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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注料施工的技术要求

浇注料施工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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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注料施工的技术要求

一.浇注料施工前的检查:

(1)检查待浇注设备的表面及其清洁情况,要求施工表面必须清洁。

(2)检查施工机具的完好情况,搅拌、振捣工具等必须有完好的备件。

(3)检查锚固件的形状、尺寸、布置及焊接质量,金属锚固件必须做好膨胀补偿处理(涂上沥青或其他措施)。

(4)检查周围耐火砖衬及隔热层预防浇注料失水的防范措施。

(5)检查浇注料的包装和出厂日期,并进行预试验检查是否失效。

(6)检查施工用水,水质必须达到饮用水的标准。

凡是上述项目检查不合格时应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过期失效的浇注料不得使用,浇注料施工中要确保不停电并不得中断施工。

二.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1)模板:浇注料施工用模板可用钢板或硬木版(五合板)制成,模板要有足够强度,刚性好,不走形,不移位,不漏浆,刚模板要涂脱模剂,

木模板要涂防水剂,重复使用的模板要先清洗,再涂漆方可使用。点

检孔和清扫孔要用木头作出规则的模壳。支撑木魔板的金属拉筋每平

方米应多于4根(防止强烈传热)且拉筋应以锚固件为基础焊接(也

就是模板的拉筋应焊接在锚固件上)。

(2)水灰比:搅拌浇注料时的加水量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控制,不得超过限量,在保证施工性能的前提下,加水量宜少不宜多。

(3)搅拌:浇注料的搅拌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以说明书的要求为准),操作时要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时宜先干混搅拌,再加入80%用量的水

搅拌,然后视其干湿程度,徐徐加入剩余的水继续搅拌,直到获得适

宜的工作程度为止。搅拌不同的浇注料要将搅拌机清洗干净。

(4)浇注料的使用:浇注料必须整桶整袋地使用,搅拌好的浇注料一般必须在30分钟内用完,在高温干燥的作业环境中还要适量缩短这一时间,

已经初凝甚至结块的浇注料不得倒入模框内,也不得再加水后搅拌使

用。

(5)振动:倒入模框内的浇注料应立即用振动棒分层震实,每层高度应不大于300mm,振动间距以250mm左右为宜。振动时应尽量避免触及

锚固件,不得损伤隔热层,不得在同一位置上久振或重振,看到浇注

料表面返浆后应将振动棒缓慢抽出,避免浇注料层产生离析现象和出

现空洞。

(6)大面积施工:在大面积施工过程中,要分块施工,每块浇注区的面积以1.5m2左右为宜,膨胀缝要按照设计要求留设,不得遗漏,膨胀缝应

留设在锚固件间隔的中间位置,膨胀缝可以使用6~8mm厚的木板,木

板的断面距模板的距离应为40~60mm,膨胀用木板应进行有效固定,

防止在浇注料施工过程中易位。

(7)关于锚固件的焊接:在工作面上划出网格线(按照图纸的要求),在网格线接点的位置上焊接锚固件,锚固件根部的焊接要满焊。

浇注料施工完成后的浇注体,在凝固前不得再经受压力或受震。

三.施工后的保养检查:

(1)待浇注料表面干燥后,应立即用塑料薄膜或草袋将露在空气中的部分盖严实,初凝达到后要定期洒水养护,保持其表面湿润,养护时间至

少两天,第一天内要勤洒水。浇注料终凝后方可拆除模板继续洒水养

护,但承重模板必须待强度达到70%以后方可拆模。

(2)模板拆除后要及时对浇注体进行检查,发现蜂窝、剥落和空洞等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与修补,问题严重时要将缺陷部位凿去,露出锚固件,

再用相同质量的捣固料填满捣实,继续养护,严禁用水泥灰浆抹平来掩盖问题。

四.冬天、雨天及署天施工注意事项:

1.冬天是指环境气温在+5℃~-5℃时施工,气温低于-5℃时,只有在采取了可靠的防寒措施后才能施工。

2.冬天施工时必须采用冬季施工技术措施,要做好对工作环境的封闭、挡风、加热和保暖工作,确保砌筑后衬里的温度在+5℃以上。

3.冬天施工浇注料时,干料应存放在取暖间内,施工时用温水(25度左右)搅拌,防止使用温度较高的水,以避免浇注料急速凝结,拌合料温度

保持在10℃以上。不易另加化学促凝剂或防冻剂。

4.冬天在炉内施工时,应先将隔热层砌好,以提高耐火层的防冻能力。

施工后,砌体应用塑料布覆盖,再用干草帘盖严。对新砌的窑,其保

温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严禁已砌好的砌体暴露在寒冷的大气中。

5.雨天施工时应转入室内作业。所有材料、运输工具、工作场地和砌体都要防雨。为竣工建筑物要盖顶,塞洞和堵漏。已完工的炉子上部孔

口要封闭。已完工的地面预制件要垫高加盖,严禁浸泡在水中。

6.当环境气温>30℃时,可视为署天施工。暑天施工时,水温、料温均应控制在30以下,烈日曝晒下的物料使用前应先冷却降温。

7.暑天施工浇注料时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或傍晚进行。浇注后应及时用草帘覆盖,应勤洒水降温,而且不得使水流到耐火砖上。

五.浇注料施工的检查和验收:

1.浇注料施工过程中,每20m2工程量要留设试块一组,以便检查其强度等主要性能。

2.凡被覆盖的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其检查项目如下:

(1)隔热层和锚固砖,模板等(随时检查)

(2)锚固件和锚固装置

(3)防失水措施

(4)预埋设施

隐蔽性工程检查后,应填写隐蔽性工程验收单,并在建设单位签证认可后,作为竣工资料之一。

3.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中间交工验收,其检查项目如下:(1)砌体的外形尺寸、衬厚和中心线

(2)材料使用情况

(3)膨胀缝、砖缝、水平度、垂直度和表面平整度

(4)工艺设施及工艺孔洞的施工

(5)外观的检查

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后,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后,作为竣工资料之一。

六.竣工验收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总承包商、业主提交如下资料:1.交工验收证明书

2.竣工项目一览表

3.开、竣工报告

4.注有设计变更的竣工图

5.业务联系单(包括合理化建议)

6.材料检验报告单(由总包方供料时由该单位提出)

7.工序交接证明书(由总包方提出)

8.隐蔽工程验收单、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单和质量检测检查记录9.重大工程问题的处理文件

10.冬天、雨天和署天的施工纪录

11.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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