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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4_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4_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4_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 4 ? 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

2013年4月12日6时30分,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以下简称石板坡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0 余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石板坡煤矿位于金沙县茶园乡,属私营合伙企业,设计生产能力30 万吨/ 年,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石板坡煤矿非法越界盗采,盗采区域通风系统不可靠造成瓦斯积聚,违章放炮引发瓦斯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 、石板坡煤矿非法越界盗采,安全管理混乱。煤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采取设置

活动密闭、图纸造假等方法蓄意隐瞒非法越界区域盗采真相,

逃避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井下采掘非法承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越界采区开拓系统不完善,通风系统不健全、不可靠,未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系统等安全保障设施和条件,导致11516盗采工作面微风;11516 盗采工作面现场管理混乱,工人违章冒险蛮干,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入井带班,无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无证上岗,放炮前未按要求组织撤人和设置警戒。

2、县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发现煤矿非法承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派驻石板坡煤矿的安监员发现煤矿越界采区的非法盗采行为后,从未制止和报告。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该矿存在水仓越界问题后,未进一步监测和制止煤矿的非法越界盗采行为。

4、县、乡政府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多次组织检查均未发现石板坡煤矿非法越界采煤,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单位和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

(一)对涉及违法的9 名煤矿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相关资格证;9 名公职人员中, 1 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

(二)责成毕节市人民政府按照2013 年4月14 日省政府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要求,对石板坡煤矿实施兼并重组,并处罚款49 万元

(三)没收石板坡煤矿违法所得905.42 万元,并处违法所得 3 倍罚款2716.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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