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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网安全管理,规范用电安全操作,确保电网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各配电箱及开关箱

3.0职责:

3.1机修人员负责公司电网维护与保养

3.2各班组负责范围内配电箱的日常巡检工作

3.3机修组负责对不规范电网进行改造

4.0控制及要求:

4.1配电系统安装要求:

4.1.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1.2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1.3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1.4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4.1.5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1.6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4.1.7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4.1.8配电箱和开关箱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1.9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就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2管理人员要求:

4.2.1必须持证人员,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4.2.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2.3要求定期对各种操作工具、防护用品要按规定检验,以保持完好。

4.3电网维修安全管理:

4.3.1检修电网时,应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如需停电,先停低压电各分开

关,后停低压电总开关,再停高压电负荷开关,并分别挂停电指示牌,确

认停电无误方可检修。

4.3.2检修电网期间,监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若有事离开,需上报派其

他人员接替,方可离开。

4.3.3维修更换配件时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配件代替。

4.3.4.检修送电操作:拆除停电指示牌,检查检修工具;先合总负荷开关

,再合各分路开关,然后监视电压电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全管理:

4.4.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4.4.2严禁各班组人员私自乱开、乱动配电箱电源开关

4.4.3车间配电箱严禁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4.4.4配电箱上严禁防止金属工具及腐蚀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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