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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达内(教)[2009]8号

杉达内(教)[2009]8号
杉达内(教)[2009]8号

杉达内(教)[2009]8号

上海杉达学院

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的若干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与学术研究环境,使教师队伍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杉达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以严谨的教风,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注重个人思想品格和科学业务知识的提升,注意个人仪表举止,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首先做到。

3、以育人为天职,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各个教学环节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勤奋、求是、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认真学习与研究教育科学理论,积极探索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

5、教师要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需用外语教学除外),教态要自然大方,衣着要整洁朴素。

二、教学工作

教师要认真阅读、执行我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上海杉达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上海杉达学院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上海杉达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上海杉达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海杉达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

1、任课资格

主讲全日制本科课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他教师应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同时在开课前均应取得相关课程的任课资格。

⑴任课资格认定

①试讲准备

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了解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开课前要准备好至少三分之二的课程教案、试讲,接受学院教学主管和资深同行教师的质询和评议,通过后,方可申请试讲。

②试讲

试讲应包括指定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时间为各30分钟左右。自选内容应是该课程的绪论、重点和难点部分;指定内容由听课专家根据课程内容提出。

新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任课资格认定,除了参照本条例必须完成或熟悉相关实验教学文件、要求外,需要做指导实验的试讲,并通过有关实验规程及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考核。

③评价

专家组对试讲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以教师讲课效果确定是否给予主讲课程资格。获得主讲课程资格的教师应填写“上海杉达学院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由学院根据试讲结果和专家组认定意见提出审核意见,由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进行随访和考察。

⑵任课资格管理

教务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本科或专科教师任课资格认

定工作的管理。

2、理论教学

⑴任课教师应熟悉有关培养计划,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注意课程教学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认真研究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在和系主任协商基础上,按照《上海杉达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选定教材,认真制订并提交教学进度表、撰写教案或讲义(讲课前应完成一个学期或至少2/3以上课程内容的讲稿、教案以及1/2以上的习题),做好必要的实验及上机操作、教学模型、挂图、及教具等准备。

⑵课堂教学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注意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以充实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要努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激励学生积极思考,主动研究。可根据需要介绍和评价本学科各学术流派的观点,引导学生正确吸取本学科最新科研成果,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偏离课程标准要求。

⑶要积极主动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了解和研究学生学习的相关情况,在课堂上注意加强与学生互动,关注学生对课程学习的反映和要求,修正教学方案。

⑷要做好课程辅导答疑工作,个别答疑与集体辅导相结合,在重点帮助基础差的学生同时,注意发现培养优秀人才。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安排课后作业和课外阅读等学习活动,作为对学生平时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各门课程的作业次数与分量应由教师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拟出,再由所属系(部)主任审定。对于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同课程的两个小班及以内的作业应批改100%,三个小班及以上同课程者,批改作业量每增加一个小班可递减25%。阅读作业与口头作业以提问形式进行抽查。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与质量要做好书面记载,并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课程平时成绩。

⑸重视与组织安排课程教学过程的考核。根据课程属性,考核可采用考试、考查、论文、报告、口头答辩等不同形式,但均须取得院、系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审定。考核命题要严格按照

教学大纲要求,数量适度,难易适中。考试成绩评定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开课伊始,须向全体学生说明本课程的考核形式(考试、考查、论文或报告等),课程总成绩的组成及学习成绩评定方案,之后方案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学生。

⑹含实验、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写生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主讲教师要给予学生详实指导;对于配有实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课程,主讲教师应主动联系指导教师,阐明课程教学的目标与大纲、实验或实践方法、途径与要求等,提高实践教学的效率。

3、实践教学

⑴实验教学

①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大纲,认真编写实验指导书及其他有关指导文件,明确实验目的与要求、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时数。

②实验指导教师应主动联系主讲教师,认真听取主讲教师的意见,认真备课,熟悉理论和操作,并预做实验;课前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等准备工作。

③指导教师是实验(含实践教学,下同)教学秩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学生严格考勤,检查预习情况。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要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注意事项及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④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应综合考虑预习、操作技能、实验报告、出勤率、书面考核等因素。

⑵实习(含社会实践、专业实践、毕业实践)

①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指导文件;有关文件须经二级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

②实习指导教师应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安排具体实习事宜。实习前,要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并进行安全教育。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交学院教务办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⑶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上海杉达学院关于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导学生在毕业实践基础上,依据《上海杉达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做好毕业论文工作。

⑷学生第二课堂

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科研项目的教师要吸引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活动。

三、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

1、开展科学研究,特别是应用性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努力将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引进课程教学,革新教学内容,形成学科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积极将技术研发或科研项目中有关内容作为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材料,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在教育部“质量工程”指导下,积极申请申报校内外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等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认真参与有关的教研活动,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撰写教学研究论文。

四、教学工作纪律

1、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执行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课程的教学,不得擅自增加或缩减课时,不得擅自改变考核要求和形式。因教学改革需要增减课时或调整开课时间或改革考核办法的,必须经学院教学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自行请人代课,遇特殊情况(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等)不能承担既定的教学任务时,必须事先申报,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同时相关系、专业应做好调课、补课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课程教学展开后,非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补课或增加课时。

3、教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教室、实验室为学生讲课或指导实验,非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变动上课的地点和时间。

4、任课教师(含实验、实践指导教师)是课堂(含各教学环节)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预防、警示的第一责任人。

5、教师要严格按照各教学环节要求履行职责,认真对待每一节课,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教学过程中原则上不改变选用教材。

6、教师要顾全大局,服从学院、系与专业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学与相关管理工作。

五、岗位职责

1、教授

①每学期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见《上海杉达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2009年9月),下同),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

②可以开出二门及以上专业主干课程(公共教育学院和大学英语(公外)的教师应开出主要基础课和公共课,下同)和其他课程,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③每年主持一项课程建设(以学校重点与精品课程为目标,并用2~3年时间实现;重点与精品课程要求:有教授、副教授主讲,有课程教学梯队,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有较好的教学效果,重视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下同)或教材(专著)的编写或教学研究项目,每两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一种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或建成一门校级重点与精品课程。

论文数量计算标准:论文第一作者记1篇,第二作者记0.5篇,第三作者记0.25篇,其余作者记为0篇。下同。

④关注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我校学生学习需要)及时主编或修订出版适合我校学生使用的高质量教材。

⑤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科研论文;努力将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增加综合性与创新性实验,使课程教学具有明显的行业背景,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⑥负责一个教学团队建设。并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以“定人定期、一帮一”的方式培养青年教师,在学院安排下辅导青年教师作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⑦在学院安排下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每学期指导至少一项(一组)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取得较好效果。

2、副教授

①每学期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

②可以对本专业开出二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主干课和专业基础课,下同),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年主持一项以学校重点与精品课程为目标的课程建设或教材(专著)编写或教学研究项目,每两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一种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或建成一门校级重点与精品课程。

③每弍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科研论文;努力将科研成果引入教学,使课程教学具有明显的行业背景,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④参与一个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以“定人定期、一帮一”的方式培养青年教师。认真作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在学院安排下辅导青年教师作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⑤每学期指导至少一项(一组)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取得较好效果。

3、讲师

①每学期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态度认真,效果好。

②可以对本专业开出二门专业课程,根据专业、学科建设需要,每2~3年参与一门以学校重点与精品课程为目标的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在学院安排下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③参与课程建设或教学研究项目,每两年公开发表(在有书刊号的报刊杂志等)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一种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完成人为排名前三位),或是一门校级重点与精品课程的梯队成员。

④每弍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并努力将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在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使课程教学具有明显的应用背景,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⑤每年指导一项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督促学生完成项目全部活动。

4、助教

①每学期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态度认真,效果良好。

②可以对本专业开出一门专业课程,配合专业(学科)教师开展课程的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青年教师应虚心学习老教师教学经验,全面继承和发扬老教师优秀的教学经验、教学态度和教学方法,过好教学关,努力使自己成为教学效果优良的专业或公共教育单位的教学骨干力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参加“拜师结对”活动;已被批准参加“拜师结对”活动的青年教师,要认真履行相关协议,做好老教师的助教工作。

③参与至少一项课程建设或教学研究项目,每弍年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

④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每弍年发表科研论文一篇。

⑤参与指导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督促学生完成项目全部活动。

5、实验指导教师

①每学期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工作认真,教学效果好。

②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制订实验(上机等)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进度表等实验教学文件;新开实验的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预实验,并完成上述教学文件后方可开课;做好教学场地(如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及其设备、器材、仪器、工具、计算机等教学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为课程教学提供保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③加强与课程主讲教师和系(教研室)的联系,主动配合主讲教师按照课程教学规范和要求开展教学实验活动,保证教学质量,促使教学水平的提高。

④要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需要,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采用多种方法改造和更新实验设备,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为教学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实习条件。

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吸引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和研究工作,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

6、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要求暂缓履行或部分履行上述职责的教师应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在核定的时期内按相关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进行考核。

7、本款“岗位职责”乃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设置。对于教师

职务评聘条件仍按《上海杉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实施办法》执行。

六、奖励与处分

1、在教书育人、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

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教学质量好的教师,可根据教育部、上

海市教委等政府机关和学校组织的有关奖励项目,经个人申报、

学校评审后予以推荐或奖励。

2、学生反映并经专家检查认为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必须认

真改进教学,取得明显进步,否则学校将取消该教师的任课资格

或中止聘任协议。

3、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学校将按《上海杉达学院教学事故

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规范适用于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教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成人教育学院本、专科教学等参照执行。

解释权属上海杉达学院校部。

上海杉达学院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师工作规范岗位职责

送:各学院、处(室) 上海杉达学院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一

上海杉达学院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审核表

上海杉达学院教师课程试讲评定表

注:“

未上讲台的教师。

等级:A——好,B——良,C——一般,D——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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