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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

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了保障我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定义

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三、适用范围

卫生、公安、司法等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负责抓捕和监管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嫌疑犯、犯人、吸毒人员以及性罪错人员的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的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韩震霖

副总指挥:赵秀红、赵春兰、翟晓光、张捷敏、王彦玲

下设应急办,成立流行病学调查组、消毒处理组、采样组、检验组。

二、各组成员及职责

(一)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成:艾滋病防治科、传染病控制科、计划免疫科等科室成员

职责:负责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二)消毒处理组

组成:消毒科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导职业暴露现场消毒处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采样组

组成: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室人员

职责:负责对职业暴露采集血样送检,指导职业暴露监测工作。

(四)检验组

组成:检验科艾滋病初筛中心实验室人员

职责:负责对职业暴露人员采集血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和业务指导。

第三部分预警及分级

医(技)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其职业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第四部分应急措施

一、应急处理

(一)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二) 预防性用药:

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参见附表1)

1、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2、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1)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2)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

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3)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二、登记和报告

1、建立职业暴露登记制度

职业暴露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表2),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保存和上报。详细记录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暴露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它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2、保密制度

无论职业暴露、事故,对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均应做好保密工作。

3、事故的报告

小型事故(存在任何一种小的损伤或一级暴露)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

重大事故(存在严重损伤或二级及以上暴露)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要立即派专家到现场对处理进行具体指导,并立即向所在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点)报告,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24小时以内)开始预防用药。

各职业暴露处理单位及时将填报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表2)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监测

1、监测暴露源:如果暴露源没有阳性或阴性的血清学化验结果应立即检测,最好做快速试验,因其结果可在几十分钟内得到。如果暴露源有急性HIV 综合征的症状,应同时检测病毒载量。

2、监测职业暴露者:由本省HIV监测(或确认)中心抽血检测职业暴露者的HIV-1/2抗体(包括做快速试验),该血清留样备用。如果职业暴露者以前已有HIV抗体的化验结果,则应加以记录。暴露后1年内要定期监测HIV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监测。结果填写在报来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表2)内。

3、使用预防性用药,应注意监测药物的毒副作用,包括使用预防性治疗时和服药两周后的全血检测、肾功能和肝功检测。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专家,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不采取暴露后预防用药者,也要定期检测HIV抗体,检测时间同前。

附表1: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附表2: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附表1:

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预防性用药的推荐处理方案

表1 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处理方案暴露级别暴露源级别预防性用药推荐处理方案

11不一定使用PEP,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根

据利害比较作出决定

12使用基本用药程序(1)21使用基本用药程序22使用强化用药程序(2)31或2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不明暴露源级别不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注:(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AZT(每次200mg,每日3次,或每次300mg,每日2次)+拉米夫定

(每次150mg每日2次),连续使用28d。或双汰芝(AZT与3TC联合

制剂)300mg/次,每日2次。

(2)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

韦(800mg,tid,饭前1h及饭后2h服用),均使用常规治疗剂

量。

附表2: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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