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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4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69396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表4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57 溴甲烷20 50 58 氯甲基甲醚20 50 59 一甲胺20 50 60 二甲胺20 50 61 N,N-二甲基甲酰胺20 50

季节中的花开花落,都有自己的命运与节奏,岁月如歌的谱曲与纳词,一定是你。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有些东西,你越是在意,越会失去。一个人的生活,快乐与否,不是地位,不是财富,不是美貌,不是名气,而是心境。 有时候极度的委屈,想脆弱一下,想找个踏实的肩膀依靠,可是,人生沧海,那个踏实肩膀的人,也要食人间烟火,也要面对自己的不堪与无奈。岁月告诉我:当生活刁难,命运困苦,你的内心必需单枪匹马,沉着应战。 有时候真想躲起来,把手机关闭,断了所有的联系,可是,那又怎样,该面对的问题,依旧要面对。与其逃避,不如接纳;与其怨天尤人,不如积极主动去解决。岁月告诉我:美好的人生,一半要争,一半要随。 有时候想拼命的攀登,但总是力不从心。可是,每个人境况是不同的,不要拿别人的标准,来塑造自己的人生。太多的失望,太多的落空,纯属生活的常态。岁月告诉我:挫败,总会袭人,并且,让你承受,但也,负责让你成长。 人生漫长,却又苦短,幽长的路途充满险阻,谁不曾迷失,谁不曾茫然,谁不曾煎熬? 多少美好,毁在了一意孤行的偏执。好也罢,坏也罢,人生的路,必须自己走过,才能感觉脚上的泡和踏过的坑。因为懂得,知分寸;因为珍惜,懂进退。最重要的是,与世界言和,不再为难自己和别人。 《菜根谭》中说:花看半开,酒饮微醉。就是说,做事不必完美,享乐不可享尽,这是一种含苞待放的人生状态。即使是最美的月亮,也会有盈亏的自然之道。否则便是过犹不及,弄巧成拙。心灵松绑了,活着才自由。 半生已过,走走停停,看透了生活,选择了顺流的方式,行走。流水今日,明月前身。感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每一个阳光的日子,于时光的碎屑中,静品一盏流年的香茗。 撕开浮云的遮掩,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山水,都有一段难捱的时光,好在,总有一天,你的淡然低调,你的暗自努力,你的理性豁达,终将点燃你的整个世界,让故事的结局,美好而温柔。 苏轼在《水调歌头》里写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是的,层次越高的人,越懂得,人生本就不是尽善尽美,也正因为有了缺憾,才显得是那么的多姿多彩。 心情平和,与是非渐行渐远,再多的兵荒马乱,也抵不过时光的洪流,唯有日常才惊天动地。夫切菜,妻拌菜,菜菜交缠,洒在热腾腾的面条上,剥头蒜就着,哧啦哧啦的,心里爽透了。这世间最美的,不就是这样的烟火么。 人生,是一个苏醒的过程。一首经典,低徊吟唱,年少不知歌者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发布时间:2012-01-31 字体大小:大中小保护视力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界量(GB18218-2018)表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表1 CAS号危险性类别英文名称临界量备注序号危险化学品别名 2类别易燃气体,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3* 107664-41-71氨液氨;氨气ammonia;liquid ammonia1B / 刺激, 类别皮肤腐蚀 1 , 类别严重眼损伤/ 眼刺激 1 -急性危害, 类别危害水生环境 1 , 类别氧化性气体 oxygen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11一氧化二氟2二氟化氧 difluoride;fluorine7783-41-7剧毒 1类别皮肤腐蚀/刺激,monoxide 1类别/ 眼刺激, 严重眼损伤 1 , 类别氧化性气体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2* 皮肤腐蚀/ 刺激, 类别1B3二氧化氮nitrogen dioxide10102-44-01 1类别严重眼损伤/ 眼刺激, 类-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别3(呼吸道刺激)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3sulphur dioxide;sulfurous20亚硫酸酐7446-09-5二氧化硫41B /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acid anhydride 1类别眼刺激严重眼损伤/ , 1类别, 氧化性气体5fluorine氟7782-41-41剧毒

CAS号危险性类别英文名称临界量备注序号危险化学品别名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2* 皮肤腐蚀/ 刺激, 类别1A 严重眼损伤/ 眼刺激, 类别1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1carbonyl0.36碳酰氯剧毒75-44-5光气1B / 刺激, 类别皮肤腐蚀chloride;phosgene 1类别/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1易燃气体, 类别 A类别,化学不稳定性气体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1.爆炸性物质 2.易燃物质 3.活性化学物质 4.有毒物质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汇表)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雷(酸)汞0.1 1 2 硝化丙三醇0.1 1 3 二硝基重氮酚0.1 1 4 二乙二醇二硝酸酯0.1 1 5 脒基亚硝氨基脒基四氮烯0.1 1 6 迭氮(化)钡0.1 1 7 迭氮(化)铅0.1 1 8 三硝基间苯二酚铅0.1 1 9 六硝基二苯胺 5 50 10 2,4,6-三硝基苯酚 5 50 11 2,4,6-三硝基苯甲硝胺 5 50 12 2,4,6-三硝基苯胺 5 50 13 三硝基苯甲醚 5 50 14 2,4,6-三硝基苯甲酸 5 50 15 二硝基(苯)酚 5 50 16 环三次甲基三硝胺 5 50 17 2,4,6-三硝基甲苯 5 50 18 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5 50 19 硝化纤维素10 100 20 硝酸铵25 250 21 1,3,5-三硝基苯 5 50 22 2,4,6-三硝基氯(化)苯 5 50 23 2,4,6-三硝基间苯二酚 5 50 24 环四次甲基四硝胺 5 50 25 六硝基-1,2-二苯乙烯 5 50 26 硝酸乙酯 5 5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类别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闪点<28℃的液体乙烷 2 20 2 正戊烷 2 20 3 石脑油 2 20

4 环戊烷 2 20 5 甲醇 2 20 6 乙醇 2 20 7 乙醚 2 20 8 甲酸甲酯 2 20 9 甲酸乙酯 2 20 10 乙酸甲酯 2 20 11 汽油 2 20 12 丙酮 2 20 13 丙烯 2 20 14 28℃≤闪点<60℃的液体煤油10 100 15 松节油10 100 16 2-丁烯-1-醇10 100 17 3-甲基-1-丁醇10 100 18 二(正)丁醚10 100 19 乙酸正丁酯10 100 20 硝酸正戊酯10 100 21 2,4-戊二酮10 100 22 环己胺100 23 乙酸10 100 24 樟脑油10 100 25 甲酸10 100 26 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 1 10 27 氢 1 10 28 甲烷 1 10 29 乙烯 1 10 30 1,3-丁二烯 1 10 31 环氧乙烷 1 10 32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 1 10 33 石油气 1 10 34 天然气 1 10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氯酸钾 2 20 2 氯酸钠 2 20 3 过氧化钾 2 20 4 过氧化钠 2 20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修订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修订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军事设施;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 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

1.3重大危险源辨识 1.3.1重大危险源辨识有关定义和依据 1、有关定义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贮存区: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登记建档和上报备案。本节对该公司生产和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3. 2.1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根据GB18218-2009标准规定: (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危险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以GB18218-2009标准中规定的危险物质品名及其临界量来确定的。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且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时,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3-1)式进行计算,若满足式(3-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22 11≥+++n n Q q Q q Q q (3-1) 式中 :n q q q ,,21——每种物质实际存在量,t ; n Q Q Q ,,21——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1.3.2.2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该公司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辨识物质的临界量见下表: 表F1-34危险物质临界量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相关定义和多种危险物质共存的辨识方法,该企业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装置区均在500m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 B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a)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1。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临界量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物质名称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雷(酸)汞0.1 1 2 硝化丙三醇0.1 1 3 二硝基重氮酚0.1 1 4 二乙二醇二硝酸酯0.1 1 5 脒基亚硝氨基脒基四氮烯0.1 1 6 迭氮(化)钡0.1 1 7 迭氮(化)铅0.1 1 8 三硝基间苯二酚铅0.1 1 9 六硝基二苯胺 5 50 10 2,4,6-三硝基苯酚 5 50 11 2,4,6-三硝基苯甲硝胺 5 50 12 2,4,6-三硝基苯胺 5 50 13 三硝基苯甲醚 5 50 14 2,4,6-三硝基苯甲酸 5 50 15 二硝基(苯)酚 5 50 16 环三次甲基三硝胺 5 50 17 2,4,6-三硝基甲苯 5 50 18 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5 50 19 硝化纤维素10 100 20 硝酸铵25 250 21 1,3,5-三硝基苯 5 50 22 2,4,6-三硝基氯(化)苯 5 50 23 2,4,6-三硝基间苯二酚 5 50 24 环四次甲基四硝胺 5 50 25 六硝基-1,2-二苯乙烯 5 50 26 硝酸乙酯 5 5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类别物质名称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闪点<28℃的液体乙烷 2 20 2 正戊烷 2 20 3 石脑油 2 20 4 环戊烷 2 20 5 甲醇 2 20 6 乙醇 2 20 7 乙醚 2 20 8 甲酸甲酯 2 20 9 甲酸乙酯 2 20 10 乙酸甲酯 2 20 11 汽油 2 20 12 丙酮 2 20

13 丙烯 2 20 14 28℃≤闪点<60℃的 液体煤油10 100 15 松节油10 100 16 2-丁烯-1-醇10 100 17 3-甲基-1-丁醇10 100 18 二(正)丁醚10 100 19 乙酸正丁酯10 100 20 硝酸正戊酯10 100 21 2,4-戊二酮10 100 22 环己胺100 23 乙酸10 100 24 樟脑油10 100 25 甲酸10 100 26 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 1 10 27 氢 1 10 28 甲烷 1 10 29 乙烯 1 10 30 1,3-丁二烯 1 10 31 环氧乙烷 1 10 32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 1 10 33 石油气 1 10 34 天然气 1 10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号物质名称临界量,t 生产场所贮存区 1 氯酸钾 2 20 2 氯酸钠 2 20 3 过氧化钾 2 20 4 过氧化钠 2 20 5 过氧化乙酸叔丁酯(浓度≥70%) 1 10 6 过氧化异丁酸叔丁酯(浓度≥80%) 1 10 7 过氧化顺式丁烯二酸叔丁酯(浓度≥80%) 1 10 8 过氧化异丙基碳酸叔丁酯(浓度≥80%) 1 10 9 过氧化二碳酸二苯甲酯(盐度≥90%) 1 10 10 2,2-双-(过氧化叔丁基)丁烷(浓度≥70%) 1 10 11 1,1-双-(过氧化叔丁基)环己烷(浓度≥80%) 1 10 12 过氧化二碳酸二仲丁酯(浓度≥80%) 1 10 13 2,2-过氧化二氢丙烷(浓度≥30%)) 1 10 14 过氧化二碳酸二正丙酯(浓度≥80%) 1 10 15 3,3,6,6,9,9-六甲基-1,2,4,5-四氧环壬烷 1 10 16 过氧化甲乙酮(浓度≥60%) 1 10 17 过氧化异丁基甲基甲酮(浓度≥60%) 1 10 18 过乙酸(浓度≥60%) 1 10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申请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按照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定义为: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2q n —+—+……+—≥1 Q1Q2 Q n 式中:q1,q2,……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 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贮存区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山东汇丰石化集

团有限公司(催裂化项目、(蜡油)(汽柴油)加制氢项目、延迟焦化项目、油品质量升级项目)贮罐区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液化气、氢、硫化氢。辨识过程见下表: 由上表可见,该化工厂贮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 由于各项目同在一个厂区内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因此应划为同一个 单元。依据多品种危险物品共存的临界量公式 计算可知该厂生产储存场所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申报辨识 根据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申报范围包括: 1)压力容器: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且PV ≥100 3的压力容器(群)。 2)压力管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q 1 q 2 Q 2 Q 1 +…Q n q n ≥1 +

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一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附件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2111 式中: q 1,q 2,…,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 1,Q 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 —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 数。 三、校正系数β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四、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五、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附件2 可容许风险标准 一、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满足表1中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表1 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 <310-7 ; <110-6

重大危险源辨识GB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82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2009年3月31日发布2009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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