殊情况下可以给,不给也要在签证中明确,没有明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回填土的种类、数量。

(4)单独土石方问题:低于5000立方的土方工程套定额时要乘0.9的系数。

(5)基础土石方是考虑的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挖土,而单独土石方是考虑的设计室外地坪至自然地坪之间的挖土,套项时要分别考虑,还要注意如:沟槽、地坑、大开挖的套项挖土;槽坑回填、房心回填等项目的区别问题;

2.第二章:(1).垫层的类型。

(2).防护措施如发生应签证,像挡土板等

(3).排水与降水措施问题要避免重复,一次签定,注意台班和台日的区别。

(4)填料加固与基础垫层在套项时的区别,垫层是设计好的,而填料加固是基础换土问题。

3.第三章:(1)砖墙的类型实际与图纸不相符的要签证,要注意KP砖与模数砖的区别,套项时要主要调整沙浆消耗量。

(2)特殊墙要明确方位、类型、数量。

4.第四章:(1)钢筋的连接与图纸中做法不同时要明确,一些特殊的施工工艺要明确具体数量,如套筒连接等。

(2)混凝土的搅拌和运输措施一定要签证,不管是现场搅拌还是场外搅拌,也不管是塔吊运输还是泵送尽量明确。

(3)钢筋套项时要注意定额已经考虑搭接与损耗,套项时工程量不能再考虑。

(4)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目预制构件钢筋现浇构件钢筋

系数范围拱梯型屋架托架梁小型构件

(或小型池槽) 构筑物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1.16 1.05 2 1.25

5.第五章:(1)门窗材的材质、小五金、运输、甩项问题等要注明。

(2)产品保护费如何处理。

(3)特殊门要签证;注意卷帘门的计算规则。

(4)定额是考虑木材在自然干燥状态下的情况,如果人工干燥要考虑相关费用。6.第六章:(1)屋面做法要明确。

(2)甩项问题。

(3)特殊部位的防水、保温问题,实际与图纸不一样的要签证。

(4)彩钢屋面套项与设计不一样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但其他不变。

7.第七章:(1)特殊部位的钢结构一定要把材质、尺寸、数量、部位等因素进行明确。特殊的工艺也要签证。

(2)、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油漆项目套项时别忘了乘系数。

8.第八章:(1)注意配套中的砂浆和混凝土型号、垫层的类型

(2)挖土是否放坡,采用人工还是机械都要注明

(3)明确化粪池、检查井等是按单项计算还是综合项,如果用单项要提供完整的图纸。

(4)图纸中未明确做法的要提供交底,如坡道、台阶等是否按照L96J002的做法施工的,不一样时要注意套项和换算问题。

9.第九章:(1)主要问题是明确做法,特殊部位要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

(2)对一些重要部位要采取包干的形式降低工程造价,如内外墙装饰等。

(3)要注意零星项目的理解,避免漏项。

(4)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在套项时的区别,这一点不仅在套定额时注意套项和换算,签证时也要注意明确类别。

10.第十章:(1)脚手架:首先要明确材质、类型,其次要明确室外地坪标高,另外像斜道、安全网等问题注意与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有交叉的地方,并明确具体的数量,要详细地签证;注意层高3.6以内的、3.9以上的装饰脚手架问题:“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 3.6m以上时,可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1~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增加层按下式计算: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

(2)垂直运输费问题:主要注意地下室和泵送混凝土对垂直运输费的影响;注意3m 以下的基础按10-2-1计算一般运费;注意轻钢结构3.6m以上项目的运费问题。

(3)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发生时要签证,否则不给。另外安装采用的机械措施要明确,不然会造成补签的情况。

(4)模板和支撑问题:要全面签证,最好签费用最低的类型,目前模板费用最低的一种措施都比实际用的高,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很大;套项注意模板支撑的超高费问题。

(5)塔吊的基础工程量、塔吊的个数、场外运输费,挖掘机、搅拌站场外运输费是否发生都要签证明确。

11 注意“补充定额”一些项目:中空塑钢窗等项目。

12. 费率表中的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内清理费、环境保护费、总包服务费,如果从方便的角度考虑,尽量不签证,否则要全面签证。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问题如果发生应签证,否则不予考虑。

以上对工程签证中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说明,要做好签证工作还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摸索并加以修正。

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在竣工决算时,往往要补办签证,例如马镫筋,决算时才补办,马镫筋的规格、形状、分布,还有哪些是属于现场签证的? 答:1、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方式及注意点: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 (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 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 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当发生停工时,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对于间接费定额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停工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停滞损失如何界定和补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来作出补偿。双方均应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定额和规定,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 c.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结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建筑材料价格也因市场产、供、销变化和国家政策影响而不断升降,从而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升降。因此,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价款控制尤其重要。在办理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要办理签证。如笔者所在的湛江市,从1992年10月开始实行指导价,对于文件规定需调超指导价的主要材料或某些特殊材料,可以给予签证,但一些辅助材料,如铁钉、油漆、周转材、石灰等则不需办理签证。对于所签证的建筑材料单价,如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不要把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的单价签证列入直接费,应只作调价差处理。对于需办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15版) (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集团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草拟《甲方通知 单》并完成内部审 批 根据审批意见修改通知单,编号、签 字、盖章 收发文档根据《甲方通知 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收发文档、审核核实申请内容,发起签证申请审批签证申请明源审批 根据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完成《签证申请单》建设单位意 见、签字、盖章、 编号 收发文档,编号签证实施监督实施 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签证确认明源审批根据签证确认审批,完成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等内容收发文档,编号接收文档根据签证验收填报 《现场签证计价 单》 审核审核,发起现场签证确认审批流程,上传《现场签证验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签证计价单》审核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 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 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xx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为你带来了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一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

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二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2. 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3. 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

最新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 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甲方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般应附有交工图纸,项目监理及甲方职能部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签证书写要求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洽商、签证等有关问题的 说明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包括:(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结算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二、原则

(1)真实性。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推敲。 (2)全面性。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对涉及的发生理由、事件过程、影响、工程量等都应有相应说明,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3)关联性。所提供的数据、描述过程应当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4)及时性。应当及时,符合合同约定。 (5)逻辑性。不能与招标文件、合同、定额发生冲突,有发生的必要,不发生则影响工程工期、进度、质量。 三、增加费用所需证据的种类: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记录。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 (2) 第二章签证种类 (3) 第三章签证格式 (4) 第四章签证审批 (5) 第五章签证归档 (7) 第六章考核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为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设签证的规范法、合法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设方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设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设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设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设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一)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 (二)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建设方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本公司所有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包及分包等项目 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范围: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因甲方下发的指令、变更而不能按照图纸计算且需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工程量,无法用图纸准确描述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计算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处理。 二、工程签证的依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 书面指令通知。(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项目章) 三、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 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 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项目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 项目章。 4、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号楼--*专业--序号。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如几幢楼同时办理一张签证,则在此签证单中必须明确分出每幢楼签

证工程量。此签证单应同时在几幢楼中分别编号。 四、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1、现场工程师在审核时必须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 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 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 明了。 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属实、同意等 模糊性内容或仅签署名字无审查意见,而必须将完成后且实测实量的具体 工程量、所用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进行确认描述。原则 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3、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 责任。 4、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 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现场认定。 5、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 工图中反映,不得另行签证;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 况。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 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由成本部预算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6、工程签证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7、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一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龙实业(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围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围,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可做现场签证。 3、由于设备制造超差(如相关尺寸有误,集合变形、表面粗糙、行位公差等)导致乙方在安装地点进行人工处理或重新装车运回厂家返修,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所属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凡发生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地质状况发生变化或现场管理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等事项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所属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的发生, 应在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环节中做好预控, 避免因设计缺陷、招投标及合同约定不严谨、现场施工管理计划性及协调性不强引起的工程签证。 第三条除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可作计价计量调整外( 如工程量) , 其它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均以”工程签证单”方式给予增加, 非”工程签证单”的其它文件均不属于经济文件, 在工程结算时均不予增加; 所属公司与承包( 供应) 单位签署合同时, 本条款应作为合同条款之一。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因设计原因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费用的签证,由所属公司设计部门负责, 由设计总监签署意见,并依此作为考核设计部门的依据。 第五条因施工条件、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现场管理等原因发生的工程签证,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由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核工程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六条因合同条款原因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赔偿发生的签证, 由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 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

核成本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签证发生前,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 供应) 单位下达”工程任务联络单或技术联络单”并对下达联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管理部门须要求签证单位对签证内容表述清晰、依据充分, 能够清楚计算其签证最终结果。 第八条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联络内容的复核、审查与跟踪落实, 参与工程测量、负责计价、审核签证金额, 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签证程序规范性、有效性及签证金额误差负责。 第九条所属公司签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程签证单编号盖印, 统计台帐及存档等签证管理工作, 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按编号顺序分类汇总后, 报送公司总经理及各经办部门, 抄送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备案审查。 第十条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负责对所属公司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签证进行复核与审查、分析, 负责工程签证的规范性的监督, 定期进行签证复核、审查、分析并通报情况, 根据本规定对所属公司签证管理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下( 包括5万元) , 应由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管理部门相关经办人、负责人共同会签, 涉及设计变更增加的签证单设计总监参加会签后并加盖”签证编号专用章”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10万元( 包括10万元) 间, 签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区别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的正确使用2013-01-22 19:07 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这三项文件资料,通常都会产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的效果,但一些造价人员却未对其区别对待,工程资料人员也经常忽视三者的使用条件和范围,最终给工程结算、竣工审计带来了较大不确定性。下面就这三者在实际工程建设中的使用谈点看法。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根据合同规定,工程变更的提出需要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其说明等资料,因此可以确定工程变更的提出者应该是发包方;但是在实际工程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甚至施工单位也可能成为设计变更的提出者。 参照实际工程建设,我们认为导致工程变更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发包方直接提出对工程建设的变更,这可能包括变更内容的任意一方面,比如建筑物的外貌、造型,功能区的分割,项目的增减等等,直接体现了发包方自己的意愿。在此过程中,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必须积极提供技术或者劳务方面的服务支持。其次,是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最后,是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工程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及发现设计文件失误或者错误的问题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同时抄送发包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方案及合同价格的增减情况。但必须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并在下达变更指令后才能生效。 洽商记录 洽商记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协调解决某些具体事务如施工程序、施工顺序、工作协调、工期调整、材料调配等,由业主、承包商双方签认(有时也需要监理方签认)的文件,或者在合同

建筑工程办理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办理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承包商不得不靠合理低价夺标,而工程本身就是个风险库,构成风险的天平更多的是向承包人一方,也就是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业主担的风险相较少。对于这种风险分担不均的现实,有经验的承包商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正确利用有关法律及合同条款赋予我们的权利,准确、合理、及时地办理合同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签证业务,通过索赔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因素,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的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即是索赔的法律依据。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科学,涉及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在内的众多专业学科知识。索赔具有一定的难度的特征,要求我们有理有据,据理力争,而不能强词夺理,强加于人。 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通常是由下述原因造成: 1、业主未能按时提交可进行施工的现场; 2、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 3、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图纸或指示;

4、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确; 5、现场发现化石、古钱币或文物; 6、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 7、业主和工程师要求暂停工程; 8、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的修复; 9、业主违约; 10、工程师对合格工程要求拆除或剥露部分工程予以检查,造成工程进度被打乱,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展; 11、工程现场中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12、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相矛盾。 凡纯属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给承包商适当延长工期,还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一、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签证 在承包工程范围内,凡属下列情况应办理现场签证: 1、在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2、定额直接费中未包括且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 3、工程变更、材料代用造成的工程量变化; 4、因工程停、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 5、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处理费用; 6、由于设计或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 7、受发包人的委托,在承包工程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材料及机械费用。 在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工程变更,所谓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按照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

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可做现场签证。 3、由于设备制造超差(如相关尺寸有误,集合变形、表面粗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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