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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培养方案》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培养方案

(Major of Information and Science Computing)

一、专业代码:070102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与应用软件开发及管理工作等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并为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人才。

(二)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或计算数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专用软件)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设计、算法分析与编程能力;

3.能应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了解信息或计算数学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与创新能力;

5.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能力;

7.具有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

三、专业培养特色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强基础、重实际、有侧重、创特色”。强基础是强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的数学基础,重实际是在确定专业方向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本专业定位与我校教师的特长与发展目标相适应、与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IT行业专业人才。有侧重是侧重于信息与计算科学中信息安全方向组织教学。创特色是根据我校属地方性一般本科院校的特点,主要应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办出自己的优势与特色。

四、学制、学分及学位要求

学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75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4学分,学科基础课程36学分,专业教育课程69学分(专业必修课42.5学分,专业选修课26.5学分),实践环节课程21学分(不含课内实践),素质拓展项目5学分。达到《宜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六、专业主干课程

数学分析、解析几何、高等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论、数值逼近、高级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及其应用、信息论基础、编码理论基础。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设计、见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

八、教学计划总体安排表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课程设置计划表

2、学科基础课程模块课程设置计划表

3、专业教育课程模块课程设置计划表

4、实践环节课程模块课程设置计划表

5、素质拓展项目学分一览表(应修5学分)

6、学分统计表

课程考核方式栏内,标注“※”为考试课程;其它为考查课程

执笔人:席小忠审核人:何渊仁责任人:甘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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