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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新闻评论321

防止“执法异常”权力必须服从于权利



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曾德雄

7月5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现场会上披露,广州已在市区两级全面推开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以科技支撑反腐败”,目前该系统已经覆盖拓展至包括交通管理罚款在内的全市80%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王晓玲同时公布了去年年底的监督结果——“执法异常率”达21.59%,“这个数字表明,每5张罚单,超过1张‘越权’”。

看到这样的消息,我感到很高兴,尤其是这样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还包括了交通管理罚款在内——这一块的“执法异常”太多了!我自己就在网上吐过槽,前段时间南沙一段下坡路限速40公里也闹得沸沸扬扬,这些不都是典型的“执法异常”么?

但我的高兴很快就陷入了困扰:绝大多数的“异常”,原来不是处罚过重或不当,而是处罚程度偏低。按照王晓玲的说法,“这当中就有产生贪污腐败的可能,就有产生权钱交易的隐情。”“都是执法者在违法,让人触目惊心!他们明明知道处罚权限在哪里……”看来,我先前是空欢喜了,吐槽也自属废话。

不知是媒体报道太过简短还是我的理解能力太差,总之我一时半会无法捋清这中间的思维逻辑。费了半天劲,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有背景有关系的处罚就轻,也就是所谓“执法异常”、“触目惊心”;反之,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的,处罚就重,比如南沙那段限速40公里的下坡路。

不管是“越权”导致的处罚程度偏低的“执法异常”,还是“可怜的老百姓”最经常遇到的动辄得咎、处罚过重,我觉得都属于公权力对公众权利的侵犯:该处罚的你不处罚,那受害人的权利如何伸张?动辄得咎、偶语弃市甚至腹诽获罪,公众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之所以出现公权力对权利的肆意侵犯,我觉得跟我们的某些权力运转架构相关。在现代社会,权力都是基于权利、因为权利、为了权利而产生、运行,一切从权利出发、一切落脚到权利。但中国社会还处于转型当中,尽管人们的行为动力、价值标准早已有了权利的表达,但社会生活的权利确立还远远未臻于完善,在某些公共权力行使时,还带有历史遗留的鲜明的独尊特征。此种异化的特征的大一统特性与现代个体性权利针锋相对、势如水火,所以为了维护此等权力,就难免会出现消解、打压权利的现象,侵权甚至有了“正当性”的理由。而某些当位者顺应此种“体制”逻辑,上下其手,通过对他人权利的侵夺而中饱私囊,就出现如王晓玲书记所说的“执法异常”。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发生呢?王晓玲书记说“干部没权就安全了”。我觉得要干部没权,就得公众有权,只是这个权不是权力,而是权利,也就是将公众的权利作为最高价值,并通过制度来加以保障、体现、落实,让权力服从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干部没权”,他们也才能安全。否则,任凭一切,从朱元璋的“点天灯”,到现在的所谓“高科技”,都未必顶用。

(作者是广州市人大代表)

曾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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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状元”为何纷纷出国?



龙眼睩睩

□何 龙

昨天,新快报一篇题为《当状元毕业十多年后,他们在干什么》的报道被广泛转载,转载的题目变成了《中国高考状元调查:近七成恐已流失海外》。看来人们关注中国高考状元去了哪里,要超过关心他们在干什么。

报道称,调查报告显示,近七成高考状元已难觅职场踪迹,大多数人恐已“流失”海外。尽管这个“恐”字显示这项调查不是精确调查,但根据“目测”即可肯定,有大量的高考状元选择了出国。

出国者大多是家境好的学生。家境不好的,就要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外国学校的奖学金。这就是状元出国多的原因所在。

据悉,美国、新加坡、英国和加拿大等是中国学生的留学首选。首选这些国家,是因为他们有更为优质的教育,有更为良好的环境,有更为公平的竞争机制。

优质教育、良好环境和公平竞争看似互为独立,其实也是互为因果:有了公平竞争机制,真正的人才就容易脱颖而出。这样,科技人才就能得到更多的科研经费,出更多的科研成果;管理人才就能被委以重任,出更多的政绩。一个任人唯贤的社会,人们就会专业对口,才能对位,有才华就不会被埋没。在相应的位置有相应的人才,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就一定更加宜人。有了公平竞争机制,教育和学校管理者就同样要由最合适的人来担任,教师、教材与课程的选择安排就会遵循教育规律,因而就没有理由不出现优质教育。

可是我们的教育领导岗位还不是在公平竞争中产生的。关系式与照顾级别式的任命机制,使得那些恃才傲物、不愿阿谀奉承的人才难获重用。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教师和教育风气,学生最终

就成了不良教育环境的牺牲品。他们改变命运的最好方式,是另择良木而栖。

学生纷纷出国,尤其是优质学生纷纷出国,使我们的学校成了为发达国家培养人才的初级“加工厂”。在企业界,我们曾经出现大批来料加工工厂,那是为发达国家发展经济打下手。在教育界,“料”是我们自己的,最基础的苦活累活我们先做了,到成器成才时,学生们却源源不断地到了异国他乡,完成现代版的楚才晋用。与来料加工有钱赚不同,完成中学或大学教育的学生出国接受“再教育”,则常常还要付出高昂的学习与生活费用,而且学成归国的为数不多。如果这是买卖,那恐怕就是亏本的买卖!

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力还十分薄弱,还有一批功成名就的华裔科学家回国效力。那时,他们是为了希望而归。但在中国经济实力获得世界亚军之际,有实力的人却争相出国,这又是为什么?

在当今世界,国力竞争最终表现为人才竞争。当人才出现“空巢”时,我们的发展就将继续“苦力发展”模式;而“苦力发展”模式是注定难以持久的。


何 龙

(《高考“状元”为
公办高中特色班:慎勿忘了“本分”
锐评

□马由道

报载,今年广州中考招生,新增5所“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广雅、执信等5所学校安排部分计划,在提前批之前独立招生,共招收320人,但报考人数很爆棚,有的录取比例达30:1,预料华附和省实在招收高分生方面或受冲击。

前段时间,多家银行的“钱荒”让银行业猛然惊醒:好日子即将到头,肥肉不再是你家独享。看来公办学校也正遭遇类似境况。由于应试教育的一成不变,加之学生受教育的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优质生源早早就订好了出国进修的计划,内地一些“名牌学校”已感受到优质生源减少的压力。因此,近年重点高中互相“掐尖”的情况并不少见,从各种各样的重奖许愿引诱,到开设五花八门的“国际班”、“特色班”……

从教育应该尊重学生个人潜力的角度来说,高中办特色班也许是有益的尝试。但从公办学校到底该做什么的命题来说,高中特色班似乎就是未学“走”却想先学“飞”。公办学校最该做的普惠教育还没做好,就想着如何吸引更多的财源和“才”源。正如今年5月份,媒体披露省市示范性高中大办高价“国际班”时,有官员为此辩解称: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不存在挤占公共教育资源。但果真是这样吗?

说到与国际接轨,韩国还真有“特目高”学校,即以特色、特性化目的举办的高中。特点是小班化,基本用外语授课,根据学生特性

安排高水准的教学设施。其中,“外语高中”以培养外语人才为主,“科学高中”培养科学家,“国际高中”培养国际化人才,私立高中培养特色化人才。韩国推行这些“特目高”学校是为缓解学生对高中教育的“择校”热与争议,防止因“平准化教育”导致学生学习热情和能力下降的问题。

也就是说,“特目高”学校是建立在“平准化教育”的基础上的。“平准化教育”是指高中通过推荐、书面材料、区域配置等方式招收学生。首先确保所有适龄学生都有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并优先把资金投入到落后地区,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各学区内由电脑随机决定就读的学校等。可见,成功的韩国教育是“平准化教育”与“特目高”双管齐下,公办与民办各有合理分工,才能找到了教育公平与英才教育的最佳结合点。

可以想见,时下这种或明或暗的“掐尖”竞争若日趋激烈,将迫使高中教育做出深刻的变革。而最好的变革便是回归到教育的本源,公办的归公办,民办的归民办。其实,公办高中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做好自己的本分事,既想要优质生源又想捞上一笔的美梦该做到头了。 (作者是教育专家
放下增收目标,抓紧盘活存量方能开源
2013-07-09 08:41:14 字号:T T
摘要:继中央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后,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2013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
据新华社报道,继中央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后,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2013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但上述文件未对具体压缩项目做出规定,文件亦未对社会公开。

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后,中央又带头压缩一般性支出,连串动作只为缓解财政紧绌的窘迫状况。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财政收入562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增幅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低于8%的目标,增速仅为支出的一半,如果不算上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不少地方已出现较大的收不抵支情况。

本届政府上台之初,已提出三公经费零增长的要求,现时中央再带头压缩5%的一般性支出,不仅是对八项规定的进一步坚持,也表达了财政紧绌之下“节流”的决心,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思路是一致的。盘活存量资金是将沉淀、闲置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民生建设、社会保障等关键领域,是积极财政政策从总量扩大到结构优化的标志性转变,而压缩支出等同于将一部分资金从不必要的地方挪到更有需要的地方去,亦同样是对财政结构的优化。

压缩支出为财政“节流”,十分有必要

,亦有足够的空间。20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以20%、30%的速度急剧膨胀;2000年,狭义财政收入占G D P比重是13.5%,但到了2012年这一占比却已上升至22.6%,如果算上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国有企业利润,2007年政府收入占了GDP的40%以上。而随着财政收入的剧增,在粗放的预算制度下,政府也养成了挥霍习性。1994年至2006年这12年间,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人数每年平均增长1.5%,行政管理费用每年递增22.04%,增长速度是人均GDP增速两倍以上,开支实在太大。而根据审计署6月24日发布的2012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显示,“三公经费”状况不容乐观,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甚至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转嫁行政费用等,都是十分普遍的问题。可见,即使压缩5%的中央一般性支出已被认为“比例相当大”,却显然有足够空间从容做出这一“节流”动作。

“节流”有必要亦可行,能否实现只是决心问题。更令人担忧的在于“开源”,财政吃紧时的惯用“开源”手法是加强税费征收,所以收过头税等情况总是伴随着政府的紧日子而出现。近日,国税总局在赴地方调研时提出,坚决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应收尽收。虽然国税总局同时强调不能收过头税,但地方税务部门在极大的税收任务压力与自由裁量权之下,明显会选择性地忽略而将目光集中于“应收尽收”四个字。今年以来,随着经济放缓各地税收收入形势严峻,税收收入同比增6.9%,增幅同比回落2.5个百分点。如果继续坚持税收增收任务,必然会导致横征暴敛。

其实,财政增速下滑虽然是不争的事实,但财政资金的绝对数量依然十分可观。况且,今年的中央财政收入计划增长3900多亿元,全国财政收入计划增长9420亿元;而至今年5月末,政府在央行国库的存款余额为3.23万亿元。即使财政收入零增长,只需拿出1/3沉淀于国库中的资金,已可填上今年的收入缺口。根本无需执着于财政增收数字,导致为求达标而征过头税或不落实税收优惠,压缩本已十分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为经济雪上加霜,这种错误的“开源”方法最终只会以“截源”收场。

财政增量难继但存量依旧丰厚,与其执着于增收数字,导致过度征收而加重企业困难甚至失业率高企,不如放下增收目标,在以缩减支出“节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财政专户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难题。待实业重振,经济环境好转,税收自然不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源”。

善举须防
挟器官以“索捐”
热点快评

□江德斌

一些地方红会存在要求医院认捐来换取器官捐献资源

的现象,一例器官甚至要捐10万元。红会称捐款用于对捐献者进行救助,医院认为地方红会对捐款账目没有公开。中国器官资源多掌握在地方红会手中,卫生部研发的计算机分配系统仅能调控1/3的器官。(7月8日《新京报》)

捐赠讲究的是自愿原则,而非他人强迫。如果报道情况属实,一些地方红会疑似利用垄断器官信息资源优势,对医院进行索捐。如此做法岂非涉嫌变相搞器官交易?

政府在倡导免费捐赠人体器官,并积极展开宣传和试点工作,以改变民众的滞后思维,并推进器官捐献活动,让更多患者可以换到合适器官,延长生命。这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但一些地方红会的“索捐”举措,使得器官捐赠“变味”,索捐所得资金亦缺乏明细账目,不仅有损器官免费捐赠活动,潜藏腐败黑洞,也伤害到民众感情,理应遭到谴责。

我国在建立器官捐献体系时,引入红会作第三方机构,是为了杜绝器官捐献沦为交易,所以让红会承担器官捐献登记和见证等职能。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红会垄断器官捐赠信息资源,医院要从红会处得到潜在供体信息,才能顺利拿到可移植器官做手术。可见,本来应该公开的器官捐赠信息,反而被某些机构利用成为索捐工具,暴露出器官捐献体系存在管理问题。

据报道,卫生部所研发的一套自动分配器官的计算机系统,已投入运行2年,但它并没发挥人们所预想的作用。报告显示,只有约三分之一的捐献进入自动分配系统。在强制性规章缺位的情况下,致使系统外的捐赠器官信息资源失去控制,一些地方红会则成为最大的获益者。显然,要想堵住器官捐赠信息黑洞,防范他人从中获利,就应建立全国强制规定,所有捐赠信息均要在第一时间登录系统中,由其按照医院需求公平合理分配。

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地区,90%捐献者的家庭面临生活困难问题。可见,需要建立完善的补偿救助机制,既防范器官捐赠者因手术陷入贫困,也为器官捐献发展打基础。而红会通过向医院索捐而获得资金,用于对捐赠者家庭救助,其出发点虽属善意,但其行为已经涉嫌触及民众的情感底线。因此,需要杜绝一切索捐行为,同时完善救助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向器官捐赠救助基金捐款,为器官捐献体系托底。

首席评论

□邓聿文

在各种腐败中,吏治腐败是最让人揪心的腐败,而吏治腐败的一个形成原因,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把一些腐败分子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故如不堵死这一通道,要遏制腐败,很难。

鉴此,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在日前公布的《

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对已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在提拔任职后受到行政撤职或以上处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作出处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启动其提拔过程的倒查程序,被认为是一大突破。

制定地方预防腐败法规,珠海可能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它的探索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从该征求意见稿来看,条例对政府投资腐败预防,“晒三公”、“裸官”等社会关注的问题都有涉及。比如,规定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裸官”不得进腐败多发部门领导班子,“三公”晒得不及时严重者要开除,以及建立领导干部预防腐败预警系统等。但相对而言,倒查提拔过程是一大亮点。

官员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从目前遭查处的官员来看,虽然很多是在现任上暴露出来的,但其腐败劣迹以前就多有所闻,甚至被举报过,之所以仍边腐边升,根子在于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不透明,缺乏监督,领导人的意志在其中起主导乃至决定作用。

表面看起来,干部选拔任用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程序,组织部门也是按照这套程序操作的,虽不能说在每个干部的升迁和调动上都没有出现明显违规的地方,但相对过去确实大为减少。然而,另一面,人们(包括一些官员)对干部选拔的公正性仍存在怀疑,从实际看,一些被提拔的干部确实跟上级领导或组织部门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里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并非都是真正按照民主原则选贤任能上来的,领导特别是上级或主管部门领导对干部的选拔有很大的左右权力,而具体负责操作的组织部门秉承领导意志,并用一种合规正当的程序来包装,使人找不出违规之处。这是各类“带病提拔”屡禁不绝的根源。

要杜绝这一现象,须建立和完善官员选拔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以此倒逼各级领导不得随意干涉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直白地讲,若一个官员腐败,除了要对其本人进行查处外,还应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追究连带责任。过去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不是没有,乃是缺少严格的执行。早在2010年3月,中组部就制定并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对于在哪种情形之下要倒查,追究哪些人的责任,规定里都写得清清楚楚。

但为什么“带病提拔”等现象还是不断出现?根子出在没有认真执行这些规定。从这一角度看,珠海市的这个预防腐败条例,尤其是倒查提拔机制要发挥惩戒作用,必须得到

不折不扣的执行。倘若有制度不执行,那就形同虚设。

中国腐败形势的严峻,原因复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已有制度和反腐措施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从这一角度看,清理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必须严格维护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权力,增加腐败行为的惩罚成本。

暑假到来,各种各样的中小学补习班出现了。日前,记者以大学生找暑期兼职的理由暗访了南京市江宁区一些暑期补习班,发现这些补习班质量良莠不齐,有的补习班“老师”只管自己玩手机,并不理会在一边玩耍的孩子,补习班仿佛成了“托儿所”。(7月8日《金陵晚报》)

这些年,为中小学生减负的口号喊得一年比一年响亮,但学生身上的课业压力似乎也没减轻了多少。且不说很多学校在升学压力之下,“明降暗升”地给学生加码,有的干脆就明目张胆布置让“学生做到哭”的天量作业,反正升学率才是硬道理。好不容易有个别学校真心想给学生减减负,一些家长却不淡定了:孩子哪能这么放松?学习退步怎么办?考不好怎么办?这样一来,就算孩子们幸运地躲过了暑假作业,却终究躲不过暑假补习班,更悲催的是那些两者都躲不过的孩子。

好好的假期都让大人们给毁了,真替孩子们感到累!所以,当看到一些补习班的“老师”只管自己玩手机,而让孩子们自由玩耍时,反倒令人感到些许欣慰——虽然家长们的钱打了水漂,但孩子们总算得到了一些放松。再说,就算老师认真讲课,又有多少孩子真正听得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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