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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会议制度

理事会会议制度

新星幼儿园理事会会议制度

理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为了不影响理事会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所以理事会必须遵循以下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理事会以会议形式作出决议,理事会必须每期召开一次会议,这样才能发挥它的功能,因实际需要多开会议不受限制。

2.会议通知

每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理事。如果属于是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理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会议主持人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如果理事长不能主持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主持。

4.会议法定人数

理事会会议应以全体理事人数为基数在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时方可举行。

5.会议决议

理事会作出决议,在以全体理事人数为基数的前提下,必须有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才有效,这样才具有代表性,有利于决议的实施。

7.会议记录

理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这就是理事和记录员要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的记载。

幼儿园会议管理规定

幼儿园会议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性、规范性,保证各级精神,各项工作的传达顺畅,落实到位,组织得力,反馈周到,调整及时,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二、会前准备: (1)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主题,充分的准备,要能解决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考虑希望通过会议达成的结果,会议是否有必要开,出席人是哪些,设定会议提纲及时间表,预先设想可能出现的冲突。) (2)重要活动或重大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要由分管主管先充分准备、周密思考,在会议上拿出主导意见供大家讨论、修改或事先将议题告之与会人员,以利于节省讨论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议而不决。 三、会中要求 (1)、每次召开会议,必须有明确的参会人、主持人、记录人; (2)、会议主持人必须善于掌握讨论问题的重点,控制会议时间与会场秩序,不使会议离题或拖得过长。 (3)、记录人要写明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后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起草《会议记录》,并在会后24小时以内完成整理工作并上报。 四、会场纪律 (a)、与会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到会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旷工计算,迟到、早退、事、病假、旷工等全部累计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按教师奖惩制度执行; (b)、会议期间手机设震动或关机。有重要事情需接电话者,需向会议主持者或领导请假,方可离开会场; (c)、开会应端正坐姿或站姿,认真聆听,保持会议室安静,不准随意进出或来回走动。会议时,集中思想、积极思考、不得摆龙门阵、看与会无关的书报,不在会场接听电话,不听音乐,不准备课,要认真做好笔记。认真听取发言人的讲话,不得私下相互交谈、议论; (d)、会议内容及要求在24小时内传达给未参会的相关人员。 五、会议结果落实 1、经过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出决议后要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保密的会议内容,参会者不得外泄,参会者外泄要追究责任。 3、学校会议记录,均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须领导批准方可。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议制度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议制度 本团体的会议主要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 根据本团体《章程》的规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授权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 本届理事会由411名理事组成,在本届任期内理事本人连续两

次以上无故缺席或三次请假理事会全体会议且不委托代表人参加,即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每次理事出席会议情况,须签到记录在册,理事因工作需要或因理事本人情况变化等原因须进行变更。 常务理事会是本团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除选举、罢免事项之外的理事会职权的机构,对理事会负责。本届常务理事的人数137名。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的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本届任期内常务理事本人连续四次以上无故缺席或五次请假缺席常务理事全体会议且不委托代表人参加的,即视为自动退出常务理事会,下届不再提名。会议出勤情况须签到记录在册。 理事长办公会议是领导层集体领导的工作会议。出席理事长办公会议的成员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研究决定本团体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审查各种会议的筹备方案、财务预决算,决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并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本团体涉及工作面广、事务繁杂,经常有重要事项需要研究决定。理事长办公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有紧急重大事项需要研究时,可随时召开,经常召集全体在各自岗位的兼职副理事长每次全部出席会议是不大现实的。因此,理事长办公会议召开,由理事长召

幼儿园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性、规范性,保证各级精神,各项工作的传达顺畅,落实到位,组织得力,反馈周到,调整及时,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二、会前准备: (1)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主题,充分的准备,要能解决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考虑希望通过会议达成的结果,会议是否有必要开,出席人是哪些,设定会议提纲及时间表,预先设想可能出现的冲突。) (2)重要活动或重大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要由分管主管先充分准备、周密思考,在会议上拿出主导意见供大家讨论、修改或事先将议题告之与会人员,以利于节省讨论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议而不决。 三、会中要求 (1)、每次召开会议,必须有明确的参会人、主持人、记录人; (2)、会议主持人必须善于掌握讨论问题的重点,控制会议时间与会场秩序,不使会议离题或拖得过长。 (3)、记录人要写明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后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起草《会议记录》,并在会后24小时以内完成整理工作并上报。 四、会场纪律 (a)、与会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到会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旷工计算,迟到、早退、事、病假、旷工等全部累计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按教师奖惩制度执行; (b)、会议期间手机设震动或关机。有重要事情需接电话者,需向会议主持者或领导请假,方可离开会场; (c)、开会应端正坐姿或站姿,认真聆听,保持会议室安静,不准随意进出或来回走动。会议时,集中思想、积极思考、不得摆龙门阵、看与会无关的书报,不在会场接听电话,不听音乐,不准备课,要认真做好笔记。认真听取发言人的讲话,不得私下相互交谈、议论; (d)、会议内容及要求在24小时内传达给未参会的相关人员。 五、会议结果落实 1、经过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出决议后要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保密的会议内容,参会者不得外泄,参会者外泄要追究责任。 3、学校会议记录,均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须领导批准方可。 4、在会议期间的问题,提出好的解决方案,并被学校采纳者,视贡献大小予以50-200元奖励。 六、其它 该制度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热忱欢迎各位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二、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三、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社区党支部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计划生育协会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居民中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四、居民代表会议履行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安排当前计生工作。 2、讨论居民对计划生育所提出的建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3、讨论、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公约》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评议计生工作情况,改选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修改、纠正领导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五、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由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形成的决定决议应尽快公布于众。 计划生育居民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及形势 1、居民公开内容要公开到全体居民。 2、设立计生居民公开专栏,将公开事项张贴专栏内,公布于众。 二、居民公开内容 1、结婚人员名单。 2、本期出生名单。 3、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及奖励费况现情况。 4、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处理及执行情况。 5、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项目。 6、符合政策生育人员名单。 7、七不准、六个不准。 8、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政策。 9、奖励扶助对象及奖扶政策。 三、公开时限 1、计划生育居民公开要及时,公开内容时限为计划生育年度。 2、公开前,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审议把关;公开后对居民提出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处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保证完成本村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委会会议,研究本社区的计生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计生工作。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理事会议事规则

理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理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公司理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开封交通建设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理事会是公司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是公司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公司公司负责。 第三条公司理事会由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 长名。 第四条理事会理事由公司成员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理事会理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理事长由母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设理事会秘书一人,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理事长处理理事会事务及会议通知、联络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理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理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公司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长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做出理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理事会遵循如下议事原则 (一)法定人数原则: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必须占全体理事的2/3以上;(二)民主协商原则;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根据社区居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事项。 2、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应当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社区妇女居民代表应当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3、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提议,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4、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5、具有本社区户籍,非社区居民代表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列席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但对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按每五户至十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社区居民小组按核定的名额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的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社区居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社区居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社区居民小组负责,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7、社区居民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民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社区居民代表一年内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8、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并将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通过社区事务公开栏、社区服务网等有效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社区事务公开制度 1、成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本社区事务四务公开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2、社区事务公开内容:社区党务、社区自治事务、社区财务、社区服务。 3、社区事务公开形式:建立社区事务公开栏、通过会议、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电子屏、明白纸、公开信等有效形式公开。 4、社区事务公开程序: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社区事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对帐目进行审核;召开有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社区“两委”扩大会议,对社区事务具体方案和拟公开的内容等专题研究并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社区事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的查询和监督,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5、社区事务公开时间:有规律的社区事务一般是半年或一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间在每月的9日;涉及社区居民利益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6、社区事务公开监督:居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社区事务监督机构审查社区事务公开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社区居民以举报、质询、评议、听证等方式,上级监督主要是镇政府对社区事务的定期审核监督,市经管审计部门对社区财务、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监督。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监督办法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监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有效监督,完善本协会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本监事会设立监督委员会,并制定本监督办法。 第二条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是监事会按照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实施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监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监事组成,会员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各一名,外部监事可以为会计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具体组成由监事会选举决定。 第五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外部监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监督委员会任期与监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六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三)监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五)监事列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监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第七条监督委员会对监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监事会审议决定。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八条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安排成员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期准备,收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一)本协会的财务报告; (二)本协会历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三)本协会现任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履行职务情况的评价报告;(四)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以及常务理事长等管理人员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 (五)其他相关书面材料。 第九条主任委员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对收集的各项书面材料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将书面评议材料报送监事会讨论备案。 第十条监事会收到监督委员会上报的书面评议材料后五日内由监事长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具体的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协会的财务情况,监事会允许监督委员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协会的财务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或其他专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xx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协会会议制度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各级各类会议,根据本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协会会议制度。 协会常规会议有: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工作例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会、团体会员单位联席会议、协会年会。 一、协会主要会议相关规定 1、理事会会议:由协会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所有理事参加,邀请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名誉会长到会监督指导。原则上为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12月底或1月初。主要内容为:听取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汇报;讨论、研究次年工作计划;审议协会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会员增补变更;制定或修改除协会章程及会费收取标准外的规章制度;研究通过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会议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2、常务理事会会议:由协会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年中和年底各召开一次,年底的常务理事会会议可与理事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听取协会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汇报,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审议包括副秘书长及各专委会负责人任免、会员吸收除名、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等工作,审议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3、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牵头,秘书处负责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项工作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协会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也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4、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原则上每月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会长、副会长指示精神,对协会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5、秘书处办公会议:由常务副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主要内容:听取各部门日常工作,部署近期工作。 6、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由协会秘书处牵头组织,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参加,邀请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1、2月份。主要内容:听取专委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汇报,研讨协会工作计划及专委会次年度重点工作。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7、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工作例会:由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召集,各专委会联系人及协会秘书处联络员参加。主要内容:听取上月各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部署次月专委会相关工作。 8、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会:由专委会负责人(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各专委会负责人(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协会秘书处联络员专委会联系秘书长等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不定期召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园长责任制。为了使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规定行使职权,有效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1.教代会在本园权限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工作报告及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与幼儿园改革和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园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制度。讨论通过后,由园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2.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园长依法行使管理幼儿园的权利,协助园长开展工作。园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幼儿园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园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幼儿园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园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园长的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幼儿园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工会组织。 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幼儿园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2.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5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对幼儿园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4.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5.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园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王场社区议事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按楼房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监督委员会培训。 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议事监督委员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把重庆市陕西宝鸡商会办成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群众团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会议的正式代表为商会全体现任理事。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决定商会的年度工作方针、任务;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听取和审议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商会的重大活动;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若干名。全体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可视需要随时开会研究决定商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其所决定事项要在召开理事会时进行通报。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

开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决定理事会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全部理事中1/3以上的理事联名要求,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由商会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的议程、议案由会长办公会提出,理事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也可列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理事会审议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宣读、解释,并以书面形式发给到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时间应当充分,具体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表决定议案,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参加表决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办法,通过或否决交付审议、决定的议案,赞成人数超过到会理事人数的2/3以上方为通过。让所有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一条在理事会会议上,理事对商会工作有表决权、批评权、建议权、咨询权,有根据自已的意愿表决的权利。 第十二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义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商会秘书处请假。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职务,经理事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幼儿园保教管理制度

幼儿园保教管理制度 幼儿园保教管理制度 一、教育教学 教研组长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各教研组长汇报上月教研活动的内容,在回顾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布置安排下月教研活动的内容。 2、加强有关教育学、心理学及当前先进教改经验的学习,了解国内外教学发展动态。 3、具体落实上级教学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召开教研组长、教研组会议。 4、教研组长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大教研组长会议。 科研组例会制度 1、例会召开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召集人负责安排。 2、例会要求: (1)召集人具体协调,安排时间,保证一月一次的会议,并做好记录。 (2)各小组成员需准时到会。 (3)注重会议的内容与质量,不流于形式。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科研工作的重要精神。 (2)贯彻落实幼儿园有关科研方面的决议事项。 (3)研究提高科研实效的管理措施。 (4)安排商讨近期科研重点工作。

(5)研究解决科研工作中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6)研究教育教学相关问题,拟定实施计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通过。 教研组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研组长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以及组员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具体的教研计划。 2、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组活动,每次教研活动内容提前一周安排、相关教师做好准备。 3、每学期教研组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活动,并组织好评析活动。 4、组员每学期为自己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并在教研组活动时集体交流,以便互相监督、督促。 5、全体教师要在日常工作中主动积极地进行教育教育反思,认真撰写教学专题、案例以及经验论文等,并进行论文交流。 6、教研组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组长对每次教研活动情况进行反思,做好下阶段工作的思考。园长定期参与教研活动,了解各教研组活动情况及教师实际需求与意见,便于改进工作方法。 7、学期结束做好教研组工作总结,整理教研组活动资料,存入业务档案。 教研制度 1、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成立各种教研组,制定教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2、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园长、业务园长与教师均积极参与,积极参与研讨,发表自己的想法与见解。认真做好笔记。 3、每学期组织一定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4、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5、每学期组织教师外出观摩参观学习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并将学习内容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整理,并在教研组内交流。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XX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秘书处可以事项与参会人员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通知。

幼儿园例会制度

幼儿园例会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促使工作整体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召开两次例会,即每月第一周、第三周星期二 的下午5:00。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2.每次例会必须由记录员做好笔录; 3.例会由幼儿园园长主持; 4.会议议题由幼儿园园长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提前一天下达通知; 5.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在会前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不参加会议。 6.参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好会议安排的相关工作。

幼儿园学习制度 1. 政治学习每月两次,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由园长主持,做好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2. 业务学习每月两次,由园长主持。做好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3. 负责组织学习的同志应做好学习准备,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4. 参加学习的同志做到严肃认真,不走题,不闲聊,认真记录和参加讨论,积极发言。 5. 外出学习时必须按学习的要求,遵守学习制度,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回园后主动向领导汇报。 6. 幼儿园根据经费情况为教职工补贴订阅图书、报纸、杂志,教研资料费用,所购书籍为幼儿园所有,供教师保管、学习使用。教师调离幼儿园须将书籍交还幼儿园。 7. 各种学习建立专项考勤,纳入教职工目标考核。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保健制度 1、根据园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作息时间。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二)卫生制度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选举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 第二条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根据居民会议授权,讨论有关居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一)讨论修改本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草案,然后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评议居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三)审议批准居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四)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 (五)讨论决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 (六)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全年收支预算和上年收支决算; (七)讨论决定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事业; (八)审查集资款的收缴、安排和使用。 (九)讨论决定机、电、水及其他集体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十)讨论决定村级建设; (十一)讨论决定居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由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居民代表会议的议题由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

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联名提出。 第四条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涉及居民委员会成员利益的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召开之前,居民委员会应当将议题通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征求居民意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汇报并说明本次会议的议题情况,居民代表讨论有关议题,并发表意见。采取举手表决,但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第七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居民代表会议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居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更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居民个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九条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后,要尽快向广大居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第十条居民代表应积极发挥作用:一是参政议政;二是与推选自己的居民保持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负责向居民传达会议决定;四是动员、组织、教育和团结居民。 第十一条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并接受居民和居民代表的监督。

理事会工作制度

XX合作社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四、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五、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

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成员。 三、学习培训内容 1、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弄下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理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四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成员学习培训的组组合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成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续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我只是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会负责审批,一般经费由理事长直接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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