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房屋拆除环保及扬尘防治方案

房屋拆除环保及扬尘防治方案

房屋拆除环保及扬尘防治方案
房屋拆除环保及扬尘防治方案

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

施工现场环保及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郴建函〔2017〕25号),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扬尘防治,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正确处理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拆除与环保的关系,实现“创建全省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示范城市”的目标。结合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环保及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62号桂门岭社区西侧,东与开元小区接壤;南临国庆北路;西与宁远转运站一路之隔;北靠丽都花园,规划蓝线面积约0.27公倾,共包括3栋住宅楼(其中西单元

8层,东单元为6层的1栋;其余两栋分别为4层和3层的旧式楼房)共48户和1栋破旧平房以及部分自行搭建不足2米高的低矮建筑物;拆除建筑面积约4012㎡,建筑类型为砖混和砖木结构。

二、扬尘控制管理目标

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施工现场与周围良好的环境卫生面貌,为郴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贡献。本工程扬尘控制管理目标为: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对房屋拆除施工的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主管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创北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7、实现基本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扬尘治理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8、争创郴州市文明示范标准化施工场地;

三、扬尘防治措施

1、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南面从西到东至开元小区临界东面小区通道设置金属高度不低于 1.8米的围挡隔离进行全封闭,西、北面从南到北至东面开元小区临界道路维持原砖体围墙不变且不受破坏,以保持道路畅通,确保环境清洁;

2、严格要求施工方采用“湿法”施工,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始终使用喷淋专用车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控制尘土飞扬,有效降低现场扬尘污染;

3、及时冲洗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加强施工操作和运输管理,对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进行封闭或遮盖,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沿路遗撒;

4、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材料存放点,对集中堆放的垃圾、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进行覆盖,严禁垃圾随意丢弃、拆除物裸露;

5、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采取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6、严禁野蛮施工。楼房拆除采用垂直升降机或流放槽输送拆除物,禁止高空抛掷或大面积推倒;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采取扬尘应急措施,停止房屋拆除。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拆除物和垃圾,避免任何有毒、有害的气体及烟尘的产生;

8、开展社会监督,严格监督施工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群众对施工现场扬尘举报事件的应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施工现场环保及扬尘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的原则,成立指挥部与社区相结合的“施工现场环保和扬尘防治暨文明施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施工现场扬尘综合防治专项集中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安排

9月1日—10日,发函通知供水、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安吉楼房屋拆除事宜;9月10日—15日,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告知疏散所有在场原住或借住人员房屋拆除时间安排,并根据周围情况设计围档隔离方案;9月15日—20日,按拟定方案进行围档隔离,实施门窗等拆除工作;9月21日—22日实施房屋主体

建筑拆除,邀请治安巡逻队或城管对现场通道进行管理和维持现场秩序。在整个房屋拆除过程中,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步骤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北湖区桂门岭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2017年9月10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