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
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对所属物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
3、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管所属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4、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并负责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考核。
5、掌握物资的市场信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各单位合格供方的评价和管理。
6 、参与工程投标工作。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的供应办法。
7 、掌握物资行业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物资消耗定额,汇总上报各类物资报表,参与成本活动分析,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物资核算工作。
8 、组织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检查和监察。抓好物资管理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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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主要物资的节约指标,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广新材料的应用。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物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
物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11、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程序文件
的编制、修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编制物资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物资集中采购计划、技术规格书等资料,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物资部,抄送股份公司物资采购区域中心。
3. 负责推荐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评价工作。
4.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项目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5、配合集团公司完成本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项目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6、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甲控物资招标,尽最大努力降低招标物资价格。
7 、根据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计划、保障能力及措施,确定甲供材料的供应办法,做好甲供物资供应接口衔接。
8、定期组织对各工区物资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所属工区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现场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检查所属工区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的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
10、负责各工区的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的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各工程公司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l 、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制
定本公司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2、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好本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工程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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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本公司物资采购网
络信息库的建立,对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供方进行选择、评价、考核,建立《工程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册》。
4. 负责上报工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
5. 负责考核工程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6.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工程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
7、参与工程投标工作,审查标书、施工合同中的物资供应渠道、保障能力及措施,由业主提供产品的供应办法,做好物资供应接口衔接。
8、组织工程公司物资管理的检查和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供应、发放使用、现场管理、内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开展物资核算,参与成本活动分析,做好工程项目的物资变更索赔,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编制上报各类物资统计报表。
10、负责工程公司的物资清查、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物资节约指标的落实;抓好物资管理基础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资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物资人员
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各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职责由工程公司负
责制定。
第三章项目(指挥)部的物资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工程公司派出的工程项目(指挥)部,不论级别大小、人员多少,均应设专人负责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指挥)部的领导必须重视物资管理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协调各业务部门同物资部门关系,共同做好物资管理工作。
l 、施工技术部门应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材料需求计划总量,合理设置节点的、详细的单项工程材料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要求、工期安排等技术资料提供给物资部门。施工技术部门下达的施工计划,要抄送物资部门。
2、计划部门要根据各单项工程分割预算,及时提供项目材料总需求计划及设置节点的、详细的单项工程材料计划和成本费用,为开展物资核算、定(限)额供料提供依据。物资部门要按期向计划部门提供物资消耗数量,确保验工计价真实准确。
3、物资部门要建立项目材料供应总台帐及单项工程材料供应台帐,实施
限额发料,每月进行考核。
4 、财务部门对工程备料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物资部门每月与财务对帐,双方签认,共同清理供需业务中的债权债务。
第十条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应充分做好物资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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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项目(指挥)部物资部门要尽快熟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书,理顺物资供应关系,对由业主供应主要材料的,要及时同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取得联系要详细查对设计文件,尽快掌握工程物资需求总量、规格、价格、供应时间、料费资金来源,特殊需求等业务基础资料。
2、根据物资需求总量、工期要求、供货渠道、进料安排、施工现场等因素,在施工现场选址修建适当数量的库房、料棚、储料场地。
3、项目(指挥)部各级物资人员要具体分工,制定职责,并根据项目(指挥)部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全面系统的项目(指挥)部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办法,并准备好开展物资业务工作所需的报表、各种凭证和业务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指挥)部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物资管理工作。
1、各项目(指挥)部实行限额发料,定期考核,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
2、调整物资管理人员时,项目部按管理隶属关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现场监督交接工作,防止出现遗留问题。
3、项目经理离任时,物资部门要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表要经交接双方项目经理签字,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对工程收尾剩余料具要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集中保管。工程完工后,工程余料要如数退库。转移工地时,要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做到工完料尽、帐物清楚、场地干净。
第四章物资采购供应
第十三条建立《合格供方名册》是物资采购的前提,是建立物资采购网络信息库的基础。各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做好合格供方的调查、评价工作,及时将调查评价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集团直管项目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各工程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合格供方包括业主供料的合格供方及集团内按采购权限各级物资部门采购材料的合格供方。每年上半年要对《合格供方名册》进行一次复审。零星采购的材料不进行合格供方评价。紧急情况下,对《合格供方名册》外采购时,须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计划是物资采购的依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应依据计划部门提供
的工程用料总计划、单项工程材料计划、施工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兼顾库存的原则
进行,防止计划用量与实际用量不相符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计划应由各级物资部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送技术、计划、财务部门会签,并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完毕后应逐级上报,由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十六条顾客提供物资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应按照业主的规定和要求编报。业主同意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应单独编制采购计划,按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权限及招标办法组织实施。铁路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按铁道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十七条要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大力推进集团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严格物资招标采购程序,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铁路项目甲供物资建设单位招标结束后,项目部要将供应厂家、供货合同等情况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铁路项目甲控物资招标中,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分中心)、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力争尽最大可能降低材料价格。甲控物资招标计划、招标情况、评标结果要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告。对于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需自行采购的物资,各直管项目部按规定提报计划,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会同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确定采购方案,共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实施
细则》。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参与批量物资的价格及合同谈判,除即买即清的一次性采购外,都应有项目经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供需关系,所签订的物资购销合同的条款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购销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后应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五章物资现场管理
第二十条物资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应重视现场物资管理,各级物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标准,努力创建标准化物资管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