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会计代帐的现金支出管理
武汉会计代帐
(一)现金支出的内容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布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
(4)各种劳保、福利赞卅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坐支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坐支现金,就是把销售收款,不是存入银行,而是用来直接付费用、成本等。即指直接从收入的现金中用于现金的支付,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金限额,一般要看公司离银行的远近,远的话就限定10~15天日常需要的开销;近的话就限定5天左右的开销。若确需坐支的,需报开户行同意,开户行会给企业一个坐支的限额。
按现行的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当日收人的现金需存入开户银行,当日支出的现金也需从银行提取,而且开户行会给企业一个现金的最高限额,超过额度的现金也需存入开户行。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因为这关系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如果收入不入账就直接作为现金支付了,国家就很难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现金付款凭证的复核
现金付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支付业务的依据。小纳人员对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要认真复核现金付款凭证。其复核方法及基本要求同现金收款凭证大致相同。出纳人员在复核现金付款凭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为了避免重复,只按照收付业务涉及的贷方科目编制付款凭证。
(2)现金付款凭证如出现红字时,实际经济业务应是现金收入的增加,但在处理时,为了避免混淆,出纳人员在凭证上加盖印章时,仍应加盖现金付讫章,以表示原经济业务付出的款项已全部退回。
(3)发生销货退回,如数量较少,日退款金额在转账起点以下,需用现金退教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编制付款凭证。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征如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名称、金额、经济内容等,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代替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同行人证明,并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方可代替原始凭证。
武汉智通联合财务公司是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市财政局批准注册的专业会计
代理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代理记账、公司代办、会计培训、审计验资、税务筹划等,公司拥有一批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同时还高薪聘请了多位在工商、税务、大型企业中从事多年财会、税务、法律等工作的专家担任公司的业务顾问公司秉承“智诚并济、通行天下”
企业宗旨“专业、规范、效率、诚信”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会计学习中,现金是一大重点。不论在企业和生活中,现金都是我们的核心内容。大家也都知道,出纳的主要的工作就是现金。大家知道出纳的实务操作可以怎么做吗?下面跟仁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现金支出的内容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布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 (4)各种劳保、福利赞卅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坐支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坐支现金,就是把销售收款,不是存入银行,而是用来直接付费用、成本等。即指直接从收入的现金中用于现金的支付,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金限额,一般要看公司离银行的远近,远的话就限定10~15天日常需要的开销;近的话就限定5天左右的开销。若确需坐支的,需报开户行同意,开户行会给企业一个坐支的限额。 按现行的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当日收人的现金需存入开户银行,当日支出的现金也需从银行提取,而且开户行会给企业一个现金的最高限额,超过额度的现金也需存入开户行。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因为这关系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如果收入不入账就直接作为现金支付了,国家就很难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现金付款凭证的复核 现金付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支付业务的依据。小纳人员对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要认真复核现金付款凭证。其复核方法及基本要求同现金收款凭证大致相同。出纳人员在复核现金付款凭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为了避免重复,只按照收付业务涉及的贷方科目编制付款凭证。 (2)现金付款凭证如出现红字时,实际经济业务应是现金收入的增加,但在处理时,为了避免混淆,出纳人员在凭证上加盖印章时,仍应加盖现金付讫章,以表示原经济业务付出的款项已全部退回。 (3)发生销货退回,如数量较少,日退款金额在转账起点以下,需用现金退教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编制付款凭证。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二.资金管理的部门 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为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对与资金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与核算,并办理公司与业务活动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支付工作。 三.资金支出的原则与依据 一、资金支付的原则 (一)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原则:依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为基础,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日常的资金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各项支付业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具备相应的发票、收据及其它真实有效的附件,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不得作为支付凭据;各类支付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费用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 (三)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 二、资金支出的依据
(一)国家政策法规;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三)经批准的预算文件; (四)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合同和验收手续; (五)合法的外部单据 (六)经审批的内部单据; (七)公司各岗位的职责文件。 四.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三)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在审批过程中,财务部经理应按照年度预算有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与意见。 (四)董事长、总经理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最终责任。 (五)所有资金支出必须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核准程序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 五.资金审批权限(在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 一、经营费用及日常管理支出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现金管理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建立系统性的现金收支制度﹐有效地管理现金的运作﹐降低风险﹐简化 工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现金收支的管理。 1.3 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为公司总经理室及财务部。 2﹑管理规定 2.1 现金管理及收支记录 2.1.1 现金库存应平均维持在10,000元左右的水平 2.1.2 设立现金日记帐﹐记录每日的收支情况;并于每日终了盘点现金库 存﹐做到帐款相符。 2.1.3 每星期完结﹐会计主管应与出纳一起盘点现金库存。 2.1.5 金额在30,000元以上﹐财务部必须加派一人同往﹔金额在60,000元以上﹐由 财务主管同往﹔避免一次提现超过100,000元。 2.2 现金收入及备用金申请 2.2.1 遇有现金收入﹐应核点当天现金库存﹐如超过库存水平而又未有可预料的用 途﹐应将所超金额存入银行账户; 2.2.2 当现金库存低于库存水平﹐即申请备用现金(出纳应提供当天现金库存结余和 部门提供所需现金情况或数据供会计主管审核). 2.3 报销程序 2.3.1 申请人制作费用报请单﹐并检附有关发票单据﹐送至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批﹕ 2.3.2 审批后送会计员复核﹔ 2.3.3 复核审批签名﹔ 2.3.4 复核发票单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规定﹔ 2.3.5 复核报销金额是否合理。 如有疑问﹐应向有关人员查询或退回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制作付款凭证﹐送 财务主管审核。 2.3.6 财务主管审核后﹐交由出纳安排现金并通知申请人取款。 2.3.7 款项支付后﹐要求申请人签收﹐并在单据及传票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2.3.8 取款时间 ○1财务部在收到费用报请单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准备好现金。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MHKG-CW-ZD-001)
1 目的: 为了增强集团资金管理的规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万科控股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3 定义: 3.1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是指集团对现有资金及未来一年(年度计划)或未来一 个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资金流入、流出等资金全过程的计划管理。 3.2资金收支计划:是集团以计划表格形式下发的执行文件,是各子公司年度承 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也是集团考核各级领导的一项指标。 4 职责: 4.1集团财经部: 4.1.1 作为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资金收支计划对子公司 进行资金管理。 4.1.2培训和指导各下属子公司正确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督促、检查各下属子公 司资金收支计划编制的进度。 4.1.3 负责审批后资金收支计划的下发及经审批资金的调度。 4.1.4分析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的差异情况,督导子公司切实执行资金收支 计划。 4.1.5 根据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编报集团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并提交集团高层领导。 4.2 子公司财经部: 4.2.1负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资金支付各项工作。 4.2.2 组织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编制 进度。 4.2.3 汇总编制子公司总资金收支计划并提交集团财经部。 4.2.4 监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财经部提交财务资 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差异分析报告。 5 程序及容 5.1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则: 5.1.1量入为出,整体平衡原则;需要兼顾集团整体及子公司的现金流,保证集 团整体现金流入、流出的合理统一。 5.1.2精益求精:以项目目标成本为基础,以实际收支、相关合同为依据,编制 年度及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严谨。 5.1.3实事:不得虚报、瞒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容及需求,不得拆分单笔资金支 出,不得将当月超出收支挪到下个月资金收支计划,当月发票必须当月做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1)各种报销凭证,必须至少有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三人及以上签字。 (2)职工因公借款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签字批准。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制度。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 2、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或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
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单位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困难的,不得在个人手中停留超过一个工作日。 2、单位支付库存现金应从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3、应尽可能多地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4、各单位购买国家专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支付等。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盘点制度。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通过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1、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
资金支出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的资金支出程序,简化资金支出环节,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光电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此资金支出管理细则的重点是明确资金支出程序,简化资金支出环节。 1.3资金支出原则上应先做预算,财务部根据预算办理相关手续。 1.4资金支出应该围绕业务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资金支出程序 2.1资金支出程序分为三阶段:预算阶段、付款阶段和稽核阶段。 2.2预算阶段:主要是付款前期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 2. 2.1 编制费用预算。预算范围包括非费用类(即业务类)和费用类。业务类中,重大业务(需立项项目)必须编制独立的项目预算、履行专门的管理程序(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评审等)。 2. 2.2需立项项目
2. 2.3合同评审及签署。 需要进行合同付款的支出,如采购业务、工程业务等,根据《经营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等进行项目评审与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类别和金额最终有权审批人批准并签署(或委托签署)。 2. 2.4预算编制 (一)业务类预算。与产品、项目、购销商品、工程设备有关的责任部门或独立核算经营实体需再编制《非费用类预算表》(格式见附件2),详细填写各项内容,涉及到需立项项目的,还应提供独立的项目预算表。 (二)费用类预算。各部门在月末(当月的最后一周内)编制本部门的《费用类预算表》(格式见附件1),详细填写各项内容; (三)预算表实行编号管理,以方便财务及有关部门核对,编号规则见第四章 4.4和4. 5. (四) 预算表经过相关责任人和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会计师和总经理统一签批,在财务部留底备份,同时经办人需报送一份已签批预算表的电子文档给财务部。 2.3付款阶段:主要是财务部根据已经签批的预算进行付款的过程。 (一)各部门填写相关的财务单据。资金支出的单据有:《付款申请书》、《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和《借款单》; (二)经办人(部门)履行核批程序。经相关责任人核批后交到财务部。其中:填制单据时须在财务单据的“备注”栏注明支出的预算编号(涉及应立项项目的,还需标注项目编号); (三)大额资金支出(当次累计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或以上)需提前两天知会财务部(借备用金及特殊情况除外); (四)财务审核。主要审核支出有无预算,有预算且单据完备财务将及时支付;有预算但单据不完备的通知经办人(部门)补办手续,当月内补齐的可予以支付;无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办理; (五)财务办理支出手续。即在出纳处领款或办理转帐、电汇。 2.4稽核阶段:是指财务部统计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监督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并将有关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12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编制说明 本管理办法及流程主要通过编制项目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来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总体管理、预测和控制。项目资金总控计划依据项目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概算,并结合项目资金支出控制模型,按项目实施过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形成从拍地成功到项目交付为止的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支出计划。项目资金总控计划应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财务中心应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支出的支付条款上进行介入,加强总体控制,并将支付条款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体现在招标结果上。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是一种额度控制。若项目建设、销售策划、销售回款无重大变化,则不得突破;若按合同规定达到工程进度,但未按合同支付或少支付的部分,应每月动态调整以后各月的资金计划,结转到以后各月支付。项目资金总控计划通过对支出项目的支付时间、比例的计划,配合销售回款计划,从项目总体上控制现金支出节奏。 通过对项目现金流的管理、控制,将使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节约项目资金投入量,从而达到现金流连续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的目的。
正式项目 项目 施工 制 现金流量 第二章 项目现金支出控制模型 主 出控 拍
第三章 项目现金支出管理及流程 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业务流程 工作要求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责任部门业务流程工作要求项目进度及支出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控制内容
业务流程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开发环节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填制。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公司承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4、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现金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现金管理,防止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库存现金管理等。 第3条公司所有经济往来,除本办法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外,其他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4条公司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出纳不能兼任会计。 第2章现金收取、支付范围规定 第5条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6条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给公司外部个人的劳务报酬。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 000元,超过结算起点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6.向股东支付的红利。 7.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7条除第6条的第2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现金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及财务主管同意,报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3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8条公司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9条财务部要结合本公司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10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代表公司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核定。 第11条对于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12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13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时应将超限额部分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4章现金收取与支出管理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 工作程序 3.1 现金管理 3.1.1 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 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 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 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3.1.6 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1.7 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 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 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 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 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 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 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 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 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 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 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 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 国内设备采购 3.3.7.1.1 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3.3.7.1.2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0%,设备制造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设备到厂安装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并入帐后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安排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第3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 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 第12条借款规定 第13条部门五项费用报销规定: 第14条采购付款 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 第16条辅助物资采购付款 第17条其他 第18条审批事项说明: 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正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企业、附属企业及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3条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xxx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金支付业务;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调拨、公司固定资产构建、维修、供应商货款、物资采购、借款、费用报销等付款业务。 第5条支付原则为“分级会审、适当授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6条资金支付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授权相关人员的签字、必要的合同和验收手续、合法的内外部凭证等。 第7条出纳是付款业务的唯一执行者,只有相关人员按各自职权签字完毕后,才可付款。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8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采购支出:包括采购设备、材料、辅助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租赁费及其他杂费等;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低值易耗品、其他; (三)日常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销售佣金、赠送礼品等; (四)工薪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 (五)税费支出:包括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 (六)应付账款:主要指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清款项的公司对外欠款。 非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购建长期资产: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建
出纳管理制度 第一章出纳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现金的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保证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帐的现金余额一致,对现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条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每笔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一进行核对,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致。 第四条负责发票的填开与保管,应认真填写发票事项、金额,确保每张发票填开完整规范。 第二章现金和支票的管理 第五条现金管理 (一)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三)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六条支票管理 (一)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员工如若转帐付款要凭总经理
批准签字后交出纳,然后出纳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二)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员工如借支或大额现金付款,经总经理批准,由出纳填好现金支票,经办人在现金支票存根签字确认领取。经办人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如丢失,后果自行承付,出纳概不负责。 (三)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出纳领用法人章需向总经理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出纳标准操作要求: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一)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二)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如有未达帐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三)出纳人员应当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四)超出限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第3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 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 第12条借款规定 第13条部门五项费用报销规定: 第14条采购付款 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 第16条辅助物资采购付款 第17条其他 第18条审批事项说明: 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正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企业、附属企业及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3条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xxx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金支付业务;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调拨、公司固定资产构建、维修、供应商货款、物资采购、借款、费用报销等付款业务。 第5条支付原则为“分级会审、适当授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6条资金支付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授权相关人员的签字、必要的合同和验收手续、合法的内外部凭证等。 第7条出纳是付款业务的唯一执行者,只有相关人员按各自职权签字完毕后,才可付款。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8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采购支出:包括采购设备、材料、辅助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租赁费及其他杂费等;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低值易耗品、其他; (三)日常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销售佣金、赠送礼品等; (四)工薪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 (五)税费支出:包括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 (六)应付账款:主要指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清款项的公司对外欠款。 非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购建长期资产: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指公司经营以外的借款、还款等; (三)对外长短期投资:指公司对公司以外的公司及新设公司进行投资; (四)其他:包括公司捐赠、赞助、公益活动等支出。 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资金收支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安全高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第三条公司资金收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借款、银行票据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般资金收支业务。本办法没有涉及的资金业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是公司资金归口管理机构,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负总责;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对各自经办的业务资金管理负责,财务部负责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日常资金收支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管理公司全部现金业务; (二)、负责公司基本账户、以及非基本银行账户; (三)、负责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户卡保管及所有存款账户的对
账、核算,负责办理银行收支业务相关手续; (四)、负责收取、保管、开具支票及其他银行票据; (五)、负责审核所收支票、汇票的真实性和可承兑性; (六)、负责催收全部资金收付业务的报销单据及相关资料。 (七)、负责与企业及客户的资金往来账户、筹资性银行存款帐户以及公司全部银行贷款账户的管理,包括按时催收结算单据、合理安排资金存量、负责公司贷款账户的银行对账、及时协调有关事项、保证账户资金安全等; (八)、负责公司借贷业务(包括公司从金融机构及其他外部单位的借款和公司向所属企业发放的有息或无息但应当收回的款项)及其收付的全过程管理,负责按时支付借款利息、收取贷款利息。 第七条明确内部资金管理岗位具体职责。出纳岗位、会计岗位职责设置,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做到不兼容岗位的职务分离。资金业务操作和资金内审工作职责,须分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出纳员是公司库存现金和金融票据(支票、汇票等)的唯一合法保管人。公司各部门在经济业务中取得的现金和金融票据,应及时交出纳员保管入账。 第三章资金收入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有关人员收到现金后,须及时交由出纳员核点、收存;出纳员审核无误后填写银行进账单,并将现金及时存入公司基本户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任何人不得挪用、坐支公款,或将其存入
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维护结算纪律,保障资金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现金管理。 1、出纳工作由专人负责,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分离。 2、现金支出应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使用范围,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在银行核定限额内,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现金支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可提取。出纳在现金支票头上签章以明确职责。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出纳收取现金后应极时填写银行进帐单连同当日现金一并送存银行。收费员与出纳交接现金时,出纳在收银员当天收款报表上加盖个人签单章以明确责任。 5、现金支付必须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手续不全的出纳不得付款。出纳办理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6、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现
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7、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与安全,配备专用保险柜存放库存现金,并按保险柜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8.出纳根据每笔现金支出登记现金日记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与总帐会计对帐,保证账款相符。 9、单位购置结算起点以上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用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10、职工因公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应确定还款期限,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为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11、职工出差借差旅费,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于出差人员报销时扣还借款。 12、工资发放应根据人事科的劳资通知单制工资表,经会计审核后发放。 13、公款不得用于私事借支。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5.无偿献血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6. 返还无偿献血者用血费。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发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
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尤其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三章支付流程 第八条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 (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 (3)监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 (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 (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工程进度审批流程(附件1) (1)每月28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计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