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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

1.目的

2.范围

3.职责

4.相关文件

5.定义

6.工作流程

7.相关记录

1.目的:

为了能对本公司在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包括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3.职责:

环境安全主管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4.相关文件:

《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控制程序》

《物流供应商选择评审控制规范》

5.定义: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指经过环保局认可的,根据其处理工艺流程和规模,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工作流程:

6.1 供应商的寻找

6.1.1环境安全主管应根据《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中识别出的危险废弃物种类,与《国家危废名录》中危险废物编号对应,去寻找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

6.1.2 候选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待处理危险废物的编号。

6.2 资质审核

6.2.1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处理待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经营可证等,如委托第三方危险货物运输公司运输的,还需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运输合同。

6.2.2 在合同签订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

6.3 备案

6.3.1在与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填写《上海市危险废物管

理(转移)计划备案表》,持双方的资质证明去环保局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

6.4 五联单的管理

6.4.1危险废弃物由环保机构认可的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每次转移,环境安全主管、废物运输单位和废物回收公司必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除各自保存一联外,电镀车间应将联单第二联交公司所在地环保局,废物回收公司应将联单第四联报送接受地的环保局。外部联络由环境安全主管负责。环境安全工程师负责收集生产类的,行政部负责收集办公类的,并交由环境安全工程师同意处理。

6.4.2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需提供一份《委托书》给本公司,内容涉及委托何人与本公司接洽五联单处理业务,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

6.5 年度考核

6.5.1环境安全主管可根据本公司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数量以及危害程度,对危险废物处理供

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五联单的管理以及现场审核。

6.5.2 频率:4次/年,不定期抽查1至2次。

6.5.3 考核结果记录在《物流供应商评审表》中。

7. 相关记录

7.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7.2《物流供应商评审表》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doc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XXX 仓库管理人员:XXX 采购人员:XXX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PCR废弃物的处理程序方案

PCR废弃物的处理程序 1.目的:保证实验室、实验人员和外部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核酸扩增荧光检测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NaOH、EDTA、乙醇、生理盐水等)、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3.负责人:操作人: 4.细则: 4.1科室职责应对本室工作人员讲明本程序在预防交叉、实验室污染 及切断传播途径中的重要性,并要求严格执行。 4.2实验室所有垃圾,装入专用污物袋内,各区备有:生活垃圾袋(黑色)及生物污染垃圾袋(黄色)。使用过的一次性消耗品(如试管、吸头、离心管、等),先放入10%次氯酸钠溶液中浸泡2~4小时后,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使用过的手套、鞋套等直接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交医院集中处理。 4.3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 浸泡;玻璃制品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4.4一次性塑料痰盂,用2%戊二醛液浸泡2~4小时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交医院集中处理。 4.5废弃标本如血、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

关节腔液等用10%的84液浸泡2~4小时后,交医院集中处理。 4.6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 纸,放入污物袋里交医院处理;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 器,煮沸15分钟或加入10%次氯酸钠溶液浸泡2~4小时,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4.7废弃标本及其容器装入黄色垃圾袋内、封闭,交医院污物处理中心处理。 4.8日常生活垃圾如纸屑等按一般垃圾交医院处理。 5.本文涉及以下表格 PCR废血标本处理交接表

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调研报告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调研报告 设计部:徐涛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1危废简介............................................................... 危废的定义....................................................... 典型危废处理种类及处理特点....................................... 2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危险固体废弃物产量及处理量....................................... 处理能力分布不均................................................. 处理处置方法..................................................... 安全填埋法 ............................................... 焚烧法 ................................................... 稳定化/固化技术 .......................................... 快速碳酸化技术 ........................................... 等离子气化技术 ...........................................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 ......................................... 3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前景分析............................................... 工业危废处理市场空间巨大......................................... 新司法解释+“土十条”延伸影响,危废管制走上正轨.................. 收购焚烧处置企业是快速扩张方式................................... 危废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

1.目的 2.范围 3.职责 4.相关文件 5.定义 6.工作流程 7.相关记录

1.目的: 为了能对本公司在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包括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3.职责: 环境安全主管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4.相关文件: 《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控制程序》 《物流供应商选择评审控制规范》 5.定义: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指经过环保局认可的,根据其处理工艺流程和规模,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工作流程: 供应商的寻找 6.1.1环境安全主管应根据《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中识别出的危险废弃物种类,与《国家危废名录》中危险废物编号对应,去寻找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

6.1.2 候选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待处理危险废物的编号。 资质审核 6.2.1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处理待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经营可证等,如委托第三方危险货物运输公司运输的,还需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运输合同。 6.2.2 在合同签订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 备案 6.3.1在与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填写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表》,持双方的资质证明去环保局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 五联单的管理 6.4.1危险废弃物由环保机构认可的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每次转移,环境安全主管、废物运输单位和废物回收公司必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除各自保存一联外,电镀车间应将联单第二联交公司所在地环保局,废物回收公司应将联单第四联报送接受地的环保局。外部联络由环境安全主管负责。环境安全工程师负责收集生产类的,行政部负责收集办公类的,并交由环境安全工程师同意处理。

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转移,是指以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危险废物从移出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场所的过程。 出口危险废物及其在境内的转移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填写、移送、保存和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鼓励采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者和接受者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方案和批准转移决定的要求转移危险废物。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移出者责任]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份、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 (二)(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 (四)(交付和装载责任)负责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转移联单交付运输者,并负责装载待转移的危险废物,避免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装,避免因装载活动造成对环境的危害。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

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

废弃物的处理程序(Waste disposal procedure)

更新记录Change Record 会签记录Review and Approval 审核(Reviewed by): 批准(Approved by):

1 目的 描述如何处置在储存、生产制造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2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除记录在帐的直接材料、半成品、过期成品、设备和家具的报废以外的其它废弃的物品,其中包括以下各类: 2.1 一般废弃物 2.1.1 不可回收废弃物:包括不可回收的发套、鞋套、粘带等工业垃圾,生活垃 圾、办公垃圾等。 2.1.2 可回收废弃物: 2.1.2.1 木制和纸制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泡沫材料、塑料纸等。 2.1.2.2 报废的探测针、废锡渣、马口铁罐等金属废弃物。 2.2 危险废弃物 2.2.1 废弃的化学品:IPA、FC40、酸、碱、有机溶剂等。 2.2.2 化学品的容器:装IPA、FC40、酸、碱等的容器 2.2.3 沾有化学品的泡沫、海绵、抹布、纸张等。 2.2.4 废弃的油品:包括废油、废冷却液、含油废水等。 2.2.5 报废的日光灯管、紫外线灯、电池等有害废弃物。 2.2.6 报废的硒鼓,墨盒等。 3 定义/相关文件 3.1 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2 G9068-XX 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 3.3 G9071-XX 设备维护的废弃物处置程序 3.4 G9069-XX 化学品管理程序 4 程序

4.1 一般废弃物的处置 4.1.1 不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 4.1.1.1 在办公区域,每个办公桌都有相应的垃圾箱来收集办公垃圾,生活 垃圾等。 4.1.1.2 在厕所装有收集废物的垃圾桶。 4.1.1.3 生产车间内设有垃圾箱用来收集头罩、口罩等。 4.1.1.4 清洁工必须收集每个垃圾箱的垃圾,然后放在公司厂房北面的垃圾 桶内。 4.1.1.5 不可回收废弃物由合约商每天进行清运。 4.1.2 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 4.1.2.1 每个办公区都有一个收集废纸的垃圾箱,定期由清洁工清理。 4.1.2.2 仓库负责人必须确保所有木制包装材料必须贮存收集好。 4.1.2.3 金属废弃物的处置 报废的探测针、废锡渣、马口铁罐等金属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4.1.2.4 可回收废弃物储存在指定位置(在公司厂房北面绿色铁箱),等待合 约商负责处理(金属废弃物合约商要有相关资质)。 4.2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4.2.1 化学品废液的处理 4.2.1.1 收集:生产车间内的化学品废液,由操作人员倒入专门的化学品废 液回收桶中。 4.2.1.2 转移:生产车间收集的化学品废液,由生产部指定人员从化学品废 液回收桶转移至化学品废液处理桶中,张贴好危险废弃物标签。然 后,由清洁工将处理桶转移到危险废弃物收集箱中(在公司厂房北面 有专门收集处)等待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资格的合约商进行处理。

检验中心废弃物处理程序

编号:SM-ZD-57869 检验中心废弃物处理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检验中心废弃物处理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1.1 确保分析检验过程中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回收、以避免对环境中的空气、水源等环境造成污染。保护环境、生态安全。 2 范围 2.1 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2.2 外单位委托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3 职责 3.1 中心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3.2 各化验室安全员及班站长负责管理、检查、督促。 3.3 检验废弃物由各班站人员定期按类别送回所属生产装置或指定场地。

4 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所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处理程序如下: 4.1 第一化验室负责炼油各部、贮运部的正常中间控制分析和部分原料、半成品、出厂产品的分析以及生调部、生产装置的临增分析任务,分析过程中发生一定数量的废液(分析后的样品、按规定保留的样品、洗涤采样和分析玻璃器皿的溶剂等),目前化验室与炼油二部及各采样装置按约定俗成的办法,废液每天或不定期到二蒸(A)采样排放口或采样时在各装置采样排放口清倒。过期试剂溶液交回中心标准溶液岗位处理。 4.2 第二化验室负责炼油各部、动力事业部的部分正常中间控制分析和全厂的环境保护分析、工业卫生分析以及生调部、安环部、生产装置的临增分析任务,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如下规定。 4.2.1 气体检验剩余物超过保存期后,样品在岗位通风柜内缓慢排放。 4.2.2 各班站洗涤用的失效洗液,含重铬酸钾,必须集中倒进污水场处理。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医院各种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 医院各种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黑色塑料袋内装3/4 满→物业人员扎紧送入暂时存放桶→物业专职运送人员用防渗漏车运送至→医院垃圾站→由环卫部门专车运走处理。 2、可回收塑料类废物(输液瓶等)、各种非抗癌类药瓶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黑色塑料袋内装 3/4 满→由物业内勤人员送至病室暂时存放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院暂时存放房内→由回收公司送走处理。 医疗垃圾 1、感染性垃圾: (1)由生产科室分类收集放入防渗漏双层黄色塑料袋内3/4 满→由物业内勤人员送至病房暂时存放防渗漏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房内→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2)检验科病源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分类收集→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按其它感染垃圾处理。 2、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头、手术刀、剪、钳、体温表等)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装入防渗漏、防刺的专用收集桶内→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暂时存放房内→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走处理。 3、化学性废物:放射科显影液产生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定影液产生后用防渗漏的专用桶装,交回收公司处理。检验科、病理科的化学试剂、液体废物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4、病理性废弃物:产生科室分类收集→交物业专职人员并进行交接登记签名→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房冰柜内→总务科定期派人送殡仪馆火化处理。 5、药物性废物:药房产生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药房应定期销毁,并按规定置于防渗漏、防刺的专用容器内,包装容器处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物业专职人员送至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房内→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走处理。 放射性废物 (1)固体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收集,放入双层防渗漏、防扩散的红色塑料袋中,用胶带密封后存放储存室经10个半衰期后,按感染性垃圾处理。 (2)液体废物:产生后由专用管道排入分隔的污水池,经过降解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废水 北院:医疗废水由医院排污系统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先沉淀后加入25%的亚氯酸钠、15%的盐酸、10%次氯酸钠并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作用后生成二氧化氯,经一系列无害化处理后排出。 南院:采用的是成都润兴消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洁王子医院污水消毒系统进行污水处理的。洁王子消毒粉的主要成分是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通过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活性氧消毒粉消毒为主体的工艺对医院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出。 --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

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转移,是指以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危险废物从移出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场所的过程。 出口危险废物及其在境内的转移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填写、移送、保存和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鼓励采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者和接受者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方案和批准转移决定的要求转移危险废物。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移出者责任] 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份、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 (二)(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

(四)(交付和装载责任)负责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转移联单交付运输者,并负责装载待转移的危险废物,避免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装,避免因装载活动造成对环境的危害。 第六条[运输者责任] 危险废物运输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资质责任)运输含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的,应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车辆运输许可证和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 (二)(核对责任)确认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具有转移联单,并根据转移联单的内容,核对待运的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和标签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 (三)(配备责任)配备沙土、容器、灭火器、通讯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人员急救防护用品。 (四)(安全运输责任)运输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漏; (五)(应急处置和报告责任)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污染清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危险废物转移批准机关报告,通知危险废物移出者;并按照应急预案实施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六)(交付责任)将托运的危险废物全部、完好地运抵指定地点并交付给转移联单上指定的接受者。 第七条[接受者责任] 危险废物接受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核查和接受责任) 对拟接受的危险废物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拟接受的危险废物与转移联单所载内容相符时,方可接受,并负责卸载及其无害化贮存、利用和处置。 (二)(报告责任)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类型及形态,数量等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内容有重大差异的,应当向接受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危险废物转移批准机关报告,通知危险废物移出者;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签发人: 签发日期:2018年5月26日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 (四)《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七)《危险废弃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八)《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四、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目录 一、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1) 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4) 危险废弃物标识管理制度 (13) 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制度 (16) 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 (17) 危险废弃物台帐管理制度 (18) 危险废弃物人员培训制度 (19) 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1) 危险废弃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23) 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 (24) 岗位作业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6) 危险废弃物利用管理制度 (27) 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8) 危险废弃物环境监测制度 (29)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

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52813 编 号: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 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 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 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特殊及废弃物使用处理程序

特殊及废弃物使用处理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废弃物品的安全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特殊物品使用和废弃物品处理的控制。 3定义 特殊物品:包括剧毒药品、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气体(如乙炔气、氢气等。 4职责 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的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废弃物品的安全处理。公司经理负责剧毒/贵重物品使用的审批。 5程序要点 5.1剧毒药品的使用 剧毒药品指对人有强烈毒害作用的试剂,如氰化物、三氧化砷等。 5.1.1剧毒药品(如氰化物、砷盐等)应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并单独存放于安全柜中,设专人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以防丢失;如发生丢失,应立即报告。 5.1.2检验人员使用剧毒药品时,应填写《剧毒药品使用记录》,写明用途、用量等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必须坚持双人同时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签字的制度。每次耗用量准确记录,所剩剧毒品及时封口并准确记录其重量放回原处保存。剧毒品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转送他人。 5.1.3剧毒品的废液要经无毒化处理后,回收存放。 5.2危险品的使用 5.2.1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气体(如乙炔气、氢气),购入后按其类别和性质分别存

放(如易燃化学试剂应与氧化性试剂分库存放;过氧化氢和过氧化钠应放置冰箱或阴暗干燥处保存;高氯酸应与有机试剂分开存放)。 5.2.2禁止在检验室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易燃化学试剂的储存量不得超过10天的用量。 5.2.3检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气体附近不能有明火、电热器及电源开关,应安置在不受阳光和热幅射作用的阴暗低温的地方,并防止撞击和激烈震动。 5.3 废弃物品的处理 5.3.1废弃物品处理时要注意安全。废液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中,应倒入相应的废液瓶中,废液瓶的标示要清楚。 5.3.2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液应按其化学性质经合理处置后,再回收到废液瓶中。5.4.3有机回收液和酸碱回收液要分开存放,分别回收。 5.3.4 所有的回收液、过期试剂及药品,应统一处理,并由综合部填写《过期、废弃物品处理记录》。 6记录 (1)《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气体登记记录》.................................XXXXJC-JL-0033-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记录》......................................................XXXXJC-JL-0034- (3)《过期、废弃物品处理记录》....................................................XXXXJC-JL-0035- (4)《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XXXXJC-JL-0036-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

5.1.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 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 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 ,标识清晰贮存。 5.1.2.2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 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5.1.2.3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废油漆联系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 机构,据列表清单上的数量进行处理及登记。 5.2.不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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