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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国外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1)

(一)内在价值法 (1)

(二)公允价值法 (2)

二、国内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4)

(一)或有事项法 (4)

(二)三时点法 (5)

1.股票期权授权日 (5)

2.股票期权行权日 (5)

3.股票期权到期日与失效日 (5)

(三)模仿内在价值的四步骤法 (5)

1.股票期权授予日 (6)

2.股票期权等待期 (6)

3.股票期权行权日 (6)

4.股票期权提前失效 (6)

三、对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浅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各种会计处理的优缺点,并根据股票期权目前在我国的发展与运用状况,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关键词】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建议

伊利股份需要摊销7.39亿元股票期权费用,据有关报告显示2008年3月11日,伊利股份在年度报表中显示2006年、2007年股票期权摊销费用分别为1.85亿元、5.54亿元,由此看来母公司亏损1.15亿元。但根据国家有关准则进行调整后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进行计算时,于4月27日在报表中显示,2006年、2007年、2008年摊销费用分别为506万元、4.6亿元、2.7亿元,亏损竟然减少至2060万元。其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计算的差额如此之大,让人惊叹不已。下面就具体分析股票期权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一、国外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一)内在价值法

根据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25号意见书,即APB25“向雇员发放股票的会计”(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规定,股票期权应该采用内在价值法计量其价值。所谓内在价值就是指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正差额部分,其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就越大。当然,也很显然,如果差额越小,也就意味着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小。但是,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下,如果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等于或低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行权价,则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即不存在所谓的补偿成本,不需要进行任何的会计处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与授予日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正差额应该预提作为费用,并在员工服务期内进行平均摊销;等到行权后,再将股票期权转为股本。如果是不确定型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不需要进行计量,也就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授予日股票的行权价不确定。但是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需要以股票市价为基础估计费用,并在以后会计期间逐渐摊销,直到股票期权的计量日(知道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的第一日),再对预提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确认,将其余额在剩余的服务期内进行摊销,行权后再转为股本。

“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会计部门首先要根据授

予日当天的股票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出企业授予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即: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并根据计算出的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确定企业应该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报酬成本。”①企业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应在企业经理人的服务期内平均摊销。记录时,借记“递延补偿费用”科目,贷记“股票期权”科目。“递延补偿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入各个会计期间应该平均摊销的费用,“股票期权”应该在企业经理人行权后转为股本。但由于股票的价格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因此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也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在服务期内的每一个会计期末,都需要重新计算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并调整相关的补偿报酬成本和费用。行权期结束后,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行权,则需要确认购股款收入并支付普通股;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弃权,那么就要冲销已经确认的补偿报酬成本与股票期权;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中途离职,同样也要冲销已经确认的费用、股票期权以及还没有来得及摊销的递延补偿成本。

内在价值法易于计量,操作简单,股东也容易理解,从而有助于企业减少成本,进而能够提高企业利润和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但是,由于股票价格不断变动,因此每个会计期末需要对以前会计年度间的股票期权的补偿成本和相关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会计处理程序比较繁琐,从而也容易出现错误,会计记录缺少内在的一致性。如果股票期权经理人到期弃权,就需要冲销以前会计期间的相关记录,因此也为企业留下了操纵利润的空间。而且,自从APB25号意见书发布后,许多企业为了不计提补偿成本,一般都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低于或等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企业无法计提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就可能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另外,股票期权经理人行权后的股票与原有的股票持有人共同享有企业的利润,从而稀释了企业的每股收益。除此之外,运用内在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的价值时,没有考虑到股票期权本身的时间价值,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公允价值法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23号准则推荐使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股票期权的补偿成本。“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

丁玉芳,《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比方法及选择》载商业时代2009年第2期

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②股票期权的价值总是不断变化,所以对股票期权的初始确认,其计量基础应该为协议规定的公允价值以及相关股票期权的费用。协议生效后,可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来确认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的损益。对于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量,一般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二叉树模型。对于未上市公司向员工发行的股票期权可以使用最小价值法进行计算。

运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股票期权的账务处理与内在价值法基本相似,即授予日,首先运用计算公允价值的模型估计企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定企业经理人在服务期内平均摊销的补偿报报酬成本。但是,一旦公允价值入账,便不能改动,因此不需要在服务期内的会计年度末对股票期权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因为运用计算公允价值的模型估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时,就已经考虑了股票期权在以后会计期间价格波动等因素。企业经理人无论是行权、弃权还是中途离职,其会计处理均与内在价值法相似。

运用公允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其最大的优点在于它首次用同样的方法处理确定型股票期权与不确定型股票期权,弥补了内在价值法最大的不足。因此,公允价值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而且,企业在每年的会计期末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避免了内在价值法对确定型股票期权与不确定型股票期权的不同会计处理

方式而导致的混乱,具有内在一致性,因此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公允价值法用科学的模型估计股票期权的价值,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考虑了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表现出大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共性,能够保全企业资本,合理估计企业补偿报酬成本。另外,公允价值法能够随时记录随股票期权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资产与负债,以便保持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一致性,而且可以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

授予日对股票期权进行核算,减少设置表外科目。

虽然公允价值法克服了内在价值法的缺点,能够反映出股票期权的经济本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操纵的可能,保障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但是,公允价值法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与不足,在确认股票期权初始价值时,比较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是,对于某些大公司而言,尤其是一些高科技公司,运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要确认一笔大的费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利润。所以,这种方法遭到了很大的抵制。

二、国内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一)或有事项法

“或有事项的具体内容为:在授予日即按照行权价格确认一项债权(如计入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如计入预计股本);期权持有人实际行权以后,将债权转为现金等,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如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将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支付给期权持有人,则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③由此可知,或有事项法的本质是将企业发行的股票期权看做一种或有债权,会计处理比较简单。

虽然或有事项法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发布的第37号准则《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规定股票期权是企业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达成的一种合约,行权以前并没有现金和股票的实际交易,而且我国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法》第7条也明确规定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因此,不能将或有事项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也没有必要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只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相应的记录就可以了。所以,或有事项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相冲突。而且,确认或有事项,容易虚增企业的资产,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另外,该方法只在授予日和行权日进行会计处理,若行权价与行权日股票市价之间差额较大,会使企业费用骤增,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费用配比原则。”④如果期权持有人弃权,就需要冲销以前会计期间的记录,有操纵资产的可能。因此,或有事项法实际上是一种很不科学的

马桂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研究》载齐鲁朱坛2009年第4期

丁玉芳,《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比方法及选择》载商业时代2009年第2期

会计处理方法。

(二)三时点法

三时点法就是将股票期权划分为三个主要时点进行会计处理。即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日,到期日。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授权。股票期权授权日,企业会计人员确认企业股票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股票收入,并没有发生实际款项的转移。因此,采用三时点法的企业只在备查簿中进行相应的记录,一般以股票期权的所有人设明细账,而并不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反映。对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哪种结算方式,企业在股票期权授予日不作会计处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的增加资本公积。

2.股票期权行权日。企业授予股票期权后,其股票价格会受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股票期权的经理人在股票上涨到期望价值将股票抛出。此时,由于企业和股票期权持有人之间发生了交换,即股票期权持有人行权,原本在授予日在备查簿中记录的或有认股款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现金流,或有股本也转化为企业现实的股本,其差额为股本溢价。股票期权行权日,作以上会计处理后,也要相应的在备查簿中注销以前记录的或有认股。

3.股票期权到期日与失效日。若股价小于行权日股票的市价,经理人不实行股票期权,应冲销已确认的管理费用与股票期权。若经理人中途离职,其会计处理方法与经理人不实行股票期权一样。企业要冲减“或有股本”和“或有认股款”,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失效日同股票期权到期日,股票期权所有者没有行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样。

三时点法分别对股票期权的三个重要时点入账,即授予日、行权日、到期日,运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只是将股票期权的或有事项相应地在备查簿中进行披露,而不是在财务报表中登记或有事项,符合会计处理方法的谨慎性原则,相比较或有事项法而言,更具有科学性。但与此同时,这种方法没有在财务报表中集中反映股票期权的金额,增加量会计报表的表外科目,从而扩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模仿内在价值的四步骤法

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提出了比较完全的模仿美国APB(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第25号意见书的“内在价值法”的精神,对企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进行记账提出了四个步骤。

1.股票期权授予日。股票授予日的内在价值=(授予日股票市价-行权价)*授予数量。会计处理时,记入或有认股款、或有股本,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

2.股票期权等待期。该方案认为股票期权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对待。(1)授予日无法预估行权日公司股价。当股价在等待期内持续上涨超过行权价格时,在相应会计期间的会计报告日做一笔调整分录;如此后在等待期内股票市价在行权价格之上持续上涨,作相应的会计分录。反之,作反向分录。

(2)授予日可以预估行权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行权日增发新股股价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应视同公司预付给股票期权持有人的酬劳,该差额应该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⑤

3.股票期权行权日。股票期权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有人与公司之间发生了认股款与股票的交换,因此企业需要作相应的会计处理。记录时,企业不仅要冲减员工的股票期权、或有股本,还要相应的增加企业因为回购股票期权而增加的股本。另外,股票期权行权日还涉及到员工补偿报酬成本的调整,补偿报酬成本是针对被授予人在股票期权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一定的程度而享受报酬产生的,所以,需要将员工补偿报酬成本在授予日与行权日之间的会计期间进行平均摊销。

如果在股票期权行权期内,股票市价低于行权价,期权持有人弃权,则要冲减“或有认股款”、“或有股本”和“股票期权溢价”,同时也要转回以前会计期间计提的费用。

4.股票期权提前失效。如果股票期权提前失效,那么公司不但要注销与该员工相关的股票期权账户余额,也要冲减递延报酬成本。如果期权持有人在离职前根据公司特别规定已提前行权,公司有权以行权价格回购这一部份股票。

“四步骤记账法是目前国内设计的相对较好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该记账法将股票期权的入账时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借鉴美国APB25,在等待期中设计了相关科目以确认薪酬费用(确认薪酬费用的方法比APB25更加严格),并

张笑浪,《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析》载纺织财会2005年3期

以比较科学的方式予以分摊。但该记账办法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缺点:将股票期权视为一项或有事项,不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变化较大时,公司的会计调整比较多,有的公司甚至可以利用操纵期末公司的收盘价格的办法来操纵薪酬费用等重要的财务指标。”⑥而且,这种方法由于模仿内在价值法的精神,也不可避免内在价值法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即会计处理程序比较繁琐,从而也容易出现错误,会计记录缺少内在的一致性, 企业无法计提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就可能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经济决策。

三、对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建议

由于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而且目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还没有达到统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股票期权措施已毋庸置疑。根据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特点以及国际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趋势,在我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法。原因如下:

1.公允价值法在我国实施具有很大的可能性。由于我国严格控制股票期权的发行额,所以公允价值法对我国企业的利润不会产生多大的稀释作用。而且,随着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财务人员也逐渐熟悉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一些专业机构可以估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2.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使用公允价值法是大势所趋。运用内在价值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已经是上个世纪的方法了,不但不能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计算也比较繁琐。而且,现在大部分国家已经有执行FASB第123号公告的趋势。如果我国想和国际会计处理准则接轨,公允价值法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3.公允价值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与内在价值法不同,公允价值法无论是对确定型股票期权还是不确定型股票期权,其会计处理方法一样,年度会计期末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调整。而且,公允价值法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由此可见,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重要性。采用不同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利润、财务报表等都会产生影响,也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企

杨程,《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究》载经济特区2007年10期

业的经济决策。我国应该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采用适合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而不是照搬西方模式,以便保持我国股票期权机制的持续健康与稳定。

【参考文献】

[1] 丁玉芳《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比方法及选择》载商业时代2009年第2期

[2] 马桂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研究》载齐鲁朱坛2009年第4期

[3] 杨程《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究》载经济特区2007年10期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

[5] 张笑浪《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探析》载纺织财会2005年3期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其他论文文档]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1)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1) 我国企业以股票薪酬作为激励公司员工的手段的时间较短,尤其是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新兴的股票薪酬制度采用的时间只有几年。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专门的准则,同时股票期权会计在我国是一个完全新的概念,学术界很少有人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因此,一些已经进行了股票期权试点的单位,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比较随意,有的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总体上来讲。目前企业对发放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三时点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一般要经历三个时点:即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日、到期日,特殊情况下还存在股票期权失效日,例如员工因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导致手中的股票期权失效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由于在授予日公司只是与员工达成了未来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合约,并没有发生股票与认购款项所有权的实际转移,因此只是相应地产生或有认股款(按约定的行权价格与期权数量计算)与或有股本(按股票面值与期权数量计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7条规定“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因此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在授予日不应该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该事项只能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以享有股票期权的人员姓名开设明细账,借记“或有认股款”科目,贷记“或有股本”或有认股款与或有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准备”科目。 (二)行权日的会计处理 在行权日,由于企业和期权持有人之间将发生股票与现金的交换,授予日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将成为现实的现金流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反映。实际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在备查账中相应冲销以前披露的或有认股款。 (三)到期日及失效日的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对 财务会计的影响。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 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 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 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商誉描述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 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购买产生 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 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 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 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 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 “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

产。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 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 高, 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 额利润。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 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 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 (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 但是有其内在价值, 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 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 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 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142 (缩写《SFAS142)有明确的规定,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是指在熟 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当前交易中,买入或卖出报告单元总体所使用的金额。通常情况下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如果可获得, 应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不能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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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性质及其会计处理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 。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股票期权的 处理制定相应的准则,从而有必要认定股票期权的性质并对期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一、股票期权的性质认定 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认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类似于一种奖金,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在纳税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剩余分配的一种方式,其一般在被赠予股票期权时并未被确保可以得到确定的补偿金额,而是在将来通过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去分享不确定的企业剩余(利润)。 第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是一种工薪性质的所得,因此企业因授予股票期权所产生的支出应该处理为费用。这种观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企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及以后可能并没有现金支出,甚至还有现金流入,此时“费用”从何而来;二是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措施,而工薪所得(或奖金)是一种短期激励措施,其设计目标完全不同。相对而言,第二种观点比第一种观点要合理一些,但没有完全抓住问题的本质。首先,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股票期权不仅获得了参与剩余分配的权力,而且可以部分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从而从所有权上实现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其次,一旦人力资本所有者将股票期权行权以后,重要的不是获得了剩余(利润)的分配,而是受益于股票价格的上涨。股票期权可以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尤其是激励经营者努力 ,专注于股票价格的上涨,从而通过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在 利益上保持一致,这正是企业纷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的真正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是人力资本获取企业所有权的一种途径,是一种潜在的“权益”。股票期权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及其作用的认同,另一方面体现了对企业人力资本的激励。通过实施股票期权,可以使得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所有权上实现平等,进一步地使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在经济利益目标上尽量达成一致,从而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降低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的认定存在误区,所以在设计股票期权制度时,往往容易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福利或奖励,从而产生短期行为,极大地降低了股票期权的制度效应。无论是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奖金,还是将股票期权视为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的方式,都容易给人产生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纯粹利益让渡的印象。而如果将股票期权视为一种人力资本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方式,股票期权行权以后,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股份并不会减少,而行权的条件是股票市价高于行权价。换句话说,当股票期权行权时,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获得价差收益,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股票市值也会增加,从而实现了双赢。为了使这种双赢的局面能够保持较长的时间,企业在设计股票期权 时,应制定相应的条款,如规定限售期、规定长期持有的保值条款等。 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制定相应的准则,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费用观。该观点认为股票期权是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薪报酬的一部分,公司把有价值的股票期权赠予给员工,是为了补偿员工将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根据配比原则,这种补偿成本的总额应作为费用,在经理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期间内摊销,并在利润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探讨

商誉这一概念是随着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行为的发生,才在企业财务会计中出现的。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因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或信誉卓著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是由于生产经营效率高,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使企业获得的超额获利能力。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密切的联系,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单独出售;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无法单独计价,它们的价值只有把企业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时才能确定。商誉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向外购入的,企业自己建立和拥有的商誉,由于企业继续经营,并未准备出售和转让,因而,不能将其拥有的商誉转化。但如果拥有商誉的这个企业转让给其他企业时,购买方以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格购买这个企业,这时购买方可将买价与净资产的差价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所以,只有从外购入的无形资产-商誉入账。也就是说,商誉只是在一个企业兼并或购买另一企业时才会发生转让、买卖关系,才可进行商誉的无形资产核算。商誉的价值一般应以每年超额收益的三到五倍为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购入商誉的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商誉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它能在较长时间,给企业带来额外收益,为了使收入和费用合理配比,企业已计价入帐的无形资产,应从受益之日起,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平均摊入管理费用。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有效使用年限。商誉没有使用期限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10年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没有残值,其作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不直观,因为没有物质实体,获取其折旧程度的信息并不重要,所以无形资产价值的转移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原值。其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商誉商誉被认为是一个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商誉资产是核心,有形资产依附于商誉发挥作用,这种超额收益能力主要是指企业利用自创的商誉去获得超额收益,但是在公司收购与被收购中,商誉可以使被收购公司获得超额收益。最近,以依靠销售渠道、市场占有率、企业形象、产品品牌等商誉来控制企业的现象不断涌现,形成以商誉配置生产要素的现象。因此,商誉不仅是获得超额收益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重新配置生产要素的因素,商誉资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对如此重要的商誉资产应单独核算。但是按照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只有在购并时才入帐,平时不反映,不确认,不揭示。当商誉的价值很小,或商誉的作用不大时,会计不反映商誉资产的信息,不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当商誉的价值较大,并发挥重要作用时,再不揭示商誉的信息,就不符合“真实公允”的原则。长期以来,不在会计上确认非购买商誉的主要理由是:(1)稳健主义;(2)缺乏确认其价值的基础;(3)以成本为基础的会计。实际上稳健性原则只是在有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应用。虽然商誉的价值获得的超额收益都具有不确定性,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商誉是大量存在的,不是收购时才产生的,而且现代科学的发展也使商誉的计量成为可能。从商誉存在的普遍性、重要性来看,有必要对非购买商誉在会计上的确认问题重新进行讨论,使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而被会计加以确认、计量和入账。[!--empirenews.page--] 综上所述,自创商誉是为了获取超额收益,利用商誉进行收购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超额收益。可以说商誉的实质是企业的一种超额获利能力,以其作为商誉会计的理论基石,可以重构商誉会计理论框架。商誉会计还应解决确认、计量、入账三方面的问题。 1.有无获取超额收益能力作为商誉确认的标准。它必须蕴藏着可能的未来收益,企业能够借助它获得超额收益(超额收益通常是指超过平均利润率的收益);商誉必须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 2.获取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是商誉的计量标准。商誉的确认依赖于计量,只有通过计量,确认才有意义。企业的自创商誉有些是明显地花代价取得的,如宣传产品品牌的广告费,有些是以不太明显的代价取得的,如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商誉形成的复杂性,也使会计的计量复杂化。按照传统的商誉会计理论对自创商誉难以进行可靠的计量。但是可靠性应是相对的,在许多情况下,必须估计成本或价值,使用合理的估计也不失为资产计量的一种方法。利用商誉的定义对其价值进行合理的估计,其计算公式为: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按平均利润率计算的收益。计算出的超额收益不等于商誉的价值,必须还原为资产的价值,依据是“等

股权激励账务处理.docx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 的解读 发文号:005 发文日期:2012-05-31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该《公告》针对我国居民企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所得税处理背景? 答: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8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广泛应用。90年代,我国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涉及,但均是参与者,不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建立者。此后,一些在境外上市的我国中资企业,对公司高级人员、董事等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其他员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办法》)规定,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主要的措施有二种,一是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即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从上市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二是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即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激励对象的一项权益。该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时间内以某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针对《办法》的出台,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规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问题。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实际上是上市公司通过股份

支付的形式,以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交易。所以,会计核算上,借方增加企业成本费用,贷方为减少股东权益。 因此,针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企业会计上已经做了相应处理,在此背景下,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该有个明确的规定。经过调查研究,并了解一些企业做法后,我们发布了《公告》。 二、企业会计准则是如何处理职工股权激励计划的? 答: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全球企业并购案盛行的今天,商誉成为会计界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在2007年实施的新准则对有关商誉的事项作了一系列新规定,这次变化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而对其后续处理方法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本文将从国外对商誉处理的经验出发,试析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基本情况 继欧盟2005年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后,我国在2007年也向国际趋同跨了很大的一步,其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了重大变化。有关商誉,新准则涉及主要三点会计政策的变更:CAS No.6——《无形资产》准则将商誉剔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CAS No.20——《企业合并》准则明确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购买法合并才能够确认商誉;CAS No.8——《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公允价值法代替直线摊销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我国早期采用商誉十年直线摊销的方法等于承认了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种类,并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定义上不可辨认的商誉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毕竟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处理方法分开,不失为新准则的进步之处。但对商誉会计方法的变化将影响到每年转入损益的商誉摊销额,进而影响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这对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且带来大量商誉的购买方有巨大影响。 二、国外会计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的演进 1、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目前国际上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直接冲销法、系统摊销法、减值测试法、永久保留法。直接冲销法是将商誉在取得后立即冲销资本公积,该方法将购买商誉视为一项特定资本交易所产生的价值差额,其实质是代表收购价格高于目标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形成的资本损失。但该方法不将商誉视为资产,这同商誉可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特征相悖,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该方法。系统摊销法则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该方法承认商誉是企业获取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并且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减值测试法是在年末利用公允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其有减值则按减值额摊销。该方法最符合商誉作为资产的特征,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针对新出现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规范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重大差异: 以权益结算: 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标的价值以及相关权益的增加。 以现金结算: 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承担债务的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增加。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原则,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了国际化规范轨道上来。 股权激励计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 授予日:所有者和经营者就获得股票期权的条件达成一致,同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要素加以规定,此时经营者并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权的权利,股票期权能否授予取决于日后赋予期权的条件能否实现。 授权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条件得以实现,经营者就会拥有届时施期权的权利,授权日后,经营者拥有股票期权,即拥有日后对企业收益加以分享的权利。该日期也可称为可行权日。 在授予日和授权日之间,存在一个等待期,其时间跨度取决于股份支付协议约定的股权授予条件。 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行权日:股票期权转为股票,期权持有人成为正式的公司股东将股票期权价值确认为股本。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并确认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规范。 准则规定:凡企业为获得员工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如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如现金增值权),应当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计入利润表。对于费用的计量,核心问题是归集与摊销。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激励方案,首先归集出费用的总额,其次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内摊销。即应首先按照适当的模型计量权益工具(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应在等待期内摊销。在帐务处理时,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借记“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管理层取得股权时,实际上并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只有在管理层行权时,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产生影响。 Source:https://www.sodocs.net/doc/0b4791194.html,/new/635_796_201010/22su372371044.shtml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15 15:00:32 商誉的界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即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并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企业合并成本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目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将与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科目.与企业合并类型无关。如此处理会使企业合并成本降低.从而间接影响了合并商誉的大小。 商誉的列示 按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列示.而是将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并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都应该列示。 案例 甲企业以公允价值7000 万元、账面价值500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对乙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甲、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甲企业购买过程中支付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购买日乙企业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 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 万元。编制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解析 1.甲企业合并成本=7000 万元 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成本为7100 万元(7000+10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合并成本。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500 万元 3.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00 —5500=1500(万元) 4.无形资产转让收益=7000 —5000=2000(万元) 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0(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3000(公允价值) 商誉1500

[商誉,会计]浅议商誉会计

浅议商誉会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誉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日益凸现,尤其是经济全球一体化,新知识经济到来,加剧了全球并购浪潮,因此,商誉成为企业并购和会计处理中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曾从不同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但由于商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使得商誉至今仍是会计界的难题。 一、商誉本质 几个世纪以来,不少学者和学术团体从法学、经济学、会计学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试图探索商誉的本质。但目前对商誉的认识仍存在很大差异,主要有好感价值论、无形资源论、超额收益论、协同效应论、总计价账户论等,由于对商誉本质的争议,直接导致了对商誉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困惑。 1.好感价值论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和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认知感。杨汝梅先生认为,一个企业是否能成功,不仅取决于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好感以及投资者、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好感。 2.无形资源观 这种观点认为,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因素众多,无法一一列举,因此,将商誉归属于某一因素有所偏颇,应当将商誉确认为企业尚未入账的无形资产。罗飞先生认为,商誉是企业拥有的、能使企业获取按目前账上资产计算的超额收益的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3.协同效应观 该观点认为,商誉本质上是企业各项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M i I 1e:先生认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协同效应应该是企业整体资产大于单项组成价值合计的根本原因,也是商誉的本质。邓小洋先生认为,商誉实质是由企业各个构成要素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二、自创商誉确认 在所有商誉会计理论问题中,讨论最为激烈持续、时间最为长久的是商誉确认的问题。由于确认是计量、记录、报告的前提与基础,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是由确认问题引起,所以,商誉确认理论探索是极其重要的。 三、负商誉问题 关于负商誉问题探讨,会计学者也存在争议。如果承认负商誉存在,那么商誉则必须重新定义,商誉计量、商誉减值会计处理都要重新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如果认同负商誉存在,那么关于商誉本质认识将会达成一致,剩余价值观与协同效益观能更好解释负商誉存在可能性,从而为负商誉存在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和依据。

分离交易可转债会计处理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个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混合证券产品。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初始确认 企业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初始确认时,应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务成份和权益成份分拆进行初始确认。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认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在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认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借:银行存款(A) 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利息分摊) (C) 贷:应付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面值) (B)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I) 递延所得税负债(H) (A)等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B)等于债券面值乘以份数 (C)等于(B)减去债务成份(D) (D)等于应付债券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合理的折现率(E)进行折现后的金额(F) 减去债务成份应分摊的债券发行费用(G)。 (E)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54条的规定: 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该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工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工具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用的货币等。 (G)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该金额(G)等于债券发行总费用*(应付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额(F)/债券发行总面值(B))。 (H)当分离交易可转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面值)的部分,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调整权益成份入账价值。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张凯 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给予持有者一种在特定时间内以事先 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股权激励作为 一 种激励方式使用已经有近百年历史了,早在清代中国山西 的钱庄就广泛采用了”顶身股”等方式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 情.现代的股权激励制度源于早期美国的一些高科技公司.随 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2005年12月 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允许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采用公开发 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三 种方式作为股票来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内在价值法 和公允价值法.下面具体讨论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 ,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 1内在价值法(IntrinsicValueMethod).1972年美国会计原 则委员会APBNo25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 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内在价值法指授予日市场价高于行权 价部分,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高. 2.公允价值法(FairValueMethod).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 FASBNo123规定:任何一种股票期权计划都必须确认期权费 用,以公允价值法确定股票期权费用时,一般采用Black— Scholes期权定价模式,并考虑以下因素: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股 票市价,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距股票期权行权日的时间,行 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有效期内无风险利率等. 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布莱克—斯科尔斯(B—S)定价公式, 该模型的表述如下: C=S?N(D1)一L?E一?N(D2) 其中: Dl=lNSL+(~/+o’22)To”?T 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 流量;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现金流量表仅包括被购买 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情况.和利润表相 同,也仅仅反映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相关数据,而不是 整个会计期间. 三,新准则将表外项目引入表内 新企业合并准则,改变了过去对或有事项在报表附注中

并购商誉的会计核算

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 一、并购商誉的概念 1.如何界定商誉 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2)美国对商誉的界定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41)《企业并购》中,商誉被定义为“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获得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金额包括不符合SFAS141规定的应确认为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的第17号意见书(APB 17)的观点,是准则变迁中从未动摇过的基石。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机密等。可见美国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3)英国对商誉的界定 英国1997年12月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FRS10)认为,外购商誉是指:收购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总和的差额。当收购成本大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时出现“正商誉”,但当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大于收购成本则会出现“负商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其本身既不是一项像其他资产的资产,也不是一项价值损失。商誉是联结收购方自身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报的投资成本与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并方资产和负债分摊价值的桥梁。虽然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资产,但是不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而仍然作为报告主体的资产列报。 英国的商誉界定中引入了“负商誉”,“并购商誉”具有连接投资成本和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的工具作用,是一项不是资产但作为资产列报的项目。 (4)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的商誉定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 2.商誉的实质 商誉通常被认为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与信誉”。在会计学界,对商誉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案例总结转发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案例小结(转发) 会计准则讲解P190开始的案例,如例题12-4,2002、2003、2004年三年每年都需要达到盈利增长率的要求,至2004年12月31日后方可行权。 但常见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中,只要 T 年达标,T+1年就可以行权,如碧水源这个案例,相当于四个独立的小的股票期权计划的组合,彼此无直接影响。 三、具体小结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1、碧水源【2010】+股票期权+定向增发 (1)授予日 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 《碧水源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第15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 2010 年 10 月 1 日授予期权,以每份期权价值为 25.466 元进行测算,则 2010 年年增长。期权成本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良影响。 注意: 1、上述表格假定如何分摊费用的,无法得知,特别是2011年期末到达峰值。 2、每一份期权价值用BS 公式算出 3、期权成本=每一份期权价值*授予总数=25.466元*360万=9167.76万元 2010年年末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1年年末、2012年年末、2013年年末同上述分录 (3)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内) 《碧水源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 授权日起最长不超过 5 年,每份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 4 年内有效。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8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齐心文具限制性股票案例】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 (1)授予日,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授予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2)禁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齐心文具股票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5.70 元 50%确定,为每股 7.85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 522 万股,授予价格为 7.85 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 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522 万股。 据此,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等于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 15.70 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7.85 元,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7.85 元 × 522 万股=4098 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3 次解锁比例(1/3:1/3:1/3)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按上述假设的 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 4098 万元,并假设授予日为 2011 年 7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作为一个企业来说,在经营自身的同时其实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渐渐的形成的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资产,那就是商誉。在我国来说商誉会计的平台在逐渐变大,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与国际上趋于平行。对商誉而言,他和其他大多数的资产不同,它不会随着使用而消亡,它的特点是独一无二的,它会给自身的企业增添一笔辉煌,使之达到超额利润。 标签: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正商誉;负商誉;减值测试 一、商誉的简述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商誉按其来源分,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合并商誉又叫外购商誉。其中合并商誉又可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 二、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建议 (一)自创商誉确认的可行性 要判断商誉是不是资产要取决于是否满足资产定义和认定标准,虽然自创商誉已经得到的会计界学者的支持与认可,要通过科学的处理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把企业价值放在客观的真实的反应出来。 (二)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的必要性 从原则方面分析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具有必要性。不确认自创商誉违背以下原则: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 商誉是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进而形成的,而并不是因为企业合并或者其他诸多的一些因素而形成的。再此过程中不去理会那些消耗的事物,只是一味的在商誉中所带来的收益,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个灾难,那样就很难公正的客观的去保证我们的企业会计信息。 1、相关性原则 提供关于企业过去、现在、未来的决策信息进而帮助决策者,使之不会违背相关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模式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纯粹债权或者纯粹权益投资外,不少企业的投资模式同时具备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特点,增大了识别和判断的难度。例如,A公司于2011年1月出资12亿元对B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30%的权益同时约定B合伙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分别以固定价格6000万元和1.2亿元向A公司赎回10%、20%的权益。上述交易从表面形式看为权益性投资,A公司办理了正常的出资手续,符合法律上出资的形式要件。然而,从投资的性质而言,该投资并不具备权益性投资的普遍特征。上述A公司的投资在其出资之日,就约定了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退出,退出时间也较短(全部退出日距初始投资日也仅有2年)。从风险角度分析,A公司实际上仅承担了B合伙企业的信用风险而不是B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其交易实质更接近于A公司接受B合伙企业的权益作为质押物,向其提供资金并收取资金占用费,该投资的实质为债权性投资,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股票期权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处理的案例 (1)-推荐下载

以股票期权为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费用的 会计与税务处理事项例解 2006 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此开启了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建立规范的股权激励计 划的大幕。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系统的规定。随着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广泛应用,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出现,201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我国居民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公告”),明确了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方法。对比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二者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其会计核算结果与所得税处理结果不一致,而因股权激励计划费用本身往往金额大导致其对应的所得税影响数金额也超过财务报表的重要性, 因此正确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并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需引起会计实务界的重视。 一、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核算原则分析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授予日未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的日期。由于被激励对象尚未提供服务,所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权激励外,公司在授予日不需做会计处理。 例如,2012年1月4日,上市公司泰山公司向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股票期权,约定从2012年1月4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后,即可以8元的价 格购买10,000股泰山公司股票,泰山公司在授予日通过BS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为20元。2012年1月4日即为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泰山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 等待期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在等待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计算出股份支 付费用的总额作为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计入成本 费用和资本公积;会计上不确认此项权益工具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 承前例,2012年有5名股权激励计划内的管理人员(下文提到的人员均为股权激励计划内的人员)离职,泰山公司估计两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较将达到16%;2013 年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则2012年-2013年为该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2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1-16%) ×10,000×20÷2=4,2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4,2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4,200,000 (2)2013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5-6)×10,000×20- 4,200,000=3,6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3,6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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