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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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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河供电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局党委各项工作目标的决定,切实加强本所工作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现就“安全生产”、“用电经营管理”、“行业作风建设”与责任人进行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目标

1、无人身伤亡和重伤事故。

2、无责任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杜绝“五类”恶性误操作事故(即:杜绝带负荷拉闸、带电挂地线、带地线合闸、误拉合开关、误入带电间隔)。

4、无火灾事故。

5、无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6、无本企业责任引起或扩大电网稳定破坏停电事故。

7、配电事故率?4次/百公里年(按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线路公里数计算,非本单位责任的外力破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配电事故除外)。

8、两票合格率100%。

9、两措计划完成率100%。

10、无误接线、误碰的人为责任事故。

11、完成一个安全长周期记录(360天为一个安全长周期)。

12、完成全局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13、设备完成好率100%,其中:一类设备完成好率?90%,主变故障率?5台次/百台年,可用系数?99%。

14、配电系统供电可靠率?99.99%。

15、供电电压合格率?98%,其中一类电压合格率?98%。

16、班组QC小组成立率?50%,QC成果发布率?50%。

17、重点技措完成率100%。

18、季度考核及其他考核必须保持在前六名。

考核办法

1、固定工、常配电工、局安排的其他用工,发生破记录者按局考核办法执行,未交风险抵押金者从工资中扣除。

2、农电工发生破记录者处于300元以上的罚款,并接受上级处理。

3、全所人员发生破记录者,应承担局对班、单位罚款金额的30%。

4、安装检修质量不能达到标准、线路巡视维护不到位等责任,给客户家用电器、计量装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对客户电气设备及其他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责任人全

赔,1000——2000元赔30%,2000元以上按局考核办法赔偿,造成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中、低压线路按划分进行维护管理(表附后)。中、低压线路跳闸,分管责任者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取证,报所核实。由于用户造成的按规定对用户进行索赔,赔偿后所不追责任者责任,产品质量问题按局规定处理,必须取证,由于技术问题分管人员应及时分析,制定技改方案报所审批限期整改,对跳闸不明、技、改不到位又无证据等跳闸,罚款由责任者承担(低压一次50元),由于低压造成10KV以上跳闸罚款由责任者承担,并接受上级处理,站内低压出现故障给单位和住户造成损失的按第4条处理。

6、办公楼内私接电炉一次罚50元。

7、季度综合考核按岗位、按分工各负其责(分工附后),凡影响我所第一名者(按单项计算)少1分扣督办员20元,责任人30元;少2分扣督办员100元,扣责

任人150元;少3分扣督办员200分,责任人不得奖;未参与考核奖惩治者,视其情况扣工资。

8、专项奖征按局规定对责任人兑奖兑惩。

茨河供电营业所

200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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