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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根据财政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和省财政厅、商务厅10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金…2009?105号)等要求,确保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本方案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资料,进行数据汇总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和监管。

市委宣传部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报废汽车解体,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遵循“政策公开、鼓励报废、自愿申领、定额补贴、上限封顶”的原则。

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

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站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074957246.html,。

汽车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

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一)既符合第五条第四项、又符合第五条第一至第三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二)既符合第五条第三项或第四项,又符合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

第七条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臵税政策的,不再享受此补贴。

第八条符合第五条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三)凡换购河南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报废汽车补贴外,省财政按新车价格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每辆车1500元。

(四)凡郑州市居民和单位换购郑州市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省报废汽车补贴外,市财政按新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每辆车2500元。

第三章车辆报废更新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九条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企业应为依法设立、具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条件、能够出具由省商务厅印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第十条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当将

符合“补贴范围”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车籍所在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公安部门应在收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送交的上述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监销相关车辆,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第十一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总质量、车长、乘坐人数等信息,并将副联报送市商务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应取得新车购车发票等证明、凭据。

第十三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抽调1-2名工作人员,成立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联合服务窗口办公地点设于:郑州市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北角(劳动宾馆501、502房间),咨询电话:67725345、67725302。

市商务局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以及车主提交的?汽

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汇总数据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

标准,并对符合要求车主拨付补贴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报废汽车解体,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注册登记。

市环保局负责查验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第十四条符合本方案第五条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车辆购臵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证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的,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在郑州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并实施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增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为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市商务局要积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和省商务厅?关于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9?39号)要求,积极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拆解水平。

第十七条市商务局要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认真做好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

合服务窗口设立、办公设备购臵、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制等工作。市财政局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满足以上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

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汽车报废和换购新车、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统计上报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用好补贴政策。

第十九条市商务局负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

办理资料存档和信息统计工作,并将每月办理情况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的要求,于次月2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并抄送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

第二十条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违反本方案规定,不履行有关义务的,市商务局可依据其情节轻重,采取公告企业违规行为,从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

名单中剔除,以及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2009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应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报废农村客运车辆需提供);

6.当年更新且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要求的城市公交车新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废城市公交车辆需提供)。

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非个人的,其单位需出具介绍函);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本方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 汽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等部委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中标回收企业发生的运费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分级负担、定向使用、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方式、对象及补贴产品范围第四条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我市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在购买

新家电时均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再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第五条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第六条我市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产品范围随国家调整做相应变更。 第七条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补贴政策,从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5月31日实施。 第三章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 (一)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二)运费补贴。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助,具体补贴办法按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确定。 第九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市财政负担20%。 第四章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及清算

郑州公交线路一览表

郑州公交线路一览表 1 路火车站-一马路-陇海路-嵩山路-建设路-郑上路-华山路-华山路口(ABCD) 2 路火车站-福寿街-人民路-商城路-东明路-黄河路-经三路-农业路-花园路-东风路- 丰庆路-海洋路-金水阳光生态园(ABCD) 2k路金水阳光生态园-丰庆路国基路站-庙李-丰庆路北环路站-丰庆路信阳路站-丰庆路东风路站-省中医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小铺路站-东风路文化路站-东风路科技市场-东风路白庙-东风路花园路站-郑州市动物园-农业路关虎屯-农业路政七街站-经三路丰产路站-经三路红专路站-黄河路经三路站-黄河路东明路站-省肿瘤医院-东明路纬四路站-东明路金水路站-东明路顺河路站-东明路司家庄-东明路商城路站-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商城路城东路站-商城路硝滩-管城区委-市体育场-人民南路站-二七广场-火车站 T3 路帝湖花园-航海路-客运总站-京广路鞋城-京广路小赵寨-京广路陇海路-锦荣商贸城-福寿街-火车站(ABC) 4 路公交三公司-航海路-大学路-路寨-中原路-福寿街-火车站-二马路-铭功路-人民公园-大石桥-南阳路-七十一中-海棠寺-南阳寨-兴隆铺 T4 路金海粮油交易中心-郑州航院-大学路-路寨-医学院-金水路-大石桥-南阳路-七十一中-海棠寺-南阳寨-郑邙公路-综合投资区 T5 路陈寨-文化路-创新大厦-市五院-新通桥-金水路-大石桥-医学院-大学路-路寨-陇海路-市骨科医院-测绘学院-郑州日报社-伏牛路-华山路-淮河路-华淮小区(ABC) 6 路火车站-福寿街-正兴街-二七广场-新通桥-文化路-创新大厦-陈寨

(ABCD) 7 路公交二公司-国基路花园路站-花园路汽配大世界-省广播电视中心-广电南路金明路站-经三路畜牧路站-经三路东风路站-经三路德亿路站-报业大厦-农业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黄河路-中州大道金水路-金水路黄河东路-商务内环 8 路省体育中心-三全路-江山路-河医四附院-南阳路-大石桥-福寿街-火车站 9 路陇海路西环路-洛达庙-市人才市场-郑州图书城-陇海路-工人路-中原路-市委-嵩山路-碧沙岗-建设路-医学院-大学路-中原路-正兴街-二七广场-人民路-紫荆山-花园路口-关虎屯-动物园-客运北站-汽配装饰广场(ABCD) 11 路国棉六厂-建设路-客运西站-三官庙-柿园-西岗-大庄-动物市场-华工学院-一五三医院-郑上路-须水镇-三十里铺-西三十里铺(A) 13 路火车站-一马路-陇海路-客运南站-新郑路-紫荆山路-航海路-城东南路-南刘庄-宇通公司-十八里河医院-省女子劳教所-苏庄(A) 14 路商品大世界-东建材-十里铺-好客隆-商都路-圃田-板材市场-中牟收费站 16 路火车站-铭功路-大石桥-南阳路-郑邙路-老鸦陈-下坡杨-黄河游览区 17 路大学城(北区)-索凌路-丰乐路-东风路-文化路-二七路-正兴街-中原东路-大学路-医学院(A) 19 路火车站-锦荣商贸城-陇海路-小赵寨-鞋城-万客来-黄科大-小刘庄(A) 20 路火车站-一马路-陇海路-庆丰街-保全街-交通路-汝河路-郑密路-兴华街-淮河路-桐柏路-航海路-西环路口(ABCD) 21 路火车站-福寿街-正兴街-二七路-文化路-纬一路-经八路-纬五路-花园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

特急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物价局 粤财工[2009]32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委)、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发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物价局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政策 第四条按照国家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我省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试点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第五条补贴方式及对象: 1、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广东省居民户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第六条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第七条补贴标准为: (一)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

郑州夜班公交车线路大全年月实行

郑州最新夜班公交车大全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夜班公交线网覆盖范围,提高公交与地铁的接驳换乘能力,更好的发挥公交运营效能,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夜间出行服务,在广泛征求市民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夜班公交线网进行了调整升级,将原有的21条夜班公交线路调整升级为28条夜班公交线路,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晚开通运营,原21条夜班公交线路番号同步撤销。 新的夜班公交线路不再沿用原来的“Y8XX”字头,线路番号从Y1路顺序排列更加简洁清晰,车辆后视镜前方显示“夜班”字样,尤如为夜行人特意点亮的一盏明灯,突显温情;站牌上线路号由原来的黄底黑字调整为干线(红线)黄底红字、支线(绿线)黄底绿字;站序表内容除明确标注首末班时间、票制票价、服务热线、发车间隔等信息外,还首次加入了夜班线路接驳换乘的信息。 新的28条夜班公交线路由原21条夜班公交线路优化调整13条、保留4条,撤销4条、新开11条形成。元月30日晚新夜班公交线路开通运营(其中Y9、Y13已于元月15日先期开通),原21条夜班公交线路番号同步撤销。新夜班公交线路紧扣白班运行时间,干线(红线)早晨4:30发第一班车,前夜24:00发最后一班车;支线(绿线)前夜23:00发最后一班车,票制票价不变,请乘客注意线路变化。 28条夜班线路具体信息: Y1路:民航花园公交站—火车站 首末班:4:30-5:45,21:15-24:00 单程:13公里

途经道路:农业路东路、农业路、东明路、商城路、人民路、解放路、福寿街、兴隆街。 Y2路:黄岗寺—火车站 首末班:4:30-5:45,21:15-24:00 单程:15公里 途经道路:南三环、西三环、淮河路、京广路、中原路、福寿街、兴隆街。 Y3:华山路公交站—火车站 首末班:4:30-5:45,21:15-24:00 单程:9公里 途经道路:华山路、陇海路、福寿街、大同路。 Y5:郑州东站—火车站 首末班:4:30-5:45,21:15-24:00 单程:13公里 途经道路:商鼎路、东风南路、商都路、郑汴路、东大街、西大街、解放路、福寿街、兴隆街。 Y6:东赵公交站—火车站 首末班:4:30-5:45,23:15-24:00 单程:15公里 途经道路:文化路、二七路、解放路、福寿街、兴隆街。 Y7:凯旋路公交站—火车站

郑州市公共交通分析

郑州市公共交通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私家车的数量也不断增多,这使得原来的交通状况不断下滑,其中以交通拥堵最为严重。以郑州市为例,分析其公共交通现状,找出其长处与不足,并找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公共交通现状拥堵解决办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多车多的现象逐渐加剧,尤其是对于人口稠密的河南省会郑州而言,公共交通问题尤为重要。 现如今,人,车和道路交通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几乎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交通拥堵成为一种普遍的城市病。郑州市近些年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公交车平均时速逐年下降,广大市民出行困难,叫苦连天。郑州市的主干道路交通拥堵现象严重,农业路、中原路、东风路、金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通行十分困难。根据目前交通现状,郑州中心城区缺乏大容量的交通通道,车辆行驶在主干道时根本走不动。加上市区道路多为双向四车道,车辆一堵就是一二百米,经常出现几百辆车“缓缓爬动”的场面。号称郑州“堵王”的文化路,行车速度仅为21 公里/时,按照车流量每增加1%,车速平均

下降0.72%计算,如果机动车继续按年12%增长,那么10年后文化路交通高峰期的行车速度将下降到11 公里/小时,显然,这远远无法满足市民30%出行率的出行需求。 郑州市每天高峰时期,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都是十分难上的。时常公交车站有众多人等候上车,甚至挤不上去。而出租车拒载问题严重,有一些经常堵车的路段司机不去,害怕堵在里面出不来。在大学期间第一次回家时,由于在汽车总站不知道坐几路车去汽车中心站,所以选择打车,可是一连问了几个司机师傅,表示都不愿意去,因为那边堵车厉害…… 当然,纵使郑州市交通拥堵让人不胜烦恼,但是其交通规划也是有很多可取之处。市内公交线路布置众多,据郑州市地名办工作人员介绍,郑州市目前命名的道路有1026条,市区近3年增加的道路有200多条,全市共有公交车线路307条。市内主干道上的公交间隔时间短,且每一站都设置合理,使人们的出行的选择更加多元化,更加方便;市内去往某些主要地方的公交很多,作为一个在郑州市上学的大学生,特别是开往火车站的公交车尤其多,去往一个陌生地点,不知道怎么回来时,只要是开往火车站的车就可以坐。在少数的到市区游玩发现,路口基本都有执勤人员在规范徒步,自行车,电动车等的过马路情况,一方面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财企[2009]42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9.08.18 【实施日期】2009.08.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财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渝财企[2009]427号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财建[2009]3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渝办发〔2009〕2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加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更好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本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五条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符合环保要求的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相关税收政策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相关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 1、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免征政策,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须按17%全额缴纳增值税,只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2009年先征后返70%,2010年先征后返50%。 2、2009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9号),对财税[2008]157号文的有关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 3、2011年11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实行差别税收制度:免征和按比例即征即退。具体规定如下: 五、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五)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属,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六)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

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杂质含量低于㎎/g、水份含量低于1%)、瓶用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乙醛质量分数小于等于1ug/g)及再生塑料制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70%。 上述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九、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税人生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建设项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获得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同意。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其污水已接入污水处理设施,且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四)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已送交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已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本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 (五)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当在初次申请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有关数据,报

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及对策_以郑州为例

第10卷第12期 2012年6月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i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umanities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10 No.12 June 2012   DOI:10.3969/j.issn.2095-333X.2012.12.006 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及对策 ———以郑州为例* 张 珂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摘 要:结合郑州市交通拥堵实际,分析了政府在治理交通拥堵中存在缺乏“以人为本”、“人性化” 的理念,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不能打“组合拳”等问题,这也是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发展;交通;拥堵;郑州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33X(2012)12-0018-03 一、引言 随着城市发展、人口增多、生活水平上升,郑州市有越来越多的市民有能力购买私人轿车。郑州市车管所的数据表明,郑州市新车上牌数量正每年以11%的速度上涨[1],这标志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交通规划、交通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却远远跟不上发展,导致近些年来堵车现象日益严重。因此,郑州交通“治堵”成了一大难题。 近年来,郑州市政府对于交通拥堵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巨资新修和拓宽改造了大量道路,建设了大量立交桥来舒缓交通压力。但是,目前在大部分区域和道路中“拥堵”问题依然严峻,交警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应对措施却依然难见畅通的希望,政府的“治堵”措施成效不大。 二、郑州交通拥堵的原因 (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激增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6个月,郑州市申报纳税车辆71 442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平均日增新车近400台。在这7万多台新车中,市民购买的家庭用车数量高达60 857台,占纳税申报车辆的85%[2],私家车成为汽车消费的主力军。 (二)公共交通系统的缺陷 公交车站管理有待改进,城市内主要的干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由于没有分隔带,公交车站多设在人行道上,公交车停靠时,非机动车无路可走,只能涌向机动车道,造成交通拥堵问题。另外公交车拥挤、速度太慢等问题,使得成郑州公共交通系统的吸引力低,大多数市民依然以个体交通为主,交通拥堵更加严重。 (三)道路资源分配不合理 作为一个交通枢纽城市,郑州的交通压力本来就很大,而在市区,绝大部分的道路资源都分配给了机动车,造成行人与自行车、电动车无路可走,自行车和电动车只能走到机动车道上,从而又影响了机动车行车秩序,降低行车速度,不能各行其道,形成恶性循环,加重了交通拥堵。 (四)停车设施供不应求 按照国家标准,每100辆汽车的停车位数需要达到35到45个停车泊位,按照郑州的车辆数量计算,至少需要大约20万个停车泊位[3]。然而目前郑州市仅存有停车泊位数12.3万个,缺口近8万个[4]。管理部门迫不得已在道路上设立了大量的临时停车位,这些临时停车位占用了大量的道路资源。居民小区内车满未患,随意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甚至占用防火通道的现象相当严重,停车难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 (五)交通秩序混乱 大多数路口只有无执法权的协管员在协调指挥,有很多小路口是无红绿灯、无交警、无协管员的 *收稿日期:2012-03-09;修订日期:2012-04-13 作者简介:张珂(1988-),女,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研究,(E-mail)yzssqxx@qq.com。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精神,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按照《财政部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日常工作由市家电办统一牵头。增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环保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区县(自治县)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纳入同级家电下乡领导

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增补发展和改革、交通、环保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补发展改革、交通、环保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五条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分工: 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新车销售的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和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对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及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治安问题实施监管。 环保部门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领导小组其他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实施细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符合环保要求的新车(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汽车置换协议书范本

汽车置换协议书范本 汽车置换就是以旧换新,经销商通过二手车的收购与新车的对等销售获取利润。汽车置换协议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置换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汽车置换协议书范文篇一甲方: 乙方: 当今新车销售主要来源于厂家授权的4S店,新村销售竞争激烈,市场价格透明化程度高,在4S店整体利润板块中,新车利润的比重逐渐减少;作为利润板块的附加利润二手车逐渐成为各个商家关注的重担,但是由于长期缺乏专业的人员,专业的市场氛围,专业权威的价格体系作为支撑,造成商家重视程度不够。在此背景下,经过多位行业精英长期的市场调研的研究,决定抓住尚未开发的市场空白,成为独创的新车置换交流平台,通过二手车置换既可以促进新村销售又可以在二手车方面产生部分效益。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二手车置换事宜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合作方式 客户到甲方4S店提车置换业务,由乙方评估师现场进行置换车辆的评估、结算、过户以及相关手续;待交易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甲方的利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提供良好的二手车置换平台。 2.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二手车置换合作单位之一。 3. 甲方只负责给乙方提供二手车置换信息,不承担对此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 4. 甲方承诺每评估的每辆二手车,由乙方优先进行评估、置换,若不成交则甲方再可选择其他二手车合作商进行二次评估。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业务,协助甲方完成月规定任务数量(评估量、置换量)。 2. 乙方遵循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二手车置换服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举办的二手车置换活动。 4. 每成功置换一部二手车,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定的佣金。佣金按二手车评估价比例计算,二手车评估车款在5万元以下,佣金为1500元;车款元;车款20万元以上,佣金3000元;以上方案作为最低佣金标准,每辆车可单独议价。 5. 为提升服务质量,乙方应及时派有注册二手车鉴定职业证书的评估人员到店进行评估工作。 6. 即车辆成交后,乙方必须确保成交车辆的安全性,若一旦发生问题(例:交通意外、车辆丢失等现象),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全权由乙方承担。 7. 双方合作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8. 附加事项 四、其他 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某些条款可协商修改,签订书面修改、补充协议。该协议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置换协议书范文篇二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家电下乡办[2010]2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6.23 【实施日期】2010.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家电下乡办[2010]27号) 各市(地)商务局、县(市、区)商务局、物价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

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以下简称专用凭证)的使用与管理,防范假冒、盗用专用凭证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专用凭证是指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为规范补贴国家规定的家电产品、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的行为,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授权省级商务、财政部门,按照系统生成的本地区凭证编号码段以及凭证统一样式印制的凭证。 前款所称家电产品限于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 第三条专用凭证是家电以旧换新流程中重要的依据,是购买人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时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回收企业将回购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时享受运费补贴,以及拆解企业完成拆解处理的旧家电享受拆解补贴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专用凭证的印制和发放工作,负责对专用凭证申请、领取、发放、操作实施审核与监控。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配合做好专用凭证

郑州夜班公交车线路大全

郑州最新夜班公交车大全 随着郑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兴产业聚集区、经济组团、商业中心、大型社区不断形成规模,新的客流走廊带和交通枢纽也逐步形成,市民夜间生活更加丰富,夜间出行需求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夜班公交线网覆盖范围,提高公交与地铁的接驳换乘能力,更好的发挥公交运营效能,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夜间出行服务,在广泛征求市民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夜班公交线网进行了调整升级,将原有的21条夜班公交线路调整升级为28条夜班公交线路,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晚开通运营,原21条夜班公交线路番号同步撤销。 市区内分层次夜班公交线网初步形成 新的夜班公交线路包含19条干线(红线)及9条支线(绿线)。夜班干线前夜和早晨运营,覆盖市区主干道,以中心城区向外辐射为主,在主干道上尽量取直,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乘车时间,实现方向性到达功能;夜班支线前夜运营,主要连接组团、社区、商业区、医院、学校,注重与夜班公交干线和地铁的接驳,实现接驳输送功能。 新的夜班公交线路开通后,将形成4条“L”型线、10条放射线、6条南北向线路、6条东西向线路的夜班线网棋盘型格局,且每条夜班线路至少能够与3条不同方 向的夜班公交线路接驳换乘,形成碧沙岗、医学院、火车站、紫荆山、郑州东站等多个夜班线路换乘中心,市区文化路、花园路、中原路、金水路、郑汴路等30多条主要道路实现夜班公交线网覆盖,与20所大型医院、30多所大中专院校、10多个繁华商业中心、35座地铁站等客流集中区域接驳。 启用新的线路番号及站牌站序 新的夜班公交线路不再沿用原来的“ 丫8XX字头,线路番号从丫1路顺序排列更加简洁清晰,车辆后视镜前方显示“夜班”字样,尤如为夜行人特意点亮的一盏明灯,突显温情;站牌上线路号由原来的黄底黑字调整为干线(红线)黄底红字、支线(绿线)黄底绿字;站序表内容除明确标注首末班时间、票制票价、服务热线、发车间隔等信息外,还首次加入了夜班线路接驳换乘的信息。 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助力乘客夜间出行 广大市民可通过“郑州行”手机APP、郑州公交微信服务平台、电子站牌等信息服务平台,随时随地查询夜班线路、出行换乘、运营时间等服务信息及夜班车到站距离、到站站数等动态候车信息。 原夜班线路调整及新开线路情况

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公共汽电车客运量,轨道交通客运量,出租汽车客运量,轮渡客运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郑州公共交通客运量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占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郑州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同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郑州公共汽电车客运量指标分析 (7) 一、郑州公共汽电车客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公共汽电车客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郑州公共汽电车客运量占全国公共汽电车客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郑州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郑州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9]73号 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试点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为保障“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拆解处理,并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 (一)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务院促进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做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对于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从保障该项政策顺利实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研究解决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的有关问题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思路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保障本次“以旧换新”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处理,又要与《条例》施行相衔接,严格资格许可,强化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利用。 三、积极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五)深入调查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行业现状,全面掌握当地拆解处理能力状况、技术水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并要切实研究解决拆解处理企业有关能力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技术落后以及非法拆解等问题。 (六)依据《条例》和《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0号)规定,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严格按条件筛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以下简称“拆解处理企业”)。 (七)加强与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主管部门的

长沙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试行)

长沙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试行)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商务发[2009]315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9.08.21 【实施日期】2009.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试行) (长商务发[2009]315号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本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成立长沙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商务的副秘书长、财政局、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第五条补贴范围:凡在规定期间内,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1、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2、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3、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4、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站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074957246.html,。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1)既符合补贴范围第1项、又符合补贴范围第1至第3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2)既符合补贴范围第3项或第4项,又符合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 6、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 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消费促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 (一)拉动国内需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汽车、家电消费快速增长保有量大幅增加淘汰更新潜力较大。据预测20_______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如果加快淘汰更新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三)有效利用资源。汽车、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通过“以旧换新”加快完善汽车、家电回收拆解处理体系可使这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汽车、家电生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有利于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也有利于促进营销、物流、售后服务以及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安置大量人员就业。 二、基本思路 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

经济。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_______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方便广大消费者。 三、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 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20_______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 (一)补贴范围。 一是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一定年限报废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 二是对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20_______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的车型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单辆补贴金额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辆的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具体标准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

谈废弃电器、电子处理的必由之路---从“家电以旧换新”看循环经济战略

谈废弃电器、电子处理的必由之路 ---从“家电以旧换新”看循环经济战略 内容摘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仅具有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经济效应,而且具有规范电器、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环保效应。国外经验表明,规范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将会影响到整个家电产业和其他电子产业链格局,进而促进这个产业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战略。有鉴于此,本文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对废弃电器电子处理的途经谈几点浅见。 关键词: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循环经济 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经济效应与环保效应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越来越显著,我国及时提出了扩大内需应对方案。2009年6月1日,国家在已经实施了家电下乡政策基础上,又推出了促进城市消费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根据商务部最新数据统计,该项政策在实施短短两年半时间里,全国“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已达1亿多台,销售新家电9248万台,销售额达到了3420亿元,受惠家庭超过400多万户。根据上市公司2009年3季度报,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中标的多家家电上市公司三季度销售收入与净利润均出现明显上升,青岛海尔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增幅达41%和49%,而美菱电器和苏泊尔不仅同比业绩出现大幅增长,而且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均超出上半年的总和,可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有明显的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经济效应。 事实上,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除了经济效应之外,还有另外一重环境保护效应。在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

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仅是出于扩大内需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其体现一方面为新型节能家电替代高耗能老产品将有利于降低能耗,另一方面为通过对废弃家电回收处理行为的规范将有助于减轻电子废弃物污染,并为在2011年顺利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回收处理条例》)创造条件。根据我们的调查,政策实施之前,东阳市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情况是:由于长期以来没有一套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的回收杂乱无章,回收主渠道基本上靠街头“游击队”,处理则靠家庭作坊。归纳起来在东阳市范围内主要有以下几种回收渠道: 1、上门回收。游走于大街小巷的废旧电器收集者上门回收,下游处理环节也以个体经营的家庭作坊“在屋里敲”、“到路边烧”的简单拆解处理方式,他们回收主要针对家庭用户。这种回收渠道在我市大部分乡镇都有很强的生命力,回收的废旧家电占总量的80%,其从业人员有的是个体收购者,也有受旧家电经销商雇佣的。 2、商场以旧换新收购。家电商场受家电生产商或收购旧家电的单位委托,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促进新家电销售,旧家电价格由收购方确定后,在新家电销售价格中扣除旧家电的价格,在送新家电上门的同时,将旧家电运走。 3、向旧家电市场直接回收。联系二手市场的家电摊主,从而进行谈价交易并将旧家电运走,向一些乡村及临时务工者手中转移。 4、市政垃圾回收。部分废旧家电被当作生活垃圾遗弃,由市政垃圾回收部门回收这类回收数量较少,一般会被拾荒者回收后卖到废品收购站。 5、其他渠道。一些慈善单位通过接收捐赠将废旧过时的电器捐赠给不发达地区和边远农村等地等。 这种混乱局面的存在不仅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而且频繁导致因为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 政策实施后的调查表明,政府财政对回收者和消费实行双重补贴,同时实行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并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消费者改变了回收预期,大大调动了消费者交旧的积极性。而作为中标的专业回收企业,正规军优势却充分显现,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东阳市中标回收企业回收量已达42000台,回收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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