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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l 一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

m ;

附录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A1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 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 天数之比。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式(1)计算:

max

式中:一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T max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

d ;

T min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 do

A2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按公式(2)计算:

W )G Q

(2)

式中: W 一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 3/t ; (7.9594)

W )—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t ;

Q 一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 3;

G 一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o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 G 按公式(3)计算:

G L H 1 H 2 2R l n 技 R m

(3)

式中:L 一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

max

T min

100%

(1)

H i、H2 一分另U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h i、h2 一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R 一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 m;

m一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i

3

—评价单兀煤的皆度,t/m。

H i、H2、h i、h2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据,可参照附表1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附表1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

A3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表压)按下式计算:

ab P CY 0.1 100 A d M ad 1 P CY 0.1 W CY ■- ■-

1 b(P CY 0.1) 100 1 0.31 M ad P a (4)

式中:W L残余瓦斯含量,”/t ; (7.9594)

a,b一吸附常数;a=20.7739,b=1.6280

P CY一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0.101325 MPa)

p a 一标准大气压力

A d 一煤的灰分,% (1.04)

M ad 一煤的水分,% (11.09)

一煤的孔隙率,m3/ m3; (4.23)

一煤的容重(假密度),t/ m 3。(1.45)

A4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按公式(5)计算:

W W CY W CC

j

(5)

式中:W j 一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vt ;

3 一

W CY一抽米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也,m/t;

W Cc 一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6)计算。

…0.1ab 100 A d M ad 1 兀

W Cc ------------------------ ------------------------------------- ------------------------------- --------

1 0.1b 100 1 0.31M ad

(6)

A5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按公式(7)计算:

Q mc 式中:m 一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Q mc -回采期间,当月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 3/min 其测

定和计算方法为:在工作面范围内包括地面钻井、 井下抽采

(含移动抽采)各瓦斯抽采干管上安装瓦斯抽采检测、监测装置, 每周至少测定3次,按月取各测定值的平均值之和为当月工作面 平均瓦斯抽采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Q mf 一当月工作面风排瓦斯量,

m 3/min 。其测定和计算方

法为:工作面所有回风流排出瓦斯量减去所有进风流带入的瓦斯 量,按天取平均值为当天回采工作面风排瓦斯量

(标准状态下纯

瓦斯量),取当月中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为当月回采工作面风 排瓦斯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A6矿井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按公式(8)计算:

Q kc

k 一 一

Q

kc

Q

kf

式中:k 一矿井瓦斯抽米率,%

Q kc 一当月矿井平均瓦斯抽采量,

m 3/min 。其测定、计算

方法为:在井田范围内地面钻井抽采、井下抽采(含移动抽采) 各瓦斯抽采站的抽采主管上安装瓦斯抽采检测、

监测装置,每天

测定不少于12次,按月取各测定值的平均值之和为当月矿井平均 瓦

Q mc

Q

mf

(7)

(8)

斯抽采量(标准状态力下纯瓦斯量);

Q kf一当月矿井风排瓦斯量,m3/min。其测定、计算方法为:按天取各回风井回风瓦斯平均值之和为当天矿井风排瓦斯量,取

当月中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为当月矿井风排瓦斯量。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5 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6 其他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合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 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节总则 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 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 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 /min; 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

/min; 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 (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 (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 (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 (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 (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 (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 (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 (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 (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 (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 (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检查、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煤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1m,孔径100mm,便于安装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6.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三)钻孔验收 1.由各矿总工组织,瓦斯办、防突、通风、地质等部门参加,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150个。 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 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φ75mm 。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瓦斯办、信息中心、各矿总工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第十一章:附 录(规范性附录) 第一节: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一、 瓦斯压力的测定: 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应选择在岩石坚硬致密、无断层、无裂隙的地点。钻孔测压时,打钻地点至煤层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m 。测压孔的孔径以75 mm 为宜,钻孔要穿透煤层并打到顶板0.2~0.5m (厚煤层应钻入煤层3 m 以上),完钻后应及时封孔,封孔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根据阳泉矿区突出矿井3#煤层底板巷道具体情况,在采区大巷内沿倾斜方向,向3#煤层打钻测压。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选择在采区大巷3#煤层底板岩巷内布置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同时钻孔取样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 二、瓦斯含量测定与计算: 采用间接法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其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现场实测得到的煤层瓦斯压力,采用郎阁缪方程计算煤层瓦斯含量: 式中 : W ——煤层瓦斯含量,m 3/t ; a ——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的极限吸附量,m 3/t ; b ——吸附常数,1-Mpa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ad M ——煤的水分,%; ad A ——煤的灰分,%; s V ——煤的孔隙体积,m 3/m 3; K ——瓦斯压缩系数。 三、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赋存的瓦斯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100 10031.0111ad ad s ad M A K p V M p b p b a W --???? ? ???+?+??+??=

W K = W1 + W2 + W3 式中: W K --- 矿井瓦斯储量,Mm3; W1 --- 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Mm3; n W1 = ∑ A1i× X1i i=1 A1i --- 矿井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Mt; n --- 矿井可采层数; X1i --- 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W2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邻近层的瓦斯储量 总和,Mm3; n W2 = ∑ A2i× X2i i=1 A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煤炭储 量,Mt;采动影响范围:上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15— —20倍,下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5——10倍; X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 量,m3/t; n --- 矿井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数; W3 --- 围岩瓦斯储量,Mm3;当围岩瓦斯很小时,W3 = 0;若含 量瓦斯多时,可实测或按下式计算, W3 = K(W1 + W2) K --- 围岩瓦斯储量系数,一般取K = 0.05-0.20 。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l 一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 m ; 附录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A1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 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 天数之比。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式(1)计算: max 式中:一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T max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 d ; T min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 do A2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按公式(2)计算: W )G Q (2) 式中: W 一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 3/t ; (7.9594) W )—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t ; Q 一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 3; G 一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o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 G 按公式(3)计算: G L H 1 H 2 2R l n 技 R m (3) 式中:L 一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 max T min 100% (1)

H i、H2 一分另U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h i、h2 一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R 一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 m; m一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i 3 —评价单兀煤的皆度,t/m。 H i、H2、h i、h2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据,可参照附表1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附表1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

A3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表压)按下式计算: ab P CY 0.1 100 A d M ad 1 P CY 0.1 W CY ■- ■- 1 b(P CY 0.1) 100 1 0.31 M ad P a (4) 式中:W L残余瓦斯含量,”/t ; (7.9594) a,b一吸附常数;a=20.7739,b=1.6280 P CY一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0.101325 MPa) p a 一标准大气压力 A d 一煤的灰分,% (1.04) M ad 一煤的水分,% (11.09) 一煤的孔隙率,m3/ m3; (4.23) 一煤的容重(假密度),t/ m 3。(1.45) A4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按公式(5)计算: W W CY W CC j (5) 式中:W j 一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vt ; 3 一 W CY一抽米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也,m/t; W Cc 一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6)计算。 …0.1ab 100 A d M ad 1 兀 W Cc ------------------------ ------------------------------------- ------------------------------- -------- 1 0.1b 100 1 0.31M ad (6)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第一节管理办法 1、矿井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瓦斯抽放效果,研究改进抽放技术,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2、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 3、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抽放钻孔及浓度管理规定、钻孔封孔验收监督管理规定、抽采工序具体考核管理制度。 4、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A)图纸: 1)瓦斯抽放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B)记录: 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3)泵房值班记录。 C)报表: 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D)台账: 1)抽放设备管理台账; 2)抽放工程管理台账; 3)瓦斯抽放系统和抽采参数、抽放量管理台账。 E)报告: 1)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5、加强对瓦斯抽采参数(抽采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流量等)的监测,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6、严格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质量,所有瓦斯抽放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应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二节实施细则 1、突出煤层所有采掘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采掘作业前必须测定煤体原始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等参数。 2、各类抽采钻孔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合理、可靠。 3、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来施工,做到均匀布置,并认真记录实际施工参数,并反演钻孔实际控制范围,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必须重新补打。实施过程中如遇煤层赋存条件变化较大或巷道设计发生变化时,应当依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过老巷掘绕道第一循环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2014年7月5日 目录

编制依据 (3) 矿集体审批意见 (4) 一、工作面情况 (5) 二、工作面瓦斯情况 (5) 三、工作面采取的瓦斯抽采措施 (6) 四、工作面施工钻孔及瓦斯抽放情况 (7) 五、工作面抽采率 (7) 六、工作面预抽瓦斯效果评判 (8) 七、抽采达标评判 (9) 八、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结论 (10)

编制依据 1、《116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116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抽采设计》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集体审批意见 本报告于2014年7月5日早07:30时在调度会议室集体会审通过。参加审查人员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技术科成员、掘进区长、防突科长。会审认为,1162回风巷过老巷掘绕道第一循环瓦斯预抽效果、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抽采率等都满足要求,所以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并强调以下几条意见: 1、必须严格按规定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和局部预测,防突考察工进行验证及预测时,掘进施工单位需为其提供压风等服务。 2、日常收集的瓦斯地质数据,及时归档管理,以便进行瓦斯地质分析。 3、遇断层、二合顶等地质构造时需加大局部预测的密度。 4、任何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打钻有喷孔、卡钻现象,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煤粉或煤壁发冷等突出预兆,则以后的掘进过程中均要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QJM J1.0082-2014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82—2013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2013-11-22发布2014-01-01试行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Q/JM J 1.0082—201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抽采管路敷设 (1) 4其他要求 (2) I

Q/JM J 1.008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立州、李宏、韩德虎。

Q/JM J 1.0082—2013 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管路敷设的敷设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采规范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3 抽采管路敷设 3.1 安装位置 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 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应大于0.7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满足行人、行车、运料的要求;若安装有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的吊挂还应满足输送机的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空间要求。 b)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分别吊挂巷道两侧;挂在同一侧 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 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c)瓦斯抽采管路与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应不小于300mm,如特殊情况管路间距小于 300mm时应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d)瓦斯抽采管路沿底板敷设时,距底板高度不小于300mm。管路沿顶吊挂时,严格按照设计施 工,确保管路上沿与顶板之间保留不小于300mm的距离。 e)瓦斯抽采管路及管件外缘距巷道壁不小于100mm。 3.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技术要求 3.2.1 瓦斯抽采管路在安装前应检查管路完好情况并清理管路内杂物。 3.2.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长度少于2m的抽采管路至少吊挂(支撑)1处,吊挂(支撑)点应均匀布置。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吊挂(支撑)材料强度不得小于瓦斯抽采管路重量的5倍,且吊挂(支撑)材料和抽采管路上不得增加其它载荷。吊挂(支撑)材料与管壁接触处应加衬垫,防止管路受损。 1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控制范围如下: a)石门(井筒)揭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应根据煤层的实际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必须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钻孔必须穿透煤层的顶(底)板0.5m以上。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m以上。 b)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10m以上。 c)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精选-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附录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A1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 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 天数之比。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式(1)计算: max 式中:一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T max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 d ; T min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 d o A2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按公式(2)计算: 式中:W C Y —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t ; (7.9594) W )—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t ; Q —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 ; G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 o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 G 按公式(3)计算: G L H 1 H 2 2R l h 1 h 2 R m (3) 式中:L —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max T min 100% (1) W CY W 0G Q G (2)

I—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m; H i、H2 —分别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 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h i、h2 —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R —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m; m—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 3 —评价单元煤的密度,t/m。 H i、H2、h i、h2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据,可 参照附表1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附表1巷道预排瓦斯等值宽度

(6)计算。 W CC 0.1ab 100 A d M ad 1 0.1b 100 1 1 0.31M ad A3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表压)按下式计算: ab P C Y 0.1 100 A d M ad 1 P CY 0.1 W CY 1 b(P C Y 0.1) 100 1 0.31M ad P a ⑷ 式中:W Y—残余瓦斯含量,m/t ; (7.9594) a,b—吸附常数;a=20.7739,b=1.6280 P CY—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p a —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 MPa) A—煤的灰分,% (1.04) M ad —煤的水分,% (11.09) —煤的孔隙率,m/ m 3; (4.23) —煤的容重(假密度),t/ m 3。(1.45) A4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按公式⑸计算: W j W CY W CC (5) 式中:W j —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t ; 3 W CY—抽米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t ; W C C—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职责分工: 1、掘进工作面DN100铠装管及160mm-426mm管径瓦斯管路由掘进队组安装; 2、无掘进队组施工区域PE400以下管路安装改造由抽放科指定抽采作业单位负责; 3、运安工区负责管路运输工作; 4、井下各区域堆放的管路管件标准化原则按照生产技术室划分标准化责任区进行划分(PE400以下直径管路)。 1.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1.1基本要求: 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⑵、瓦斯抽采管路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米; ⑶、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内; ⑷、瓦斯抽采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⑸、瓦斯抽采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一般为200—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均应设置放水器; ⑹、处于工作面巷口的瓦斯抽采管路的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⑺、瓦斯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管径相匹配;

⑻、在急倾斜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 ⑼、瓦斯抽采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静电等措施。 1.2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有:PE400、PE280、PE160、Φ426铁管 ⑴、PE400、Φ426铁管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3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每个横川安装4个400/160(110)三通及阀门(DN150),用于连接支管路和预留放水三通,放水三通垂直向下;如遇千米钻机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增设1个400/280三通及阀门(DN250);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 ⑵、PE16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道采面侧进行安装(每100米为一组),要求距巷帮距离不大于100mm,瓦斯管路底缘距底板安装高度不超过0.6米,每根PE160管配合安装一个PE160/50三通,并必须配套使用新型封联装置调控阀。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的矿井,大于30m3/min;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XX煤矿通防科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XX 煤矿其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

岗。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 第八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第九条提前3-5年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同时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瓦斯抽采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实现矿井“抽掘采”平衡。 第五章瓦斯抽采技术工艺 第十条矿井应当按照上级瓦斯治理要求,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具体制定地面预抽采、采空区抽采等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应当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规定。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 27-2006)规定。 第十一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 第十二条抽采工艺方案的选择应按下述条件进行: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简称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培训和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瓦斯抽采工 methane drainage miner of coal mine 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 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4基本条件 4.1年满 18 周岁。 4.2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培训大纲 5.1培训要求 5.1.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两年。 5.1.2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意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5.1.3通过培训,煤矿瓦斯抽采工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2培训内容 5.2.1安全基本知识 5.2.1.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b)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c)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d)劳动保护制度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等。 5.2.1.2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生产技术知识; b)矿井通风基础知识,包括矿井及采区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设施等; c)煤矿主要灾害事故的防治知识,包括水害、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顶板事故、冲击地压事故、机电运输事故、爆破事故、火工品燃烧与爆炸事故、矿井热害等; d)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识别。 5.2.1.3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特殊性及重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b)煤矿瓦斯抽采工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c)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要求。 5.2.1.4职业病防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及其防范措施,职业禁忌症; b)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瓦斯抽采工程标准

第一部分 晋城煤业集团矿井瓦斯抽采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管理,推进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联孔标准化工作的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 1.1根据瓦斯涌出预测情况,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委托设计,并上报审批。 1.2矿井抽采系统原则建立地面固定式抽采泵系统,系统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功能,且能管路系统能通过阀门调节互通。 1.3瓦斯抽采系统中运行抽采泵能力与备用泵的单台能力一致。单一预抽系统或采空区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1台,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互通功能的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运行泵台数的60%。 1.4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瓦斯抽采泵站进气管路必须同时安装人工和自动检测流量、压力、浓度、温度的装置。自燃煤层采空区抽采管路入口10-15m 范围内安装CO传感器。 1.5.1每1h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每7d人工检测一次,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校正。 1.5.2矿井抽采量报表以泵站人工检测数据校准值为准。 1.6井下瓦斯抽采主要大巷主管、盘区干管、顺槽支(分)管及专用抽采巷道必须按标准要求安装流量、浓度、压力、温度自动检测计量或人工检测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安装在巷道口50m范围以内。 1.7每个瓦斯抽采钻场和抽采评价单元及汇流管必须装设流量、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计量装置。 1.8瓦斯抽采钻孔应装设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装置。 1.9安设检测、计量装置的地点应设置观测、管理牌板。 1.10井下瓦斯抽采管路检测计量装置要求计量可靠,检测及时。 1.11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每7d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并汇总汇报。 1.12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瓦斯抽采钻孔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放水、除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应根据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检测分析结果,及时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钻孔进行调整或调节,保证高效抽采。预抽管路系统中瓦斯浓度低于35%时,必须向集团公司说明原因。 2.矿井瓦斯抽采管路 2.1敷设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附录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A1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之比。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式(1)计算: %100max min max ?-=T T T η (1) 式中:η—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m ax T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d ; m in T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d 。 A2 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按公式(2)计算: 0CY W G Q W G -= (2) 式中:CY W —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 3 /t ;(7.9594) 0W —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 3 /t ; Q —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 3 ; G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 。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G 按公式(3)计算: ()()12122G L H H R l h h R m γ=--+--+ (3) 式中:L —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 l —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 m ;

H、2H—分别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 1 值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h、2h—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 1 宽度,m。如果无巷道则为0; R—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m; m—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 —评价单元煤的密度,t/m3。 H、2H、1h、2h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 1 据,可参照附表1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A3 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

煤的残余相对瓦斯压力(表压)按下式计算: ()()0.10.110011(0.1) 10010.31d ad CY CY CY ad CY a ab P P A M W b P M P πγ++--=??++++ (4) 式中:W CY ─残余瓦斯含量,m 3 /t ;(7.9594) b a ,─吸附常数;a=20.7739,b=1.6280 CY P ─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 a P ─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 MPa) d A ─煤的灰分,%;(1.04) ad M ─煤的水分,%;(11.09) π─煤的孔隙率,m 3/ m 3;(4.23) γ ─煤的容重(假密度),t/ m 3 。(1.45) A4 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按公式(5)计算: CC CY j W W W -= (5) 式中:j W ─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 3 /t ; CY W ─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 3 /t ; CC W ─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6)计算。 0.1100110.110010.31d ad CC ad ab A M W b M γ --=??+++π (6) A5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 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一般应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3.8 馈电异常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的现象。 3.9 瓦斯抽采主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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