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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

云南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
云南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

摘要:婚姻习俗作为一种民俗,它是具有共同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历史、宗教信仰背景下的特定人群,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并稳固化的制度形态,瑶族历来重视婚姻问题,瑶族婚姻习俗有着自己的特征,它形成于瑶族人民特定的历史、地理、文化生态环境当中,并逐渐发展形成具有显著个性特征的习俗惯制。瑶族婚姻习惯法作为瑶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瑶族婚姻家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少数民族;瑶族;婚姻;习惯法;

瑶族习惯法是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为了保障团体生存、促进群体的发展、维护本民族利益、解决社会冲突而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瑶族婚俗具有婚姻习俗的一般特征,它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的生态环境,同时,它还受到当地特定的文化传统的影响,因此,逐渐发展和形成具有独特性的习俗惯制。

瑶族婚姻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一、婚姻成立的要件

(一)结婚年龄

瑶族习惯法对婚龄、通婚的范围、婚姻的审核等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有具体规定。在婚龄上,早婚现象突出。文山州麻栗坡县许多瑶族村的早婚现象仍然突出。很多夫妻结了婚,生了孩子,但结婚证都没领,这和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是相冲突的。

(二)结婚对象的限制

在结婚对象的选择上,瑶族基本奉行民族内婚的习惯法,主要原因是

历史上瑶族人民长期遭受外民族,特别是汉族剥削阶级的压迫奴役,加之语言、民族习惯、生产方法、生活方式的不同,使其在择偶对象主要以本族人为主。不过现在思想开放了很多,已经没有很严的限制。(三)婚姻自由

瑶族青年在婚前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自由,一些地区还专门为青年男女提供公开交际的场所,如允许瑶族男女青年互对山歌。尽管青年人有恋爱自由,但婚姻决定权却仍把握在父母手里。如果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事基本没有成功的可能。可见瑶族的婚姻自主权仍受很大限制。门第高低、财产多寡仍是求婚的主要条件。若是青年人希望通过自由恋爱结婚,那么女方父母索取的彩礼比通常高,以此限制自由恋爱结婚维持包办婚姻制度。

(四)结婚形式

婚姻缔结包括订婚和结婚等程序。瑶族习惯法对婚姻缔结的形式要件即订婚和结婚的程序、仪式的规定,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如蓝靛瑶的婚俗,一般都是经过订婚再到结婚,订婚就是下彩礼,结婚则就是把对方娶到自己家中。结婚是婚姻成立最关键的阶段,也是人生的重要阶段。结婚操办酒席,聚会宴请亲戚朋友也是不可缺少的。娶亲婚一般都要遍请亲戚朋友,大办酒席。而入赘婚请客则较少,酒席简单,办酒时间,大多数主办方用正日,对方用预日。

二、婚姻关系

(一)婚姻制度

现在瑶族婚姻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以血缘关系来说,有同姓婚和异

姓婚。以地域来说,因受到生存环境限制,多为近地婚。以民族来说,多为族内婚。

(二)婚姻形式

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形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娶亲婚,二是入赘婚。娶亲婚就是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俗称"讨亲"。入赘婚也较普遍,男方俗称"上门"。入赘婚是远古人类婚姻习俗的反映,特别是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为入赘婚的存在打下了思想基础。

三、婚姻的终结

(一)自然终结

婚姻的自然终结,指配偶一方死亡,双方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丧偶之夫再婚也是理所当然的。寡妇再嫁或招赘均比较自由。

(二)人为终结

人为终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离婚。过去瑶族地区处理离婚,多依据习惯法进行,以习惯法为准则。过去瑶族地区处理离婚,多以习惯法为准则。如我们蓝靛瑶就是依据习惯法,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家产、分田地,分孩子,通常孩子都是离婚争议最大的,双方都希望孩子跟自己,那就由孩子自己决定跟谁。但受到世俗的影响,觉得离婚时不光彩的,所以每个家庭不管分裂到什么程度,基本上都不会离婚。四、瑶族婚姻习惯法的合理性

瑶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一个民族长久的历史积淀,是建立在瑶族人民广泛心理认同基础之上的,是在瑶族独特的社会环境和地域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是瑶族历史、文化、社会价值观念和共同意识的集中表现。

它能够在瑶族地区普遍长期地存在,并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说明它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应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基本上是适应瑶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合理内容对现代社会也有着一定的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符合瑶族人民的心理趋向

因为习惯法是特定地域的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潜移默化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自然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性,人们依据自己认可的、也是当地民众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习惯法去处理问题,不存在任何疑问。就算是宣传不到位或是国家制定法没有规定,民众依据习惯法也能解决问题。瑶族婚姻习惯法是瑶族人民潜在的自觉意识和族群传统的反映,它得到了瑶族人民的广泛认同与自觉遵守,这也是其生命力的源泉。瑶族人民的婚姻习惯法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不论从其深度还是广度,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信仰力量。

(二)反映了瑶族人民的社会需要

瑶族婚姻习惯法形成于瑶族特定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中,来源于瑶族人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更加具体和细致地反映了瑶族人民的需求和利益,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瑶族人民对其习惯法的认知和感受更直观、更深刻,这也更能满足瑶族人民的社会需要。

(三)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

受传统儒家思想中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很多地区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入赘婚在文山州麻栗坡县的许多瑶族村寨里被人所接受和倡导,

这反映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渐渐深入人心。这种独特的婚俗不仅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提高,也反映了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生活中的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承担义务,这也促进了婚姻的和谐稳定。

结语

瑶族婚姻习惯法来源于瑶族人民的自觉和自发行为,它是瑶族人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积累而形成的行为规范,它对于维护自身秩序有积极作用。长期形成的这种习惯法观念已经扎根于人们内心深处并转化成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演化为本民族人民行为的思想指导,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瑶族人民对本民族的习惯法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心理和思想观念上都具有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鉴于瑶族婚姻习惯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瑶族婚姻习惯法存在的价值和功能,通过对瑶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关系的研究,从实际情况到理论知识,从点到面,促进瑶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融合。在当前中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协调和解决好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具特色和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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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珣.瑶族婚姻习惯法调查研究[J].广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论文,2012

[3]高其才.习惯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J].云南大学学报,2002 (3)

[4]罗家云.论习惯法的价值[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7 (7).

婚姻自由的思考

2002年12月 第14卷第6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una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Dec.2002 vol.14No.6 婚姻自由的思考 朱晓燕 (河海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24) 摘要: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婚姻法的首要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二者不 可偏废,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婚姻自由体现的是自然人对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是婚 姻内在价值的体现,是对婚姻自主权的肯定和界定。 关键词:婚姻自由;价值;道德;爱情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75(2002)06-0060-04 20世纪50年代的婚姻法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 命胜利后的第一部婚姻法,其基本精神是废除封建主 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确立结婚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婚姻自由的原则。此 后,我国对婚姻法的历次修改,无不倡导婚姻自由这 一基本原则。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婚姻自由原则有 助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 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 步。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 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 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婚姻自由原 则(包括理论认识和现实运用)重新进行审视和思考。 一、婚姻自由的内涵 婚姻法意思自治原则是封建包办婚姻的历史留 给人们的一个反思,是中华民族的一大进步。婚姻自 由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由决定 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和干涉。为贯彻 此项原则,新婚姻法作了一些具体规定:禁止包办、买 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必须男女双 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 三者加以干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婚姻法的首要原则,婚姻自 由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 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二者共同构成 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不可偏废。 (一)结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公民自由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 不准其他任何人加以强迫、包办或干涉,也就是指自

论回族婚姻习惯法与_婚姻法_的冲_省略_适_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例_魏彦芳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期刊2012年第5期J.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No.5.2012 论回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及调适 —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例 —— —— 魏彦芳 (天水师范学院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甘肃天水741001) !!!!!!!!!!!!!!!!!!!!!!!!!!!!!!!!!!!!!!!!!!!! [摘要]目前国内对于回族传统婚姻习俗的研究较多,但是将回族传统婚姻习惯法与我国《婚姻法》结合对比研究的相对较少。通过对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就我国《婚姻法》的适用状况做的相关调查,发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回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婚姻法》的冲突主要表现在结婚的条件、结婚的程序和禁止结婚等几个方面,从而提出加大《婚姻法》的普法力度、积极寻求民间协调平台、重新诠释《古兰经》以及自治县法律变通权的合理运用等调试的构想。 [关键词]回族;婚姻习惯法;婚姻法;冲突;调适 [中图分类号]D91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140(2012)05-0167-07 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中“习惯法”一词的解释为:“作为某一行为的法律要求和义务规则而被接受的习惯所构成的法律就是习惯法。当社会和经济制度中的某些重要和实质性的做法或信念被作为法律对待时就是习惯法。”[1]回族习惯法的存在,丰富和弥补了国家制定法控制机制的不足,成为一种有效的补救手段和协同方式。笔者选取了婚姻习惯法进行探讨,通过比较对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回族伊斯兰婚姻习惯法与现行《婚姻法》的差异,试图寻找到一个有效途径解决两者的调适问题,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 一、回族婚姻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一)婚姻的缔结 1.结婚年龄。回族习惯法对结婚年龄并无明确规定,但《古兰经》认为男性十二岁、女性九岁就已经发育成熟,可以婚配。因此,在回族群众中早婚现象严重。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对婚姻法作了变通规定,将回族男女的结婚年龄规定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但是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回族的结婚年龄普遍低于上述规定,其中以女性早婚更为严重。一般女子15或者16岁结婚是很普遍的现象。 2.宗教信仰一致。一般穆斯林的婚姻是以双方都是穆斯林为首要条件。《古兰经》中说:“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道。已信道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即使她使你们爱慕她。你们不 [收稿日期]2012-06-15 [作者简介]魏彦芳(1973—),女,甘肃甘谷人,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和民族法学。 —— 167

试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No.22009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之间以契约的形式商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使用、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1]。我国历史上虽然早有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制度,但由于当时社会条件的制约,实际生活中个人财产极少,所以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精神也很难体现。1980年《婚姻法》第13条第一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自此,夫妻财产约定制作为法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确定下来。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发展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赋予了约定财产制优先适用法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明确婚姻当事人可以以契约方式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2]。 一、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现实意义 第一,约定财产制适应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宪法的立法精神,尊重了当事人个体的财产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公民的私有财产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掌握和控制在私人手中。为此,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而在私有财产中,夫妻财产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夫妻间的财产结构变得更为复杂,财富在婚姻中所占的砝码加大,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符合了宪法的立法精神,符合民法的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对权益的处分权,是立法的进步。 第二,约定财产制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如一方看上对方的钱财,企图通过结婚、离婚的方式来分割对方的财产,若实行这一制度,他的目的就不可能达到[3]。同时,这一制度适合了多种多样的婚姻形式,由于各种原因,再婚现象越来越多,在再婚时用约定的办法,对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有利于再婚的双方妥善处理其财产问题。在涉外婚姻中,允许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照顾这方面的各种复杂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约定财产制也是今后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约定财产制使公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夫妻财产的意识得到强化,既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财产分割的难度,又能更好地调整人们的家庭财产关系,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的所有权[4]。 二、约定财产制及其主要内容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方式将其财产的归属予以确定的制度。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于是,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可以是:(1)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2)将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约定婚后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个人所有;(3)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部分所有或个人部分所有;(4)将一方特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或部分为另一方所有。夫妻约定财产时间可以是婚前,也可以是婚后,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共同财产的规定,属于法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适用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关于分别财产制的约定,原则上只拘束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时,夫妻一方不能以“另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应由本人偿还”作为抗辩理由,而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夫或妻在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的法律关系时,明确告知对方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并能证明第三人知道约定的,非借债方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偿债请求。 三、婚姻法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规定的不足 婚姻法对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表明了约定优先。但是,对约定的时间、内容、形式和效力等均未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9条对夫妻约定财产作了规定,但是,从总体上看,婚姻法的上述规定仍过于简单,没有形成制度化和体系化。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第一,没有明确约定的时间。约定财产制适用于夫妻之间,但在理论探讨中,又主张“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如果允许男女双方在婚前约定,不符合主体资格的要求,因为双方的身份还不是“夫妻”。同时,还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将婚姻关系财产化,容易导致有婚姻基础的双方因财产 试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范丰丽 摘要:探讨了我国新婚姻法新增设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积极意义,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要严格规定约定的效力、明确具体的成立要件、建立具有公示性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约定财产制的财产范围和明确财产协议变更程序等完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新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制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999(2009)02-0090-02 作者简介:范丰丽(1981-),女,山东日照人,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洛阳471023)社会科学系助教,韩国Kumoh国立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08-07-17

文小编收集文档之云南少数民族风情与文化

文小编收集文档之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 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25个,各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云南少数民族民居建筑各具特色,各式和样。云南少数民族的服饰绚丽多彩,各具特色。在语言和文化方面也有各自的语种和文字。民族节目也丰富多彩,有的民族有许多节日,有的节日则是多民族所共有,这也就肯定了云南民族文化的丰富多样。 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文化饮食节庆建筑 正文 一、云南的少数民族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根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分布的数据,全国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52个,其中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26个,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25个,各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其中云南的世居民族有15个: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全省总人口约4192万人(1999年),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00多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在2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彝族,有400多万;人口最少的是独龙族,仅5500人。 云南民族众多,其形成原因也很多,主要是因为:云南地处高原,崇山峻岭,交通阻隔,各地居民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之中,久而久之,逐渐发展为不同的民族;中原和北方统治民族进入云南,也带来了一些少数民族人口;一些少数民族人口在元明清时期因避难、逃荒或其他缘故,先后从内地迁入云南。由于上述一些主要原因,使得云南成为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

云南25个少数民族分布比较复杂,但突出的特点有两个:一是交错分布、大杂居、个居。全省没有一个单一的民族县(市),也没有个民族只住一个县(市),总的说来,在边疆地区分布居多;二是立体分布,与云南立体地形、立体气候相联系,总的看来,傣、壮两族主要居住在河谷地区,回、满、白、纳西、布依、水等民族主要聚居在坝区,哈尼、拉枯、佤、景颇、基诺等民族居住在半山区,苗、栗、怒、独龙、藏、普米等民族主要聚居在高山区。 二、云南少数民族文化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同样,民族文化是指整个民族发展历程中有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根据语言发展的历史和语言之间语言要素(即语音、词汇、语法)的异同,可以把语言划分为语族、语支等各种类别。若把历史同出一个“基础语”(即母语)的许多语言归为一大类,则称为“语系”;同一语系的

容易被误读的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术语之解析

容易被误读的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术语之解析 误读是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去解读另一种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术语是各民族文化的精粹,其来源和内涵各具特色。为避免理解和交流过程中出现差异,本文梳理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容易让外界误读的部分文化术语,并从语音来源、历史传承等方面加以解释。 标签:误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术语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各族人民在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包括语言、节庆、婚俗、饮食、手工艺、建筑以及信仰等方面的内容。“术语”是专业领域中用来表示特定理论体系中普遍概念的专用词汇单位,具有凝合性和整体性,无论是单成分术语或多成分术语,表达的都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其特点是准确、严谨、简洁,文化误读,是指读者主观上由于缺乏对词源、文化背景的了解而造成对原意的误解。本文选取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容易被误解的一些术语加以解析,以期加强中外人民和少数民族同胞沟通交流和理解。 一、云南少数民族节庆文化中容易误读的术语解析 “苦扎扎节” ——亦称“苦扎扎”或“库扎扎”,在哈尼语里是“预祝五谷丰登、人畜康泰”的意思,少数民族语言用汉字音译过来,与汉字本身蕴含的意义大不一样,这是哈尼族犹如汉族过春节一样隆重的传统节日,不是字面上理解的“苦”节,玉溪元江的哈尼族从五月的第一个申猴日起,节日历时3~5天,红河哈尼族每年农历六月欢庆该传统节日。 “赶摆”——又称“做摆”,傣语“赶摆”的原意是盛大节日或集会活动的意思,是傣族丰富多彩的节日统称,少数民族的“赶摆”和其他地方的赶集、赶场、赶街不同,傣族人“赶摆”涵义比集市贸易要宽泛很多,不仅是祭祀、集市、商贸的庙会,一些地区还是未婚青年男女寻找意中人的场合。傣族其他重大节日也叫做“摆”,如摆爽南(泼水节)、摆斋等,参加这些活动,都叫作“赶摆”。规模比较大的“摆”一般在五谷丰收的深秋时节进行。 早期的“赶摆”还是一种宗教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云南德昂族、阿昌族“做摆”之意是祈求村寨和家中人平安生活、消祛灾难,由村寨头人、家族长共同推选出“做摆””的承头人,拜佛祭祀,由佛爷念经,以求富裕安乐。 云南很多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汉语通过音译或意译的方式表达出来,形成汉字书写的文化术语,在交流和使用中望字生义,致使理解上出现偏误。 二、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婚俗文化容易被误读的术语解析 少数民族婚俗文化来源于本民族的伦理道德和特定时期约定俗成的风俗习

回族婚姻习惯法

回族婚姻习惯法 常馨月2012010888 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中“习惯法”一词的解释为:“作为某一行为的法律要求和义务规则而被接受的习惯所 构成的法律就是习惯法。当社会和经济制度中的某些重要和实质性的做法或信念被作为法律对待时就是习惯法。”在中国习惯法导论的课堂之上,我们学习和了解到了很多相关内容,都非常有趣。学习过课程以后,我对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课堂上面老师讲述了很多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有走婚制,还有一妻多夫制等,都是属于民族习惯法的范畴。我的家乡是甘肃省兰州市,是中国西北重要的省会城市,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因素,兰州市内生活着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且以回族居多,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甘肃省回族人口为1184930人,站甘肃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3.88%。兰州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偏远地区,但在历史上曾是著名的“茶马互市”和商埠重镇,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交通要到,而且兰州从古至今是一个移民城市,许多异域文化在这个城市中被借鉴并传播。回族是众多少数民族之一 关于回族习惯法的婚姻习惯法,我通过文献阅读和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了不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关于结婚年龄,普遍回族人结婚都比法定年龄要早。《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按伊斯兰教规定女孩9岁, 男孩12岁即应“出幼”,即开始履行全部宗教义务和部分社会义务。我也确实看到在城市中回族人民中普遍存在早婚现象,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就会先结婚后登记领结婚证或者干脆不登记,尤其是女性早婚现象更为严重。但是随着现代文化对人民的冲击,很多人都开始赞成晚婚,而且文化程度越高对早婚的认可程度越低。 还有早先听周围的回族同学说,回族人在择偶时非常注重对方的民族成分,不是回族的都不会考虑结婚,关于这一点我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通过阅读文献书籍,我发现是这样的原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回民的先民是由西东来的中亚细亚波斯,阿拉伯穆斯林构成,唐宋时就有一定的人群,到元代大量涌入,早先都是一些成年男性,入居并立足中国的最初,是实行“民族外婚姻”,娶当地的外族妇女,到明代,统治阶级大力推行民族同化政策,回民必须与外族通婚,到了后来,清代统治阶级对回民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回民在心里产生反抗情绪,在民族内部产生保族意识,实行“民族内婚”,也就是只可以娶外族女子,不嫁出回族女子,并且嫁入的外族女子必须皈依伊斯兰教,《古兰经》说:“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现在这种妇女不外嫁的现象在西北农村的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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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B.德国 C.日本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西双版纳少数民族风情

西双版纳少数民族风情 西双版纳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多民族和睦共处。傣、汉、哈尼、彝、拉祜、布朗、基诺、瑶、苗、回、佤、壮、景颇等13个世居民族,世世代代劳作耕耘,生活不断向前延伸。他们依托勤劳、智慧,在莽莽苍苍的热带雨林中,拓展了色调斑斓的生活空间,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直到今天还保留着极具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为美丽的西双版纳勾勒了七彩绚丽的图景。 西双版纳各民族节日是这个大花园里的一朵奇葩,它蕴涵了各民族的行为模式、价值观念和情感寄托,是展示民族文化的汇集地、多棱镜和万花筒,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平台。傣族泼水节中荡漾出的晶莹剔透、幸福吉祥的水花,哈尼族嘎汤帕节跳竹筒舞飞散出的欢乐激情、动人场景,拉祜族拉祜扩节“三跺脚”展现出的豪迈奔放、自由洒脱,布朗族年节热闹富有特色的赶摆场面,基诺族“特懋克”节那震撼山谷的雄壮鼓点,瑶族盘王节时唱盘王歌、跳盘王舞时狂歌劲舞中的挥洒自如,彝族“百诗佳”节活动的欢乐和动人……。西双版纳各民族风情犹如一幅画,色彩绚丽,多彩迷人;犹如一首诗,意境深邃;犹如百年老酒,甘美醇厚,回味无穷。 凤尾竹掩映的傣家竹楼上传来的悠扬赞哈声,赶摆场上小卜哨(少女)舞姿优美的孔雀舞;高山茶地里采茶哈尼族阿布(少女)婉转动人的山歌;各民族各具特色的婚恋习俗;射弩、荡秋千、打陀螺等特色活动呈现的欢快场景;质朴率真、粗旷豪放、热情真诚的待客礼节……平静、祥和、快乐地生活在西双版纳这片热土上的各民族群众,本身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多彩的民族服饰】 西双版纳的各少数民族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得到自然界的慷慨恩惠与有益启示,从而唤起丰富的幻想与惊人的灵感。他们就地取材,因材施艺,设计出适合自己生活环境的各种服装。 居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的基诺族妇女所戴的三角形尖顶帽来自于创世神话史诗。传说天地混沌之时,水中浮出一头戴白色尖顶帽,身穿素白衣裙的世间万物的创世女神。于是基诺族奉她为始祖母。因为基诺族崇拜太阳,所以妇女喜欢在胸前颈上挂块绣有“太阳”花纹的小肚兜。男子穿背部中间绣着圆形太阳花纹图案的自织麻布“砍刀布”做的紧身短褂。 勐腊县瑶族妇女的挑花服饰在衣襟两边钉着两条红线,象征瑶族崇拜的盘瓠,在狩猎时坠崖而死,从其口中流出鲜血的情景,表示后人不忘前人的丰功伟绩,反映其与宗教信仰,图腾崇拜的密切关系。 景颇族妇女的衣服用黑色丝绒布缝成,胸前、背后镶钉着大大小小的银泡。小而半圆形的银泡代表星星,大而扁圆的代表太阳和月亮,太阳、月亮、星星融合为一体,不相分离。下身穿妇女们自己纺线编织的大红色筒裙,筒裙由羊毛线织成。民谚中说,妇女筒裙上织着天下的事,那是祖先写下的字。裙上绣着“蕨菜纹”,传说蕨菜曾养活过景颇族祖先。 哈尼族崇尚黑色,在他们的创世古歌里就有黑色是大地之色的说法,寓示着吉祥。 傣族女子绦带上绣着孔雀翎羽图案,孔雀被傣族视为美丽、吉祥和善良的象征。花腰彝族妇女的刺绣服饰以马樱花纹最为典型。 把马樱花纹绣在服饰上最醒目的位置,马樱花自古以来被视为彝族同胞的吉祥物,彝族以马樱花为美、为贵。 【傣族风情】 西双版纳是一个以傣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目前生活在西双版纳的傣族人口约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流失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流失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流失 自古以来,各少数民族就同汉民族一起生活在祖国广袤得土地上,这片沃土孕育了辉煌灿烂得中华文化,各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在这个地方相互交融,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得进展和繁荣.但随着社会改革得不断深入,新兴得经济文化给少数民族地区凝固得生活秩序注入了无穷动力[1],随着对外联系得媒介如交通、通讯等得改善,尤其是电视、网络、电话、手机得流行,各少数民族地区接触到了各式各论文联盟样得“文化盛宴”,一些思想前卫得人尤其是青青年对这些新奇、时髦得文化产生了强烈得好奇心和浓厚得兴趣,如此一来,少数民族得许多本土文化就丧失了大量原有得受众群[2]. 一、传统文化得定义、分类和作用 所谓传统文化,是指保持在每一个民族中得由历史上流传下来得文化,是每个民族得“固有文化”,它包含着有形得物质文化,但更多得体现在无形得精神文化方面[3],尤其在价值观念、风俗适应、生活方式、心理特征、审美情趣等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 徐万邦先生在其《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一书中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分为以下几个门类:一是衣食住行方面得生活文化;二是婚姻家庭和人一辈子礼仪文化;三是民间传承文化,包括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歌舞、民间游乐等;四是科技工艺文化;五是信仰、巫术文化;六是节日文化[4].不论以上哪一类传统文化,基本上一个民族得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得展现,都与各民族息息相关.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博大精深得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得结果,各少数民族得文化基本上中华文化不可分割得一部分,她得存在丰富了中华文化得内容,对中华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WwwM同时,各民族得传统文化对其民族成员有着强大得凝聚力,关于维护民族团结起着重要作用,比如语言文字,它不仅是本民族内部交流得重要工具,依然维系本民族得重要纽带.另外,一个民族得传统文化也是那个民族历史、生活环境、价值观念等得载体,是进行民族研究得重要资料:藏族同胞“早穿皮袄午穿纱”,反映得确实是其居住地青藏高原早晚温差大得多变得气候环境;看到碉楼,我们想到了羌族;西藏得布达拉宫,是研究唐蕃关系史得重要文物. 二、传统文化得流失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得不断加快,各民族文化得趋同现象日益突出,现代文化正以惊人得速度冲击甚至取代少数民族文化,使其失去它固有得特色和个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宣言》专门指出:“目前世界上文化物品得流通和交换所存在得失衡现象是对文化多样性得一种威胁”[5],近年来,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爱护措施明显增多,但结果不尽如人意,民族传统文化流失、甚至被破坏得现象并没有得到全然性地缓解. 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流失速度较快得是语言、服饰、建筑等几个方面.在云南元谋县,民国初年县城附近得傣族居民仍通行傣语,后来历史变迁,官军驻进了村寨,并要求当地人讲官话(汉语),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该地区能讲傣语得仅限于几位70岁左右得老人,中年人大多也就略知几句日常用语,而青年人则已将讲傣语视为历史上得情况,前后不到一个世纪,一种民族语就面临消逝得可能[6].关于像白族如此没有自己文字得民族,因为没有文字,因此也就不能进行双语教学,除了照顾到学生得同意能力会在幼儿园用白语授课外,小学和初中基本上要求一般话授课,如此一来,白语得功能也就仅限于学生与学生或者老师与学生课下得交流与沟通[7],白语得传承遭遇困境. 少数民族得服饰差不多上是纯手工制作,同时还要配以大量得刺绣、银饰、珠宝等装饰物,因而制作得周期相对来讲较长,花费精力较大,相比较于市场上得服装而言,这成本就显得有点高了,甚至有得条件较差得少数民族还穿不起自己得民族服装,因此选择了汉服.同时,许多少数民族服装由于装饰物较多,穿起来不如汉服那样简洁,因此大多少数民族同胞们在平常

论婚姻自由原则2

论婚姻自由原则 一个关于婚姻自由的案例及其分析 案例:吴某的儿子李某,也与吴某大姐的孙女小枚同岁。虽然两家人住在不同的村里,但是李某与小枚经常在一起玩耍,而且在学校里也是同班的同学。虽然李某名义上是小枚的长辈,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有考上大学,于是相约一起到外地打工。过年回家的时候,两人就分别向父母提出要与对方结婚。双方的父母都极力地反对,认为长辈与晚辈之间不能通婚,由于李某与小枚没有到法定婚龄而暂时作罢。达到法定婚龄后两人再次提出结婚,并到村委会开出了婚姻状况证明,随即亲自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 请问:民政部门可以给两人登记结婚吗? 分析:李某与小枚是旁系血亲,旁系血亲代数的计算方法如下: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李某与小枚的同源直系血亲最近的应该是李某的外祖父祖母,也即小枚的外曾祖父祖母。然后从李某往上数至两人的同源直系血亲,李某算一代,数到外祖父祖母时为三代(李某——李某母亲——李某的外祖父祖母);小枚也往上数,数到外曾祖父祖母为四代(小枚——小枚母亲——小枚的外祖父祖母——小枚的外曾祖父祖母)。两边代数不同,取代数较大的,即李某与小枚是四代的旁系血亲。 现行婚姻法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李某与小枚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畴,因此民政部门可以予以结婚登记。 下面我们就婚姻自由做具体论述: 一、婚姻自由原则概述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 婚姻自由指婚姻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其婚姻问题,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权利。 (二)婚姻自由的具体内容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离婚自由的基础,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结婚自由是指公民自由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不准其他任何人加以强迫、包办或干涉,也就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何地结婚、采取何种仪式结婚等等,均由公民自由决定,不受强迫、包办和干涉。结婚自由的含义有两个方面:首先,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许任何一方对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 B.对偶婚 C.乱婚 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 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 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 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 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 B.德国 C.日本 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 B.一年 C.六个月 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 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 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 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 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 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 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 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 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 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 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 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关于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的社会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25个,各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云南少数民族民居建筑各具特色,各式和样云南少数民族的服饰绚丽多彩,各具特色。在语言和文化方面也有各自的语种和文字。民族节目也丰富多彩,有的民族有许多节日,有的节日则是多民族所共有,这也就肯定了云南民族文化的丰富多样。 关键词: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文化饮食节庆建筑 一、云南少数民族的总体情况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全国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52个。云南总人口4144万,少数民族占38.07%,彝族、白族、哈尼族、壮族、傣族、苗族、傈僳族、回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藏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基诺族、蒙古族、独龙族、满族、水族、布依族等20多个民族的人口都超过8000人。云南少数民族人口呈多样化分布:一些民族既有一定的聚居区,又杂散居于其他民族中;一些民族高度集中于一个地、州甚至一个县、一个乡中;有的民族杂散居于城镇及交通沿线,以村寨聚居;有的民族散居于城镇。人口在5000人以上、并有一定聚居区的25个民族,主要聚居于平坝地区和边疆河谷的有回、满、白、纳西、蒙古、壮、傣、阿昌、布依、水等10个民族,人口约450万;主要聚居于半山区的有哈尼、瑶、拉祜、佤、景颇、布朗、德昂、基诺等8个民族和部分彝族,人口约500万;主要居住在高山区的有苗、傈僳、藏、普米、怒、独龙等6个民族和部分彝族,人口约400万。全省没有一个单一民族的县,回族、彝族在全省绝大多数县都有分布。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它的少数民族总人口(1433万)名列第2位(仅次于广西)。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3.41%,居全国各省级行政区的第7位(次于西藏、新疆、青海、广西、贵州、宁夏)。其中人数最多的彝族占总人口的11%。

论婚姻自由原则

论婚姻自由原则 摘要:婚姻自由原则是婚姻法中的首要基本原则,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本文论述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婚姻自由在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相对性。同时,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闪婚闪离”现象、同性恋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等系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关键词: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相对性闪婚闪离同性恋婚姻 一、婚姻自由原则概述 (一)婚姻自由的发展 婚姻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并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它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从个体婚形成初期的掠夺婚,到古代社会通行的包办婚,再到欧洲中世纪的宗教婚,整个古代,婚姻缔结的当事人都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整个古代, 婚姻的绪结都是父母包办的, 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 并不是主观的爱好, 而是客观的义务, 不是婚姻的基础, 而是婚姻的附加物。”而到了近代,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要求“自由平等博爱”,自由婚开始形成,等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取得胜利后, 便把婚姻自由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例如,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1804年法国《民法典》规定:“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夫妻双方或一方并非出于自由意志而结婚者, 仅未经自由表示同意的一方或双方有权提出攻击。”从此,资本主义各国都相继把男女合意作为结婚的要件。在新中国建立后,从1950年的《婚姻法》,到1980年的《婚姻法》及其在2001年的修正,婚姻自由成为了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例如,我国《宪法》第49条指出:“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结婚制度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保护公民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自由的含义与内容 婚姻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 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 问题, 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离婚自由的基础,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结婚自由是指公民自由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不准其他任何人加以强迫、包办或干涉,也就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何地结婚、采取何种仪式结婚等等,均由公民自由决定,不受强迫、包办和干涉。结婚自由的含义有两个方面:首先,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从保障结婚自由不受侵犯出发,对当事人和其他不特定人所作出的规定。其次,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是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对合法婚姻的成立条件所提出的要求。结婚自由是公民在婚姻问题上享有的民主权利,不论是未婚男女结婚与否,还是离婚后再婚或复婚,都可以依法行使这种权利。 离婚自由,是指合法存在的婚姻当事人在夫妻感情破裂、不愿意再继续维持

论新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侵犯



一、新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强化女性弱势地位 二、新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对女性权益的侵犯
参考文献

论新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侵犯 论新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侵犯
【内容摘要】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成员之间、其他亲属之间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重要民事法律,也是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 利最重要的法律武器之一。由于历史的、社会的等原因,从总体上讲,妇女仍然 处于弱势,在制定法律时如果不作任何性别分析,不对妇女作出特别保护,而只 是一味强调所谓男女平等,就难免在实际上助长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的加剧。与 此引起争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夫妻一方 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 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在社会上 引起了一波波的争议浪潮,对此,本文就新婚姻法是否有对女性的歧视展开研究 和探讨。
【关键词】新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女性权益
一、新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强化女性弱势地位 新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强化女性弱势地位
2011 年 8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 》 这个解释共十九条,从第四条开始基本上全是有关财产的。现摘录如 下: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除孳息和自然增 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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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风情全部资料汇编

云南少数民族风情大全 云南是山的世界,河流的故乡。古人曾用“彩云南现”来遥指这片神秘的云岭高原。在“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俗”的红土高原上,生活着26个民族,其中25个少数民族中的15个民族为云南所特有,不同的民族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构成了云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当您翻越重重叠叠的大山和蜿蜒流淌的河流,踏上云南这片红土地时,总有看不完的景,听不完的故事,探不完的谜…… 云南,秘境之旅一定会给您留下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彝族 云南的彝族约有470.57万人,其中位于云南中部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和南部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是云南境内彝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

彝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崇虎、尚黑、敬火、爱武是彝族文化的几个鲜明特点。而彝族的十月太阳历,可与闻名于世的玛雅文明相媲美。 彝族打歌——最受欢迎的全球民间舞蹈 每逢收获、婚嫁或节庆,生活在云南的彝族,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上千人,围着一堆堆熊熊的烈火,合着芦笙、短笛、月琴和树叶吹奏的音乐节拍,男女手拉手,围成圆圈,逆时针方向踏足而歌,通宵达旦。1986年,美国国际民间艺术组织曾把彝族“打歌”列为最受欢迎的“全球十大民间舞蹈”之一。 ?白族 白族,主要住在于云南西北部的大理白族自治州。现约有150.56万人。白族崇尚白色。除“三月街”、“绕三灵”、“火把节”及汉族的年节外,白族还普遍崇奉一村一方的保护神一“本主”,各地还有迎神赛会等等,难怪人们把白族文化称为一部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民俗百科全书”。 讲究礼仪的白族“三道茶” 白族习惯喝烤茶。烤茶讲究茶具,俗语说:“酒盅要粗糙,茶盅要精巧。”献客的茶盅以洁白精巧的瓷杯为上品。白族茶礼分三道,俗称“三道茶”,即“头苦、二甜、三回味”。一道为纯烤茶,二道加核桃片、烧乳扇和红糖,三道是加蜂蜜和几粒花椒的蜂蜜花椒茶。“三道茶”是白族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0e5404832.html,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 作者:张梦倩 来源:《神州·中旬刊》2018年第04期 摘要:随着我国科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这对于他们未来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如何对像云南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进行合理的传承和保护是现代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篇文章将对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现状进行介绍并提出合理的保护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 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优化措施 云南有二十六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杂居区。因为多个民族居住在一起会使得社会生产、生活等方面会有所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有着多样的特色。但是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有一部分在逝去,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篇文章将对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现状进行介绍并提出合理的保护措施。 1 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现状 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古老的成分,也有现代的成分。其中优秀的文化可以推进社会的发展,而落后的文化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接下来就对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现状进行思考介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文化多层次 在云南不同的区域,文化也是很不一样的。比如说在交通比较落后的地区,民族的传统习惯、生产生活方式等文化基本上完整的保留,一般都是在西双版纳、德宏傣族等。但是在科技的影响下,完整保留传统民族文化的现象是十分少的,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人们的文化是半汉化的状态,有的时候会穿着汉族的服饰,也会讲汉语。他们对于自己的传统文化保留了一部分,但是同时也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中是最常见的。当然也有一部分少数民族已经与汉族基本没有什么差别了,他们从服饰、语言、习惯等方面已经被汉化了。在对云南少数民族进行区分可以根据他们汉化的程度来进行判断。 1.2 国家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提高 在现代社会中对于口承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热点,国家和社会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会更加深程度的进行发掘、整理等。我国在云南实行了民族文化大省的战略,这使得少数民族文化受到了更多的保护,但是同时它也面临着被现代文化冲击的威胁。比如说旅游可以帮助传统文化资源保存,使得当地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联系进一步加深,这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同时旅游也可能会使得该区域的民族传统文化被破坏而使得该地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论婚姻自由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毕业论文(设计) 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写作完成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写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文中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本人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签名: 日期: 1

目录 论文摘要 关键词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 (1) 二、婚姻自由的历史发展情况 (2) 三、婚姻自由的价值 (3) 四、我国法律对婚姻自由的规定 (3) 五、婚姻自由的法律特征 (4) (一)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4) (二)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4) (三)婚姻自由是一项人身权利,而非财产权利 (4) (四)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4) 六、我国婚姻自由的现状 (5) 七、对我国目前婚姻自由情况的建议 (6) 参考文献 (9) 致谢 (8) 1

论婚姻自由 【论文摘要】建国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推毁了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关系。但是在我国婚姻家庭领域里仍然存在着不少急等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封建思想沉渣泛起,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的事情时有发生;一方面由于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一些人在婚姻问题上唯利是图、喜新厌旧、玩弄异性。这些都涉及到婚姻自由问题。本文拟就婚姻自由的历史和现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自由以及如何保障婚姻自由等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婚姻自由;特征;建议 On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Xin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ZHAO HAI TONG 【Abstract】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socialist Marriage Law to destroy feudalism, 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 established a socialist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 But in the field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n China there are still many anxious solve the problem: on the one hand the dregs of feudal ideas, arranged the sale of marriage interfere with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things have occurred; the one hand,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decadent bourgeois lifestyle some people in the mercenary marriage, 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playing with the opposite sex. The two are related to the problem of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freedom of marriage of history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ocialist system under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and how it protects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and other issues to talk about some opinions. 【Key words】Freedom of marriage ;characteristics ;legal measur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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