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学校各类公务用车使用过程规范、安全、节约、高效,坚决遏制在使用及管理中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
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教财【2018】4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院、部、处、研究所、机关、直附属单位、XX 校区等各类校内各部门以XX 大学名义购置、租赁或接受捐赠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各类业务及公务活动所需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配置管理
第三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的补充购置与租赁,必须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无偿或有偿借用、占用学校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接受捐赠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备案。
第五条学校配备、采购、接受捐赠、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
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购置或长期租赁的各类公务用车,需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其中新购置车辆需要经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应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车、低排量车型,不得超标配备;燃油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 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其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第七条学校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八条后勤管理处设车辆管理科(以下简称车管科),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学校所有公务车辆按照“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九条校内各单位因各类业务或公务活动需要用车,应优先考虑使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车管科提出申请,由车管科进行统一调配。各单位应服从调配,不得随意指定用车车型和驾驶员,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不得公车私用。
第十条租赁车辆使用原则:当学校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各单位用车需求时,可向车辆租赁企业租赁车辆,但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应优先使用
校内公车,以租赁企业车辆作为补充用车,租赁车辆所在企业需经学校公开招标入围确定。
第十一条车管科应建立健全用车审批、行驶记录、里程统计、
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对审验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支出实行单车核算,按年度考核运行成本。
第十二条院士用车由保留的高层次人才用车保障,院士办公室负责安排调度;校领导用车(不包含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校领导)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予以保障。
在未享受差旅补贴的情况下,校领导参加XX市以外的公务
活动时,可由党办校办负责向车管科申请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离休、退休厅级干部服务用车,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联系车管科安排保障用车。
第十四条校内各单位因各项业务或公务活动需要使用校内公务车辆而发生的费用,应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校内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车管科(除委托管理单位外)为全校发生公车支出费用的唯一单位,校内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报销任何与车辆有关的人工费、审验费、保险费、维修费、汽油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第十六条车管科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停放封存制度。各类公务车辆在完成公务任务后,应及时返回,不得随意在校外停放过夜,以确保车辆安全,法定节假日期间,非当值公务车辆一律封存。
第十七条全校保留车辆和司勤人员由车管科集中管理,车管科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酒驾、毒驾等违规驾驶行为。倡导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切实加强车辆的安全使用、运行维护、成本核算等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所有公务车辆(除委托单位外)要严格加强燃油管理,加油卡由车管科统一办理,一车一",专卡专用。要严格核算行程公里数和燃油使用量。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经费预决算实行校内公示制度。每年年初学校将上年度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执行不到位的,依照XX大学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正 式版
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 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 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高各类档案的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办学过程中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等各项
活动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我校各项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反映和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学校应把档案工作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范围,并提供条件,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保障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由一位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各院部、处、室、中心、馆等部门应当由一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
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5月25日同济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我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满足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确保非涉密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成果的交流与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涉密学位论文 (一)国家规定的保密专业的学位论文。 (二)由国家立项资助,且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 (三)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资助企业要求需要保密的论文。 第二条保密期限 (一)第一条第1、2款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二)第一条第3款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第三条认定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 (一)涉密论文必须在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论文产生的背景情况,提出认定涉密学位论文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认定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定密审批表》)(见附件一),报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 (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涉及的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的情况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核,并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将《定密审批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变更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研究生本人须填写《同济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变更保密期限审批表》(简称《变更期限审批表》)(见附件二),报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并经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将《变更期限审批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规定 (一)有关院系就涉密的学位论文在开题、制作、评阅、答辩、归档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 (二)开题时未进行涉密认定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将不作为涉密学位论文管理。 (三)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明保密和保密期限,如“保密★2年”。电子版论文需在首页有标识。 (四)有关院系集中将涉及军工保密的论文原件及《定密审批表》送交校军工保密办公室保存,将其它涉密论文原件及《定密审批表》送交学校档案馆保存,复制件及论文电子版由学院按照我校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维护学生社团的权益,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团委下设学生社团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学生社团或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条学院按照学生自发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思想道德、技能成长、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类型的学生社团建设,学院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等手续;学生参加社团必须按社团章程的要求履行入团手续,并服从社团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同乡会”老“乡会”等类似性质的学生 -1
社团; (四)学生社团建设要结合我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实行两级管理。 院团委负责学院各类社团的组织审批、督促检查、指导教师课时津贴统计、院级及以上活动的经费预算、奖励等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院级学生社团,如大学生艺术团等。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第二课堂课程体系建设需要,根据学生规模结合实际按照至少100 名学生组建一个学生社团的原则,引导和统筹安排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活动实施、经费预算等工作,内容包括:(一)负责本部门学生社团成立的初审,学期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制定、活动过程管理、活动总结、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二)为学生社团配备一名专业指导教师。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对社团成员进行选拔、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院安排,积极主动组织学生社团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各二级学院(部)向院团委提交本部门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经院团委核准后予以实施;院团委与各二级学院(部)共同对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院团委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核算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津贴。 - 2 -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档案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规范》、《重庆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等档案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评估学院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学院教学、科研、生产、党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 第四条学院档案是全校师生员工辛勤劳动和智慧结晶,是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学院各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档案工作由一位副院长分管,学院图书馆馆长主
管。设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全院档案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处级建制)由一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档案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提出指导性意见。 2.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3.审批学院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主持全院性档案工作会议,决定档案工作经费和档案(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奖惩事项。 5.动员和督促学院中层干部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并监督和检查“三纳入”、“四同步”制度的落实。 6.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档案人员参加各类有关会议、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 1.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应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纳入有关科室、项目业务范围和工作程序,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要做到以下三点:⒈集中;⒉专人;⒊规范。即各学校在各类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学校教导处统一集中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档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柜摆放要求 档案柜摆放要做到以下四点:⒈位置合理;⒉规格统一;⒊分类清楚,便于查看资料;⒋档案柜表面洁净、美观。 三、档案盒规格要求 ⒈规格要统一; ⒉标签大小一致; ⒊文字、标号须打印,字体规范。 四、档案格式 ⒈档案首页要有打印的目录索引,一目了然,便于查寻资料。 ⒉文字材料的具体要求:①所用纸型要统一、规范;②书写规范;③内容有保存价值。 五、学校档案类别 A、文书档案(8项,2项上发,6项校内) A1:上级机关的文件、通知、通报材料 A2:简报 A3:学校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含德育—体现阶段目标、〈教学—体现教学进度、教学活动、课程表〉、管理、教研等各方面计划、方案、规划、总结、分析材料等) A4:各类规章制度、人员职责 A5:各种会议记录(含校内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等) A6:学校发展建设规划
A7:学校基本情况 A8:学校各类组织机构(含学校领导班子以及教学、教改、德育、安全、管理等领导小组、实施小组) B、教学档案(20项) B1:学校各类课堂评价标准 B2:课改日志 B3:学校校本教研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 B4: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档案(一览表、个人登记表) B5:教改实验档案(含学校课题研究记录、成果) B6:学校优秀教学论文集(含讲座、教学、教改、德育、管理等各方面论文)B7:教学质量分析(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按“试卷、学校分析、年级学科分析、教师班级分析”组档)B8:教学检查记录 B9:学科教学成绩(学校组织的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成绩按学校、班级成绩组档) B10:学科课外小组训练记录 B11:教学竞赛记录 B12:教师教学评估 B13:教学交流活动记录 B14:手抄报等大语文资料 B15:教师教学评价标准 B16:学校体育活动记录 B17:学校艺术活动记录 B18:学生作业批改记录 B19:校本课程教材 B20:学期学生教材一览表 C、学生档案(10项) C1:新生录取花名册 C2:学生登记表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的档案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管理,更好地为集团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的档案是集团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原则。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要根据国家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一)董事局办公室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管理、分类存档。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董事局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董事局办公室收集。 第七条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二)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三)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等。 (四)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一、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完善全校各部门立卷归档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立卷归档基本原则 1、本校各部门和个人从事党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外事、 出版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是学校的财产,是党和国家的财富,必须移交给学校综合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2、凡属《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所划定的档案 材料,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立卷归档。 3、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系部、处室均系立卷单 位。每个立卷人员的材料积累、立卷,均按立卷单位统一归档。校综合档案室按立卷单位接收档案。 三、立卷归档的组织规范 1、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档案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同时负责对各处级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全校各处级单位是文件材料产生和形成的部门,负责组织本 部门的立卷归档活动,并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和指导。 3、各单位日常的文件材料谁承办谁负责保存,由兼职档案员负 责组卷,没有兼职档案员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秘书负责组卷。 4、职能部门在对重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大型 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贵重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开箱
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以便对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收,监督指导部门立卷归档。对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的, 综合档案室方可签字验收,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成果申报手续、工程验收手续或财务付款手续;否则,综合档案室不得签字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应手续。 四、文件材料的立卷分工 1、上级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的文件,由校办负责立卷归 档。 2、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向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上送的文件,一般 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对口部门的呈文,由对口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3、校办起草以校办或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由校办负责立 卷归档;部门起草以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校办和部门都要立卷归档;部门起草以部门名义编号的部门文件,由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4、会议文件材料,哪个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哪个单位负责立 卷归档;几个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由为首主办单位负责立卷归档。 5、各教学部门、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 各自负责立卷归档;上述有关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6、各教研室的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谁形成的文件 材料,由谁负责立卷归档。课题组的文件材料,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组织立卷后上交教研室,再由教研室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7、基建综合管理的文件材料,由基建处负责立卷归档;工程项 目的文件资料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分承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承包单位将工程资料立卷后上交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8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图纸、预结算等)文件资料,由
同济大学档案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同济大学档案馆 二○○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1) 第二章档案管理 (3) 1.档案信息录入 (3) 2.档案查询与打印 (9) 3.文件调整 (11) 4.档案实体销毁 (12) 5.辅助立卷与批量修改 (12) 6.文件识别 (13) 7.邮件系统管理 (15) 第三章名词解释 (16)
第一章系统简介 本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结构,具有维护方便,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客户端只需要一台联网(局域网、校园网、互联网)的计算机就可以应用,具有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安全可靠、功能齐全等特点。 该系统包括档案管理(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管理等)、收发文管理、全文自动著录与标引等子系统,其主要功能特点如下: 一、系统构架及运行平台 浏览器/服务器(B/S)结构作为客户机/服务器(C/S)的替代技术已经成为目前各类网络管理系统的主流技术。本系统正是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结构,具有易安装、易维护、易操作,与操作系统,后台数据库无关等特点。 二、系统主要功能 1. 全文自动著录与标引 系统设计了面向21世纪的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电子文件全文自动采集,自动著录(即自动从电子文件全文提取各个著录项),自动标引分类号、档号、主题词、保管期限与全文任意关键词自动检索。实现了档案文件的采集、著录与标引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化,对办公自动化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的利用十分方便,大大提高了档案工作效率和自动化程度。 2. 全文管理与全文检索 本系统的全文管理通过高效的全文检索算法,实现了全文的高速检索。系统还支持用户远程上载各种格式的电子文件全文、纸质文件扫描图像,从而实现了对档全文检索、打印、下载、上传、备份等的全方位管理。 3. 图像、录像、录音等多媒体档案管理 系统对扫描图像、录像、录音等多媒体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用户可以远程上载图像、多媒体文件到系统中,对于录音录像档案还可以进行在线点播。 4. 档案信息统计 系统可以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灵活的统计,并且可以绘出个直方图、统计表等各种统计图表。 5. 档案借阅利用 系统实现了档案管理借阅利用的网络化,用户只需要通过身边的计算机远程登录到系统中就可以查阅馆藏档案信息,确定所要借阅的档案实体,系统即可纪录完整的借阅利用信息,并可以进行借出档案实体的催还,借阅利用信息的统计等操作。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团委管理与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商业运作或者吸收无偿赞助的方式来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日益成为高校特有的人文风景,为不断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有益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行为,特制定《**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对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团委或其委托部门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并通过商业运作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宣传企业形象合作互惠共赢” 三、赞助方式 1、现金、实物; 2、通过互惠合作形式资助学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 3、通过无偿赞助的形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 四、联系赞助及谈判代表 为避免学生组织无序拉取赞助,互相压低赞助额的混乱状况,学生组织与赞助方进行初步接触并了解初步合作意向后,一律由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外联部成员组成谈判小组(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出一名学生干部,与初步联系赞助方的学生社团干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持经过团委审批同意的《**学校学生活动审批表》,与赞助方进行谈判。学生组织及任何学生个人不得单独与任何赞助单位私自达成赞助协议。 五、学生组织为赞助方提供的宣传和服务 1、学生组织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赞助方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利用活动过程中一切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的载体,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美誉、占领高校市场。但是,学生组织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销售任务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做的任何宣传品或宣传方式的内容、形式、时间、场所等有关协议内容都必须由有关学生组织或赞助方直接提交校团委批准。必要情况下,校团委还必须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并与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进行
阿克陶镇学校食堂档案 管理制度 一、工作文件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校长责任制文件等。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三、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购物票据等。 1、建立有采购进货验收台账,每购回一次食品 或原料都应逐一进行验收登记,并有专人签字负责。 2、应当查验所购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并将其 复印后放入档案备查,复印件应有供货者签名或盖章。 如:采购肉类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 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物票据或凭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 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供货商提供合法证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档案。
1、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 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 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 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 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 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 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 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 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同学发(2007)第31号〕 (2007年6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是指在同济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处分"分下列五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第四条留校察看期一般为一年。已列入当年就业生源计划的毕业班学生的留校察看期减至毕业日终止。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又违反校纪校规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章处分细则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者,除移交司法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处理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违反宪法、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或被司法机关裁决并已生效处以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犯罪事实清楚,但因种种原因被免予刑事处罚或免予起诉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 因违反法规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因违反法规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冒领等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视情节轻重、金额大小,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有本条所列举行为、尚未获得非法财物者,给予警告处分。 2.所涉价值未达到5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所涉价值达到5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4.所涉价值达到10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所涉价值达到2500元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对多次作案者,按其累计价值处理;对结伙作案者,均以所涉总价值处理,为首者加重一级处分。 7.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8.偷窃公章、机密文件、档案等物品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七条凡损坏公共财物、私人财物,或有其它破坏活动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