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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1.

Purpose 目的

规范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线发生紧急事故、质量、安全、设备、物料、 况时;各车间及辅助部门的标准作业流程,特制定本规范。

2. Scope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制造部门、各车间、各生产线。

3.

Definition 定义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 SOP 规定的操作,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临时有特殊生产工艺要求,但未有临时

SOP 导致生产中操作不符合规定。

5% B 类问题不良率》10% C 类问题不良率》20%参照5.4.材料等级及影响表。

3.1.6. 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 在生产过程中,管理或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强迫生产,女口:使用危害健康物质、未按

GMF 要求使用指定设备生产或产品转换时未清洗设备,导致产品被污染等。

4. Responsibilities 职责

3.1.5

.

物料异常: 3.1.5.1

.

对于物料发生 A\B\C 类问题的停产比例达到一定值,需停线整改。 A 类问题不良率》

EHS 人员等异常状 3.1.

生产异常类型

3.1.1. 不安全行为: 3.1.1.1.

不安全是在生产过程中,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的生命、

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

例如: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失效或不稳定等。 3.1.2. 人员异常:

3.121.

在生产活动中生产人员不足以满足最低生产配置要求, 重要岗位人员技能不足,突发

疾病等状况。 3.1.3. 设备异常:

3.1.3.1.

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 参数异常、 未按规定操作状况;例如:功率仪、

绝缘耐压综合仪等未有校验,光栅损坏等。 3.1.4. 操作异常:

3.1.

4.1. 3.1.4.2.

3.1.6.1.

4.1. 停线权限

4.1.1.对于生产异常问题的停线权限,是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各方面考

29 安全防护设备失效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V

V

V

V V V 30 品质管理部及其他部门投诉的安全、质量等重大问题

V

V 31

未按GMP 要求使用指定设备生产或产品转换时未清洗设备, 导致产品被污染

V V V V

V

5.

Work Process 工作流程

5.1.

I 停线/异

I

生产异常/停线问题解决流程

组长

制程异常/停线

N

I

Y I --------------

Y

_> 恢复生产

CT

线长

制程异常/停线

N

Y ----------------

------事|恢复生产

5min

QC/ 工程 /SQE/EHS/ 计划 /

Y 制程异常/停线

N

恢复生产

10min

I 水平展开 卜

责任区分

>

1

.

I 车间主任/模块主任 K

Y 制程异常/停线

N

詡恢复生产

15min

供应商责任

部长/经理

Y 恢复生产1

制程异常/停线

30min

N

总经理

Y

转产

J N

>1 恢M 生r

t

60min

来料检

供应商管理I

供应商处理对策}

5.1.1

.

“Y”代表Yes,在相应的时间内能解决问题;“N'代表No,不能解决问题,需向上级报告。

5.1.2

.

“Y”下面的时间代表停线的时间。

5.1.3

.

虚线代表需要反馈信息给相关的解决问题人员。

5.2 . 生产异常/停线报备及处理

人员成本:作业损失=停线时间*影响人数*人员时工资 返工/返修损失:作业损失=返工时间*返工人数*人员时工资 物料损失:材料损失=返工/返修相关零件数*相关价格 实验/验证:工资=实验人员*验证时间*人员时工资

5.2.1. 生产异常/停线后,相关的处理人员应在“ Y ”的时间内解决问题;若不能解决,应及

时上报到相应的上级管理人员;上级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应在相应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 组长1个节拍时间;线长5分钟;QC/SQE 工程师/计划/设备10分钟;主任15分钟;部长/经理30 分钟。

5.2.2. 生产异常/停线后需QC 及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级别处理才能解决的问题,事后必须启动

制程异常反馈、处理报告流程,并持续跟进后续处理结果。

5.2.3

. 生产异常/停线责任区分完成后,需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损失费用核算。

5.24

生产异常/停线后的相关后续处理及其反馈相关责任人知悉,

参照5.1.生产异常/停线问题

解决流程。

5.2.5. 生产异常/停线处理完成后,需填写停线 &恢复生产记录表。

5.3. 生产异常/停线损失计算

5.3.1.

由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失,其计算应包括人员成本及材料成本等两个方面

,公式如下:

6.1. 无

Record Number and Name 记录表单编号/名称

APD.016生产异常/停线记录表

该文件归属于工程技术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Change Con trol n umber 变更控制单号

Effective Date 生效日期

11. Signing manifest 签批记录

Edit 编制

Review

审核

Appr ove 批准

Revisi on Date

修订日期

Reas on for cha nge or Change Con trol n umber 变更原因和

变更流程号

Docume nt Author 文件作者

2014-06-20 首次发行

2015-03-10

添加并修改问题升级流程图

Revision History 修订历史

9. 6. 功能

外观有轻微

错漏装一般 损伤,用户 可以接受或 不会留意

紧固件,用户 可自行解决, 不会投诉

可能或不会引 起轻度混乱

Referenee Referenee Document Number and Name

参考文件编号/名称

7. 8. Document Owner 文件归属部门

不影响使用

停线管理规定

停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停线作业管理,提高生产运转效率及异常处理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品质异常,生产异常引起的停线作业。 3、权责 3.1品控部 3.1.1负责确认及提报制程品质异常 3.1.2负责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制程品质异常 3.1.3负责确认因品质异常停线与否 3.2生产部 3.2.1执行停线作业 3.2.2负责落实停线处理对策 3.2.3负责确认因生产异常停线与否 3.2.4负责统计停线时间 3.3生产计划部 3.3.1负责停线后的生产按排与调度 3.3.2负责每月停线时间的汇总、上报工作 3.4工程技术部 3.4.1配合品控部对制程品质异常的原因分析 3.4.2负责提出临时对策,协助生产线快速恢复生产

4、作业流程 4.1 IPQC发现制程品质异常时,应立即提报科长确认,填写《内部 不良情况联络票》交品控部部长审核,当异常较为严重时,品控部长开具《停线通知单》交生产车间及生产计划部,并上报执行总经理。 4.2生产过程发现物料异常时(缺料、错料等),线长应立即提报车 间主任确认,填写《内部不良情况联络票》交生产部长,当异常较为严重时,生产部长开具《停线通知单》交生产车间及生产计划部,并上报执行总经理。 4.3《停线通知单》由相应的部门提出,部门主管确认后,经生产最 高领导批准生效,特殊情况下最高领导可授权批准,《停线通知单》由生产计划部保存。 4.4《停线通知单》发出后,生产部,品控部应主导各相关责任部门 对造成停线的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可减少或防堵异常的临时对策,临时对策经确认有效则进入开线作业流程。 4.5生产线开线后,依据《停线通知单》的临时对策确认改善效果, 如执行对策后,同类不良仍然存在而比例较高时,则再次提报《停线通知单》,执行第二次停线作业。 5、停线时机 出现以下异常应提报停线 5.1生产资料不齐全,BOM表有误时, 5.2首检有重大异常:有致命缺陷或批量性功能不良时

关于生产线停线的规定

编制:批准: 日期:版本:V1.0 第1页共2页 **********有限公司 **-**-**-** 关于生产线停线的规定 一、目的 便于及时处理生产线上的不良、应对意外造成的停线,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产品一次性合格率,进而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和减少出现批量性重工。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生产线和机台。 三、定义 生产停线分以下两种情形: 3.1 因人、机、料、法、环原因造成产品不良从而造成的主动停线; 3.2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意外停线(如停电、自然灾害等)。 四、职责 4.1 产品不良造成的停线: 4.1.1质量部: 负责生产线停机停线的判定,用《工作联络单》的形式告知生产部,并跟进改善措施的实施和效果验证。 4.1.2技术部:负责产品异常的原因分析。 4.1.3生产部:负责异常的整改和处置。 4.2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停线: 4.2.1 停电: 4.2.1.1总经办:负责将停电信息通知到位。 4.2.1.2 各部门:接到停电信息后,关闭电脑、水、电开关,关好门窗。 4.2.1.3 生产部:各车间接到停电信息后,关闭机器设备电源及水、气开关,并关好门窗。 4.2.2 自然灾害、火灾等意外: 4.2.2.1 参照各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五、出现下列情形则生产停线(机) 5.1 PQC巡查到某项物料与材料清单不符合。 5.2某个连续因操作不当而引起不良。 5.3某工位因仪器或夹具故障而造成新产品批量性的不良。 5.4在产品出现潜在性不良异常,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如质控点无法检测杜绝流入下一工序的异常情况) 5.5在制产品连续出现不良,不良率超过10%时。 5.6不可抗拒力出现,意外停电。 六、作业流程 6.1 产品不良造成的停线: 6.1.1当生产线出现第4.1项内容的任何一种情形时,由质量部PQC或组长开出《工作联络单》,质量部主任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交给生产部。 6.1.2生产部接到质量部发出的《工作联络单》后,立即停产整改,由生产部门主导召集技术、质量、采购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必要时召开质量异常分析会。 6.1.3会议拟定改善措施,经各相关部门人员会签后,由生产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协助对改善措施进行试产,试产后由质量部确认措施的可行性,方可恢复生产。 6.2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停线: 6.2.1 停电: 6.2.1.1 总经办得到停电信息后,第一时间将信息传达至各部门,各部门按照此规定中的职责应对停电。 6.2.1.2 在毫无预兆且无通知的情况下突然断电,各部门遵照此规定中的职责应对。停电2-4小时,调休半天,停电4小时以上调休一天。 6.2.2 自然灾害、火灾等意外: 6.2.2.1 参照公司的各应急预案执行。 七、记录 工作联络单QB-8.0-06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运(1995)107号 发布日期:1995年09月01日 生效日期:1995年10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1. Purpose 目的 规范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线发生紧急事故、质量、安全、设备、物料、 况时;各车间及辅助部门的标准作业流程,特制定本规范。 2. Scope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制造部门、各车间、各生产线。 3. Definition 定义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 SOP 规定的操作,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临时有特殊生产工艺要求,但未有临时 SOP 导致生产中操作不符合规定。 5% B 类问题不良率》10% C 类问题不良率》20%参照5.4.材料等级及影响表。 3.1.6. 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 在生产过程中,管理或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强迫生产,女口:使用危害健康物质、未按 GMF 要求使用指定设备生产或产品转换时未清洗设备,导致产品被污染等。 4. Responsibilities 职责 3.1.5 . 物料异常: 3.1.5.1 . 对于物料发生 A\B\C 类问题的停产比例达到一定值,需停线整改。 A 类问题不良率》 EHS 人员等异常状 3.1. 生产异常类型 3.1.1. 不安全行为: 3.1.1.1. 不安全是在生产过程中,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的生命、 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 例如: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失效或不稳定等。 3.1.2. 人员异常: 3.121. 在生产活动中生产人员不足以满足最低生产配置要求, 重要岗位人员技能不足,突发 疾病等状况。 3.1.3. 设备异常: 3.1.3.1. 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 参数异常、 未按规定操作状况;例如:功率仪、 绝缘耐压综合仪等未有校验,光栅损坏等。 3.1.4. 操作异常: 3.1. 4.1. 3.1.4.2. 3.1.6.1.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运[1995]1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5万t的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生产停线制度

1.目的:建立公司品质预警机制,督导产品整个生产环节重大品质异常及时处理,推动全员品质意识提升, 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失效成本与浪费,避免造成重大品质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间生产过程的重大品质异常停线管理。 3.权责: 3.1 生产部:A.及时反馈生产品质异常。 B.品质部发出《停线通知单》并挂停线牌,包含批次信息,生产执行停线,对半成品/成品 风险批隔离后,品质进行确认。 C.协助工艺进行生产作业不良的调查分析,执行相关改善措施。 3.2 品质部: A.负责生产线品质异常的确认,异常停线/复线时机的判定,开《停线通知单》。 B.产线来料异常的确认处理,发出SCAR。对品质异常改善效果进行追踪验证。 3.3 工艺: A.负责主导对品质异常进行原因分析,对责任归属做最终判定,与责任部门共同制定临时处理 方案。 B.对涉及工艺参数及生产作业指引进行调整改善,更新文件。 3.4 设备部 A.协助工艺对是否设备异常进行确认,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品质异常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制定 与执行因设备原因导致的品质异常整改措施。 4.内容: 4.1 停线时机及范围:

4.2 单个机台停线按照《异常单处理流程》. 4.3 多个机台或任务单或产品线停线按以下流程处理: 4.3.1、各工序生产或QC发现异常超标时开出CAR,若异常达到以上停线标准时,通知品质QE到车间 现场进行异常确认,确认如实后在30分钟内开立《停线通知单》给生产、工艺、设备、品质主 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产线立即执行停线动作。 Remark 1:《停线通知单》的会签只需给与品质异常相关的责任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即可,不相关的部门可不会签,如遇主管因某种原因不在公司时,会签可由该部门的当班负责人代签。 Remark 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时,由品质部主管以上人员确认后,可先挂停线牌通知产线做停线处理,再填写 《停线通知单》走会签流程。同时品质部在30分钟内反馈到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 Remark 3:《停线通知单》发出后,生产人员进行标识与隔离,QC进行确认,以便工艺等进行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对策,同时避免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流入下一道工序。 4.3.2、《停线通知单》发出以后,品质QE以上人员需及时通知工艺对异常进行分析。工艺接到品质异常报 告时,应在30分钟内赶到异常发生的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异常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进行异 常改善的责任部门。 4.3.3、工艺应立即分析异常产生的原因,并在1小时内工艺品质共同确定临时处理方案,相关责任改善部 门进行实施,(改善措施必须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不可以简单地填写例如: 加强员工品质意识等无实际效果的措施),长期改善措施按照《异常单处理流程》执行。 4.3.4、异常改善过程中,品质部确认改善情况及效果,确定同类异常已经不再发生或者不良率降低到在标 准内,方可允许复线。 4.3.5、改善效果品质部人员若确认改善措施无效时则退回工艺部重新分析与改善。 若确认改善效果合格后,由品质负责在《停线通知单》改善效果评估栏中填写评估结果,并经品质 主管签名确认后,送各部门主管会签确认,品质通知产线恢复生产。未经过QE确认改善效果评估 及相关部门会签前,生产部不可擅自复线生产。 Remark 1:复线会签时,可由生产与品质部主管在《停线通知单》复线会签栏中签名确认后先行复线。Remark 2:停线牌为品质部作停线管理的重要工具,悬挂于现场的停线牌,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品质部允许,不可随意移除! 5.生产停线流程图: (见下页)

专用线装卸管理规程

遂溪县永通运输有限公司 专用线装卸管理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用线的管理,完善专用线各项规章制度及专用线内部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专用线安全生产,确保专用线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不断提高装卸效率,使专用线的管理、机制、生产适应铁路的发展需要,并结合本专用线实际,制订如下管理机构措施。 (1)、组织机构 一、管理小组 组长:副组长: 运输员: 管仓员: 清洁工: 二、装卸队 队长:副队长: (2)、职责分工 一、组长全面负责专用线装卸作业及各项工作管理,制定各项装卸工作准则和安全措施,负责与铁路各部门协调及联系工作。 二、副组长负责专用线日常装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控,负责对仓库货物保管安全监控。 三、运输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日常负责与车站货运、运转调送车辆、货物装卸工作联系,与货运室办理卸车各项工作联系与货车交接手续,负责现场对装卸班作业监控检查及指导,及时处理装卸工人在装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配合货运员做好装卸各项附属作业。

四、清洁工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负责对专用线货场、仓库卫生清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保持仓库货场卫生清洁无垃圾。 五、装卸队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队装卸工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根据装卸作业量合理安排劳力,指导装卸工班做好各项装卸附属作业,督促装卸工班做好各项优质服务工作。 六、装卸班长在队长、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对本班装卸作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做好本班装卸车附属作业,带领本班人员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装卸任务。 七、装卸队分7个班组,每班设班长1人,装卸工5人,共6人组成一个班,负责本班装卸车任务。 (3)、管理制度 一、根据车站调送入专用线的卸车货物和装车计划安排,专用线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作业,节假日实行两班制轮班放假制度,确保专用线装卸作业不中断。 二、严格执行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机械进行移动及调动车辆。做好在关装卸车附属作业,专线货场严禁吸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三、专线运输员每天早上8:00前和下午17:00前向货运值班员申报当天装卸作业车要求调送计划,对调送入专用线的货物须经联系专线货运员,同意后方能安排派工作业。派班前必须向装卸工班布置卸车注意事项和作业要求,同意后方可派班卸车作业。对卸车剪下的施封锁及时交货运员,对需要装车货物时,运输员应向货运员申报装车请求经货运员同意后方能派工装车。装车前须向装卸班提出装车安全注意事项和装车质量要求、附属作业要求。

生产停线换线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品质中心/制造中心适用部门:制造中心、品质中心、供应商管理部、国内/海外技术中心 核准:审查:制/修订:

1.目的:为了有效维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降低由于零部件缺件、质量问题、生产线设备故障 以及工位装配质量等因素对生产的影响,建立公司品质预警机制,督导产品整个生产环节的品质异常及时处理,推动全员品质意识的提升,做到防患于末然,减少失效成本与浪费,特制订本生产停线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所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异常停线和恢复生产 的流程管理。 3.职责: 3.1制造中心: 3.1.1负责停线异常的执行及改善的效果实施。 3.1.2负责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停线异常; 3.1.3负责跟踪、落实质量问题的处理; 3.1.4负责因设备、缺料等现象的申报与故障维修; 3.1.5负责待换线产品所需工艺文件/工装治具及物料的领用,并执行换线工作。 3.2 品质中心: 3.2.1负责零部件来料质量和入库检验的把关; 3.2.2负责生产现场质量问题停线的责任判定; 3.2.3负责提出质量停线临时或永久监控措施。 3.2.4负责执行停线及整改效果确认; 3.2.5负责确认待换线产品的工艺文件及所用物料的正确性,并同时做好检验文件和按规 定做首件检查确认。 3.3 工艺工程部: 3.3.1负责停线异常分析与异常改善的完成; 3.3.2负责待换线产品所需生产设备/工装的调试调校。 3.4国内/海外技术中心: 3.4.1负责因采购、装配等质量问题造成停线时的技术判定; 3.4.2负责技术文件的下达; 3.4.3负责提出质量停线临时或永久的解决措施。 3.5供应商管理部: 3.5.1负责对工艺、设计更改并切换的外购件供给; 3.5.2负责因产能、质量、商务及合作意愿等问题造成供应商不嫩按时交付或影响生产的 零件供给。 3.6设备科: 3.6.1负责设备维护保养与大修计划的下达,以及计划落实管控;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doc-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铁运[1995]107号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5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四章作业管理 第五章作业管理 第六章专用线共用(不含专用铁路) 第七章安全管理 附则 附件:一、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二、专用线运用情况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局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吨。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吨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吨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企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5万吨的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的运输、货运部门参与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生产停线管理办法

生产停线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有效维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降低由于零部件缺件、质量问题、生产线设备故障以及工位装配质量等因素对生产的影响,特制订本生产停线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 3 职责 3.1 生产物流部 3.1.1负责正常生产秩序的维护; 3.1.2负责整个生产停线的归口管理,以及生产停线指令的下达; 3.1.3负责生产线物料配送; 3.1.4负责风险物料预警; 3.1.5负责对停线责任单位提出考核。 3.2 各生产厂 3.2.1 负责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停线; 3.2.2 负责本单位不能独立完成停线处理时的通知; 3.2.3 负责跟踪、落实质量问题的处理; 3.2.4涂装厂负责小涂装厂设备备件申报与故障维修。 3.3质量部 3.3.1负责零部件到货质量和入库检验把关; 3.3.2负责生产现场质量问题停线的责任判定; 3.3.3负责提出质量停线临时或永久监控措施。

3.4技术部 3.4.1负责技术文件的下达; 3.4.2负责因采购、装配等质量问题造成停线时的技术判定; 3.4.3负责提出质量停线临时或永久的解决措施。 3.5采购部 3.5.1对工艺、设计更改并切换的外协件供给负责; 3.5.2对因产能、质量、商务及合作意愿等问题造成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或影响生产的零件供给负责; 3.5.3负责外协件让步接收归口管理,以及流程提起、跟踪与落实。 3.6装备工程部 3.6.1负责设备维护保养与大修计划的下达,以及计划实施管控; 3.6.2负责设备故障责任判定,并参与设备故障分析与解决; 3.6.3负责动力能源(水电气)供应。 3.7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兑现和争议的裁决。 4 内容 4.1生产物流方面 4.1.1生产物流部是整个生产过程停线管理的归口单位,负责正常生产秩序的维护、生产线停线指令下达以及协调停线解决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进行生产计划的调整。在各单位分工不清或协商无果等情况下,生产物流部有权直接下达调度指令规避停线风险。任何单位如有突发事件需要停线的,需先报生产物流部,由生产物流部负责统一安排处理,除重大质量事故或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人员能够下达停线指令外(但必须在2分钟内报至生产物流部),其它人员都无

专用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搞好专用线信号维修工作,特对信号维修工作做一下规范,望各车间学习执行 第一章安全和质量 第一节信号作业安全措施 随着运量的增加列车运行密度越来越大,信号检修中的人身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在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立即停 用,检修人员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一次。信号检修人员室外检修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2、信号维修人员在站场进行检修和施工时应设专人防护,若 无防护人员时,应与车站值班员随时取得联系掌握列车和车辆运行情况,列车和车辆接近时远离轨道停止作业。 3、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三级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前准备措施、施 工中单项作业措施、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预防人为故障确保人身安全。 4、禁止扒乘行驶中的机车和列车,禁止从行驶中的机车和列 车上跳上跳下。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 前后了望。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 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的距离。

6、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7、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和电杆上作业;正在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8、冬季室外作业时,要戴有耳孔的防寒帽。 9、检修电动转辙机作业时,应打开遮断器。 10、挖坑、挖沟时,应了解地下情况,土质松软处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坑、沟一般不过夜,不得已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1、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量一般不超过50KG。 12、在高柱信号机作业时离开梯子或梯子架外侧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13、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14、对带有220V 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工作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设备停电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断电,并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作业牌。 15、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 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鞋;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

(生产管理知识)生产报警停线管理程序

生产报警停线管理程序(ABL机制) 1.目的: 为了明确因生产中发现不良而造成停线的条件和责任者,使厂内机制更加完善特建立此ABL机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泰汇公司所有的生产线,设备及测定器出现不良现象时,采取的报警,圈定风险批,停线等处理办法. 3.权责: 3. 1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直接缺陷的发掘及发现,报警,拦截等动作,并反馈相应信息。 3. 2 品管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相关信息的监督及发掘,报警及拦截并将信 息反馈给相关人员及单位. 3. 3 品质工程师: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的确认及分析,并提供改善方案.当发生重大缺 陷异常时,负责主导召集相关单位召开QIP品质检讨会议. 3. 4 现场管理:负责报警,拦截,停复线指令的下达及改善措施的实施. 3. 5 工程部:负责停线后各类异常的解析及处理. 4.名词解析: 4. 1 主缺陷:直接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如:尺寸不良,漏工序不良,严重变形压伤毛边毛刺 不良) 4. 2 模具异常:当模具产生变异时对产品及模具本生所造成的不良(如:模具缺料,模具刀口间隙 不均,模具冲子或入子断裂,模具定位松动,模具磁性过大,模具打爆等)以上异常 都会使产品产生主缺陷的不良. 4. 3 设备管理值超差: 即检查设备的调试状态是否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值设定的,当设备当前设定值跟规定 值有差异时,需立即报告上级确认,并立即停止生产。 4. 4 A .B . L定义:英文缩写:Alarm Block Linestop. 中文定义:生产报警,圈定风险批,停线 .

6.Alarm . Block . Linestop条件及责任者 7.程序: 7.1作业员发现及实行ABL机制 7.1.1 生产中,作业员按照生产设备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自检,按照ABL内相关标准进行,若有发现设备出现异常,作业员需立即上报生产组长及以上人员,并由现场管理人员作立即停线处理。 7.1.2 对特殊工序的设备,也必须按照ABL标准实行,如生产中若有发现各项工艺参数偏离《控制计划》标准时,须报备组长及以上人员,如直接对产品产生主缺陷时,须立即停线处理。

生产线换线停线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配合产销生产计划之安排,并能确保准时交货.但为了避免在换线时因各方面的疏忽而 将不良的产品或另组件出货到客户,现规定生产线换线及停线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整个生产制程 3. 权责: 3.1新生产或换线:生产,技术,质检共同确认。 3.2质检负责异常处理及效果确认 4. 作业内容: 4.1、换线时注意事项 4.1.1在换到另一条生产线前,作业员必须确认各自的工作是否已完成. 4.1.2在线组长分组长协助确认作业员是否已完成. 4.2、正常停线时注意事项 4.2.1休息时正常停线:每站作业员将“未作业”或“未作业”的标示牌(见参考样品)放 于当前作业的机器上. 4.2.2下班时正常停线: 4.2.2.1如果机种未投完,每站作业员将”未作业”的标示牌放于当前作业的机器上. 4.2.2.2如果机种已投完,作业员整理各自工作站之物品,并注意5S. 4.3、换线或正常停线后重新开线注意事项 4.3.1作业员确认之前型号产品是否生产完成,需确保现场无混产品的前提下方可换线. 4.3.2如果是换线则检查物料是否符合规格,治具是否正常是否正确等各项目. 4.3.4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组长或分组长.不良品不得流入下一工程,必须放置于不良品 专区. 4.4、异常停线之管理办法: 4..4.1停线生产通知单发出的时机: 4.4.1.1制程或发现不良零件流入生产线,相同零件有三件以上不良或不同样不良点连续 5 台以上时, 即发出异常问题点单 .即由主管召集各责任单位主管如制造、技术、、 异常处理对应。同时由主管下达停产指令并发出质量异常《停线通知单》、填写《8D 改善报告》。4.4.1.2 制程或发现不良零件流入生产线 , 若相同零件不良率达1%以 上,即由主管召集各责任单位主管如制造、技术、、异常处理对应。同时由主 管下达停产指令并发出《停线通知单》、《8D 改善报告》。 4.4.1.3制程或发现制造产品质量无法满足质量目标要求而有以下情形时需发出《停线通知 单》、填写《8D 改善报告》。 a.首件检查发现制程另件规格与不符时。 b.首件检查发现使用到客户禁止使用之零件时。 c.已进入量产, 首件检查发现制程另件尚未承认或无样品检验通知书时。 d.工作规范 ,作业指示书, 测试规范 ,包装规范等档短缺 , 对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时。 e.已投入生产时发现设变或未经客户同意 , 。 f.系统组装测试发现不良时。 g.基板成品测试或系统组装成品测试发现有病毒时。 h.生产线设备或治工具异常,足以影响生产质量时。 i.生产之仪器设备未做校正或校正日期已失效对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时。 j.制程生产另件全批性不良时。 k.量产制程不良率> 3% 时。 l.制程直通率<90%时。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地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地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地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地畅通; .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地收费项目和费率; .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地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地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地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地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地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地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地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地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地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地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地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地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地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地需要.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万t地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地运输、货运部门要参与方案地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即企业办理运输地人员),均应经过铁路地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专用线办理地货物运输品类,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地规定.需要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生产异常及停线管理规范 1.Purpose目的 规范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线发生紧急事故、质量、安全、设备、物料、EHS、人员等异常状况时;各车间及辅助部门的标准作业流程,特制定本规范。 2.Scope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制造部门、各车间、各生产线。 3.Definition定义 3.1.生产异常类型 3.1.1.不安全行为: 3.1.1.1.不安全是在生产过程中,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例如: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失效或不稳定等。 3.1.2.人员异常: 3.1.2.1.在生产活动中生产人员不足以满足最低生产配置要求,重要岗位人员技能不足,突发疾病等状况。 3.1.3.设备异常: 3.1.3.1.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参数异常、未按规定操作状况;例如:功率仪、绝缘耐压综合仪等未有校验,光栅损坏等。 3.1. 4.操作异常: 3.1. 4.1.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SOP规定的操作,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3.1. 4.2.临时有特殊生产工艺要求,但未有临时SOP,导致生产中操作不符合规定。 3.1.5.物料异常: 3.1.5.1.对于物料发生A\B\C类问题的停产比例达到一定值,需停线整改。A类问题不良率≥5%,B类问题不良率≥10%,C类问题不良率≥20%,参照5. 4.材料等级及影响表。 3.1.6.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 3.1.6.1.在生产过程中,管理或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强迫生产,如:使用危害健康物质、未按GMP要求使用指定设备生产或产品转换时未清洗设备,导致产品被污染等。

4.Responsibilities职责 4.1.停线权限 4.1.1.对于生产异常问题的停线权限,是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各方面考量,列表如下:

(完整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19950901 【实施日期】19951001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章名】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 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 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 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条部委规章共1条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 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1条

铁路专用线管理规定

铁路专用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锦西石化分公司所属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管理,保证专用线设备良好运行,使铁路运输正常、安全运行,根据国家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专用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锦西石化分公司为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通过与沈阳铁路局葫芦岛车站签订《取送车作业协议》共同使用专用线。专用线委托沈阳铁路局山海关工务段负责维修。锦西石化分公司、山海关工务段各负其责,共同管好、用好、维护好专用线。 第二章线路维修 第三条锦西石化分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日常维修委托给沈阳铁路局山海关工务段(简称被委托方)。合同签定后,维修单位应严格按线路维修标准进行日常维修工作,保持线路运行状态良好。 第四条对线路维修质量,分公司有关单位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设备及安全问题,通知被委托方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线路及其两侧乱倒垃圾。装卸车单位装卸完货物后,应及时清理线路及两侧,保证铁路线路安全、畅通。 第六条对损坏铁路设备者,视情节轻重,有关部门要给予处罚。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 第七条需要在铁路专用线上或沿线施工作业(含栈桥维修作业,在专用线两侧搭建临时构筑物,机具、车辆跨越铁路专用线,在铁路两侧5米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在路基或道床上穿管等),影响正常行车时,施工单位在办理挖掘作业许可时,必须提前通知铁路运输部,铁路运输部作为相关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在限界范围内(距轨道中心2.44米内)施工时应办理《铁路专用线限界内施工、作业审批表》,铁路运输部要及时把封锁时间、封锁线路及注意事项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封锁作业时间,因没办理封锁手续而擅自施工作业影响行车或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当涉及葫芦岛站时,铁路运输部负责协调有关事宜。 第八条铁路工务维修作业、铁路运输部信号工维修作业、铁路专业部门非封锁计划内作业,作业方填写《铁路专用线限界内施工、作业审批表》(见附表),铁路运输部审批后方可作业。 (一)铁路专用线上施工、作业,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设置限速、禁行、注意等安全标识。 (二)施工、作业封锁或临时要点作业在指定的时间内不能恢复通车时,施工、作业部门要提前向铁路运输部申请办理加点手续,并同时采取防护措施。未经同意,因施工、作业延误开通线路造成损失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第九条施工、作业完毕,施工、作业单位要及时清理现场,达到线路完好状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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