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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河南技师学院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第三条专用图书、资料等不受金额限制,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凡属自制、捐赠或调拨的固定资产,或是比较稀缺的物品,学院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的也要计价列入。

第四条单价在1500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后勤、行政办公仪器设备,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非大

批购买的同类有形资产,纳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具体管理采用三级管理体制,即国有资产管理处为一级管理部门,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二级管理部门,资产具体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固定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全学院固定资产总账,对固定资产的购进、调出、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进行账务处理,指导、监督办理学院资产购置、报废、捐赠的审批手续,编制学院资产采购预算及学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固定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登记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全学院固定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后勤处负责学院土地、房屋、建筑物、家具

用具、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及其它行政办公设备的管理;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实训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和图书资料的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的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管理;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交通运输设备的管理。

各二级管理部门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员),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实物分类明细账,并根据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登帐,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实际情况录入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第九条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调配、保管、清点、转移、报废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及合理使用。建立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要求落实到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人及存放地点,及时登记资产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卡、物相符,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实际情况录入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工作调动时要

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和变动。学院内人员调出或退休之前,必须交清原经管、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和变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标采购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提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书面报备。如欲购置项目已列入预算,可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如未列入预算,必须经财务处审核并调整预算,待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按政策规定实行政府招标

采购,上级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认为不宜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经批准授权后,由学院成立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四条学院重大项目建设或重大设备购置要进行可行

性论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逐项研究,严格审批。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建成或进入学院,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纪检监察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监督,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重大项目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逐项签定技术指标,签署正式的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建成或购置

后要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办理验收入账手续,然后方可报账。

第十七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验收并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所提供的相关数据管理固定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处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日常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定期进行使用状况分析,据此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意见。

第十八条国内外馈赠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要按市场价格(调拨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

对加工自制的仪器设备,可比照国内外相同(相似)类型的产品价格或按实际加工成本入账。

第十九条每年末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调配、出租、出借

第二十条由于部门调整和工作需要,固定资产需在学院内部部门之间进行转移,应由转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经交接双方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签字确认后,到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交接单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相关部门根据交接单进行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以及存放地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对各部门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资产归口管理

部门有权在学院内调配,以便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流动,发挥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用于经营方面的固定资产,应提取固定资产占用费。提取的占用费和折旧费必须用于固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属于学院的资产,原则上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外借或出租。如果必须外借或出租的,学院内借用须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学院外借用(出租)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备案。外借和出租单位必须与借出单位签订借(租)用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借(租)用单位的使用、保管、损毁赔偿责任,注明固定资产外借(租)期限。其出租收入应上交财务处,到期由借出单位负责催还,归还以后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注销。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撤销、合并或改变性质,必须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评估、登记造册,并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调整账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如需进行维修,使用部门应填写《维修申请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二级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设备在质保期内的,由质保单位负责维修;超出质保期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二级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需要送外部专业部门维修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由使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组织。

第三十一条送外维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零部件齐全,严禁拆换。修理完成的设备要有修理纪录或清单等验收手续,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三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院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

等。对于使用年限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时间,且通过升级改造、修缮能够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进行报废处置。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一)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已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维修费过高的;

(三)机型已被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长期积压,无使用对象,除报废外无法处理的;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拆除的房屋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待处置的资产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回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处置。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上报主管单位、省财政厅审批;

(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和有偿转让形成的变价收入和

转让收入,按照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省级国库。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第三十六条为了确保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顺利完成,避免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爱护学院财产,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由于人为的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均须赔偿。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合理处罚。

第三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责任事故,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按原价或现价赔偿:

(一)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隐瞒不报。

(二)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盗措施,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后果严重。

(三)设备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后果严重。

(四)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

(五)将设备挪做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

(六)其他主观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

第三十九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后,使用部门应当尽快查明原因,写出综合报告,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进行处理。属重大事故的,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协调警方立案调查。对损坏、丢失不报者加重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定义的无形资产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今后颁布的有关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依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子(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是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该公司、部门资产的组织管理,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销售系统的资产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结合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 2、单位价值在500-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工具及器具:工具(台板、架、槽(池)、架车、叉车、锅(炉、灶)、篮(箱、罐)、泵、修理工具、模具、)、器具(衡器、量器)、仪器仪表(仪器、仪表); (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电力设备、起重设备、供水、汽(气)设备)、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建筑类设备; (三)交通工具:轿车、客车、货车、其他; (四)房屋及建筑物:房屋(生产用房屋、办公用房屋、服务性房屋、简易

性房屋)、建筑物(道路、围墙、广场、池塘、管道(沟槽)、其它建筑物); (五)其他资产:办公服务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公用设施(办公家具、服务设施)。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财务部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核算、监督及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使用部门负固定资产的保全保管职责。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配置资产管理员(或兼职),负责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3、建立台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一致; 4、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5、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供盘点报告。 (二)归口管理部门 1、设置归口资产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资产日常管理; 2、建立健全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使之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资产的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3、正确、及时办理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调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 4、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5、负责编制归口管理资产的大修、改良计划; 6、定期组织归口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供盘点报告; 7、健全资产档案资料,组织编号标识; 8、固定资产保险的可行性研究,报请分管副总裁批示后,办理或委托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的保险手续。 (三)财务部门 1、配置固定资产会计(或兼职),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台账,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3)一般设备:指医院持有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等; (4)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图书。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5)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赁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信息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附全套流程图及表格)

XXX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9-9-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桌椅、沙发、家具、书橱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

(完整版)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

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 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须由使用人、部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审签后交综合科统一报财务科进行备案销账,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退回综合科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日常用品确实已不能使用,经综合科核定后统一将报废日常用品收回。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求如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导语: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收集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版,欢迎参考。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机器设备 10 10% 3、运输工具 10 10% 4、计算机设备 5 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 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 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汇编

1内容与范围 1.1本制度是对固定资产交付后的使用维护及保管等管理的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叉车、专用模具)的管理、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 2.2综合管理部负责其他类固定资产(车辆、IT设备、房屋建筑物)的管理、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室的分配与调整工作。 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3工作程序 3.1固定资产的使用 3.1.1各单位须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档案。 3.1.2各单位须对新员工进行设备等固定资产设施的性能和“三好四会” “五项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3.1.3新员工在确已掌握机器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 3.1.4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在通过技术知识和使用维护知识考核,并取得《设备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技术熟练的工人经教育培训后确有多种技能者,经考核合格后允许操作多种设备。 3.1.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3.2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 3.2.1设备等固定资产维护必须达到“完好、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 322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由操作工负责,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并按规 定加油润滑,对规定的点检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在《设备日常点检卡》上,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

备。 3.2.3设备等固定资产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其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2.4各生产车间及部门要按照TPM的要求,对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并制定 相应的管理规定,监督执行。 3.2.5对固定资产保管、养护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及个人责任。 3.3固定资产的修理 3.3.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特别是对于修理时间和费用较大的重大设备等固定资产修理,由其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使用单位提出的大修计划进行综合评审,编制《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所在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3.2根据固定资产故障信息,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申请,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下达维修清单至修理单位,修理完成后,按修理清单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应予记录。对于需外协修理的固定资产,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首先应对外修单位的资质能力予以审核,然后履行合同签订和审批手续,签订《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合同》。修理完成后,相应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修理质量,并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维修完工验收单》C 3.4设备固定资产闲置封存、启用及其处理 3.4.1设备封存。连续停用3个月以上的设备,原地封存,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启用) 申请单》,报送相应的设备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与财务部审批和备案。 3.4.2封存设备的处理。封存的设备需切断电源,按要求保养后挂牌,覆盖防尘罩。未经相应的设备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所有附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4.3闲置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理。封存一年以上或生产上不适用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处理,相应的设备主管部门要及时填写《闲置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源调配或对外有偿转让。3.4.4封存设备的启用。封存设备需启用,使用单位持《设备封(启)申请单》到相应的设备 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办理封存设备启封手续。 3.5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 3.5.1新增、调拨、报废、对外处置固定资产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凭已签批完备的《固定资产开箱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它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 1、财务管理部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2、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理(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 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 第六条预算编制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精简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 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为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用辅料等; 2、办公设施: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 装订机等; 3、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4、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生产类(如设备等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申购和管理)。 办公类(由行政部统一申购和管理),分发到部门或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或个人管理。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生产设备类由生产管理 人员审核);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请购人员需求),合

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备案。 5、固定资产的维护、报修、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 申请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 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生产设备类上报后勤部维修,办公类上报 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五、固定资产核算: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专属台账;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收到后,由采购部门交使用部门负责验收、行 政部登记并编号、财务部签字确认(财务部的台帐同时跟进登录增加的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用表格

都市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 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办公桌椅、电脑设备、工具等。 第 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 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 章 资产购置 第 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 第 条 每年年底行政人事部部向各资产使用部门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 ),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行政人事部。

第 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并将统计表提交行政人事部。 第 条 行政人事部将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 ),经采购经理审核后,提交采购经理、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 第 条 每月计划工作会前,行政人事部应当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安排本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与预算,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附件 ),提交公司工作计划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会议要求负责平衡资金收支工作。 第 条 制定月度购置计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 )单批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达到 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和成交合同交财务部备案。 ( )对不宜招投标的,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渠道询价,然后确定供货商。 ( )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 条 行政人事部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及器具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三、内容 (一)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财务部作为资产监管部门,应建立键全相关资产的明细账及总账,定期(每年)与不定期(需要时)组织 主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点。 (二)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使作部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方步的设备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人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管理细则,技术操作堆积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 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 符。 4、对部门使用的资产按公司要求贴资产管理标签,标签一旦发生损坏, 立即到相关部门索要标签,重新粘贴。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由于工作和生产需要,各需求部门购置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填写申 请报告,需报部门主管、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 2、购设备进厂后,由需求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工箱检查,验收,设 备安装完毕后,填“资产验收报告”,财务部门根据“资产验收报告”建

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台账,并贴好资产管理卡片。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任何部门不得擅 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公司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财务部门办 理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办理转账手续。 2、公司对外处理固定资产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相关部门根据设备 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价值不得 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财务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理,将 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 一式二份经部门主管确认后,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后 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效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 利用的。 B.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C.老化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D.因工房改造又不能运迁的设备必须折除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使用部门要及时处理,由使 用人办理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部门主管提出处理意见, 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报财务部门备案并封存保管 好。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部门主管同意 后报财务部备案,方可使用。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 (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或退休时,相关处室应及时调整监护责任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

XXXXX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院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XXXXX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院属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行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验收、登记、使用与保管、变更、转移、盘点、出租、出借、无偿调拨/划转和报损、报废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按照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XXXXX院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实物归口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护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在部门内部建立完整的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到人。设有二级部门的,应建立和明确二级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并纳入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其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验收 1.参与固定资产(含在建基建项目所购设备)验收人员包括院资 1 / 34

产管理员、部门资产管理员、责任人、使用人及供应商等。 2.院资产管理员应参与5万元(含)以上系统设备和家具类(批 量)固定资产的现场验收工作。 3.50万元(含)以上大额软件还应有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 与现场验收,并由使用部门领导在软件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4.验收时,参与验收人员按合同中所购货物清单开箱清点核 对,图纸、说明书、认证书等相关资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5.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由验收 人员签字后交院资产采购人员。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 1.院资产管理员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及购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 行入账登记,制作设备标签并组织贴标。 2.部门资产管理员需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及时进行 记录。台账应包括固定资产信息、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编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固定资产变更、维修、计量情况等内容。项目所属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基建项目所购设备)台账应单独管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1.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本 部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养护、检修及安全防护等措施,规范固定资产变更、转移手续,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并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落实和监督。 2 / 34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有关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文,敬请参考阅读。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价值较高(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价值尚未达到该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与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行政人事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季度会同行政人事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下发 (一)购置原则 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如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以及固定资产发生丢失,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放入库房,并开具固定资产入库清单,验收人签字确认(黑联留底、红联行政台账、绿联交财务入账)。

固定资产分发到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行政人事部确认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在供应商要求结款时将供应商带到财务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调拨时,需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台账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据鉴定意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三)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及出售 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登记并安排存放,以便资产的再利用和调配。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行政人事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处置;若出售,处理所得款项须交财务部入账。 四、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一)责任分工 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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