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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选址及规模

2.1选址

2.1.1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l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2.1.2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l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及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1.3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

2.2规模

2.2.1转运站的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可按其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大类型,或Ⅰ、Ⅱ、Ⅲ、Ⅳ、Ⅴ五小类。

表 2.2.1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

注:1表内用地不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他功能用地。

2用地面积含转运站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含兼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地和园林用地。

3及相邻建筑间隔自转运站边界起计算。

4对于邻近江河﹑湖泊﹑海洋和大型水面的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码头,其陆上转运站用地指标可适当上浮。

5以上规模类型Ⅱ﹑Ⅲ﹑Ⅳ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Ⅰ类含上下限值。

2.2.2转运站的设计规模和类型的确定应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服务区域内,以转运站设计接受垃圾量为基础,井综合城市区域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变化因素来确定。

2.2.3确定转运站的设计接受垃圾量(服务区内垃圾收集量),应考虑垃圾排放季节波动性。

2.2.4转运站的设计规摸可按下式计算:

Q D=K s·Q c

(2.2.4)

式中Q D—转运站设计规模(日转运量),t/d;

K s—服务区垃圾收集量(年平均值),t/d;

Q c—垃圾排放季节性波动系数,应按当地实测值选用;无实测值时,可取 1.3~

1.5。

2.2.5无实测值时,服务区垃圾收集量可按下式计算:

Q C={n·q/1000}(2.2.5)

式中n—服务区内实际服务人数;

q—服务区内,人均垃圾排放量[k g/(人·d)],应按当地实测值选用;无实测值时,可取0.8~1.2。

2.2.6当转运站由若于转运单元组成时.各单元的设计规模及配套设备应及总规摸相匹配。转运站总规模可按下式计算:

Q r=m·Q u(2.2.6-1)

m=[Q d/Q u](2.2.6-2)

式中Q r—由若干转运单位组成的转运站的总设计规模(日转运量),t/d; m—单个转运单位的转运能力,t/d;

[]—高斯取整函数符号;

Q d—转运站设计规模(日转运量),t/d;

2.2.7转运站服务半径及运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l采用人力方式进行垃圾收集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k m以内,最大不应超过 1.0k m。

2采用小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 3.0k m以内,最大不应超过 5.0k m。

3采用中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运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服务半径。

4当垃圾处理设施距垃圾收集服务区平均运距大于30k m且垃圾收集量足够时,应设置大型转运站,必要时宜设置二级转运站(系统)。

3总体布置

3.0.1转运站的总体布局应依据其规模、类型,综合工艺要求及技术路线确定。总平面布置应流程合理、布置紧凑,便于转运作业,能有效抑制污染.

3.0.2对于分期建设的大型转运站,总体布局及平面布置应为后续建设留有发展空间。

3.0.3转运站应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进行工艺布置。竖向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进行雨污水导排.

3.0.4转运站的主体设施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转运车间及卸、装料工位宜布置在场区内远离邻近的建筑物的一侧。

2转运车间内卸、装料工位应满足车辆回车要求。

3.0.5转运站配套工程及辅助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l计量设施应设在转运站车辆进出口处,并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及进口厂界距离不应小于一辆最大运输车的长度。

2按各功能区内通行的最大规格车型确定道路转弯半径及作业场地面积,

3站内宜设置车辆循环通道或采用双车道及回车场。

4站内垃圾收集车及转运车的行车路线应避免交又。因条件限制必须交叉时.应有相应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

5大型转运站应按转运车辆数设计停车场地,停车场的形式及面积应及回车场地综合平衡。其他转运站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

6转运站绿地率应为20%~30%,中型以上(含中型)转运站可取大值;当地处绿化隔离带区域时,绿地率指标可取下限。

3.0.6转运站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l用地面积宜为总用地面积的5%~8%。

2中小型转运站可根据需要设置附属式公厕.公厕应及转运设施有效隔离,互不干扰。站内单独建造公厕的用地面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填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 J J27中的有关规定。

4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

4.1转运工艺

4.1.1二垃圾转运工艺应根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要求及当地特点确定。4.1.2转运站的转运单元数不应小于2,以保持转运作业的连续性及事故状态下或出现突发事件时的转运能力。

4.1.3转运站应采用机械填装垃圾的方式进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有相应措施将装载容器填满垃圾并压实,压实程度应根据转运站后续环节(垃圾处理、处置)的要求和物料性状确定。

2当转运站的后续环节是垃圾填埋场或转运混合垃圾时,应采用较大压实能力的填装/压实机械设备,装载容器内的垃圾密实度不应小于0.6t/m3:

3应有联动或限位装置,保持卸料及填装压实动作协调。

4应有锁紧或限位装置,保持填装压实机及受料容器结合都密封良好。

4.1.4转运站在工艺技术上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设置垃圾称重计量装置;大型转运站必须在垃圾收集车进出站口设置计量

设施,计量设备宜选用动态汽车衡。

2在运输车辆进站处或计量设施处应设置车号自动识别系统,井进行垃圾来源、运输单位及车辆型号、规格登记。

3应设置进站垃圾运输车抽样检查停车检查区。

4垃圾卸料、转运作业区应配置通风、降尘、除臭系统,并保持该系统及车辆卸料动作联动。

5垃圾卸料、转运作业区应设置车辆作业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6垃坂卸料工位应设置倒车限位装置及报警装置。

4.2机械设备

4.2.1转运站应依据规摸类型配置相应的压实设备。

4.2.2多个同一工艺类型的转运单元的配套机械设备,应选用同一型号,规格。

4.2.3转运站机械设备及配套车辆的工作能力应按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期垃圾量综合考虑,并应及转运站及转运单元的设计规模(t/d)相匹配,保证转运站可靠的转运能力并留有调整余地。

4.2.4转运站配套运输车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 v-配套的运输车数量;

Q u-单个转运单元的转运能力,t/d;

q v-运输车实际载运能力,t;

m-转运单元数;

n T-运输车日转运次数;

μ-运输车备用系数,取μ=1.1~1.3。若转运站配置了同型号规格的运输车时,μ可取下限值。

4.2.5对于装载容器及运输车辆可分离的转运单元,装载容器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 c-转运容器数量;

m-转运单元数;

n v-配备的运输车辆数量。

4.3其他设施设备

4.3.1大型转运站可设置专用加油站。专用加油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 B50156的有关规定。

4.3.2大型转运站宜设置机修车间,其他规模转运站可报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考虑设置机修室。

5建筑及结构

5.0.1转运站的建筑风格、色调应及周边建筑和环境协调。

5.0.2转运站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转运工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换及维护的要求。

5.0.3转运站的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垃圾转运作业对污染实施有效控制或在相对密闭的状态下进行。

2垃圾转运车间应安装便于启闭的卷帘闸门,设置非敞开式通风口。

5.0.4转运站地面(楼面)的设计,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 B50037的有关规定。

5.0.5转运站宜采用侧窗天然采光。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 B50033的有关规定。

5.0.6转运站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J16和《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 B50140的有关规定。

5.0.7转运站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B50057的要求。

6配套设施

6.0.1转运站站内通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站内各功能区最大规格的垃圾运输车辆的荷载和通行要求。

2站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m,大型转运站站内主要通道宽度应适当加大。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道路的荷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 B J22的有关规定。

3进站道路的设计应及其相连的站外市政道路协调。

6.0.2转运站可依据本站及服务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配置备用电源,大型转运站在条件许可时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配备发电机,中、小型转运站可配备发电机。

6.0.3转运站应按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的要求确定供水方式及供水量。

6.0.4转运站排水及污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l应按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转运站排水设汁。

2站内场地应平整,不滞留渍水;并设置污水导排沟(管)。

3转运车间应设置收集和处理转运作业过程产生的垃圾渗沥液和场地冲洗等生产污水的积污坑(沉沙井)。积污坑的结构和容量必须及污水处理方案及工艺路线相匹配。

4应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

6.0.5转运站应配置必要的通信设施。

6.0.6中型以上规模的转运站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独立办公设施;小型转运站行政办公设施可及站内主体设施合并建设。

6.0.7转运站应配备监控设备;大型转运站应配备闭路监视系统、交通值信号系统及电话/对讲系统等现场控制系统;有条件的可设置计算机中央控制系统。

7环境保护及劳动卫生

7.1环境保护

7.1.1转运站的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及转运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启用。

7.1.2中型以上转运站应通过合理布局(构)筑物、设置绿化隔离带、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等措施,对转运过程产生的污染进行有效防治。

7.1.3转运站应结合垃圾转运单元的工艺设计,强化在卸装垃圾等关键位置的通风、降尘、除臭措施;大型转运站必须设置独立的抽排风/除臭系统。

7.1.4配套的运输车辆必须有良好的整体密封性能。

7.1.5转运作业过程产生的嗓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 B3096的规定。

7.1.6转运站应根据所在地区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具体条件,确定污水排放、处理形式,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

7.1.7转运站的绿化隔离带应强化其隔声、降噪等环保功能.

7.2安全及劳动卫生

7.2.1转运站安全及劳动卫生应符合现国家标准《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 B12801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 B Z1的规定。

7.2.2转运站应在相应位置设置交通管制指示、烟火管制提示等安全标志。

7.2.3机械设备的旋转件、启闭装置等零部件应设置防护罩或警示标志。

7.2.4填装、起吊、倒车等工序的相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警示标志、警报装置。

7.2.5转运作业现场应留有作业人员通道。

7.2.6装卸料工位应根据转运车辆或装载容器的规格尺寸设置导向定位装置或限位预警装置。

7.2.7大型转运站应设置专用的卫生设施,中小型转运站可设置综合性卫生设施。

7.2.8垃圾转运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

7.2.9在转运站内应设置消毒、杀虫设施及装置。

8工程施工及验收

8.1工程施工

8.1.1转运站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1.2在转运站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什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并向业主提交施工方案。

8.1.3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准备,并结合施工进度计划和场地条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

8.1.4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8.1.5转运站工程施工变更应按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

8.1.6工程施工使用的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8.1.7从国外引进的转运运输设备及零部件或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及设计文件及有关合间要求一致;

2应及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及技术参数一致;

3应按商务、商检等部门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手续;

4应符合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8.2工程竣工验收

8.2.1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

8.2.2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施工验收通用规范》G B50231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设备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要求。

2建筑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相关要求。

3配套设施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相关要求。

4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相关要求。

5安全及卫生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相关要求。

8.2.3转运站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

1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2开工报告、项目批复文件;

3工程施工图等技术文件;

4工程旅工(重点是隐蔽工程、综合管线)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

5设备(重点是转运装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记录;

6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目次

1总则 (22)

2选址及规模 (23)

2.1选址 (23)

2.2规模 (23)

3总体布置 (27)

4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 (29)

4.1转运工艺 (29)

4.2机械设备 (32)

4.3其他设施设备 (33)

5建筑及结构 (34)

6配套设施 (35)

7环境保护及劳动卫生 (37)

7.1环境保护 (37)

7.2安全及劳动卫生 (38)

8工程施工及验收 (39)

8.1工程施工 (39)

8.2工程竣工验收 (39)

1总则

1.0.1本条明确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进而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本条规定转运站的规划、设汁、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选址及规模

2.1选址

2.1.1本条明确转运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荃本要求.若转运站所在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未对转运站选址提出要求或尚未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则其选址应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土地、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或及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2.1.2本条明确了不适合转运站选址的地方。

转运站选址应避开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以及影剧院、大型商场出人口等繁华地段,主要是避免造成交通混乱或拥挤.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及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转运站选址避开邻近商场、餐饮店、学校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主要是避免垃圾转运作业时的二次污染影响甚至危害,以及潜在的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社会或心理上的负面影响.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从建筑结构或建筑形式上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或完番。

2.1.3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均适用于运距远、运量大的场合。在这种情况下,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其规模类型应是大型的,其设计建造必须服从特定设施的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及要求。

2.2规镇

2.2.1关于转运站的用地指标,改、扩建转运站可参照执行.

2.2.2转运站的设计需综合考虑街区类型、道路交通状况、环境质量要求等城市区域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变化因素来确定.

关于转运站的类型:

1转运站可按其填装、转载垃圾动作方式分为卧式和立式;可按是否将垃圾

压实划分为压缩式和非压缩式;压缩式又可按填装压实装置方式分为刮板式和活塞式(推板式)等;还可按垃圾压实过程在装载容器内或外完成分为直接压缩(压装)式和顶压式等等。

转运站可根据其服务区域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或其从属的垃圾处理系统的需求,在进行垃圾转运作业的基础上增加储存、分选、回收等项功能,成为综合性转运站.上述各类转运站的基本工艺技术路线相似,如图l所示。

通常把转运站之前的收集运输称为“一次运输”;而把转运站之后的转运输过程为“二次运输”。

2转运站还可根据运距及运输量的需求,建成二级转运系统.在此系统中,垃圾经由两级功能、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同的转运站的两次转运后,被运至较远(通常不小于30k m)距离外的垃圾处理厂(场)。二级转运系统的基本工艺技术路线如图2所示。

通常,把一级转运之前的收集运输物称为‘一次运输”;把一级转运之后、二级转运之前即垃圾由中小型转运站运往大型转运站的运输过程称为“二次运输”;而把二级转运之后即垃圾由大型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厂(场)的运输过程称为‘三次运输”。

3一级或二级垃圾转运系统的确定当垃圾收集服务区距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较远(通常不小于30k m),且垃圾收集服务区的垃圾量很大时,宜采用二级转运模式。

4两种转运模式及转运设施、设备的主要特点和差别常规(一级)的转运站的规摸及有关指标可按表 2.2.1选择,通常是Ⅱ、Ⅲ、Ⅳ类.其配套的二次运输车辆可以是中型、大型(有效载重从几吨到十几吨,箱体容积从几立方米到几十立方米)。但二级转运站必须是大型规模,及其配套的三次运输车辆通常是超大型集装箱式运输车(有效载重通常在15t以上,箱体容积大于24m3)。

一般情况下,可按平均服务半径1~3k m的垃圾收集量设定转运站规模类型.若转运站上游主要采用人力收集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取偏小值;若转运站上游主

要采用机械收集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取偏大值.

2.2.4垃圾排放季节性波动系数即一年中垃圾最大月排放量及平均月排放量的比值.依据调研及实测数据取 1.3~1.5.

2.2.5人均垃圾排放量亦可参照周边地区或城镇取值.

服务区内实际服务人数包括流动人口。

2.2.6转运单元/转运线是指转运站内,共备垃圾装卸、转运功能的主要设施/设备。

各转运单元的设计规模及配套设备工作能力不仅应及总规模相匹配,还应按规范化、标准化原则,设定在同一技术水平,便于建造和运行维护,节省投资和运行成本.

2.2.7采用人力方式进行垃圾收集运输主要是指三轮车、两轮板车等.

采用小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运输主要指l~3t的收集车。

采用中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运输主要是指采用5~8t后装式压缩运输车将逐点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厂(场).

当垃圾处理设施距垃圾收集服务区平均运距大于30k m时,应设置大型转运站,以形成转运设施和(尤其是)专用运输车辆的经济规模;当垃圾处理设施距垃级收集服务区平均运距很远且垃圾收集服务区的范围较大时(服务半径远超出30k m),要考虑在服务区外围靠近垃圾处理设施的一侧设置二级转运站(系统)。无论从优化填镇市容环境和防治二次污染,还是从改善生产作业条件、保护现场工作人员考虑,人力收集、清运垃圾的方式都应逐步淘汰。因此,转运站的设计应能满足随着城市建设及旧城改造的进行而逐步实现垃圾收集、清运机械化的需要.

3总体布置

3.0.1转运站的总体布局应依据其采用的转运工艺及技术路线确定,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保证转运作业.有效抑制二次污染并节约土地.

3.0.2对于分期建设的大型转运站,总体布局及平面设计时应为后续建设内容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分期建设预留场地必须能满足工艺布局的要求,应相对集中。

3.0.3应充分利用站址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进行转运站的工艺布置.对于高位卸料、设置进站引桥的竖向工艺设计,充分利用地形和场地空间非常重要.

3.0.4本条明确了平面布置中关于主体设施的要求。

将转运车间及卸、装料工位布置在场区内远离邻近建筑物的一侧,可增加中间过渡段及隔离粉尘、嗓声的效果。

转运站内卸.装料工位的车辆回车场地应按照出现车辆集中抵达时的不利情况考虑.

3.0.5本条明确了平面布置中关于配套工程及辅助设施的要求。

应按转运站内进出的最大规格车型(转运站下游的转弯半径最大的运输车中)的要求确定道路转弯半径及作业场地面积.

转运站内宜设置车辆循环通道或采用双车道及回车场解决站内车辆通行问题.

为保障进出的收集/运输车在站内畅通,转运站内应形成车辆循环通道;若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循环行车线路或转运站规模较小、车辆较少时,可采用双向车道结合回车场的形式解决站内通行问题.

对中型及其以上规模的转运站提出较高的绿地率要求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转运垃圾量较大,因而潜在的环境污染危害较大;二是其场地有效利用率较高,因而场地可用于绿化的比例更大。

3.0.6本条明确了平面布置中关于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硬的要求.

小型(Ⅳ、V类)转运站宜将行政办公或管理设施附属于主体设施一并建造.根据需要在转运站内设置面向杜会(或内外部共用)的附属式公厕,或者将公厕及转运站共建,可解决环境卫生设施征地困难,提高土地利用率。此类公侧应设置在转运站面路的一侧,并及站内的转运设施有效隔离,以免互相干扰(转运车辆通行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场地污染,等等);站内单独建造公厕的用地面积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 J J27的规定,另行计算。

大型转运站因转运繁忙及进出站车辆频繁,不宜建造面向社会的公共厕所.

4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

4.1转运工艺

4.1.1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垃圾转运技术及设施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本身的差异,导致垃圾转运能力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现行主要的垃圾转运技术(模式)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l敞开式转运:这是最早的一代垃圾转运技术。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通过人力车或小型机动车辆直接倒在某一指定地点,然后由其他车辆将其转运到处理场所。作业过程中,转运场所是敞开或半敞开(有顶棚),有时甚至在临时选定的露天空地进行垃圾转运作业。这种悄况下.及之配套的车辆通常也是敞开式的。此种转运模式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垃圾的转移和运输操作,但同时造成很大的二次污染。如垃圾散落、臭气散发、灰尘飞扬、污水泄露等,尤其是在收集、转运场所的周围,污染现象十分严宜。不仅转运现场作业环境十分恶劣,而且直接污染周边环境,危害居民的健康,严重影响城市的正常秩序。随粉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这种原始转运模式的诸多缺陷和引发的矛质日趋突出,因而大多数城市己经或正在将此淘汰,但在部分中小城市(城镇)及乡镇仍然使用.

2封闭转运棋式:为了克服敞开式转运的缺点,封闭式转运摸式应运而生。其中“封闭”一词有两层含义及要求:一是指垃圾转移场所的封闭,二是指转运车上垃圾装载容器的封闭.转运场所的封闭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转运容器的封闭减少了运输途中垃圾的散落、灰尘的飞扬和污水洒漏.

实践证明,封闭式转运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其作业过程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但是,由于垃圾密度小,转运车辆不能满负荷运输,造成效率低下,转运成本高.这种弊端对于倾倒卸料直装式密封垃圾运输车更为突出。

3机械填装/压缩转运模式(简称压缩转运):此类转运模式在国内的规模化应

用出现在20世纪9O年代。近几年,随着垃圾成分的变化及中转技术的发展,机械填装/压缩转运技术开始应用并迅速普及。相对于前两种转运技术而言,压缩转运技术在有效防治二次污染的前提下,成功解决了运输车辆的载运能力亏损问题,提高了转运车的运输效率.体现了转运环节的经济性.

报据国内垃圾转运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转运技术及配套机械设备可按物料被装载、转运时的移动方向分为卧式或立式两大类;可按转运容器内的垃圾是否被压实及其压实程度.划分为填装式(兼压缩式)和压缩式两大类.

填装式:采用回转式刮板将物料送人装载容器.由于机械动作原理及作用力所限,其主要功能是将装载容器填满,兼有压实功能。此类填装设备过去通常及装载容器连为一体(如后装式垃圾收运车),现在为了提高单车运输效率,出现

将填装/压缩装置及装载容器分离的趋势.填装式多用于中型及其以下转运站。压缩式:采用往复式推板将物料压人装载容器。及刮板式填装作业相比,往复式推压技术对容器内的垃圾施加更大的挤压力。大中型转运站多采用压缩式。

还可进一步按垃圾被压实的不同工艺路线及机械动作程序,分为直接压缩(压装)式和预压式,等等。

(l)直接压缩工艺

工艺路线:接收垃圾→直接压装进人转运车厢→转运

作业过程为:首先连接转运容器(车厢)和压装设备,当受料器内接收垃圾达到一定数量后,启动压实设备,推压板将垃圾直接压人转运车厢。其间可根据需要调整压头压力大小或推压次数,车厢装满并压实后,及压装设备分离,由转运车辆运至目的地。

直接压缩式也有水平式也有垂直式的,相比较而言,国内转运站现以水平式较多。

(2)顶先压缩工艺

工艺路线:接收垃圾→在受料器(或预压仓)内压实→推人转运车翻→转运

作业过程为:垃圾倾入受料容器,被压实成包;被推人转运容器(车厢);由转运车辆运至目的地.车厢内可装人的垃圾包数量由其箱体容积和垃圾包体积等技术参数确定.

预压式多用于中型以上的转运站.

4.1.2为了保证转运作业的连续性及事故状态下(如配套的填装机械发生故障)的转运能力,即使是小型转运站,其转运单位数不应小于2.当一个或一部分转运单元或其设备丧失工作能力时,剩余的单元或设备可以通过延长作业时间来完成转运站的全部转运任务.

4.1.3本条明确提出转运站应采用机械填装垃圾并明确了相应要求。机械填装垃圾不仅是提高转运效率,也是改善作业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措施.因此.除了个别因经济条件限制或转运量很小或临时转运的情况之外.各类转运站均应采用机械填装垃圾的方式.

采取适当的填装措施可将装载容器填满垃圾并压实至必要的密实度,以提高转运作业及二次运输的效率.

应根据转运站下游(垃圾处理、处置环节的类型、工艺技术)要求和转运物料(垃圾)的性状,确定装载容器中的物料是否需压实以及其被压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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