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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有限公司

汛期值班制度

1 总则

1.1 本标准对本公司防汛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内容、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安全职责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防汛工作。

2 汛期值班管理

2.1 在每年汛期中,各部门均应安排汛期加强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遵守下列值班制度:

2.1.2 健全防汛值班和安全保卫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2.1.2 根据汛期值班制度的要求,各部门汛期要日夜有人值班;

2.1.3 遇到灾害性天气,当预报来水达到或超过50年一遇时,必须加强值班巡视检查。必要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到公司值守。

2.1.4 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1.5 凡是汛期承担值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值班,做好记录工作。

2.1.6 在公司值班不得关闭手机,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外出,必须经请假批准。

2.1.7 值班人员接电话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态度;先报本单位名称、讲话态度和蔼耐心,不急不躁;对电话内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进行处理。

2.1.8 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发展情况,上级防汛机构提出的要求及指示,必须严格执行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2.1.9 接到故障电话必须详细问清故障情况,并立即汇报给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抢修。

2.2 交接班制度:

2.2.1 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对岗交接。

2.2.2 接班人员必须保持旺盛的精力,做到值班前不饮酒,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或精力不正常的,交班人员应拒绝接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听候指示。

2.2.3 由于交待错误接班者未提出疑议或未作交待而发生不安全及以上安全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2.2.4 交接班时,双方发生不同意见时,应向运行维修部部门领导报告,听候处理,不得争吵和强行交班。

2.2.5 交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其岗位交班人员应继续留岗工作,等候接班人员到达交待清楚后,交班人员方能离岗,并做好记录。

2.2.6 值班人员不得连值两班,严禁未交接班或未办好交接班手续而擅自离岗,否则按违纪论处。

2.3 汛期水情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水库调度,汛期水情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情报,进行洪水预报作业,提出发电调度意见。(2)密切注意拦河坝安全以及上、下游防洪抢险情况,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防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汇报。

(3)当拦河坝泄洪、排沙或改变运用方式以及工程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大坝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把情况和上级主管领导的决定,及时向有关

单位联系传达。

(4)做好值班调度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要进行录音或文字传真。

(5)严格遵守防汛纪律,服从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指挥。

3 检查

本标准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解释权属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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