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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洗钱风险与反洗钱监管探析

证券业洗钱风险与反洗钱监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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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公司的数据进行检验,都得出激励效应不显著结论。

4.文献研究述评

从国内外文献研究看,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的有效性并不具有绝对性,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于一些公司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而不少曲线相关性的结论表明激励效果跟管理层股权比例密切相关,长期以来,众多学者针对于股权激励的效应的研究还未达成一致的结论,但总体来看,股权激励在实践中仍然是一种较好的激励方式。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优化及途经选择

1.剔除股票指数变动率对个股价格的影响

提高个股价格变动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消除系统性风险对股票期权价差收益的影响。经理股票期权在操作中,是就期权授予时确定的“行权价”与“行权时期的个股市价”之差进行业绩考核,这可避免牛市时期“鸡犬升天”的绩差公司获得大量期权收益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只要个股价格下降幅度小于大盘指数下降幅度,权利人仍可以获得期权价差收益。

2.把期权费引入经理股票期权

把期权费引入经理股票期权,让权利人以期权费承担股价在一定幅度内下跌的有限风险,以解决现行经理股票期权收益与风险完全不对称所带来的不公平问题。

3.合理选择激励对象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导致部分公司监事为成为激励对象提出辞职或转为公司高管,因此政策上应当将监事纳入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关注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成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点应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使之成为全员薪酬福利。

4.重视股权激励中的费用成本、税收等具体问题

上市公司需要评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因会计处理产生的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未来年份的业绩增长不会因期权费用的影响而下滑,以确保达到必要的业绩条件。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必须充分考虑行权的资金需求、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影响以及有关股票变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细节,从税收成本看,激励对象在出资购买股票时已经付出了巨大的资金成本,在行权时又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而且当公司股票一路下跌时,目前无法退回多交的所得税,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加以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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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丽瑛.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问题探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3.

[3]周方召,刘文革.股权激励效应研究新进展[J].经济学动态,2008,11.

[4]吕炜.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失效”成因及改进途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8,3.

[5]熊海斌,谢茂拾.基于“规则性不当利益”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亟需改革[J].管理世界,2009,9.

作者简介:刁孝华(1963—),男,经济学硕士,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证券投资。

证券业洗钱风险与反洗钱监管探析

童文俊

(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上海 200120)

【摘要】本文在分析证券业洗钱风险和证券业反洗钱监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业;洗钱;反洗钱;监管

从国际和国内经验来看,在证券业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十分必要的。长期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能快捷、大量、安全的放置、转移资金,而一直成为洗钱分子的首选。但随着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洗钱分子通过银行业进行洗钱的难度和成本越来越大,从而把目标逐渐转移到证券业等其他金融领域。证券业金融机构已经逐渐为反洗钱斗争的主要领域之一。

一、证券业的洗钱风险

一个典型和完整的洗钱过程包括放置阶段、培植阶段和融合阶段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均离不开现代金融体系。一是放置阶段,即把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主要是金融机构;二是离析阶段,即通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非法资金的性质得以掩饰;三是归并阶段,即被清洗的资金以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证券业并不主要以现金作为交易媒介,因此证券业并不像银行业那样适合用来初步存放犯罪活动所得款项,但由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产品的多样化和高度流动性,资金的隐蔽性相对较强。并且,由于证券市场上有多种投资媒介可供选择,且各种投资媒介之间可以相互转换,这就使得洗钱分子可以很容易的将合法和不法款项的投资组合变现,以隐藏不法款项的来源,从而将犯罪所得融入正常经济体系,因此非法资金把证券市场作为除银行外的第二大洗钱途径。

国际反洗钱实践经验表明,存在洗钱风险的证券机构的范围是比较宽泛的,凡是接受监管的从事自营业务和(或)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和(或)金融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因面临不同程度的洗钱风险应而承担相应的反洗钱义务。虽然洗钱过程的放置阶段通常不是在证券市场进行,但有些情况下,证券买卖的资金却是透过不法资金来进行交易;因为证券业某些从业人员或公司收入来源以佣金为主,因此这些专业人员可能会刻意忽略相关规定,以免资金或客户流向竞争对手。

2009年10月,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40个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并在总结归纳2002年以来FATF、MONEYVAL(欧盟反洗钱组织)、APG(亚太反洗钱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对证券业反洗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布了《证券业洗钱和恐怖融资研究报告》》。研究表明,证券产品由于种类复杂、交易快捷、市场全球化等原因,理论上被利用洗钱的机率较高。但现实情况中,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相比较,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始终偏少。原因一方面是某些国家证券市场容量小、反洗钱工作起步晚、缺乏对证券业特有洗钱指标的研究和运用,另一方面也与证券业的独特洗钱特征有关。

FATF的研究按照黑钱来源将证券业洗钱风险划分为行业洗钱和证券犯罪洗钱两类。行业洗钱风险覆盖所有的证券市场工具及主体,分解为证券产品、市场渠道、支付方式、交易中介、客户和账户类型、价格商定和不合格雇员等环节的风险点。从FATF 对洗钱案例的分析说明,证券业洗钱风险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证券行业不仅会被利用清洗行业外来的黑钱,违法的证券交易也会“生产”黑钱。二是证券业的洗钱风险主要存在于洗钱的“离析”和“归并”阶段。三是证券业洗钱活动涉及中介、产品、支付渠道和客户等多个环节和载体,风险表现形式复杂多样。

FATF的研究还对证券业可能产生洗钱风险的漏洞和盲区提出了预警:一是由于认识误区而怠于履行反洗钱义务。证券交易涉及资金结算、交易代理、证券交易和证券清算多个金融机构,下游机构会习惯性地认可上游机构转来资金的合法性,弱化反洗钱审查强度,使“放置”入金融体系的黑钱轻易实现“离析”和“归并”。二是重视对账户的监测但忽视对交易的监测。证券业

洗钱可通过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实现,也可利用市场交易实现,如事先商定证券或衍生产品价格的交易行为均可以实现利益输送。三是对壳公司、对冲基金、福利机构、共同账户、中介公司雇员行为等领域的反洗钱监管还较为薄弱,在某些国家可能还是监管盲区。

二、证券业反洗钱监管的国际标准

FATF作为国际反洗钱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其制定的《40+9》标准确立了国际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原则。《40+9》标准词汇表将证券机构明确为反洗钱义务承担主体。FATF的《40+9》标准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基本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包括证券机构)在以下方面充分发挥反洗钱作用:

一是客户尽职调查,建议根据客户类型、业务关系和交易风险的差异来综合评定业务风险,对不同风险的业务采取不同的措施。同时规定了对政治公众人物应该采取的附加措施。此外,还规定了金融机构依靠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执行客户识别程序时需遵循的规范。二是保存交易记录,建议金融机构将一切国内或国际间交易记录至少保存5年,这些记录必须能够重现每一笔交易(包括所涉及的金额和货币类别等)。三是建立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将其怀疑的资金交易在一定时间内报告给有关当局,同时要求各国制定金融机构及其雇员的批露免责规定。三是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和实施反洗钱、反恐融资措施,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有关员工培训制度等。五是要求金融机构对来自不具有或不充分具有反洗钱措施国家的资金予以特别关注等。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ers),于2004年5月发布了《证券业客户及受益权人身份识别原则》(简称《原则》),对证券业反洗钱过程中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共用账户、实际受益人、第三方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政治敏感人物作出了详细规定。

IOSCO《原则》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应根据风险敏感性决定身份识别和验证措施。就是在金融机构接纳客户时,首先根据已经制定的规则,判断该客户是属于低风险客户还是高风险客户。对于低风险账户,执行一个完整的了解你的客户(KYC)程序就足以完成审慎监控的义务。对于高风险账户,在KYC程序之外,还应该实施账户监控程序。不管是表内、表外资产还是以受托人名义者,都应以全球化为基准,设定若干账户属性警兆指标,严格监控其交易。如果账户流通量超过了警兆值,则需要实施标准监控程序和重点监控程序。

IOSCO《原则》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应制定关于共用账户的具体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共用账户是指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开立、用于代表客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账户。开立共用账户的客户如为境内金融机构,且受到与证券、期货机构相同的监管,发生违法行为的风险就比较低,可采用简化的识别和验证程序。开立共用账户的客户若为境外金融机构,相关的风险相对较高,应采用强化的程序。强化措施包括:收集该金融机构的足够信息以了解其业务,并通过公开的信息判断其信誉;评估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的适当性;判断金融机构在其注册地国家是否存在实体。金融机构如果既不在注册地国家设立实体,又不属于注册地国家有类似实体并受监管的金融集团的分支机构,就不应为其开立共用账户;评估该金融机构所在国家的监管制度,判断该客户是否符合客户尽职调查标准;开立新的共用账户,需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并规定了每个金融机构的责任。

IOSCO《原则》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应获得充分信息用以识别证券、期货账户的受益权人或控制人。如果通过账户取得或持有的证券的实益所有人明显是客户以外的第三方,证券、期货机构应根据以风险为基础方法。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要求所有客户明确说明是自己的账户还是他人(受益权人或代表人)的账户。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方面的合理措施,确定和验证客户账户的受益权人。

IOSCO《原则》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可由可信赖的第三方代为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可信赖的第三方包括各种受监管的金融实体。尽管如此,客户尽职调查数据的最终责任仍属于证券、期货机构。无论第三方位于国内还是国外,证券、期货机构都应当能够及时获取由第三方保存的客户尽职调查数据。证券、期货机构应决定信赖第三方是否合理,信赖第三方实施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是否合理,并且应以书面形式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和第三方各自的责任。为此,应制定明确的政策,决定可接受的第三方可靠性水平;证券、期货机构应采取适当步骤,保证他们能够在需要时及时从第三方获得客户尽职调查数据;证券、期货机构应合理保证第三方受到符合本原则客户尽职调查要求的监管,并拥有充足和适当的机制遵守这些要求。

IOSCO《原则》规定:证券、期货机构应该制定明确的书面政策,规定在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无法成功完成或怀疑会发生非法活动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明确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客户尽职调查进程时,或者在怀疑市场被非法利用(或已被非法利用),应如何处理客户及/或交易。如果由于无法完成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而拒绝为客户开立新账户或建立业务关系,证券、期货机构应考虑向主管当局提交报告,说明已进行的调查和拒绝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如无法执行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或怀疑发生违法行为,证券、期货机构必要时应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例如:中止交易,关闭账户,向主管部门报告,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冻结资产和账户。

三、对我国证券业反洗钱监管的现状分析

2007年,我国成为FATF正式成员,并正式推开证券业反洗钱工作。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反洗钱组织制度不断健全,反洗钱报告工作逐步完善,反洗钱技术手段不断丰富,宣传培训工作逐步开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国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证券业反洗钱监管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与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破解之道。

(一)证券业反洗钱义务主体的缺失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年1号)规定的证券业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但从证券业实践看,这个领域还有一个重要的参与者,那就是自律性组织。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其中,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在证券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首先,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几乎蕴含了证券行业全部的原始交易信息和资料,而这些信息和资料正是证券业反洗钱监测和分析的对象。其次,如果客户刻意隐瞒交易痕迹,采用转托管方式交易,则单一的证券营业部无法取得客户交易深交所上市股票的全部资料,进而影响对可疑交易的分析和监测。再次,证券交易所本身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监察系统,应该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监察系统在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上功能。

(二)客户身份识别责任划分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基金销售业目前处于以银行为主、辅之以券商代销和基金公司直销的格局。按照人行2007年2号令的要求,基金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义务绝对多数是要通过与银行的委托协议方式,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并最终由基金公司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但是由于银行在基金销售渠道中的垄断地位,银行或是为了维持自己在基金销售领域的垄断地位,或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客户资源,并不愿意将客户的身份识别资料提供给基金公司。因此,即便银行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公司也无法按照法规要求有效获得并保存客户的身份资料信息。

(三)客户身份识别内容和要求与证券行业客户特点相矛盾首先,人行2007年2号令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内容采取了大一统的方式进行规定,即按照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两大类别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并原则上确定所有项目都为必选项目。这样导致两个问题:一是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规定不全。人行2007年2号令规定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不包括自然人客户的收入状况、家庭情况等重要信息,事实上“收入状况”是判断可疑交易的一个相关度非常高的因素。二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基本信息大而全的统一规定方式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相矛盾,主要表现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问题。意识何为控股股东就没有一个具体的界定。其次,不以客户风险类别为基础,统一要求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有不顾金融机构实际操作成本和效果而杀鸡取卵的嫌疑。再次,人行2007年2号令在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和要求上采取了简单统一的规定,这与证券业客户对象的

广泛性相矛盾,无法实现证券金融机构对不同证券业务中不同规模、国籍、背景和目的的投资者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实施后,部分证券可疑交易客观标准失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具体情况,中国证监会要求全行业必须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不再接触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其目的是为了从源头切断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通道。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证券行业可疑交易的监测带来了本质上的变化。客户用于投资的证券、资金资产被割裂开来,券商管理客户资金资产的职能被银行所取代。因此原来规定由证券公司负责监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可疑交易的现实基础发生了变化,基于此制定的证券业金融机构判断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也失去了现实意义。

(五)反洗钱调查程序难以满足证券业反洗钱调查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可疑交易活动进行反洗钱调查,在反洗钱调查时,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省一级分支机构协助调查的,可以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也就是说,反洗钱调查采取的是属地管理的原则。而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后,这种管理模式与证券业资金和交易信息的分布状况存在矛盾。因为客户证券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信息都保存在客户的结算账户开户银行,而客户用于第三方存管的结算账户往往与证券账户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因此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地方人行无法获取异地证券资金信息,即使要获得,也因必须经过人总行的批准而导致大量的操作成本,而资金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割裂必然给反洗钱监测、分析带来困难。

四、完善我国证券业反洗钱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业反洗钱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证券业自律组织在行业中信息聚集和行业准入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中央银行集中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多层次证券业反洗钱监管模式。

从证券业来看,一方面,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履行对证券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监管职责。在《反洗钱法》的框架下,制定并颁布相关的反洗钱规章,采用以法律手段为主的监管模式,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明确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和权利。首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管,履行相关的反洗钱义务,包括:(1)制定反洗钱制度;(2)报告可疑交易;(3)开展相关的反洗钱培训;(4)违反反洗钱规定时接受处罚。

另一方面,赋予行业自律组织相应的反洗钱监管权限,包括:(1)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会员准入时提出反洗钱制度要求;(2)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并颁布符合反洗钱法规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行业规则;(3)赋予证券交易所相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职责;(4)赋予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对其会员进行反洗钱监督和指导的职责等。

所有这些制度安排必须保证自律组织的自律活动是在反洗钱法律框架下开展的,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管,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反洗钱监管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既保证人民银行的一些反洗钱监管意图得以贯彻实施,又保证人民银行可以对其制定的反洗钱规则和实施的反洗钱行为进行修正和废止。

(二)追加受托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连带责任

鉴于我国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在客户资源方面的主导地位,在确定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的客户身份识别责任时,应追加受托金融机构在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在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如果受托金融机构拒绝向委托金融机构提供给本的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应和委托金融机构承担客户身份识别的连带责任。具体到证券业来说,基金销售业务应追加银行、证券公司等代理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连带责任,证券资金存关业务应追加银行等存管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连带责任。

(三)以风险为基础,按照业务类型调整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和要求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四十项建议第5项指出,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业务关系或交易的类型,并在风险敏感程度的基础上确定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应用范围。具体而言,证券业业客户身份识别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内容。这是对所有客户都要求的内容,具体可以包括现有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中的内容,如自然人客户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收入状况、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实际控制人信息等。

二是按客户类别和风险类别分别规定不同的客户身份识别内容。证券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可以按照客户类别,如国内公司、国外公司、私人所有的公司、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居民、非居民、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投资者、政治敏感人物等类别分别规定不同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和内容。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应该采取扩大的、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以获取更多的信息以确定客户身份和交易目的。

(四)建立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为基础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和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的延伸反洗钱调查模式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的证券资产和资金资产管理权限分别划分给券商和存管银行,因此应该重新构建以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共同构成的证券业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体系,将证券业资金交易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有效的整合起来。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反洗钱监管职责,有利于对上述行业交易信息的整合。鉴于实施第三方寸管制度后证券交易信息和资金信息跨行政区域保存的普遍情况,应赋予证券交易信息所在地人民银行委托托管银行对异地资金信息开展反洗钱延伸调查的权利,建立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的延伸反洗钱调查模式。

(五)督促指导证券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基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

反洗钱监管部门应加强与证券业金融机构的主动沟通,促使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反洗钱与合规经营、业务拓展的关系,督促、指导证券业金融机构根据《反洗钱法》预防和控制冼钱原则,建立健全反洗钱基本制度,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规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程序。证券机构应科学设计统筹规划,指定并赋予反洗钱牵头部门必要的监督指导权限,规定各业务部门、后台支持部门的职责义务,确保牵头部门能够调动各项资源开展反洗钱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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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单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比或者单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款,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单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币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4、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单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5、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的另一账户,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定是否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6、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决定是否报告。(√) 7、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定

是否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8、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9、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远远超过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0、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超过大额交易规定标准的黄金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1、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业务项下的交易,但超过大额标准,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2、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内部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3、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4、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帐冲正、利息支付,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5、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16、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应作为可疑交易报告上报。(√)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工行发展的保证。结合工行天平架支行实际,工行广州南湖支行,现将这半年的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做出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一) 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足 1,认识不足: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部分网点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网点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2,利益相关者,对反洗钱工作不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一些网点,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3,部分网点认为洗钱是多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没人洗钱,但天平架支行的地理区位是最特别的,高尚住宅区林立于城乡结合部,特殊业务较多,因此反洗钱工作也更为复杂,严峻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 作为新晋一线柜面员工,其实每天的工作都与反洗钱相关,可是只是听网点员工,偶尔提到业务合规,要注意可疑交易,具体的判别能力,并没有做过相应的培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

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工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认真落实 工行天平架支行一线员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业务办理时,各种操作也只是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反洗钱素质不高 工行天平架员工反洗钱素质较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过于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二,对策与建议 (一)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天平架每一个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判断(共 1 0 题, 20 分) 1 、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从制定、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 2、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业务员工都应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 3、《反洗钱法》中专门规定了“反洗钱调查”一章,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有权向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可 疑交易活动,从而使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权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反洗钱调查中的封存,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中,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 者毁损的文件、资料采取的登记保存措施。√ 5、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 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6、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信息安全备份制度,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 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 7、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将反洗钱检查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是指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过程中,当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 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时,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暂时禁止客户提取和转移该账户资金的强制措 施。√ 9、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 1 0、反洗钱内部控制的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 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二、单选(共 1 0 题, 40 分)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银行反洗钱调查报告 随着金融交易平台越来越多,新型洗钱犯罪的手法也层出不穷。作为一线临柜人员,我们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那么怎么把好这关呢?我将结合日常工作谈谈如何进展反洗钱工作。 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的推出,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对资金方便的操作,而利用互联网和手机操控业务的前提是银行有账户。那我们该如何把关: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必须实名制且出具有效证件,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且进行联网核查,登记客户身份的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开立单位账户的,须按照《账户管理办法》出具相关证件,对其真伪进行识别,保留复印件。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最少5年。为上诉账户开立网上银行需要注意: 1.个人网银必须是本人带有效证件办理;单位网银最好是法人亲自来办,如果代理人来办理应该出具授权书。 2.需要核对账户信息与客户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3.提示客户网银尽量本人使用,必要时可要求客户在开户申请书上注明并签字 4.核实客户提供的手机号是否为本人使用 5.一定要询问客户是否设置交易限额,尽到告知义务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闲置的资金存储在银行所获得的利息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价值期望,所以网络又滋生出一种

P2P投资理财平台,打着高收益低风险的口号正进入老百姓的生活。虽然这是一种低门槛,易操作的平台。而在借款人和贷款人发布信息时,他们的身份信息只是通过网络来认证料,这样难以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一人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洗钱交易,容易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犯罪。它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这种网络借贷平台缺乏进行交易记录保存和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约束,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新的洗钱通道。 支付宝,大家很熟悉,它通过第三方支付,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用户的虚拟账户可以和任意一家签约银行账户相关联,买方只需要通过虚拟账户可以转移资金。但是这样一来原本我们银行可以全程掌握的交易过程被屏蔽了,我们无法识别客户的资金流向,这样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融资、诈骗、信用卡套现等犯罪活动。 我们一线员工要树立反洗钱的意识,注重学习,掌握反洗钱的技能,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们还要组织下乡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我们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告诫民众天上不会掉馅饼。

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监管要求-3套题

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监管要求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义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制度 ? B.义务机构应当根据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在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中分别采取强化、简化或者豁免等措施,建立或者维持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业务关 系 ? C.义务机构无需履行受益所有人识别义务 ? D.义务机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排查、清理异常账户、休眠账户、非实名账户等,按时完成存量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我的答案: C 2 . 在反洗钱方面,证券公司的做法错误的是()。 ? A.制定和实施经由高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从而有效管理和预防所识别出的风险 ? B.监督这些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的实施和审计 ? C.在有效识别出更高风险的情况下执行强化措施 ? D.不需要定期对强化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我的答案: D 3 .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金融机构应当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选出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并记录分析过程 ? B.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当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 值超过100万元以上,才可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 C.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 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 D.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我的答案: B 多选题(共4题,每题 10分) 1 .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等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 A.交易密码挂失 ? B.资金账户开户、销户、变更,资金存取等 ? C.开立基金账户 ? D.代办证券账户的开户、挂失、销户 我的答案: ABCD

2017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

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错) 1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常见表现形式。(对) 14.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错) 16.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对) 18.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调研报告.doc

网络金融时代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业务反洗钱的工作自2012年中国证监会提出金融创新发展路线后,两年来我国的证券行业开了突飞猛进的颠覆式的发展。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其无纸化交易、服务方便、快捷、高效、可靠、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用等特点为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2013年网络金融时代正式拉开帷幕。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共同打造的余额宝,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天弘基金成为我国托管资产最大的基金公司。而券商也从本年3月正式开展异地见证开户,并于9月推出网上开户进入网络金融时代。投资者可以自己通过网络办理开户及部分二次业务。然而随着网络金融的开展一方面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却也因为网络业务で隐蔽性、虚拟性、复杂性和跨区域性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反洗钱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给证券金融机构反洗钱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下: 1、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它仍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的法律规章制度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严密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且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很难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法律法规的缺失给不法分子添加了

更多的便利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使互联网金融活动有序开展存在着风险隐患。 2、互联网金融的无纸化交易增加了监查可疑交易的难度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采用的是无纸化交易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没有原始单证只有业务流水和分户账。投资者在网络自助开户过程中,所有的文本都采用了电子化形式,而客户身份确认则采用了远程视频的确认方式。在传统金融产品购买中客户需要到银行柜台或证券营业部的柜面上填写相关的协议文本、风险测评等,在购买成功后在出具的纸质平淡上需投资者对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要素确认并签名,确认一笔交易要经过多个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授权、审查才能办理在如此严密的业务流程控制下多次、频繁发生的大额交易很容易被察觉。与传统的业务办理流程相比在无纸化交易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更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也就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查的难度更利于洗钱犯罪行为的滋生。 3、客户身份识别问题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通过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犯罪有效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严重妨碍了客户身份的识别。如现在支付宝和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业务,投资者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办理都可以在几乎匿名的方式下进行匿名的方式导致无法辨别客户的真实身份这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终结考试试卷一

试卷一 一判断题。 1在我国,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仅来源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试题分析;金融机构应当监测的恐活动组织、恐活动人员名单,通常来源于我国政府发布或要求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组织,恐分子疑入名单 B.错 2反洗钱调查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实可疑交易活动而采取的行为,具有准司法性质 试题分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钱法释义》 B.错 3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给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 试题分析: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行银监证监保监令12072号)第30,全融机构碱产或者解款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 B.错 4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分析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 分析:见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 A.对 5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法律都有规定的防洗钱活动的核心措施是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B.错 6为了便于反洗钱工作资料的及时调取和更新,证期货业机构应尽可能实现相关资料数据的纸质化保存并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试题分析:课件内控制度第二节 B.错 7反洗钱的目标就是洗钱刑事犯罪化 错 8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可疑行为,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无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错 9证券期货业机构只需在开户、变更信息、存取款支取、销户环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错 10反洗钱监管和反洗钱调查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对 11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内容应真实、完整,保存方式不限于书面,这些信息必须足以重现每一笔交易,包括设计的金和中类型、以使必要时作为起诉证A.对 1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确立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和分类的工作原则

保险业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对保险公司现阶段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根据《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同属于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同样具有相同的应尽义务。 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为合规部,为落实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明晰定义,负责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细化规则,将反洗钱制度融入到公司承保、变更、理赔等日常营运规则中,以便一线操作人员对风险控制点有更为清晰地把握。作为保险公司其中控制风险的重要部门之一的业管部,在反洗钱监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规和管理办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钱监控制度中不遗余力地执行着各项反洗钱监控措施。业管部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基本职责是:确保业管程序包含反洗钱要求,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些程序要求来确保保险营销员和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取得客户身份的相关信息,检查获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认其身份。向反洗钱负责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所配合反洗钱监控工作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反洗钱政策的执行针对《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作出反应,拟定完整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指引、细则和办法的出台,不断及时更新和完善。该政策对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报告机制、信息记录保存、为公司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反洗钱培训,并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指引,对公司实际操作层面落实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时,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 保险公司业管部作为客户审核的重要关口之一,在各类新单业管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作出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函件,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保险费”定义——“保险费金额 依照客户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公司在审核投保客户身份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对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标准明确分类: ①若为自动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a.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且没有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b.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但同时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按照自动转账支付保险费处理,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若选择终身交费产品,在投保时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完整word版,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XXXXXXXXXXXXXXXXXXX银行 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 根据人行XX中心支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XXX支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 XXXX[2014]373)文件的要求,XXX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自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反洗钱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综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 为确保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质量。我行成立了反洗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行长XXX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副组长XXX负责。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自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执行情况 1、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自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我行一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随着内控制度的不断健全,一线员工对

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我行在客户开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完整并进行了核对和登记,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核对登记。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我行将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开展,为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行摆放反洗钱案例精选、反洗钱知识答疑等宣传册页,并在日常业务中对客户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 4、反洗钱风险培训情况。 我行定期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我行共有8名人员报名参加中国反洗钱中心的在线培训,截止至6月末,全部通过反洗钱中心在线考核认证。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信息安全 我行按照规定坚决对反洗钱信息予以保密。未出现泄露在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违法行为,也并未出现泄露可疑交易报告或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及行政执 行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等有关的工作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中,我行均能守法守规。

C18066S-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监管要求-100分

C18066S 全球证券行业反洗钱监管要求100分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金融机构应当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选出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并记录分析过程 ? B.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当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以上,才可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 C.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 D.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2 . 关于客户身份识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 A.证券公司不得开立或维持匿名账户或虚构名字账户 ? B.证券公司应查询是否存在与客户有关的任何受益拥有人 ? C.证券公司在处理建立业务关系申请时,不需要从客户处获得有关业务目的和实质 ? D.证券公司应制定政策和流程,以解决与客户的非面对面业务关系或客户交易相关的特定风险 3 . 在反洗钱方面,证券公司的做法错误的是(D)。 ? A.制定和实施经由高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从而有效管理和预防所识别出的风险 ? B.监督这些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的实施和审计 ? C.在有效识别出更高风险的情况下执行强化措施 ? D.不需要定期对强化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要求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ABC)。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我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关是 C 。 A、商业银行总行; B、公安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银监会。 2、我国 B 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A、修订后的新宪法; B、修订后的新刑法; C、修订后的新中国人民银行法; D、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3、 C 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D、反洗钱监测管理中心。 4、金融机构应当依照《反洗钱法》的规定建立健全 B ,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 B 的有效实施负责。 A、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 B、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C、客户信息身份识别制度; D、反洗钱工作制度。 5、我们通常说的反洗钱"一规定两办法"中的"规定"是指 D 。 A、《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B、《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C、《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 D、《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6、金融机构反洗钱"一规定两办法"在 A 正式实施。 A、2003年3月1日; B、2003年7月1日; C、2004年2月1日; D、2004年4月1日。 7、金融机构为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姓名的个人客户开立账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该金融机构警告,可以处 A 的罚款。 A、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30000元; D、1000元以下。 8、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不正当2

关于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相应对策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 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相应对策的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业银行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我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及对营业机构实地调研情况,对如何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业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开展反洗钱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

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危害,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二、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 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钱业务学习制度和违规违纪操作处罚制度,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内部稽核范围,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徇私舞弊,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使反洗钱内控制度与业务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系统做到有机结合,两者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促进我行稳健经营和发展。二是将存款实名制、账户管理、票据监管全部纳入反洗钱的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在基层营业单位尽快设立专职反洗钱岗位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以及基层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制定和实施反洗钱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再由这部分人员负责指导、培训基层营业网点的反洗钱人员,不断增强和充实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通过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开

2017年证券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

2017年证券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3)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与风险分类管理 (6) 第四章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7) 第五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8) 第六章洗钱风险评估 (9) 第七章监管配合与其他职责 (10) 第八章培训与宣传 (11) 第九章保密 (12) 第十章检查与监督 (13)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13) 第十二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同时包括为了预防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等恐怖融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审慎均衡”的反洗钱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十四)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十四) 1、银监会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错,是中国人民银行) 2、公安部门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 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错,是反洗钱信息中心)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 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对) 4、《反洗钱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纪录保存制 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错。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5、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错。是司法机关) 6、《反洗钱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负责。(错。是有效实施) 7、可疑交易是指涉嫌洗钱和涉嫌恐怖的交易。(错,是融资交易) 8、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 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发卡银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

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 告。(错。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 9、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 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错。是人民币50万元以上 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 10、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 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错。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1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 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对) 12、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实事求事”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 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 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错。是“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13、接收境外汇入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信度。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1、证券公司反洗钱面临的挑战。基于:2005年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公司交易、财务、清算等业务核心流程实现大集中;2007年起证券公司客户资金全部实现第三方存管,券商不再提供现金服务,内转绝迹;2008年证监会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账户清理规范工作,一挂多、账户名不一致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证券公司合规体系健全有效,原则上不允许自然人代理,客户分类、客户适当性、客户回访等工作启动较早等因素,所以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反洗钱工作好于世界平均水平,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水平好于金融行业平均水平。但是,一切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变革深

刻,老的反洗钱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一是客户身份识别方面。随着佣金、网点和非现场开户的放开,特别是见证开户、网上开户的推出,虽然提高了业务的便捷,但使户身份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的难度倍增。二是客户资金途径日益复杂。单客户多银行的应用虽然给券商反洗钱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毕竟还在客户名下、账户体系内运作,随着券商支付功能的恢复、直销政策的宽松和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客户资金运作空间更大、更便捷,也更难觅踪迹。三是账户管理新政频出。外籍人开户的放开、一码通推出、一人多户政策的突袭和非现场业务的普及,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以及大额、可以交易的监控均受到很大挑战。四是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拓展。按照新的监管政策,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不超过公司本部即可,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经纪业务范围。目前,分支机构已在资管的承揽、新三板业务的承做、柜台业务的推广等方面

2020反洗钱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反洗钱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一、单选题 1.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反洗钱工作人员应出示( B )否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A.行员证 B.执法证C.检查证D.身份证 2.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反洗钱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D )人。否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A.5B.3 C.1D.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致使洗钱发生后果的处( A )罚款。 A.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B.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4.处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D.处3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C)。 A.2006年1月1日 B.2006年10月31日 C.2007年1月1日 D.2007年10月3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多少罚款?B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7.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是?B A.艾格蒙特组织 B.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C.亚太反洗钱小组 D.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8.对可疑交易标准进行明确规定的是:B A.《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1号发布)

B.《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 第2号发布) C.《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2007年第2号发布) D.《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银发[2007]) 9.公司各分支机构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贯彻落实“(B)”原则,在展业、承保、保全、理赔、()、收付费等与客户接触的各业务环节,认真识 别客户身份。 A.了解你的客户、退保 B.了解你的客户、客服 C.熟悉你的客户、客服 D.熟悉你的客户、退保 10.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身份识别应留存其有效年检的“三证”,即(D)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C.税务登记证D.以上都是 11.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C)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的身份。 A.投保人,被保险人 B.被保险人,退保申请人 C.退保申请人,申请人 D.投保人,申请人 12.(A)或者()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单个被保险人、受 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认真核对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 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 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A.被保险人,受益人 B.投保人,被保险人 C.被保险人,申请人 D.投保人,申请人

最新整理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范文.docx

最新整理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范文银行反洗钱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甘邮银发( )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调研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xxx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xxx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

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调研工作,并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根据上级行本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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