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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XX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XXXX液化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监理部

2013年10月

目录

1 监理依据 (1)

1.1合同 (1)

1.2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1)

1.2.1 法律、法规 (1)

1.2.2 规章 (1)

1.2.3 规范性文件 (2)

1.2.4 技术规范与标准 (2)

1.2.5 技术文件及资料 (3)

1.3已批复的技术施工设计文件 (3)

2 工程建设概况 (4)

2.1基本情况 (4)

2.2工程规模 (4)

2.3工程投资 (5)

2.4工期进度 (5)

2.4.1计划工期 (5)

2.4.2进度安排 (5)

2.5建设目标 (6)

2.5.1工期目标 (6)

2.5.2质量目标 (6)

2.5.3投资目标 (6)

3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 (7)

3.1项目监理机构 (7)

3.2 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8)

3.2.1人员组成 (8)

3.2.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8)

4 监理过程 (11)

4.1质量控制 (11)

4.2进度控制 (14)

4.3投资控制 (15)

4.4合同管理 (16)

4.5信息管理 (16)

4.6组织协调 (16)

4.7健康、安全、环境 (17)

5、变更情况 (19)

6、监理效果 (20)

6.1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20)

6.1.1工程完成情况 (20)

6.1.2监理情况 (20)

6.1.3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22)

6.2工程质量评价 (22)

6.2.1项目划分 (23)

6.2.2工程预验收及竣工验收 (23)

7、做法经验与问题建议 (24)

7.1做法经验 (24)

7.2问题 (24)

7.3建议 (24)

8、附件 (25)

8.1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25)

1 监理依据

1.1合同

监理合同:《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XXXX30万方/日液化天然气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1.2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5年11月18日,2004年6月26日修改)。

1.2.2 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2)《水利部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5号);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水利部令第28号);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水利部令第29号);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11年水利部令第45号)

1.2.3 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3]5号);

2)《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通知》(水利部,水保[1998]483号);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

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3]79号)

5)《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

7)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1.2.4 技术规范与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

3)《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6000-1999);

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6)《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3〕67号);

7)《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范》(DL/T5150-2001);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1996);

1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1.2.5 技术文件及资料

1)工程建设全部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

2)《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3)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皖水保函[2012]364号文);

4)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1.3已批复的技术施工设计文件

(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及监理批复。

2 工程建设概况

2.1基本情况

XXXX天然气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9月27日在安徽省宣城市注册成立。本项目是宣城市2011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位于开发区天湖镇,北侧紧靠318国道,东临华卫公司,西侧为马村零星居民点,南侧为老318国道及农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N30°55′14″,E118°35′8″。项目距宣城市区约18km。

项目采用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天然气作为原料气,经过混合冷剂制冷循环(MRC)工艺流程,将净化后的气态天然气液化、储存、销售。投产后日处理原料天然气30万标准立方米,年处理能力约1亿标准立方天然气,年产液化天然气近7万吨。工程共分为液化工厂区、厂前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进厂道路区四个分区。总占用土地6.5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挖方3.26万m3,填方7.71万m3,借方4.45万m3,无弃方。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拆迁。

本项目区属南方红壤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表现形式为面蚀,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该区域为微度侵蚀,本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均值为450-500t/km2·a。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本工程执行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中部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成,主要工程量及相应投资见表1.1及表1.2。

表1.1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工程工程量及投资

表1.2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

2.3工程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投资212.54万元。

2.4工期进度

2.4.1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于2011年11月进行施工准备,2012年10月完工,计划工期12个月。

2.4.2进度安排

施工进度计划通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上报监理部,监理结合施工单位情况,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滞后时,采取调度措施;监理通过各方面工作,主要是月计划的检查与落实,周计划的落实,以及各种措施确保总目标实现。

2.5建设目标

2.5.1工期目标

单项工程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实施控制,把各单项工程的实际工期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施工阶段性目标和工程进度的总目标控制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工期内。

2.5.2质量目标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所有施工作业部位,监理工程师均进行巡视监控,隐蔽工程、重点工程部位与关键工序全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绿化苗木及其它施工材料严把质量检验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严格履行合同责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5.3投资目标

工程造价按施工承包合同价格进行控制,水土保持临时措施视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3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

3.1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实施现场设立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XXXX天然气项目水土保持监理部(下称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为了切实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我们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积极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设立技术组、综合组,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监理机构框图

3.2 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3.2.1人员组成

项目监理部人员主要由以下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组成见表3.1。

表3.1 水土保持监理部人员组成

3.2.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发包人与承包人洽谈工程承包合同,审核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发包人同意),提出建议,由发包人批准。

2)向承包人发布开工命令。

3)对整个工程的各承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承包人对专业负责人的书面指示有质疑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可对质疑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4)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及安全、投资进行控制。

5)审定承包人提出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决定施工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同发包人共同审定重大工程设计变更。

6)签署发送给承包人的重要信函。

7)签署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凭证。

8)审核合同变更与附加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由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9)受发包人委托处理索赔、违约和特殊风险,并向发包人提出报告。

10)审核工程延期和延期补救措施,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11)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

12)协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并主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生产协调会议。

13)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办理工程移交。

14)签署颁发工程缺陷责任凭证。

15)汇总工程的月进度报告,组织编写季度、年度工程进度报告。

(2)专业负责人与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授权分管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部位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施工活动(包括计日工)。检查和控制该工程部位的施工程序、施工进度,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编写施工日志。

2)参加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设计,以及物资、设备和资金计划。

3)按照合同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修改通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检查和控制各工程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合同签证,负责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参加工程验收与工程维护期验收。

4)参加审查承包人的材料和工艺试验报告,签发合格证书。

5)核对承包人的月进度支付申请,包括完成工程量收方和计算、计日工计算和附加工程完成工程量收方和计算,并提出分管的工程部位质量评价,会同有关部门与承包人协商计日工工期与费率标准,草拟计日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6)签发分管工程项目和工程部位的现场通知书和现场批准书,并应事先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7)参加索赔调查,提供证明材料,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8)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生产协调会和承包人召开的有关生产与安全会议。

9)指导和安排监理员的工作。

10)做好分管工程项目和工程部位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加编写单项工程技术与管理总结。

(3)监理员岗位职责

监理员由专业负责人与监理工程师授权,对专业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负责。其职责为:

1)在授权分管的工程部位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施工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设备、材料和劳动力使用等详细情况,并对此拿出尽可能详细的值班记录,填写好施工日志。

2)按照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修改通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和各施工工序的质量,审查承包人的自检报告,并签署证明。

3)参加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填写有关施工情况说明,签发混凝土浇筑合格证。

4)及时向专业负责人与监理工程师报告承包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及时向承包人指出违约现象,并签发违约通知要求纠正,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提供、核对每月完成工程量与质量评价资料。

7)监督计日工与附加工程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人员数量(包括姓名和工种)、设备种类和数量、消耗材料种类和数量、实施工作时间等。填写散工日报表与质量评价,作为月进度支付依据。

8)对索赔提供证明材料。

9)和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联系,做好现场工作。

10)做好分管项目的技术与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加编写单项工程技术与管理总结。

4 监理过程

4.1质量控制

监理部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要求及国家、水利部、建设部及相关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结合业主要求,制定出监理规划,并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各项质量目标应该达到的标准。

质量控制点:

土方开挖:首先通过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控制网点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是否符合设计精度要求,并在承包人原始地面测量的同时进行抽测断面,控制开挖精度及工程计量符合合同约定。抽测由业主、设计、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浆砌石挡墙:测放基线、基坑开挖、排水设施、石料选用、砂浆拌制、砌筑。石料的选用必须符合规定,砂浆按配比进行拌和,砌筑应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施工,分层水平缝大致水平,不得出现竖直通缝,砌缝饱满,相互交错,咬搭砂浆密实;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和排水管。抽测由业主、设计、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排水暗管: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基础(砂垫层)、管道铺设、沟槽回填。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基槽检验,验收程序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执行,管道基础下地基承载力设计不低于100Kpa,检查井下地基承载力要求不低于110Kpa。基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若发现与勘察报告和计文件不一致、或者遇到异常情况时,应上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进行基础加固变更处理。

土地整治:地块平整、建筑垃圾清除、表土铺盖,生土施基肥等。全过程旁站监理。

景观定点放线:按施工平面图所标尺寸定点放线,如为不规则造型,应用方格网法及图中比例尺定点放线,图中未标明尺寸的种植,按图比例依实放线定点,要求定

点放线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构配件和绿化苗木质量控制。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提交的主要工程原材料、绿化苗木供应计划。审查材料和绿化苗木采购的合理性。对承包人材料供应来源进行监督与控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预制成品、绿化苗木到货验收。协助发包人进行材料、绿化苗木的采购招标工作。管理好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控制。监理审批原材料、中间产品、绿化苗木见下表4.1。

表4.1监理审批验收原材料、中间产品、绿化苗木统计表

(3) 工程质量检测实验。

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要求承包人建立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检验,最主要是建立自己的实验室,或者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首先要求承包人将委托的实验室的资质、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资历,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实验项目进行申报,监理审查后,将根据实验项目签订委托合同,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验,相关实验设备要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率定。

施工单位所用混凝土配合比及砂浆配比,先经实验室定出初步配比,再由监理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混凝土及砂浆配比,其中碱活性实验复杂,实验费用高,由监理配合

业主,统一联系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实验确定。

监理采用跟踪监测和平行检测的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跟踪检测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部委托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常规实验项目平行检测,混凝土拌和物、土料、苗木及施工测量等简易检测项目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①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及时向承包人提出,责令其按限期改正。

②控制工程开工条件。单位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确认其道路、测量基准及供水、供电满足开工条件,人员及相应设备到位且符合有关要求,并施工组织设计满足施工规范及合同文件要求,才颁发开工令。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必须经过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验、质量等级核定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一般部位);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则应在项目监理工程师复核检验的基础上,尽快组织联合小组进行质量核定。

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先报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工程量较大或重要工序或单元工程开工,承包人须单独报单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③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所有施工作业部位,监理工程师均要巡视监控,隐蔽工程、重点工程部位与关键工序全过程实行旁站监理。本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项目是:浆砌石挡墙和排水暗管。

无论现场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都按照已确定的监理专用控制施工过程抽检表进行检查,项目合格记录在案,根据抽检合格情况确定工序、单元合格或优良。监理部制定了一整套控制抽检表,监理人员按要求施测,认真填写,月底汇总。监理控制施工过程抽检数据见下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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