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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经信委“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经信委“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经信委“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经信委“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经信发[2010]7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经信委“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

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经信发〔2010〕78号)

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欧阳万坤(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万勇(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张嗣顺(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张晓玲(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恒友(办公室主任)魏福宗(财务处处长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4]36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19 【实施日期】2014.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14〕362号) 各地级市以上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省节能降耗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涉及多个业务管理部门,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席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联席审核。专项资金牵头主管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称为牵头部门),参与管理部门包括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为参与部门)。

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 建 设 指 南 2017年11月

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 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工程”,引导我省智慧校园科学发展,研制形成《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中小学组织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 一、内涵与特征 智慧校园是对数字校园的进一步扩展与提升,是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构建智能感知环境和新型的教育教学空间,智能识别师生群体的学习、工作情景和个体的特征,充分释放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人类的智慧,为师生提供以人为本、智能开放的个性化创新服务,促进教学、教研、教育管理和生活服务的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决策水平,形成“可感知、可诊断、可分析、可自愈”的新型校园生态。与初期的学校信息化和数字校园相比,智慧校园强调以服务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以智能泛在环境为支撑,以融合创新为核心,形成开放协同的现代化校园生态。其特征如下图所示: 1 / 24

图1 校园信息化建设发展阶段 二、建设目标 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能够感知环境、识别情境、记录行为、联接社群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物理环境与虚拟环境的融合,提高从基础设施、教育资源服务、师生交互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智能化水平。 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得到普遍而深入的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教与学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实现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学校的教育教学模式、管理决策模式、生活服务方式都在智慧型应用的支撑下发生了重大变革与创新,学校整体上实现智慧运行,智慧教育的功效得到充分显现。 形成协同开放的现代化校园生态。现实校园和教育教学的时空维度得到拓展,教育扩展到家庭、社群和自然社会环境,注重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和终身持续发展,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融通,注重教育的自主性、个体性和适配性,教师和社会共同为学生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资源,形成现代学校 2 / 2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3.29 【实施日期】201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 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2016〕76号) 各有关地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5〕74号)规定和有关资金评审情况,现随文下达2016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计划,资金额96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经评审,下达深圳(河源)产业园等16个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6.2亿

元(扶持依据为33个招商选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评审,下达东莞(韶关)产业园等9个园区共12个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51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 四、下达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640.92万元,还本资金11155.33万元(含2016年度还本资金1亿元、2017年还本资金1155.33万元);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余额1193.75万元(2015年度已下达贴息资金405万元)。 上述资金除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资金和贷款还本贴息资金外,其余资金均采取股权投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具体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订股权投资方案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后实施。 各地股权投资实施方案应在省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请各地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相关检查及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方向安排资金汇总表 2.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表 3.省产业园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地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电子商务促进工作坚持企业主导、行业自律、政府推动、重在培育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知名企业。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用电子化方式,利用相关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和交易、支付、信用评估等活动。 市人民政府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工作,其日常工作由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负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纳入特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应当与特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特区优先支持下列电子商务项目: (一)商贸业、国际贸易、制造业、物流业、农业、旅游业、金融业等重点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二)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支付、安全认证、可信交易、跨境交易、物流信息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五)开发方便城乡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软、硬件产品; (六)移动电子商务。 经认定从事与前款所列项目相关活动的电子商务企业,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五十万元。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沪经信技(2009)461号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印发《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科委,各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给予 政策支持的意见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协办,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是国内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具有评奖功能的展览会。“中国工博会”每年11月在上海举行。 “中国工博会”评奖工作按照《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评奖管理办法》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和振兴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国家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工博会”展示和评奖,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经研究,现提出对“中国工博会”获奖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给予政策支持的意见如下: 一、在同等条件下,对在本市注册的单位生产的获得“中国工博会”金奖、银奖、铜奖、创新奖的产品或与获奖产品相关的项目,给予下列政策支持: 1.优先认定为上海市专利新产品,在研发资助方面给予支持; 2.优先认定为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并列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委属单位 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1.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 作台帐、公告公示以及文件通知。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2.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 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度规范。 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办公室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3.根据普法责任以及新法新规,制定本 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报告、制度规 范。提供相关简报、图片。 法规处会各处室、各委 属单位 4.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本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供相关学法制度文件以及年度 学习计划。提供培训班、专题讲 座学法记录以及相关简报、图片 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 党办会各处室、各委属 单位 5.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党章和 党内法规学习记录以及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机关党办会各 处室、各委属单位

6.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 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提供相关简 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会相关处室、各 委属单位 7.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 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机关党办、纪 检监察、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 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统计情况,培 训通知、教材,以及相关简报、 图片或视频。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单位) 9.组织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本部门单独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的,报送相关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年度学法考 试通知、试卷、成绩,以及相关 简报、图片或视频。 法规处、人事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1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 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提供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提供 相关考核记录、档案、台帐。 人事处、法规处会各处 室、各委属单位

汕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汕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2015年5 月) 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政策,切实加强女干部队伍和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强化女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大力选拔使用女干部,促进各类女性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合理配置。 市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导向指导,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

型,树立优秀妇女形象;促进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构建。 市委政法委:协调政法部门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推动有关部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在拟订规划、制定政策过程中,注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系,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实施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地方

性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妇女就业。 市教育局: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在各级各类学 校招生及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展特殊教育、女子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解救受害妇女儿童,惩治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案 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不受侵犯;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妇女卖淫、强奸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填报指南(广东)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采集指南总体说明: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请各教师如实填写、实事求是。所录入数据将被省厅作为了解全省教师个人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以便将来在系统现有基础上开发更多的功能,比如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岗位聘用情况查询、培训名额分配等等。 1、标注星号的项目为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必填项目。如未按照要求填写,系统内将无法生成正确的个人信息档案,会影响日后职称晋升、人事调动、离退休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望慎重对待。 2.本系统分必填表(表后标有“*”号)和选填表。必填表必须填写,选填表若有相应信息我省也必须填写。 3、所填信息一经报送,无法自行修改。如出现信息有误,必须由个人提交申请经学校、教育局层层审批方能修正。(因此请各位老师仔细填写,避免错误)。 4、如果涉及到涉密信息,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我们在调研基础上编写了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操作指南,希望广大教师对照指南,认真细致地做好这一工作,确保按时上报。 一、系统条件基本要求: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1416512996.html,/(建议IE版本越高越好,推荐IE11版本;IE版本过低会导致有些功能不能用,也可以使用火狐、谷歌、360等)。 2、单击第2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 (注意教师个人只能单击第2行,第1行是管理员账号使用的) 二、系统登录要求:

1、登录画面 2、输入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18位身份证号) 密码:密码电脑已经自动生成好,向单位索取,自己查看。 (默认密码为系统生成的初始密码,30天内有效,请务必抓紧登录。由于密码包含各种大小写和特殊字符,故密码最好是从电子版上直接复制粘贴,手动输入极易出错,如果密码和用户名输入三次错误自动锁定,需等待10分钟后再次重新输入。输入带X的身份证号时如果大写X不能成功登陆,请尝试小写x。输入密码时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后再输入,注意大小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1 【实施日期】2013.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意愿参评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的省行业协会,于3月2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申请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精神,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提高各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常规能源资源十分匮乏,全省煤炭、油页岩、油气和水能等一次常规能源储量折算成标准煤约29.45亿吨,仅占全国储量的0.4%,是国内常规能源资源最短缺的省份。虽然我省单位GDP能耗一直处于全国最低行列,但由于经济总量基数全国最大,对能源消费的需求居高不下,并且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能源供给压力与日俱增。 “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单

广东省信息化调研报告

广东省信息化调研报告 在高校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是在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潮流中推动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充分发挥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广东省信息化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调查数据指出,最新公布的,截至2018年12月,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8年增加5672万人,手机上网的人群提升至85.8%。网民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3.8%,其中网民中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11%。由此可见,互联网正以蓬勃发展之势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的工作生活依赖于计算机信息技术。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积极推进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建设”部分,再次提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高校是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地,也是互联网、4G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技术使用率最高的群体,其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工作基层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在结合自身优势的基础上

开展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纵观国内各高校党建工作在实现信息化的过程中,主要依靠互联网的强大作用,纷纷建立自己的党建网站系统,以宣传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学校党员的先进事迹及党组织活动等。但从目前各高校的党建信息化系统观察看,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利用问卷星进行网页调查,对象为2018年广东省在校的大学生党员,共得到问卷500份,回收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86份,回收问卷有效率为97.2%。从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可见,大学生对于新媒体普遍接受度较高,各种各样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已经成为他们获取各方面信息的主要来源,甚至极少数大学生对于微信、微信等最新的新媒体技术端口已经高度依赖。 二、现行高校党建信息化建设暴露的问题 (一)高校学生党员对党建信息化参与度较低,党建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根据本次问卷调查得到的显示,57.6%的大学生党员曾经参加过党支部的网络活动,42%的党员没有参与过党支部的网络活动,这表明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党员对于党建信息化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有待加强。同时,只有9.38%的大学生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设立了专门的网络平台开展党建工作,这些数据表明目前广东省高校党建工作信息化的水平仍然较低,还需大力提高以保证党建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二)高校党建信息的网络平台中内容较贫乏,达不到信息化的目的。 党建信息化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利用网络平台,使学校党建工作上传下达地更便捷,高校党员的交流更方便,党建工作更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 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 【发文字号】汕府[2004]88号 【发布部门】汕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5.31 【实施日期】2004.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决定 (汕府[2004]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引进、转化推广科技成果,推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加速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的规定,经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亚热果酒”和“淀粉降解材料挤出片材机组”等14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SJFMHS90—1300型大卷径塑料挤出(纸类)复膜机组”等17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等25项成果为汕头市科学

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我市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获奖者学习,发扬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进行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4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一等奖(14项) 1、亚热果酒 主要完成单位:汕头市雅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者:蔡锦波、李远志、马月俊、蔡锦明、陈浩臣、郑永发、廖锦标、袁汉林、陈宏柳 2、淀粉降解材料挤出片材机组 主要完成单位:汕头市奇佳机械厂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者:王惠群、常殿君、汪小平、王贤杰、张祥华、曹允成、佘彦峰、詹春云 3、SGF-AII高端闭环矢量控制高速凹版彩印机 主要完成单位:汕头市汕樟轻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者:王镇臣、张运镁、何兴万、徐木庆、高庸林、李丽辉、林海彬 4、MS3R-1200Q三层共挤热收缩薄膜(POF)吹塑机组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金明塑胶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者:黄虹、陈新辉、李浩、林梓生、林咏波、李子平、蒋中成、林伟明、陈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晋经信电子字[2012]43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7.19 【实施日期】2012.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晋经信电子字〔2012〕433号)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33号)精神,做好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工作,培育管理水平先进、创新能力强劲、规模效益较好、能够满足传统支柱产业重大应用需求,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导向作用的标杆企业,做大做强具有我省特色的软件服务业,为我省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

有力支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7月19日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33号)精神,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申报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的通知》(晋经信电子字〔2011〕612号)要求,为做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认定与扶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管理水平先进、创新能力强、规模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是面向传统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重大应用需求,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支撑两化深度融合的骨干企业;是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导向作用,为小型微型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标杆企业。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庆市商务局 安经信中小企[2015]107号 各区经信委、商务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根据《安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办秘[2015]7号)精神,现将宜城板块首批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请认真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附件:安庆市(城区)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首批企业名单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庆市商务局 2015年4月1日

附件: 安庆市(城区)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中小微企业 健康发展首批企业名单 支持工业和商贸企业共计409户 一、工业企业共计338户 1、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2、安庆横电电缆有限公司 3、安庆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庆市中兴制衣有限公司 5、安庆市华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6、安庆一枝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安庆市振发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8、安庆创伟管桩有限公司 9、安庆市特种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安徽金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1、安徽万隆玻璃有限公司

12、安徽普瑞斯电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3、安庆市澳宝弘达工贸有限公司 14、安庆市新杏木竹制品有限公司 15、安徽宇宝电气有限公司 16、安徽亿城抓斗制造有限公司 17、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安庆市森源木质包装有限公司 19、安徽金海岸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20、安徽港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1、安庆市良信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2、安庆市宜光印刷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23、安徽鑫润机床有限公司 24、安庆市新开塑化有限责任公司 25、安庆市辰辉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26、安庆市友华包装有限公司 27、安庆正太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8、安庆中兴制衣有限公司 29、市安开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30、安庆市天香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31、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 32、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3、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DOC20)(1)

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 前言 广东是全国信息化大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的前列。有效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行政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步伐,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增创广东新优势的迫切要求。 为推动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编制《广东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 一、现状 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机关内部信息化方面: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内部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信息管理,大多建立了规模不等的内部办公局域网,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不断提高,适应政府机关办公业务和辅助领导科学决策需求的内部电子信息资源建设开始起步。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网络连接方面:部分省直部门与各地级市政府部门建立了网络连接,主要用于报送业务信息及请示报告类的电子文本。 --政府公众信息网方面:大部分省直政府部门和所有的地市政府已经试行开通了自己的网站,逐步进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社区、科技信息网和远程教育等建设。 总的来说,经过十余年的计算机普及和信息化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机关办公业务的专业队伍已经基本形成,机关工作人员大部分掌握了现代化办公技能;领导机关信息化意识得到增强,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社保、九运等全省范围的重大政府信息系统开始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一是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和网络平台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应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应用平台和相应的规范,由此造成重复投资严重,并形成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难于共享。

汕头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模板

汕头市软件行业协 会章程

汕头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 ( 修改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 汕头市软件行业协会, 英文译名为: SHANT0U SOFTW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STSIA。 第二条本会是由汕头市从事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与生产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团体, 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整合软件产业有关资源, 为会员单位和软件产业的发展壮大服务,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汕头市民政局,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人民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汕头市。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为广东省汕头市科技馆15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为: ( 一) 传达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扶持软件企业的政策, 协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代表软件企业向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反映软件企业的要求和意见; ( 二) 整合国内外优秀软件厂商资源, 促进软件项目、产品、技术、人才和信息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协作活动; ( 三) 广泛联络本地区信息化应用单位, 协助软件企业和应用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 四) 促进会员间的合作和交流, 举办相关讲座和研讨会, 制订行规、行约, 支持软件开发, 打击盗版与侵权, 反对垄断, 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环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调会员之间的纠纷; ( 五) 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业调查、行业协调和管理, 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授权, 起草发展规划、管理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 ( 六)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组织实施计算机软件和应用考试, 提高软件队伍整体水平。 ( 七) 经过多种方式, 为软件企业的发展与提高提供咨询、辅导、服务。

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 建 设 指 南 2017年11月 1

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工程”,引导我省智慧校园科学发展,研制形成《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中小学组织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 一、内涵与特征 智慧校园是对数字校园的进一步扩展与提升,是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构建智能感知环境和新型的教育教学空间,智能识别师生群体的学习、工作情景和个体的特征,充分释放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人类的智慧,为师生提供以人为本、智能开放的个性化创新服务,促进教学、教研、教育管理和生活服务的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决策水平,形成“可感知、可诊断、可分析、可自愈”的新型校园生态。与初期的学校信息化和数字校园相比,智慧校园强调以服务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以智能泛在环境为支撑,以融合创新为核心,形成开放协同的现代化校园生态。其特征如下图所示: 图1 校园信息化建设发展阶段 二、建设目标 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1 / 23

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能够感知环境、识别情境、记录行为、联接社群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物理环境与虚拟环境的融合,提高从基础设施、教育资源服务、师生交互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智能化水平。 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得到普遍而深入的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教与学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实现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学校的教育教学模式、管理决策模式、生活服务方式都在智慧型应用的支撑下发生了重大变革与创新,学校整体上实现智慧运行,智慧教育的功效得到充分显现。 形成协同开放的现代化校园生态。现实校园和教育教学的时空维度得到拓展,教育扩展到家庭、社群和自然社会环境,注重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和终身持续发展,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融通,注重教育的自主性、个体性和适配性,教师和社会共同为学生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资源,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和组织形态。 三、建设原则 育人为本、深度融合。智慧校园建设关键在于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要遵循教育规律,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的,充分发挥智慧校园对高素质人才培养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提高师生的获得感和教育 2 / 2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 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7.16 【实施日期】2013.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189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成果转化,提高行业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根据《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等有关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通过创建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加强行业关键和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

的研发,促进清洁生产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承担行业关键和共性的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和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为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参与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标准或评价方法体系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三)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四)储备和推广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搭建促进清洁生产技术交流的公共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平台。 (五)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宣传推广应用和经验交流。 三、基本条件 省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 (二)申请单位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 (三)申请单位研发设备配备和研发投入。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近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要求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申请单位拥有技术水平高、清洁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其中,申请单位是企业的,须具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和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熟悉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人员;申请单位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须具有2名以

2020年度山西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省级数字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本指南所指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为:《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所明确的“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 本指南所指大数据相关领域为:大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可视化、应用综合解决、数据加工处理、数字内容处理等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以及信息安全、平台运营、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通用计算等服务和产品;大数据相关的数据中心、呼叫中心、云计算、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通信专用通道以及卫星导航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一、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一)数字基础设施电价支持 对大型及特大型数据中心以及5G基站给予电费补贴。补贴标准见《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第1条和《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第3条。

1.申报范围和条件 (1)数字基础设施电价支持分为两类: ——数据中心电价支持。单一数据中心设计规模或数据中心型大数据产业基地内数据中心总体设计规模达到3000个标准机架及以上(此处标准机架为换算单位,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基础设施全部或部分建设完成,并进入投产运营阶段,经营性数据中心需具备IDC经营资质; ——5G基站电价支持。基础电信企业运营维护的5G基站项目。 (2)项目已参加全省电力直接交易。 (3)申报2019年度电费补贴。 2.提交资料 (1)数据中心:需提交设计文件,同时,经营性数据中心需提供IDC经营许可资质凭证,自用性数据中心需在承诺责任书中予以说明; 5G基站:需提交立项批复文件(包含5G相关的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动力配套等项目),5G通信机房相关设备的开通测试报告(包含地市、区县、机房归属单位、机房名称、电表户号、设备名称或网元名称、开通时间等信息)。 (2)项目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合同。 (3)项目2019年电费支出清单及财务凭证。 (二)数字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补助

宁波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结构

宁波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关行政规章制度,综合协调和督查委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电子政务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相关目标考核工作;承担帮困扶贫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上级重要批示的督办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信访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信访等工作;负责委系统和直属单位党群、人才、统战、维稳、综治工作;参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和审核委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课题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行政事项的认定、审核、审批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备案;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产业规划处:组织编制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及信息产业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落实差别电价等产业政策;负责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经济运行处: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预测预警经济运行态势,做好信息引导;拟订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培育发展大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跟踪监测发展态势;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生产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品牌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技术改造与进步处: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政策措施;协助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牵头做好行业龙头、重点骨干企业和总部经济培育工作;指导新兴产业和产业基地的发展;负责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承担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市能源利用监察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节能产品认定;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业节水、新能源推广的应用和管理;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等工作;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热点、资源综合利用机组、新能源发电项目初审等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处:指导、推进、协调政府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工作;综合推进和协调政府服务企业工作。 企业管理处:指导和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牵头管理系统内行业协会工作。 市场处: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企业市场拓展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要会展活动,开展区域及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参与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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