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1、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访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访问地址:),选中“市本级”。如图所示,

已经注册过的用户,直接登录后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应用子系统的【劳动用工网上填报】,进入宁波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填报系统。

图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注:没有单位账号的企业,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用户登录版块的【立即注册】进行企业账户注册。单位名称查询不了无法注册问题,按以下步骤即可:1.输入单位全称, 2.点击查询,3.点击确认。(请参照下图操作)

图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注册页面

图单位查询页面

1.1.社会信用代码绑定

注:首次登录宁波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填报系统的用户,需首先进行社会信用代码绑定操作:

1.用户首次登录访问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系统,系统弹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绑定页面,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列表操作列的【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即可跳转至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系统主页面。

如图所示。对于在此界面中无法查询,无法绑定的企业,在监察信息系统内进行修改或者新增。

图社会信用代码绑定页面

1.2.消息提醒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栏:消息提醒,进入消息提醒页面。对企业书面审查、企业薪酬调查问卷等信息填报以及到期合同、推送消息等进行提醒。点击【现在去完成】即可跳转至对应事项页面进行填报。

1.3.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1.3.1.申报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栏: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申报,进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如图2.4.1-1所示。

注:录入并保存企业单位信息和用工信息后,才允许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图 2.4.1-1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

1.劳动用工登记

点击员工信息下方【劳动用工登记】按钮,弹出劳动用工登记页面,如图2.4.1-2所示。也可以进行批量导入,点击“批量上传”跳出相关页面(如图所示),先下载模板,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校验,保存即可。

图2.4.1-2劳动用工登记页面

图 2.4.1-3劳动用工批量上传

在所有数据填写上传完毕后,点提交,完成填报

1.3.

2.申报记录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栏: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申报记录,进入书面审查申报记录页面,可查看历年书面审查详情以及书审评级结果。

劳动维权宣传单

劳动维权宣传单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工人要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别提醒:个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范畴,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如何投诉?投诉要提供哪些资料?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建筑行业填写的是总承包方);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身份证件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等用A4纸复印),投诉人应当及时积极提供。 劳动维权宣传单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工人要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别提醒:个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范畴,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如何投诉?投诉要提供哪些资料? 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建筑行业填写的是总承包方);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身份证件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等用A4纸复印),投诉人应当及时积极提供。

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知识点

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知识点 1、什么叫劳动法? 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综合性劳动法典。 2、劳动法适用范围? 答:中国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切用人单位,不包括武装力量。 3、什么是劳动监察? 答: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4、什么是行政执法? 答:是享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行为。 5、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程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权给予处罚的行政机关给予一定处罚的行为。 6、什么是依法行政? 答:各级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推行公共行政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法律实施的活动。 7、什么是童工? 答:十六周岁以下,不含十六周岁的为童工。

8、什么是未成年工? 答: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9、什么叫农民工? 答:以农民身份进城务工的人员叫农民工。 10、什么是工资? 答: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超时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1、什么是计时工资? 答:是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计时工资分为日工资、月工资、年薪以及小时工资等。 12、什么是计件工资? 答:是按照职工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计件单价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工资又分为个人计件、集体计件、累计计件等。 13、月标准工作时间是多少? 答:劳部发8号文,月天,月工作小时为小时。 14、什么是工作日? 答:即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实际工作天数。 15、法定节假日是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图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图

说明: 1.职权名称:劳动保障监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黑龙江省劳动监督监察条例》、 《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就业训练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工伤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最低工资规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 3.办理条件及期限:日常巡视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自立案之日起60日 内结案。 4.办理程序:见流程图。 5.监督方式:局内岗位制约及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相结合。 备注: 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1、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履行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2、对《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3、对《执业技能鉴定规定》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5、对《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6、对《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7、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8、对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9、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10、其他相关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事项的行政监督检查。 二、行政处罚权力:1、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及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处罚;2、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3、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收钱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4、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5、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6、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7、对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8、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9、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处罚;10、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欠薪案件劳动者笔录)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劳动者) 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电话: 我们是海珠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现对你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请配合如实作答及提供相关材料,如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请问对上述内容是否清楚? 答: 问: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案件调查、处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书面申请回避,你是否需要? 答: 问:你叫什么名字?请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答: 问:你工作的单位叫什么名称?有无注册?注册地址是哪里?实际经营地址是哪里?该单位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问:你什么时候入职上述单位?你从事什么岗位?目前在职还是已离职?如已离职,是什么时候离职?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 答: 问:双方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签订,请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如无,双方是怎样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内容的? 答: 问:工资标准双方是怎样约定的?是通过何种方式(现金、银行转账)发放工资?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请提供相应银行流水账单。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发放,是由谁负责具体发放?能否提供签收记录?有无工资条?如有,请提供工资条复印件。 答: 问:目前该单位发放到你哪个月份的工资?该月份发放工资金额是多少?还有哪个月份的工资尚未发放?具体金额是多少?尚未发放的工资金额是否已经经过单位确认?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新邵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格式文本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录 卷目录 (2)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4) 举报登记表 (6) 投诉登记表 (8) 不予受理决定书 (10) 案件指定管辖函 (12) 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14) 立案审批表 (15) 调查询问笔录 (17) 调查检查记录 (19) 调查询问通知书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3)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24)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26)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7)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审批表 (29) 审计通知书 (31) 审计委托书 (33) 鉴定委托书 (35) 案件委托协查函 (37) 中止案件审批表 (39)

中止案件恢复审批表 (41) 延期案件审批表 (43) 撤销案件审批表 (45) 案件移送函 (47)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49) 限期整改指令书 (50)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首页) (52) 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 (54) 述申辩记录(首页) (5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8) 案件处理报批表 (60) 人社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对复杂、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62) 当场处罚决定书 (64) 行政处理决定书 (67) 行政处罚决定书 (69) 送达回执 (72)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74) 结案审批表 (76)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78) 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80) (一)卷目录

使用说明1、卷目录,指装订案卷首页。

2、材料名称,指案卷所收集材料的名称。例如投诉登记表、投诉材料、询问笔录、询问通知书、处理决定书等。 3、页数,指本材料的页数;卷页数,指本材料在整个案卷容中所排列的页码围。 (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最新整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措施

最新整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措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义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是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和劳动关系复杂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和行业甚至呈上升趋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显得日益迫切。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xxxxx”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优化环境,改进工作,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监察机构名称规范为支队(地市级)大队(县级)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具体机构、人员配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提出意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 配备监察执法专用车辆、通讯工具、电脑、摄像、照像、录音和办案所必需的办公设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承担。各地要切实解决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经费和监察执法条件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办案费、专项检查费、装备使用维护费以及人员经费、业务培训费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和效率。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人社察询字(2013)号 : 因劳动保障监察的需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全体员工职工花名册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用工备案登记表; 3、已办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及年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据; 4、已办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名册; 5、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登记表; 6、上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7、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8、年度会计总帐,应付工资明细帐; 9、年月份含工资表的会计原始凭证; 10、年月份考勤记录表; 11、你单位项目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所聘农民工花名册及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 金的凭据; 12、你单位项目支付所聘请农民工工资的凭据,该项目与劳务分包人订立的劳务合 同,与所聘农民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所聘农民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凭据; 13、你单位收取员工押金的凭据。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邮编: 劳动保障监察员:电话: 签收人:职务:签收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

使用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在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在初步掌握一定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核实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时使用;或者是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当时不能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形。 2、用人单位接受询问的时间,一般应限定在7日以内。 3、调查检查事项,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 4、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出)勤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登记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3、及时、准确、效、保密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符合法定职责;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注:适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 4、处罚适当; 5、符合法定程序; 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二、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 2、接待的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整洁。来访人员应及时予以接待。 3、接受举报投诉和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时,接待人员应当仪表端庄,听取陈述耐心,解释法律政策清楚准确,做到有报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待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口头举报,应当认真笔录,并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接待登记后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并与电话举报记录、口头举报笔录或举报信函合并备案。 5、受理举报投诉,应当做到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被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和被举报投诉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情况“三清楚”。举报投诉人拒绝提供自己基本情况,应当注明理由。 6、接待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后,应及时进行立案前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经审查,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和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并在法定保护时效范围的,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批转主办监察员调查处理;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举报投诉,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属于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转办至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 (3)重大紧急事项,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监察机构负责人汇报。 7、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由主办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后,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用人单位能及时整改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以简易方式结案; (2)案情复杂或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应予以登记立案,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误报、错报案件,不予处理,撤销案件。 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应当通知该举报投诉人。 8、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应以此为线索,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 9、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填写《结案审批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结案。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2021版的劳动保障监察申诉书 (样本)

素材由本人精心制作和收集 供 大 家 参 考 {可直接下载,直接编辑使用} [省时省力] 20XX年X月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劳动保障监察申诉书 (样本) 劳动保障监察申诉书 (填写注意事项) 投诉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必须填全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通讯 地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邮编 被投诉人名称 (姓名) 必须全称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邮编 请求事项:(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XX元。 二、依法办理X年X月-X年X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三、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四、依法退还押金XX元、扣押的XX证书、强迫集资入股XX元。 五、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事实与理由:(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我于X年X月进入该单位,在XX部门(岗位)从事XX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XX元。(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XX元,是否开具收据。 3.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XX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XX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XX元。 6.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

劳动保障监察车辆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支队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支队工作实际情况,现 制定本制度。 二、支队车辆服务范围:保证外出办案、公务活动、会议用 车;上级机关及对口部门来宾用车。 三、支队车辆相对固定于有关科室用于办案,遇有特殊情况 由综合科统一调度。 四、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除外出办案外,工作人员 特殊情况因私事用车,其他部门特殊情况借车,由综合 科登记,支队长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安全管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车辆牌、 证、保险等齐全有效。 (二)各科室驾驶人员对所驾驶的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定期做好二保和换季保养工作,做到车 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出车,不准驾驶 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三)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综合科,由综合科通知修理厂及时修理。 (四)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要按规定地点停放并检查车门、窗的安全,无 特殊情况不得在外过夜。 (五)车辆的消防器材、专用工具、备用件由车辆所在科室负责保管并齐全完好。 六、车辆一般检修、保养由车辆所在科室提出,综合科审定,

报支队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车况良好。外出途中发生车辆故障应先努力排除,若发生车辆重大故障必须进修理厂检修时,经事先向支队长请示汇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车辆发生的所有油耗一律使用对应车辆的加油卡。发生 的修理、检验、材料等费用由车辆使用科室签字报综合科备案,年终由支队长批报。 八、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确保 安全。 (二)驾驶人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超载。 (三)严禁私自出车或出车途中不按规定路线行车。 (四)按规定携带物,保管好所有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讲明原因,并办理补证手续。 (五)若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何方责任,都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报告当地 交警部门,并协助配合事故处理。同时应立即向 支队长如实报告,严禁伪造、破坏逃离现场。 九、车辆出扬州市需经支队长批准,由综合科开公务派车单 (附表),并凭单按月发放安全行驶补贴30元/次;节假日外出长途行车另发放加班费40元/次。 二○○八年三月 扬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长途用车派车单(存根)编号

劳动监察案例

案例1: 企业不得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案由】2008年8月2日,正值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蒲县某砖厂25名农民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称:所在企业拖欠其4个月的工资,多次找负责人讨要工资,但该负责人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一直推托,不予发放工资。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拖欠29名农民工5-8份月工资共计9.4万元,农民工反映情况属实。但是,该企业确实是因为售砖款未能及时收回,且欠款单位多是建筑工程项目,资金款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砖厂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 【分析】《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其中第(一)项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项对“无故拖欠”作了明确解释,“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⑴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⑵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案中,该砖厂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拖欠职工工资,即便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但拖欠工资时间已达4个月,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处理】在蒲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对蒲县太明砖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9.4万元和相应的补偿金,在监察员的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后,该砖厂负责人认识到了欠薪后果的严重性,同意了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加付补偿金。从而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操作手册2014

业务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 业务办理周期: 2014年12月20日-2014年6月30日 新办企业办理时效: 新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书面报告。 原监察书面合格证的处理:从2014年12月20日起,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合格证》废止。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的作用: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凭证》是用人单位办理招用工备案、工资手册等劳动保障业务时需提供的必要凭证。 办理机构行政区域划分 沈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如下类型企业的办理: 1、市属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 3、外地驻沈企业(分支机构) 4、有限责任公司 5、民办非企业单位 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如下类型企业的办理: 1、区属企业(单位) 2、私营企业 3、个体经济组织

4、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用人单位 张士开发区、各县(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如下类型企业的办理: 其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除央企、省企外) 报告形式:网上报告制 申报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b12228854.html,/smsc.html 报告操作程序: 1、用人单位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沈阳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网上报告系统。 2、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报告表》一份,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法人章,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携带《报告表》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有受理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凭证》。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表》的填写方法 1.报告编号: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填写。 2.报告流水号:由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受理机关:依据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机关自动划分“市级管理”或“区级管理”。 4.单位名称:填写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的注册全称。下属分支机构如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作为独立用人单位单独申报。 5.登记类型:依据注册登记证件选择相应类型。 6.注册地址: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的地址填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及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廉洁、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交由投诉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2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超过2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办公地址、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址等,指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举报投诉设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立案 (一)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 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 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二)立案应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制定案卷,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案由及案件来源(即检查中发现、举报、投诉、书面审查、移送、交办等);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案情简介: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 4、立案法律依据; 5、监察人员的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最新精选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 在浩瀚的x大草原上,有一支默默无闻的队伍:他们时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为神圣天职,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当做第一要务,为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是广大劳动者心目中劳动权益的“保护神”,他们就是被誉为x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排头兵”、“推进器”的——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XX年3月机构分设以来,在盟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查字典范文网更多资料健全工作机制;为促进当地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短短的三年间: 在全区率先实行了abcd劳动用工年检分类管理; 率先实施了首席监察员制度; 率先推行建立了劳动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率先实行了主动上门到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XX年、~年,连续两年被局机关授予“先进科室”称号; 支队的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各式各样的锦旗,由于地方小,十几面鲜红的锦旗撂在一起,成了一面厚厚的“锦旗墙”;支队队长

xxx同志在~年全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牛玉儒、做好干部、贴心人”活动中被中共x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全体队员辛勤的汗水和无私奉献,推动x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先进行列。 一、从严治队依法行政营建和谐稳定劳动用工环境 x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口近百万,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再就业人员、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人员逐年增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越来越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对执法素质和监察方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先治队,治队务从严”,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严”为本,突出抓队员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劳动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执法。坚决执行《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证落实到位;对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抵制、纠正,并全面清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切实维护劳动法的严肃公正性。三年来共向()家违规单位下达行政改正指令书()份,对()家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㈡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坚持“内外

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标语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标语 篇一:劳动保障知识宣传标语 篇一:人社工作宣传标语 1、选 人要正,用人要公,育人要勤,管人要严; 2、用好现有人才, 稳住关键人才,吸引急需人才,储备未来人才; 3、科技是第一生产 力,人才是第一资源; 4、强化竞争意识, 提升自我,营造团队意识,相互支持; 5、深化人事制度改 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6、加快人才引进步 伐,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7、贯彻落实《公务 员法》,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学习贯彻《公务员法》,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8、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9、《就业促进法》 是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法律保障; 10、劳动者自主择 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11、规范人力资源 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 12、加强公共就业 服务,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13、劳动者依法享 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14、职工应当参加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15、鼓励和支持开 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16、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进城就业的农民等群众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17、营造良好就业

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实施积极就业 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19、完善和落实各 项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再就业; 20、推行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21、基本养老保险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22、《社会保险法》 保民生、安民心、促和谐; 23、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24、千好万好不如 党的惠民政策好,金山银山比不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靠山; 25、莫道人间桑榆 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撑起保障伞; 26、建立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7、家家有老人, 人人都会老,年轻就参保,晚年有依靠;

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sodocs.net/doc/0b12228854.html,编稿时间: 2009-12-28 15:00:04 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 来源: 株洲市劳动局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服务项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承办科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执行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办事程序: 1、受理:用人单位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并按《提交材料目录》要求提交年审材料。 2、审核: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审核。 3、盖章:符合条件的在《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盖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用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交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 2、交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用工、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就业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材料, 5、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改正落实情况材料。 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 1、登记立案。受理投诉举报后,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定有违法事实,符合投诉范围,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如需了解有关情况或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3、处理。在处理前,责令用人单位改进,可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4、制作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和事项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知识培训考核题库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知识培训考核题库 一、劳动法知识 1(《劳动法》是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候施行的, 答:《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劳动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用人单位如何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答: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5(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答:国家通过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6(劳动者是否可以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的作用是什么, 答: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7(劳动者如何履行民主权利,

答: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8(国家和地方主管劳动工作的部门有哪些, 答: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9(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就业, 答:(1).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3)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10(劳动者就业不能因为哪些情况而受到歧视, 答: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1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拒绝录用妇女, 答: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12(我们国家标准工时制度如何规定的, 答:1.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3(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该怎么办, 答: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共26页第1页 14(《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