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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四)本地区本单位档案造假问题突出,且查处不力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九条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作出结论如需进行复查复议的,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作出结论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规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规的,而本办法不认为是违规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条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经组织审查认定后,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撤销或者取消。

第十一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凡发现涉嫌造假的,一律暂停选任程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二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应当在深入调查核实、仔细甄别鉴定的基础上,必要时听取本人陈述,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行为与“填写不一致”“信息勘误纠正”等情况严格区分开来, 确保处理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因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影响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供参考) 关于填写干部学历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的填写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教学厅字〔93〕4号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 我省省属高校自恢复高考至1985年,均由学校颁发证书;自1986年至1993年,由省教委在毕业证书上加盖钢印。自1994年起,全国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内芯均由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有防伪标志,各省教委不再验印。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认定其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的填写 1986年以前,经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省市(地)教育学院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1987年至1992年,上述院校以及经国家教委批准的成人高校(含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业大学、干部专修科等)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由

省教委统一印制,并加盖省教委钢印(部委属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由学校验印);自1993年起使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加盖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的规定颁发。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按写实办法填写其学历,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省人事厅、省教委批准举办,由有关高等学校与省直厅局联合颁发,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是表明学员已达到了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它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党校有关班次学历的填写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11号)规定,“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根据这一规定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1980年以来省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脱产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班(研究班)毕业者;1985年以来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函授(业余)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班毕业者;1992年至1995年省委党校举办的专业证书续读大专班毕业学员,毕业证经“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钢印)验印者;1984年

探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探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摘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地、全面地了解干部和正确选用干部的基础,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人事档案是记录在培训干部个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和任用干部的工作,按照党的干部政策经验、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字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成的,是干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于全面地了解干部,正确选拔使用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Abstract: the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department in the work, is historically,comprehensively understand the cadres and correct selection of cadres, is one of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the work of cadres. Personnel file isrecorded in the training of cadres personal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departments, cadres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arty´s cadre policy experience, political ideology, moral character,professional ability, work style, work performance and other contents of the text materials, and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fter thecomposition, is a basic work of cadres work, is the basis and prerequisite forgood cadres, cadres of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包括: 1、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2、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 3、计划生育审批表; 4、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作的体检表; 5、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登记材料;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 7、有关证明单位改制的文件材料; 8、有关证明单位更名的文件材料;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代笔,本人须在“填表人签名”处签名。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须写“无”。个别项目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书写时须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一律用签字笔、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荧光笔、水彩笔和红墨水、纯蓝墨水等。字迹要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姓名”栏,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应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6.“民族”栏,应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7.“出生日期”栏,应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和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0.01.02。 8.“籍贯”栏,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城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9.“婚姻状况”栏,应根据本人的婚姻实际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异”或“丧偶”,再婚的应在“已婚”后加括号注明。

10.“健康状况”栏,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应如实简要填写。 11.“照片”应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12.“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对干部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区分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如下: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他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下同)、系和专业,且应为毕业时院校系及专业名称。如原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现已更名,可加括号注明,不得直接填写现在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本科 结业、研究生肄业等。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严格审核,整理的第一个环节还是审核。审核不仅贯穿收集整理工作始终,而且还贯穿在编打目录和整改工作的始终。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且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接收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我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州委的领导下和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干部档案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次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完善措施,狠抓干部人事档案的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全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加强我州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服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我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干部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实现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为目标,按照《青海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定级升级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全州各管档单位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活动。 (一)全面收集、严审细甄、规范管理,促进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 我部共有干部人事档案1243卷,其中: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档案471卷,党群部门一般干部档案211卷,离退休干部档案511卷,死亡人员档案41卷,无头档案9卷。

为了建立更加规范的和标准的干部人事档案,我们采取新的档案整理办法,不断完善档案分类、装订、整理措施。一是严格审核,仔细甄别。在材料的清理归档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坚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所有材料加以认真甄别筛选,逐人鉴别核准,共审核各类档案材料34100 余份,清理出不该归档的材料60余份,补签字、盖章材料300余份,同时对一些难以鉴别的材料采取实际调查、查阅资料、推理印证,有效防止了甄别材料失之于据,确保了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二是严格标准、规范整理。严格按照《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标准和要求,对所有干部档案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整理,做到了“全、准、齐”,即收集材料“全”、材料分类“准”、档案装订“齐”。按照“完整、真实、有条理、精练实用”的标准,我们对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粘连片、破损面和纸张大小不一等问题,进行了技术处理,经整理的档案材料达到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整洁美观、使用方便的要求。在进行干部档案材料标准化、规范化整理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全州各管档单位干部档案自查审核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干部档案质量。目前,我州具备管档条件的单位有48个,现已达标的单位27个,达标率56.3%。其中,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1个,省二级的5个,省三级的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最新)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XX.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

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生”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9、“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10、封面“职务”和第一页“单位职务”填写教师。 11、“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最新的18位身份证号码。 12、“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3、“工资情况”可不填写,表格内画斜杠。 14、“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据实填写。 15、“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入党时间为成为预备党员时间)、“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要逐项填写清楚。 16、“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经何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5〕23号)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周喜强 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干部和选配干部的基础,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开发档案本身所具有的潜在价值,使干部人事档案成为真正的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已成为一个崭新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坚持从“三个结合”入手,对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地实践与探索。 一、坚持档案审核与干部工作相结合,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 《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严格审查干部本人档案。对此,我们注重在三个“严”字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烟台市直卫生系统下属20各直属事业单位,8000余名干部职工。早在1998年,我们就成立了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并在7个职工人数较多的县处级单位

设立了档案室,建立起了市局与局管单位干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市局、局管单位分别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和审核工作。明确了信息管理中心与干部科室在干部考察过程中的业务分工,落实了档案审核的任务和责任。要求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与干部所在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共同负责干部档案审核,形成了管档部门与干部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格局。在信息中心内部,还建立了档案审核初审、复审、总审三级把关制度,确保了审核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2004年,全省干部档案审核会议后,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审核程序,制定了《信息中心与干部科室有关工作衔接的意见》,规定干部科室要在确定考察人选后三日内,将拟提拔或任用人选名单和档案送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对照档案审定干部“三龄一历”等,未经审核的,不得提交研究。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下发后,我们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保证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 三是严格审查内容。针对档案材料短缺、信息不准不实等问题,1999年以来,我们结合填写《干部履历表》、领导

公司资料档案整理方案

XX公司资料档案整理方案 为了公司资料方便查找,不遗失,特制定该方案。 一、分类 1.1档案设置六个大类,即:文件档案类、人事档案类、会计档案类、经营档案类、工程档案类、综合档案类。 1.2根据职能活动和档案形成的特点,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个二级类目,不设置三级类目(详见附表)。 1.3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软盘和其它非纸质载体形式的档案,其形成和反映的内容、作用与纸质载体档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不单独设置类目,视其内容特征同纸质档案对应分类编号。 二、分类标识方法 2.1档案标识符号采用英文字母顺序标识一级类目(大类);采用阿拉伯数字“双位制”标识二级类目(属类)。 2.2档案排架和编号要反映六个基本大类,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实用,保证利用档案的系统性、有效性。 2.2.1文件档案类(A):分为外部文件类、内部文件类两类,一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不区分保管期限特征(但同一属类内按照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重新从“1”另行编号,并用案卷目录加以区别。 2.2.2人事档案类(B):分为人事管理类、考试类、培训类三类,一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不区分保管期限特征(但同一属类内按照永久、

长期、短期顺序排列),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重新从“1”另行编号,并用案卷目录加以区别。 2.2.3会计档案类(C):原则上由财务部保管,如需有资料放到资料室的,按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 2.2.4经营档案类(D):分为招标文件类、投标文件类、合同协议书类、相关影像类四类,一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不区分保管期限特征(但同一属类内按照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重新从“1”另行编号,并用案卷目录加以区别。 2.2.5工程档案类(E):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类,以工程类别分类归档,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资料归为一类,不能拆分,其编制代号规则为:取类别拼音首字进行编号。该档案类全部属永久保存。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重新从“1”另行编号,并用案卷目录加以区别。 2.2.6综合档案类(F):统计报表类、审计报告类、资质相关资料类、重合同守信用证件类、其它类五类,一年度一属类进行排列,不区分保管期限特征(但同一属类内按照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案卷顺序号按大类流水编号,流水号编制到“999”时,重新从“1”另行编号,并用案卷目录加以区别。 三、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总的质量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的报告(模板)

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的报告(模板) ######(单位) 根据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统一部署,##单位对##名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初审和复审工作已于##月(中旬、底)结束。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人进行认定并找干部本人确认签字,已于###月(中旬、底)结束。现将档案审核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简要报告如下。 一、审核工作总体情况 ##单位有下属单位##家(不含本机关),开展审核工作管档单位数##家(含本机关)。其中公务员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参公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事业单位##家(若本机关符合含本机关),企业单位##家。 ##单位局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人,中层干部##人,其他##人,企业单位班子成员##人,中层干部##人,其他##人(其他类型人员)。下属单位①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

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 此次专项审核##单位干部档案工作中,##名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进行了初审和复审交叉审核,共审核##名(总数)干部的档案。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科员##人……。 上述##名干部人事档案,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一致的共有##名,占总数的#%;其余##名干部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完全一致,占总数的#%(其中,有##人是属于在职学历学位记载需要规范清理)。 1、年龄方面:出生时间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人,占总数##%(见附件1)。 2、工龄方面:参加工作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人,占总数##%(见附件2)。 3、党龄方面:主要是档案中有关材料前后填写不一致,需要按入党时间规范入党时间记载信息,此种情况共有##人;此外有##人档案中入党志愿书缺失,需要按规范程序调查补充入党志愿书。上述##人占总数##%(见附件3)。 4、学历学位方面:主要是档案中在职教育有关材料按照国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99年版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须填四位数,月日填两位数。如:?1978年08月08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只须填写?职务工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填写职务档次及工资额、级别及工资额,如:?副部长1档、270元,五级、298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填写职务等级及工资额,如:?二级职员一档、349元?、?研究员一档、404元?;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只填写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由负责布置填表的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填写,一般应填写职务级别和工资额。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应填写完整。如?2012年08月在××参加工作?。 11、?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如?1999年06月经××、××二位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06月转正?。入党介绍人一定是两位同志。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经组织审查确定的入党时间。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作?,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作?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5、?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6、?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把材料收集关。对收集到的材料纸张规格、文字书写等方面严格把关,要求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齐全,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需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应有组织印章;对手续不完备的材料,不予归档。 二是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加大档案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将“三龄一历”作为审核的重点,严防出现假出生年月、假工龄、假学历现象。 三是细化工作程序。在严格执行“八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以及查、借阅的各项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并坚持整卷档案不外借和原始材料不外借的原则,工作确需或转递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一、当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意识不强。 题,如有些单位管档人员配备不到位,没有按规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投入不够,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保管条件比较落后;档案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化比较大等。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又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https://www.sodocs.net/doc/0b10870834.html,的工作水平。 2、管理不够完善。 由于形成材料的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够等原因,档案材料没有及时收集、转递和归档,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如《干部履历表》、学历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甚至是入党材料,都有缺失或不完备。由于时间过久,原单位已经不存在或原管理档案人员转岗,导致相关材料难以收集。 3、立卷不够规范。 考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这就要求人事档案中每份材料的来源和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经

过组织严格的鉴别和认真的审查核实。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不少问题,有的档案材料填写格式不规范,纸张不符合要求,有的存在内容填写前后不一、记载不实、审核不准等问题,不利于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也使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动态性、完整性功能逐渐趋于弱化。 4、整档工序繁杂。 内,每两年装订归档一次。按照档案整理标准,进档的材料要做到分类准确、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由于每年都有新材料增加,档案管理人员常年忙于材料的收集、入袋、整理、拆开、装订等大量简单的、重复性的劳动,使得档案管理人员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考虑开发案卷的内在信息。 5、“人档分离”增多。 方式更加灵活。各类人才“跳槽”频繁,造成“人档分离”现象越来越多。此外还有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档案没有随人走,学历档案和工作档案分散保存。这不仅给人才引进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给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强化档案意识。 工作。要把它放在事关干部队伍建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将其列入全年组织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与指导。各单位均要明确一名档案专干,由管档部门加强对档案专干的业务培训,切实强化管档单位和管档人员的档案意识,有效避免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用起来需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 档案,自觉支持人事档案管理的良好氛围,提高大家对人事档案工作的知晓率。可建立档案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处理.doc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处理 一、专题界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这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获得的劳动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按规定传递职工档案,则属于对职工劳动权利的侵害,亦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本专题讲述的就是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转交劳动者的人事档案所引发的争议问题。 二、名词解释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三、案例分析 案例1:没有转移档案造成的损失哪些由单位来赔? 【案例】职工小于1982年到北京某厂工作,后来由于企业不景气,2000年12月1日,小于同该厂签订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协议。2002年11月30日,再就业协议期满后,单位与小于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后,小于试图重新找工作,但都由于档案没有及时转移而以失败告终。在他的多次要求下,2003年7月3日,原单位才将他的劳动档案移交给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发放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当小于要求原单位赔偿在失业期间的经济损失时,单位后来只支付了6242元失业救济金,其他损失拒绝赔偿。对于单位没有转移档案造成的损失,小于要求单位赔偿。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支持小于要求单位给予其由于转档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但驳回了小于要求单位对其他方面进行赔偿的请求。 【评析】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15条和31规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职工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汇报

**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在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局一直积极努力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规范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条件,基于这一认识,我局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把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当成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 二是成立专门的工作队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专职档案人员为成

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有较强实践经验的干部担任档案管理人员,其基本素质较高,熟悉本单位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求,能熟练掌握人事档案规定要求和档案技术知识。 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档案资料收集责任制,对负有提供资料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作出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中,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大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在工作人员多、办公室特别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和阅档室,安装了防盗门、窗等。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又拿出 2 万元的专项资金,购置了空调机、加湿器、电脑、打印机、切纸机、打孔机等、严格落实了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六防”措施,做到了硬件到位、配套设施配备到位、“六防”措施安全到位。 二、细化具体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我局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到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一是突出抓好材料收集。干部情况是一个动态变化,只有及时地补充收集档案材料,才能使干部人事档案比较客观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事管理 personnel management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张程程 【摘要】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属于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以个人为单位,将收集起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补充档案内容的工作。本文首先阐述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问题;建议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概念  所谓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就是指将人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利用等一系列工作。而其中的人事档案,是个人在工作中累积起来的能够反映自我经历、社会关系、思想素质等各方面特征的文件,该文件随工作长期保存,是未来选拔和晋升的原始参考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事档案整理程序复杂。目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程序分为收集、归类、排列、登记、加工和装订,其中,归类和排列是整理工作中的复杂点,主要靠人工操作,对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者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同时还需要耐心细致,这种传统手工管理无法借助计算机等现代高科技,工作烦琐,工程量大,耗时耗力,效率较低。 (二)人事档案整理人员素质不高。在机构改革和人员精减的形势下,很多人事档案整理人员都不是全职工作者,而是身兼数职,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者更换频率高,每一轮工作人员接手时都不熟悉档案整理工作,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 (三)档案装订和拆封过于频繁。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一旦材料符合归档要求,就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存入本人档案,一年之内整理成册归档。平时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归档,一年之内集中整理一次。此外,集中整理装订好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之后随着档案归属者各方面的不断变化,还会陆续增加新的材料。另一方面,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常改变,每当有新的规定出台,所有干部的人事档案就得按照新规定重新整理,因而几乎每年都要大动干戈,将所有档案进行拆封整理,频繁的拆卷、整理,久而久之档案资料就会被损坏,也耗费了档案整理工作者的时间、精力,最终影响档案整理工作的效率。 (四)档案整理工作责任不清。第一,现如今的档案材料不规范,整理过程中没有标明材料归档时间、取出时间、调整时间、经手人等项目,一旦材料出现问题,将无法明确相关责任,无法落实到人;第二,档案册的目录随着材料的增加而随时更新,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无法保障;更换档案目录后,旧目录在保留一段时间后会集中销毁,档案目录反复更换、销毁,出现问题无法追溯原始档案材料,原始数据不复存在,问题难以解决,同时增添了不必要的工作量,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几点对策  (一)上级加强组织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想要做好,需要得到领导的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点项目,如何得到领导的重视?这需要档案整理工作者多宣传自身工作,多讲解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此吸引上级领导及干部们的档案管理工作意识、明确职责,让领导分配高素质专业人员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领导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检查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对做得不好的地方及时批评指正,及时改正。 (二)完善各项规定。人事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经常变动,这很不利于整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需要完善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变动次数。此外,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约束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者,督促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性,规范档案整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的素质。提升素质,这是管理者自身需要意识到的问题,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思想道德学习,提升政治素养;第二,多参加专业培训,同时配合自主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第三,档案整理有关规定更新出台时,工作者也要及时更新头脑里面原有的工作模式,保证档案整理实时更新。 (四)人事档案管理逐步电子化。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与进步,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也应跟上改革步伐,单靠人工整理已经相当落后了,急需改变工作方式,引进高新技术。一方面可以减少工作量,节约人力物力成本;另一方面,电子化管理也可以减少档案材料的拆封次数,尽量避免破坏,还可以方便相关人员查阅。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一项烦琐、周期长的工作,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各个方面突破,多方面着手,改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档案整理电子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吴鹏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干部档案整理工作为例[J].办公室业务,2014(21). [2]丁艳艳.学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24). [3]蒋军川.浅析行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5(14). [4]刘慧郡.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的实践与思考[J].陕西档案,2016(05). 第 156 页2017/02 (上) 总第2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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