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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

浙江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章节练习(第三章第二节)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2.增值税的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是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税,对于纳税人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重点提示】注意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生产型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商业型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重点提示】一定要掌握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税率

表3-1 增值税税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办法,即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或: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重点提示】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这表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如果纳税人将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成为含税的销售额。遇到这种情况,在计税时先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3%或17%)

【重点提示】一定要记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3)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将已支付的进项税额冲抵发生的销项税额,但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除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

①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④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重点提示】计算公式中的销售额也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当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价税合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重点提示】一定要记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一般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是对所有消费品普遍征税;后者主要对特定消费品征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具体来说,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缴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款。所谓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

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为征收。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税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其中,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适用复合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1.从价定率征收方法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收取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不计入销售额。(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重点提示】注意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计算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从量定额征收方法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l)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重点提示】注意复合计征的适用范围。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重点提示】注意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经缴纳的税款允许从应纳税款中抵扣。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重点提示】注意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2.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计征简便。

(一)营业税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

1.税目。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重点提示】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记忆口诀为:交、建、金、邮、文、娱、服务。

2.税率。

表3-2 营业税税率

(三)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其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纳税人

1.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

2.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重点提示】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标准。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重点)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释】“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重点提示】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的不同。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另外,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

2.不征税收入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企业取得的某些收入予以不征税或免税的特殊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3.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重点提示】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

4.准予扣除的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2)费用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如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等。

【重点提示】注意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得扣除。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5.不得扣除的项目

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l)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一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

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 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 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20%

(2)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20%

(3)每次收入超过20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1-30%)(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20 % ×(1-30%)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或5%)

【重点提示】要掌握各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1.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l)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财经法规(会计证考试)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及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的业务不包括(A )。 A、扣押纳税人财产 B、税务行政复议 C、缴纳税款 D、纳税申报 2、关于邮寄纳税申报方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A、邮寄申报是指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税务机关 B、纳税人自行或委托税务代理人核算应纳税款的,其申报日期为交寄时间 C、纳税申报方式采用邮寄申报的,以收到地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时间 D、纳税人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作为邮寄纳税申报的信封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C)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地(市)级税务机关 B、县(市)级税务机关 C、原税务登记机关 D、原工商登记机关 4、某大学于教授受某企业邀请,为该企业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培训讲座,从企业取得报酬5000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B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偶然所得 5、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C)。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有限责任公司 D、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6、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D)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5 B、7 C、10 D、15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C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8、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B )。 A、汽车轮胎 B、网球及球具 C、烟丝 D、实木地板 9、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营业税的是(B )。 A、销售不动产 B、转让商标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总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由全国最高的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制定。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补充)可以对会计资料监督检查的部门不光是财政部门,还包括:审计、税务、人民银行、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注意:并非所有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比如:签合同,不能以货币表现)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1.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 2.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即无中生有) 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即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变) 二、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

书面凭证。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分类 外来原始凭证 「按来源不同1 I自制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厂原始凭证f按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J累计 凭证 I汇总凭证「通用凭证 按格式不同 按填制程序丿I专用凭证 和用途不同丨 「收款凭证 『按反映经济的内容不同彳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三、会计账簿 (一)设置会计账簿的要求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 会计账簿的种类包括: 1.总账一一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 2.明细账一一一般有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3.日记账(现金,银行)一一一般采用订本账。 4.其他辅助账簿。一一也称备查簿,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二)登记会计账簿的要求 1.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 基本规则:①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资料逐项记入帐内。 ②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③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 ④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 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 ⑤及时对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账实相符 ⑥定期结账:月结、季结、年结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禁止账外设账。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账外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1节:制度的构成 第2节:治理体制 第3节:会计核算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4节:会计监督 第5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6节:法律责任 第7节:案例分析 第1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章支付结算:第2节:现金治理 第3节:银行结算账户 第4节:支付结算方式

第1节:税收概述 第三章税收法律:第2节:要紧税种 第3节:税收征管 第1节:预算法律 第四章财政法规:第2节:政府采购法律 第3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内容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三节:教育与修养 第四节:道德建设 第五节:案例分析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行规) 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有那些法律)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和行政机关(政府、国务院)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律制度的构成:有三部分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会计规章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治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单选)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2部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⒈《会计法》 会计法:是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⑴会计法由谁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⑵会计法的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中最高法规,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⑶会计法何时实施:99年10.31通过于2000年7月1日实施。

财经法规练习题第三章

一、单项选择题 1.纳税期限体现了税收的()。 A.强制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连续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进行分类的。 A.中央税类 B.流转税类 C.财产税类 D.行为税类 3.下列税类中,()是按照从量计征形式计税。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耕地占用税 4.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行为税。 A.耕地占用税 B.营业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车辆购置税 5.下列税种中,()属于财产税。

A.营业税 B.房产税 C.个人所得税 D.车辆购置税 6.下列税种中,()属于流转税。 A.个人所得税 B.车辆购置税 C.消费税 D.契税 7.下列各项中,( )属于按照税收的征收管理分工体系分类。 A.工商税类 B.流转税类 C.财产税类 D.资源税类 8.按照税法功能不同,税法可以分为()。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B.所得税法和流转税法 C.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D.中央税法和地方性税法 9.下列各项中,()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A.对加工服装征收的增值税 B.对销售房屋征收的营业税

C.对生产卷烟征收的消费税 D.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处理方式,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不同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支出型增值税 D.消费型增值税 11.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标准是()。 A.资产规模 B.年应税销售额 C.所有制性质 D.会计核算水平 12.增值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可由()核定其销售额。 A.会计事务所 B.国家税务总局 C.主管税务机关 D.主管财政部门 13.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物结算方式的,为收到收款当天

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三节练习

第三节会计核算 本节内容: 一、总体要求 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三、会计账簿:含义、种类、登记的规定、对账 四、财务会计报告:含义、构成、编报要求 五、会计档案:范围、种类、归档、移交、保管、销毁 六、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节重点掌握: 1.伪造、变造的区别; 2.对账的内容; 3.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和责任主体; 4.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及销毁的相关规定; 5.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 【1·多选题】.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某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是()。 A.向银行借入3个月的短期借款 B.收到某单位投入的一项无形资 产 C.签订了一笔100万元货款的销售合同 D.向工人发放工资 『答案解析』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时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进行会计核算。(P16页)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资料的是()。 A.会计账簿 B.会计凭证 C.会计报表 D.经济合同 『答案解析』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P17页) 【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资料的是()。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经济合同 【4·单选题】.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这种行为属于( )。 A.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B.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C.设置账外账 D.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答案解析』伪造会计资料,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P18页) 【5·单选题】.下列手段中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是()。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B.用涂改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C.用挖补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D.以药水腐蚀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答案解析』:伪造会计资料,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后三种属于变造。 【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是()。 A.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销货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好处费 B.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用“消字灵”修改为80万元报账 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7000元涂改为9000元 D.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答案解析』变造会计资料,是使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篡改了事实(P18页) 【7·判断题】、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 『答案解析』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时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进行会计核算。 【8·判断题】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9·判断题】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判断题】业务员甲出差花去3000元住宿费,却采用涂改手段将3000元改为5000元的住宿发票前来报销。甲的这种行为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答案解析』甲的这种行为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 【1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原始凭证的是()。 A.结算凭证 B.记账凭证 C.领料单 D.入库单 『答案解析』记账凭证不属于原始凭证。 【12·单选题】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是()。 A.原始凭证 B.记账凭证 C.销货凭证 D.购货凭证 『答案解析』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是记账凭证。

财经法规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练习题 【例题1·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有(A B C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A 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注册会计师法》 【例题3·单选题】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B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D.会计法 【例题4·单选题】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 C )。 A.《总会计师条例》 B.《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C.《会计法》 D.以财政部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会计规章 【例题5·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D )。 A.小企业会计制度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 A B C )。 A.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D.会计法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练习题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D )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 A B C )。 A.国有企业总经理 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C.独资企业投资人 D.公司制企业总经理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 D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A.总会计师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主管会计人员 D.单位负责人 第三节:会计监督练习题 【例题1·判断题】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外币,并以选定的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以选定的外币编报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A D )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A.会计软件 B.操作规程 C.账务处理程序 D.生成的会计资料 【例题3·多选题】深圳市红星事业有限公司企划部万华因公出差,向财务部门预借了5000元,公司会计人员在收到万华归还的5000元借款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B C D )。 A.归还万华当时借款时签写的借款收据 B.另外开具收据给万华证实其归还了借款 C.退还万华当时签写的借款收据副本 D.万华签写的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总结汇总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主要包括:(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2)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3)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4)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会计法》要求且与其具体情况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后实施。 2、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执行业务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职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4、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二、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基础班讲义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第1页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全书最难也是最重要的一章,从考试上看,历年所占的分值比重为25~30分左右;从应用上看,与我们今后的工作联系紧密。 本章内容较多,虽然很多知识在从业阶段仅是浅尝辄止,但在整个会计考试体系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我们今后在职称考试阶段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中更加系统的学习税法相关知识做了铺垫。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 本章重点为第二节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第三节的税收征管,需要考生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 A.强制性 B.灵活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答疑编号623003010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

河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讲义

河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讲义 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含义 1.概念。爱岗敬业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锲而不舍、尽职尽责。 2.爱岗与敬业的关系。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如果不爱岗,就谈不上敬业。如果只有一腔热情,没有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忠于职守的实际行动,敬业也就成为-句空话。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要热爱会计工作,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要将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作风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忠于职守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地执行岗位规范,而且要求会计人员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能够抵制各种诱惑,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表现出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这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社会或他人对会计人员规定的责任;二是会计人员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义责任。 会计职业的不同岗位要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尽相同:(1)单位会计人员不仅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资金的有效运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而且还应抵制不正当的开支,防止有人侵占单位资产,保护财产安全完整。(2)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委托者进行审计、鉴证或咨询,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依法出具审计报告。(3)在对单位(或雇主)的忠诚与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该忠实于国家、忠实于社会公众,承担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更应对广大的信息使用者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 二、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瑕、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讲求信用,保守秘密,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财经法规第二章练习题】第二章财经公务文书练习题

【财经法规第二章练习题】第二章财经公务文书练习 题 第二章财经公务文书练习题 《简明财经写作》第二章财经公务文书补充练习 一、填空题 1.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不同,可将公文分为 ()、()和()三类。 2.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 具有()和()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 活动的重要工具。 3.行政公文的作者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 和()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4.请示应当(),一般只写一个(),需要同时 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 5.报告不得夹带()。 6.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 ()。 7.公文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序号三部分 依次组成。 8.公文标题三要素是()、()、()。

9.行政公文的成文日期一定要用()书写。 10.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或者() 的公文。 11.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或者 ()的事项的公文。 12.()通知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 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执行的事项又不适合用命令行文时所用的通知类型。 13.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的一种行 政公文。 14.根据请示事项不同,请示分为()、()、 ()三类。 15.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 和()的公文。 16.在实际工作中,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只能用(),向上级请批事项才能用()。 17.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和()的公文。 它既可以作为() ()报告会议精神,也可以作为()单独印发,还可以作 为()使用。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 1.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

财经法规 第二章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考点一、票据和种类及当事人 【例1?单选题】下列关于票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A.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全部都是有价证券 B.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分为远期票据和即期票据 C.发票也属于广义的票据 D.转让票据权利只需在票据的背面做相应的记载并签章即可 【例2?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收到乙公司发来的货物后,将出票人为丙公司,收款人为甲公司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以抵顶货款。上述行为充分体现了票据的()。 A.支付功能 B.信用功能 C.结算功能 D.融资功能 考点二、票据的权利 一、付款请求权(主要票据权利):第一顺序权利 1. 票载收款人 2. 最后的被背书人 二、追索权(偿还请求权):第二顺序权利

1.票载收款人 2.最后的被背书人 3.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 4.代为清偿债务的背书人 三、票据权利取得 1.一般情况: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2.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3. 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四、权利的时效 1.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3.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4.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5.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4、5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例1?单选题】2012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月10日A公司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于当日承兑,6月11日A公司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7月10日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2日,C公司请求承兑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 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9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规定重.doc

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 一、金融的概念与金融法律制度 (一)金融的概念 金融就是资金融通,是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关系有关的一切活动。 (二)金融法律制度 1.金融法律制度的概念 金融法律制度是调整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金融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金融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金融业务和金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 一是银行与财政的关系。 二是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管理而形成的经济关系。 三是中央银行对整个金融业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能时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四是银行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 五是银行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关系。 二、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构成(了解各个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银行法、货币管理法、信贷法、银行结算与票据法、信托法、融资租赁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涉外金融法。 【例题?多选题】金融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包括的经济关系有( )。 A.银行与财政 B.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

C.银行与企业公民 D.地下钱庄与商人 [答案]ABC 第二节现金管理的法律制度 一、现金及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念(了解) (一)现金的概念 国际惯例:现金是指随时可以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 从理论上讲,现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现金是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采用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会计范畴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中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我国的现金指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金属辅币。 (二)现金管理的概念 现金管理是指现金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的一项重要财经管理活动。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1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考点一、税收的特征与分类 特征一是强制性。 二是无偿性---三性核心 三是固定性---征税范围与征收比例 征税对象(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有新人)(4)资源税。资源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 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财产行为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计税标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征税人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义务 人 法人或自然人。 征税对象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不同的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的税种。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1)从价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卷烟、白酒)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税率(1)比例税率。 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

财经法规第二章案例分析

第二章案例分析练习卷 一、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商乙签定了一份销售商品合同,购买空调机5000台,货款总共1500万元,合同写明,商场购买后贴上著名品牌丙公司的商标进行销售。甲商场开具一张商业汇票给乙,乙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供应商在汇票到期日前将向商场要求承兑,商场拒绝承兑,理由是商场贴牌销售被工商局查处。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A表明“汇票”的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出票日期D付款人名称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A自汇票到期日起3日B自汇票到期日起5日C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D自汇票到期日起15日 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分别是() A乙公司,原料供应商B甲商场,乙公司C甲商场,原料供应商D乙公司,甲商场4、承兑人在()日内做出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A收到汇票之日起3日B收到汇票之日起5日C收到汇票之日起10日D收到汇票之日起15日 5、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条件() A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B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C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D与收款人要为同城 二、王某和张某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10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以及一张1 200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王某处以罚款。张某又将1 200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15 000元。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法的计算题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法的计算题

11、某大学教授贾某,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小说,取得稿酬所得10000元。则贾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B)元。 A. 480 B.1120 C.1600 D.2000 12、某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提供劳务取得收入6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发生业务支出360万元,缴纳各种税金65万元。另外,当年10月份直接对外赞助支出20万元;则该公司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C)。 A.155 B.165 C.175 D.185 13、某黄酒生产企业12月份生产销售黄酒30吨,取得含税收入40000元,黄酒每吨适用的消费税额为240元,则其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C)元。 A.O B. 4800 C.7200 D.12000 14、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某期外购一批货物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公司加工,支付加工费1000元,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加工好收回后,甲公司将这批货物直接对外销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元。根据以上所述,以下各种说法正确的有(AB)。 A.甲应当缴纳增值税340元 B.乙应该缴纳增值税170元 C.甲应当缴纳增值税510元 D.乙不须缴纳增值税 15、某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份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5万元,发票当月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则该纳税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B)万元。 A.5 B.8 C.12 D.13 25、作家吴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10年开了一家书店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2010年收入如下: (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 (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与某高校两位老师共写一本书,共得稿费24000元,吴某得主编费6000元,其余稿费3人平分; (4)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 (5)吴某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十二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主要税种十二(四)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法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1)收入总额: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指属于纳税人应税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国家给予减免不予征税的收入。 包括: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例题?单选题】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利息收入 B.租金收入 C.政府性基金 D.股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4)准予扣除项目 1)准予扣除项目基本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其中准予扣除的税金是指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2)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全部准予在税前扣除。 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税前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含)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不予税前扣除。 【例题】甲、乙两企业某年度全年销售收入均为5000万元,甲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乙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甲、乙两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多少? 【正确答案】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 (1)甲企业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 又5000×5‰=25万元> 30×60%=18万元 因此,甲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 (2)乙企业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60%=30万元 但5000×5‰=25万元< 50×60%=30万元 因此,乙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 ④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⑤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税前扣除。

2020年会计电算化总结第三章第二节会计核算软件(2)全国

2020年会计电算化总结第三章第二节会计核算软件(2)全国 二、会计数据输入功能的基本要求 数据输入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会计核算软件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在所有计算机会计数 据的输入环节中,我们经常用“垃圾进,垃圾出”来说明数据输入对会计核算软件的应用 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会计核算软件的会计数据输入可以采用键盘手工输入、软盘导入或网络传输等几种形式。此外,会计软件某个功能模块中所需的数据,可以根据需要从另一功能模块中取得, 也可以根据其他功能模块中的数据生成。 行业性质表明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行业性质的选择将决定企业用到的一级会计科目。企业从方便使用出发,系统一般内置不同行业的一级科目和部分常用二级科目供用户 选择使用,在此基础上,用户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增设或修改必要的明细核算科目。 (一)对初始数据输入的基本要求 在会计账套正式启用之前,会计核算软件必须进行初始化设置。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 备以下初始功能: 1.输入会计核算所必需的期初数据及有关资料,包括总分类会计科目和明细分类会计 科目名称、编号、年初数、累计发生额及有关数量指标等。 存货核算模块生成的存货入库、存货估价入账、存货出库、盘亏/毁损、存货销售收入、存货期初余额调整等业务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存 货账簿。 表格内移动光标 表格计算。 总分:求和

平均分:求平均值 表格格式化。 字符格式化: 标题:黑体、三号、居中 表格第一行、第一列:楷体、小四号、加粗、居中数字格式化: 字体字号:Tohama、五号、倾斜 对齐:右对齐 表格格式化: 行高、列宽:调整成适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金额一万以上),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1)主体:银行(含信用社)、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2)中介机构:银行 (3)主要功能: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除国家法律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使用同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卡——非现金支付工具(“三票一卡”)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结算方式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三)填制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或“角”的写“整”,“分”后面不写“整”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4)阿拉伯小写金额狮子中有“0”是,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要写“零”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只写一个“零” 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时 可以写一个“零”,也可以不写“零”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 位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 (5)票据的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月为壹、貳和壹拾的在日或月前加“零” 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 在日前加“壹” 日为拾壹至拾玖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6)阿拉伯小写数字前,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7)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四)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2)“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3)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4)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5)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的名称均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二节现金结算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一)除按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用转账结算 (二)单位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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