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准股东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公司法》作了补充:1、公司未成立,债权人对准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未成立,受害人对准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五条规定:“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

1.股东出资瑕疵

《公司法》要求股东出资应当保持资本的真实、完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不实存在瑕疵的行为比比皆是,比如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等,针对这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13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就处理股东责任纠纷的相关问题也明确规定:“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

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

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该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股东抽逃资本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1)股东抽逃资本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2)股东抽逃资本的责任

A、《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B、《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

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除了要求公司的资本应当真实、完整以外,还应当维持在充实状态,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公司注销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注销登记”的规定。结合这些法律规定,清算程序不合法的具体表现往往有这几种情况:

(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2)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亦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的

有限责任公司决议解散的,股东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告知债权人。《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里的公告还必须是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行为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其他过错行为主要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比如:清算组不依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清算方案未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即予执行给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等。

4、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注意:《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5、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股东和受让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股东滥用权利,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某一特定事实,符合法定情形,被认定为股东滥用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时,可以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将公司股东和公司视为一体,追究股东和公司共同的法律责任。也称揭开公司面纱。这一制度的创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国外实践看,这一法理主要适用于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和法律义务以及公司形骸化等情形,一般有股东与公司在财产、组织和业务上混同等客观表现。《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这一规定具有针对性,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公司的实践不长,由于

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公司虽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但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加之缺乏商业诚信,股东利用公司独立地位侵占公司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有限责任获取非法利益,以保护债权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股东的关联行为

公司的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资关系或合同关系的不同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又称作关方交易。公司关联交易是一种经济行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实务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与从属公司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从属公司与自已或其他关联方从事不利益的交易,损害从属公司和少数股东利益的现象。因此,《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混同

公司享有独立法人人格、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要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如果公司的资产、人员或财务与股东或者股东成立的其他公司不分,就会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就有理由认为公司与股东或者其他公司实际上就是一家,当公司不能承担责任时,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导致公司混同的情形有:(1)财产混同。比如,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家,公司账务管理混乱,双方使用同一账户。(2)业务混同。比如,公司被控股股东支配或操纵,公司业务与其他关联公司业务不分,存在大量的、不公允的关联交易。(3)“夫妻店”公司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4)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

10.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单一性,缺少其他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内部相互制约,因而非常容易产生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现象。新《公司法》在确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性的同时,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实现非法目的,特别赋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法定义务。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的,该股东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不正当控制

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高度控制,公司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均受到他人支配,公司在人员、财产、业务等方面都没有独立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此为手段操控公司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在上述人员的过度操控下,实际上已经丧失了独立的法人人格,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维护公司法人制度的独立性。

12.脱壳经营

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大会会议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工作,确保股东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烽火商贸有限公司、烽火建筑有限公司组成。 第三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和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和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⑹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⑽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⑾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对外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⑿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⒀修改公司章程; 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主要以会议议决的方式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不少于2名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与股东会定期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不能召集的,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就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应对拟议事项提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股东对拟表决事项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标准版)-入股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身份证: 丁方:身份证: 戊方:身份证: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广州惠城快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五方约定订立如下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五方以各自出资额承担公司经营中发生的责任。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戊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股权转让和退股 1 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到期继续合作,则再续期或重签协议。 2转股 公司成立起1年内,任何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 年起,甲、乙、丙,丁,戊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但必须经最大股东甲方同意方可,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向此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取得另四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投票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也无效。 3退股

退股股东首先须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和该股东个人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需向公司的赔偿等),其次,当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时,须按财务报表,清偿现有的公司对外债务,且征得另四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股权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全部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四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1 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3 股东利润分配:每季度预留部分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具体预留比例视利润金额定。 4 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具体拟定。) 5 若清算利润,发现公司运营亏损时,甲乙丙丁戊五方需按股权比例,在1个月内补足公司亏损资金,和日常运营资金。如不按约定日期补足,则等比例稀释股份数量。 第五条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和按时出勤的股东,等同公司职员,参照公司规定领取对应底薪。 参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股东,等同公司业务员,参照公司业务提成标准领取对应提成。 2 甲乙丙丁戊五方约定以1年为一个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决定第二年的主要管理经营者权限。 以下为2016年度公司管理职能分工: ①任命甲方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财务开支事项,甲方审批权限为 50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五方共同口头或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审议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②任命乙方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负责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业务团队管理。 ③任命丙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④任命丁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⑤任命戊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第六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处理 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月月初召开。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戊五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在五方意见相持不一致时候,甲方可行使一票否决权,独立决定该项重大事务。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HL202077882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 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 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精品范文 -------------------------------------------------------------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核心内容: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盈亏分配,转股或退股的约定,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看准网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 / 6

---------------------------------------------------------------精品范文 -------------------------------------------------------------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 2 / 6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简洁版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万元。 三、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管理制度

烽火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工作,确保股东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烽火商贸有限公司、烽火 建筑有限公司组成。 第三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和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⑸审议和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⑹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审议和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⑻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 出决议; ⑽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⑾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对外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⑿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⒀修改公司章程; 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主要以会议议决的方式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 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内召开。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不少于2名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与股东会定期会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因特殊 原因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或不能召集的,代表不少于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就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股东应对拟议事项 提出明确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股东对拟表决事项不明确提出赞成或反对意见的,视为弃权。 第七条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比例为: 烽火商贸有限公司%; 烽火建筑有限公司%; 第八条股东会表决的一般事项,须有超过5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其中下列重大事项须有不少于67%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有效: ⑴公司章程的修改; ⑵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 深圳市亿加一有限责任公司 A类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第一章、公司简介 1、经双方及其他原始股东合意,拟成立(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总股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由甲、乙双方联合其他原始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甲方投资万元人民币占股权比例为%,乙方投资万元占股权比例为%。 2、公司股东根据投资名次的先后分为A\B\C\D\E五类,乙方属于A 类股东: (1)A类股东:投资名次为1-5名,每名股东可认购的股权不超过5万股,根据本类股东职能的不同履行相应的义务,锁定期为3年;(2)B类股东:投资名次为6-10名,每名股东可认购的股权不超过5万股,根据本类股东职能的不同履行相应的义务,锁定期为3年;(3)C类股东:投资名次为11-15名,每名股东可认购的股权不超过5万股,根据本类股东职能的不同履行相应的义务,锁定期为3年;

(4)D类股东:投资名次为16-20名,每名股东可认购的股权不超过5万股,根据本类股东职能的不同履行相应的义务,锁定期为3年;(5)E类股东:投资名次为21-30名,每名股东可认购的股权不超过5万股,根据本类股东职能的不同履行相应的义务,锁定期为3年; 第二章、股东认购 年月日,甲方以每股元的价格认购公司万股,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投入公司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拥有公司 %的股权;乙方以每股元价格入股认购公司万股,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投入公司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拥有公司%的股权,股权结构为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万股)每股单价 (元) 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 沈建新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 货币总计无无 第三章、支付方式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由全体股东经过充分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而订立。为规范各股东的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八条全体股东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按照规定作出决议。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公司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增加或减少出资额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优先受让其他股东依法对外转让的股权;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除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的股东之外,其他股东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可在股东会上按程序表达意见,行使股东权利;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不得投资、经营或间接投资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相近或有利益冲突的公司、其他组织或项目,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顾问、咨询等)同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相近或有利益冲突的公司、其他组织或项目开展合作; (九)《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权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点: _________)召开(年度、临时)第_________届第_________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_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_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总额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决议

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监事职务;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_________名,从中选举_________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4)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公司监事,任期_________年。

股东管理制度两篇

股东管理制度 一、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作出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是公司经营的目标方向和资金运用的长期计划,这样的计划和方针是否可行,是否给公司带来盈利并给股东带来盈利,影响股东的收益预期,决定公司的命运与未来,是公司的重大问题,应由公司股东会来作出决定。 二、人事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可以予以更换。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股东会拥有用人权是必须的。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然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报酬。报酬事项包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等都由股东会决定。 三、审批权。本条规定的审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工作报告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提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批准。体现了工作责任制和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二是审批相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案权。即公司的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股东会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反之则不予批准,而责成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重新拟定有关方案。这里当然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董事会和监事会必须提交相关的方案,否则就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确有隐瞒不报的情况。

四、决议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进行决议。这里列举的几项事项都有关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应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其中有的事项的决议还有本法规定的程序上的限制。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作出决议。 五、修改公司章程权。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会在设立公司时制定的,所以应由公司股东会来修改。并需要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赞成通过方为有效。

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住所为: 3、法定代表人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

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整(RMB: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 (2)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营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营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 2、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2、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3、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模板

股权管理制度 拟制: 证券管理部 审核: 邱永和日期: 7月24日批准: 李国魂日期: 7月25日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 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它有关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 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它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 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 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Model of investment and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公司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3、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4、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5、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

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协议(协议范本)

(协议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3241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 on capital increase and share expansion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协议(协议 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股东 第三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四章股东出资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和/或回购 第七章承诺和保证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与分配 第十章公司的筹建及费用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 股东协议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国______市签署: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与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d公司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____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d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1.1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英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公司股东决定书格式范文

最新-公司股东决定书格式范文 公司股东决定书不会写?没关系,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公司股东决定书格式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股东决定书格式 时间: 地点: 股东: 列席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股东决定如下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住址: 2、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3、公司不设董事会。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任期三年: 身份证: 住址: 4、聘任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身份证: 住址:

股东签名: 监事签名 年月日 公司股东决定书范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市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地址变更,地址由变更为。 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四、同意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五、同意原股东;;;将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原价万元,以万元转让给;;;,批准了;;;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同意新增股东;;;,新股东;;;出资万元。 六、股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 七、同意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经理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经理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监事职务。(或者:同意;;;继续担任公司;;职务)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公司股东规章制度 篇一:股东管理制度 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淄博北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

公司新股东入股协议书

公司新股东入股协议书 公司新股东入股协议书 篇一: 股东入股协议书入股协议书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 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协 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人民币万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 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 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财务监督权; 3、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为甲方提供相关资源,并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拥有公司管理权; 2、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3、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股东签字: 年月日篇二: 股东出资入股协议书投资入股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 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 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汇编

股权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

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