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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所谓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的一种形式,是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各地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广泛应用到邀请招标方式,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也较为普遍地使用了这种方式。但是,邀请招标毕竟不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在竞争程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其过程和结果也不能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操作中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为了防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招标过程中通过限制供应商数量从而限制有效竞争,有必要根据邀请招标的特点、适用条件及其优缺点对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完善邀请招标管理制度、办法、操作程序的对策和措施。

邀请招标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

公开招标虽然是最能体现充分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存在着程序环节多,采购同期长,费用较高等缺陷。邀请招标则可以弥补这些缺陷。与公开招标方式相比,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发布信息的方式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二是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是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四是招标时间大大缩短,采购同期较短,招标费用也相对较低;五是公开程度与公开招标相比较,不如公开招标。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即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数量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邀请招标。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从这些规定和含义中可以看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概括起来就是两名话,一

是潜在供应商数量不多;二是考虑到采购的经济效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邀请招标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招标无效;二是除特殊原因,潜在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多的,不应当采用此办法;三是两个适用情形不是同时适用的关系。

邀请招标优缺点的具体表现

从邀请招标的特点及适用的条件中可以看出,邀请招标的优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公开招标的缺陷,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发挥招标的作用。当公开招标无法实施,或者公开招标时供应商参与数量以及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以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时,使用邀请招标正好可弥补其不足,以保证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能充分发挥招标的优势作用。另外,由于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因业务水平和技能所限,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受阻,实施公开招标有一定难度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可以弥补这些缺陷,通过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有限邀请方式,实施招标投标活动,既可以节约采购成本,又保证采购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还可以为采购机构提供实践机会,促进采购机构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实施公开招标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与邀请招标的优点相比,其缺点主要是:允许搞邀请招标或邀请招标过多的存在,容易造成一些单位和机构有意规避公开招标,甚至搞假招标,招人情标,而能够体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公开招标这一主流方式却很少使用;在实施邀请招标过程中,在邀请供应商、组织招标投标等方面人为因素较多,简单随意倾向严重,容易滋生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而产生腐败现象;向特定供应商发出邀请,容易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秘密,造成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抬高投标报价,虚增采购成本,损害采购人利益,其结果有可能违背政府采购的初衷;在邀请招标中,还不可避免地隐藏着较多的采购风险。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

由于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及其它采购方式相比,具有其独到的特点,再加上其适用范围有一定的条件,因此在各地采购实践中应用较多,尤其是在一些市县政府采购工作中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府采购市场不健全,公开招标受到限制。首先是采购项目的针对性问题。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一些地方政府采购工作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预算单位需要采购的项目有针对性的现象,有些采购项目可选择的供应商范围较窄,还有些项目只能从有限的几个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品牌或设置限定性条件等,无法实行公开招标。其次是供应商的问题。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都必须有供应商参与,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财力比较紧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对滞后的地区,采购范围窄,规模不大,而这些地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较少,有些项目还没有供应商参与,外地有实力的供应商觉得采购项目小,规模不大,没有兴趣参与,这样一来,使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就会受到限制。再次是评审专家的问题。招标过程中需要聘请评标专家,公开招标由于时间长,评标过程复杂,评审时间也长,评标专家的资格资质条件要求较高,而一些地区特别是项目相对较小的市、县一级,本地专家资源缺乏,素质不高,如在外地或更高一级聘请专家,费用高昂,外地或高一级专家也没有兴趣参加,可选择余地小,有时也很难聘请到这些专家。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开招标的实施,这些地区不可避免地要选择邀请招标方式或其它方式实施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渠道不畅。财政部指定了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各省市有的指定了公告媒体,有的没有指定,在发布公开招标信息时,一些供应商看不到刊登在全国或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的信息,有些供应商即使看到了也没有兴趣参与。市县一级由于管理体制和经费等原因没有能力指定,就是指定了当地的公告媒体,但由于费用问题也很少刊登,或由于其发行量太少等因素,众多供应商看不到所公告的公开招标信息,种种原因造成了公开招标无供应商参与的局面。从笔者所组织的几次公开招标来看,说是公开招标,但招标公告发出后却无人问津,到头来还是得采取邀请方式来邀请一些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此上一些人认为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简单、方便、易行,公开招标还不如邀请招标效果好。

采购单位的特殊性要求。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造成政府采购工作计划性不强,大部分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都是临时决定的,在向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时,都是急用的,要求的时间紧,大多是属于紧采购,今天委托的,明天就要结果,如按公开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征集供应商、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并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工作,程

序复杂,采购周期长,这样操作符合法律规定,但却满足不了采购单位的要求,因此上不得不采取邀请招标或其它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复杂。采购单位在决定采购方案时,准备不足,论证不细,方案不具体,没有办法确定出详细、准确的采购方案和采购项目清单,也无法事先计算出项目的准确价格,因此上没有办法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笔者所在机构近年来给多个单位组织实施了采暖锅炉采购,从采购品目和限额标准来看,属于公开招标范围,但采购单位提交的采购方案问题较多,锅炉主机规格型号不明确,参数指标不具体,锅炉辅机及配件、备品的数量及品牌、规格、型号、指标参数更是不能确定,有些甚至不知道采暖锅炉需要配什么辅机、配件、备品,各需配多少,经过方案论证后,还是不能确定,因为有些配件要随锅炉生产厂家,是各厂自制产品,有些需要外购,这样一来,项目最终采购清单不能确定,价格也计算不出来,因此只有按照邀请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

采购机构自身能力有限。首先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大多数地方的采购机构都是新成立单位,基础设施落后,办公条件较差,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更谈不上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这种现象在市、县一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比较普遍,这些地区要搞公开招标谈何容易。其次是经费问题,公开招标过程长,程序复杂,环节多,一个公开招标项目需要一定的开支,涉及到要支付发布招标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租赁场地费等,而采购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没有其它收入,更不能向采购单位或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有些地区采购机构的办公经费相当紧张,无力支付较大的公开招标费用。再次是人力问题,采购机构在设立时,人事编制部门给采购机构确定了人员编制数量,但满足不了正常的工作需要,搞公开招标需要大量的人员,如开标仪式上的工作人员等,采购机构的人员根本不能保证。因此,基础设施、办公经费、人员等问题,都是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

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有限。公开招标有严格的程序,每一个环节的操作都有具体规定,这些程序的操作和规定的执行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而目前政府采购领域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对招标投标知识知之甚少,对招标投标的技能掌握不够,实施公开招标有一定难度。因此,在实践和摸索过程中,大多采用了简单、易行的邀请招标方式。

根据邀请招标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要充分考虑邀请招标的优点和缺点,并针对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研究确保采购品质的方法和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完善邀请招标的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法》对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但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国务院和财政部将在依本法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或制度中,应就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以及招标投标的其他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使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既适用于真正需要的情形,又保证适当程度的竞争性。在此之前,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明确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各级政府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和规定,从严管理,规范操作,严防在邀请招标过程中走偏、走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采购风险。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是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程序申报、审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预算的作用,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强化预算约束力,用政府采购预算来约束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邀请招标过程中的行为。其次是要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把握选择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关。在《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后,受观念和认识的影响,一些采购人可能依然以各种理由要求采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为此,各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法规定的适用条件严格审核,凡是产品品种丰富、具备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供应商数量充足的采购项目,原则都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于特殊的采购项目,确实是采取公开招标无法实现采购目标的项目,可以实行采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加强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包括政府采购宣传、培训、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咨询专家库、市场价格信息库、采购业务档案库建设工作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管、采购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还包括采购机构的自身建设等,这些工作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建设的领导和扶持,强化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应自觉加强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建设,在这方面要有开拓创新精神,拓宽领域,扩展范围,想办法、下大气力抓好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础工作在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中的作用。

对邀请招标程序实行严格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规定,要防止通过制定歧视性条款进行资格预选,确保资格预选工作公正、公平和公开。要制定规范的随机选择邀请对象的程序,逐步实现管理和操作的信息化,在选择供应商方面,要逐步推行用电子计算机随机选择方式,减少人为挑选或指定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和管理,尤其是对采购机构实施的邀请招标加强监督检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实施现场监管。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多邀请各职能部门参与监督,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并为各职能部门参与监管提供更多方便和更多、更详实的相关资料。

在邀请招标中保证采购品质的主要措施

在邀请招标中,要保证较高的采购品质,关键是要解决好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问题,其次是要把握好对邀请对象的选择问题。

对于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采购机构内部建立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科学地设定各个环节的责、权、利,合理划分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增强每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化解各个环节的风险责任;二是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公务员的培训规划之中,针对政府采购业务中的相关业务实行有计划地培训,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操作实务、相关文化基础知识等,进行强化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在政府采购领域对相关专业人员要广纳全贤,按照“宁少需精,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采购机构进人关,确保采购队伍的高质量,高素质;四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锻炼,鼓励职工的业务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针对日益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造就一支素质过硬、技能全面的采购队伍;五是要加强采购机构的自身建设,在基础设施、办公经费、人力物力等方面要制定倾斜政策,确保采购机构的自身建设能够适应日益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六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要求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信,在采购活动中要从严要求,始终保持采购人员的廉洁本色,一身正气,自觉抵制采购过程中的一切不正之风,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下的交易”的顺利进行。

对于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的选择,首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选择应当邀请的供应商,从而规范邀请招标行为。其次还掌握正确的邀请方法。

一是要依法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须具备的条件,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除具备这些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参加特定采购项目必须具备的特别条件,如大型网络系统的开发和维护项目,需要有开发专业人才和维护能力,就必须对供应商在专业设备代理资格、开发和维护代理资格、开发和维护人员的资格及资质等方面规定相应的特殊条件。二是供应商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需要通过公开方式进行确定。采购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提出的特别条件,组织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公开审查,以判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符合性,即在执行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参与的供应商,不仅要将资格审查的标准公开,还要确保资格审查过程中的公平性以及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因此,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能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否则,竞争就不充分,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歧视行为。三是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邀请投标的供应商。随机方式是指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供应商中任意选出不少于三家(包括三家)供应商作为邀请对象,不得人为指定,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减少人为因素,力戒个人说了算,尽量避免少数人操作。当前,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可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将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所有供应商信息录入到供应商信息库中,在选择邀请对象时,可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开选择被邀请的供应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四是增加邀请过程中的透明度,在执行中,可邀请公证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到场监督,上述机关可派员对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设定的特别条件进行审查审定,确保这些特别条件不存在歧视性条件,不会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参与;在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对采购机构的操作过程和操作行为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邀请招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其货物采购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

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 为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工程设计招标市场,制定了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工程设计招标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4〕2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第三条鼓励引入设计大师,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以下简称“设计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 第四条适用本细则第二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的,邀请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有国家、省级设计大师称号的设计单位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不应少于1家。 第五条本细则第二条中“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是指: (一)城市主干道两侧; (二)城市主要水系滨水地带; (三)城市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公建集中区; (四)主要广场、公园、历史文化街区等市民活动节点周边; (五)城市交通主要出入口、交通干道交叉口、长途汽车站、地铁出入口、火车站周边区域。 “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机场候机楼、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档案馆、展览馆、文献馆、科普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医院、学校等具有特定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 “省重要大型工程”是指: (一)列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度省重点项目; (二)市政大型桥梁、隧道。

招标文件范本(邀请招标类)

办公楼、厂房、食堂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 联系人:*********** 编制日期:二0 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前附表及招标日程安排表 .................................................. (2 ) 第一章投标须知 ........................................................... (4 ) 一、 ............................................................................... 总贝U ( 4 ............................................................................................................................................... ) 二、 ............................................................................... 招标文件 (4 ............................................................................................................................................. ) 三、 ............................................................................... 投标报价说明(5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6 ............................................................................................................................................. ) 五、 ............................................................................... 投标文件的提交(7 ............................................................................................................................................. ) 六、 ............................................................................... 开标(8 ) 七、 ............................................................................... 评标(9 ) 八、 ............................................................................... 评标办法 (10 ........................................................................................................................................... ) 九、 ............................................................................... 定标方式 (11 ........................................................................................................................................... ) 十、签订合同 ...................................................................... (12 )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 (13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3 ........................................................................................................................................... ) 二、 ............................................................................... 质量与验收 (13 ........................................................................................................................................... ) 三、 ............................................................................... 工程处罚 (14 ........................................................................................................................................... ) 四、 ............................................................................... 合同价款与支付(15 ........................................................................................................................................... ) 五、 ............................................................................... 材料和设备供应(16 ........................................................................................................................................... ) 六、 ............................................................................... 设计变更 (16 ........................................................................................................................................... ) 七、 ............................................................................... 竣工结算 (16 ........................................................................................................................................... ) 八、 ............................................................................... 保修 (17 )

评标报告范本最新版

********施工招标 评 标 报 告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五月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工程 施工招标的有关资料 ***********(甲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阶段工作。现随文报送***********(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的有关资料。 二O一二年五月

目录 一、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及附件 2、廉正承诺书学习 3、评标纪律 4、监督意见 二、开标 1、招标开标会签到表 2、开标会会议程序 3、开标记录(表一) 4、开标记录(表二) 三、评标 1、评标委员会名单 2、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备案表 3、技术标符合性检查表 4、商务标评审表 5、标价比较表 四、其它资料

1、*******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川投资备***********(备案号) 2、招标文件 一、评标报告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评标报告 **********施工招标于2012年05月08日开标、评标,已按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该工程招标评标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 二、工程招标情况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施工邀请招标。2012年04月25日至04月28日向投标人发售了招标文件。在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04月29日下午3:00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标前答疑。开标会议于2012年05月08日下午15:00在*****************(开标地点)踏勘现场和答疑时间会议室举行。 三、开标情况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区发展与改革局及************(甲方)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所谓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的一种形式,是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各地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广泛应用到邀请招标方式,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也较为普遍地使用了这种方式。但是,邀请招标毕竟不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在竞争程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其过程和结果也不能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操作中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为了防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招标过程中通过限制供应商数量从而限制有效竞争,有必要根据邀请招标的特点、适用条件及其优缺点对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完善邀请招标管理制度、办法、操作程序的对策和措施。 邀请招标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 公开招标虽然是最能体现充分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存在着程序环节多,采购同期长,费用较高等缺陷。邀请招标则可以弥补这些缺陷。与公开招标方式相比,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发布信息的方式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二是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是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四是招标时间大大缩短,采购同期较短,招标费用也相对较低;五是公开程度与公开招标相比较,不如公开招标。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即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数量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邀请招标。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从这些规定和含义中可以看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概括起来就是两名话,一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

邀请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013 采购项目名称: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隆都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年 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隆都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澄财采编2010080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013 三、采购项目名称:住院楼装修改造工程 四、采购预算:249618.19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拟派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0月15日9时起至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一、发出投标邀请 招标人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送分中心和监管部门备案。 二、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被邀请投标人按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凭有效交易席位证获取招标文件。分中心提供见证服务。招标人应同时将招标文件送交分中心备查1份。 三、组织答疑会议 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分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在上述活动中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其它单位代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退回到该投标人名下。 五、编制招标标底需设标底的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六、落实开评标场地招标人应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与分中心或中心业务科衔接落实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从省、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抽取人身份证明。评标专家的抽取数量由招投标监管人员审核招标人的评标办法后确定。抽取外地专家应在开标大会前24小时内进行,抽取本地专家一般应在开标大会前1个小时内进行。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县招投标中心专职人员提供抽取服务。参加评标专家抽取的人员对专家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八、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递送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派工作人员在县招投标中心予以签收,并出具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九、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应严格按程序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人员进行监督。 十、评标评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进行,评委持证入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评标,并产生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提供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 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 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 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组织招标 (一)发布采购预备招标公告 1.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期间,可以发布预备招标公告,就采购标准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1)对可能存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和不合理条款; (2)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金额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进行预备招标公告的其他采购项目。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进行预备招标公告。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预告。预备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及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在预告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 (二)编制邀请招标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书依法编制邀请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符合要求的采购需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编制的招标文件提交采购人确认。 属于地级以上市的重点项目或者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其招标文件的编制、提交确认时间可以再延长十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五部分。 3.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列示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公共政策内容。 4.邀请招标文件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规定下列内容: (1)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项授权证明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2)指定品牌、参考品牌或供应商; (3)以单一品牌产品特有的技术指标或专有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要求;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就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她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她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就是采购人与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与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与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与其她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制定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程序如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1、根据《威海市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同时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不具备招标能力的应委托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即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具备能力的建设单位可组成招标机构,并将招标机构人员情况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经批准的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的邀请招标申请被批准后,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标定标办法、其它合同条件等),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招标文件经审查同意后,统一在威海市建设信息网和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内电子屏幕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3、招标单位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同时提交拟邀请投标单位投标申请(或被邀请投标单位直接从网络报送),经批准后,须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3日内于交易中心向投标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图纸、有关技术资料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出席招标发布会,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5、招标单位通过招标预备会或计算机网络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有疑问问题的投标单位进行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将问题及 解答同时发送到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口头答复无效。 6、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按规定时间递交至交易中心。投标报价在按要求密封并加盖招标管理机构骑缝印章递交后,开标前不得改动。 7、在招标管理机构现场监督下,招标单位从招标管理机构确定的标底编制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标底编制单位编制工程招标的标底价格,并按规定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定。 8、招标单位应在开标前1天向招标办报批建设单位推选参加评标的专家人员,并按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和在其现场监督下,公开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额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准时开标。 9、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下,招标单位在交易中心内组织完成工程招投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下签订承发包合同,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中标结果,经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发放经招投标管理部门签证的“中标通知书”。

邀请招标的规定

邀请招标的规定 1.邀请招标的条件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范围较小、公开程度较低、竞争不够充分。采用邀请招标限制条件是:一是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按照上述规定,邀请招标适用于专业性较强且潜在供应商较少或项目标的较小而公开招标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政府采购项目。 2.邀请招标的条件:5种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十三号令)、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邀请招标的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十三号令) 第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邀请招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号令)

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投标文件范本

绿化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己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保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章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图纸 第九章图纸 4.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投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示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4 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 投标价格 7.1.1 除非合同中另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1.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7.2.1 如果采用7.2.2价格固定,则删除7.2.3价格调整;反之,采用7.2.3价格调整,则删除7.2.2 价格固定。 7.2.2 价格固定(备选条款A)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7.2.3 价格调整(备选条款B)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

1.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有哪些方式?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有关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什么是公开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2)公开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从而保证招

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对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什么是邀请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但这些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7条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不少领域把所谓的议标当做招标方式的一种,产生了不少问题。通过考察分析,所谓的议标实际上就是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较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难以保障采购的质量,与招标所要遵守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则背道而驰,大量犯罪行为也因此而产生。根据这些特点,招标投标法未承认所谓的议标是一种招标方式。 5.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有何异同? 如果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这两种招标方式作一比较的话,不难发现

邀请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程序 山西博威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邀请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建设工程365JT规划许可证; 4.4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

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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