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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规章制度

旅馆业规章制度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3、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4、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5、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3、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4、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5、旅馆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旅馆业微机录入制度

1、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精神,实施微机联网,否则不准开业;

2、旅馆内联网微机必须专人专用,除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外,不得安装其它软件;

3、旅客住宿登记时,登记人员认真检查身份证件,将信息完整录入微机,如有不及时录入或不按规定

的项目如实录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4、、旅馆微机共用系统,旅馆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登记工作;挂靠的旅馆,对住宿旅客的证件

如实登记,不履行住宿登记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

5、公安机关查处旅馆内违法犯罪嫌疑人,经查实没有办理住宿登记或没有录入微机的,将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

6、因微机操作人员失误或其他人员随意更改软件,导致线路上传信息不畅通,造成重大失误的,除停

业整顿外,对旅馆严肃处理。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1、旅馆必须建立旅客财物保管室或设置保险箱,确定专人负责,免费为旅客保管财物;

2、现金和物品应分开保管存放,一个旅客一个寄存牌;

3、旅客存取现金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对牌号、对姓名、对房号、床号的规定,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冒领;

4、旅馆严禁寄存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发

现上述物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5、对旅客遗留的物品,除违禁品、危险品、淫秽物品及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其它物

品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设法找到失主,无人认领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篇二:旅馆业管理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一、本宾馆设立独立的登记台,建立旅客登记单,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并配备专职前台登记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

二、宾馆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转载于:旅馆业规章制度)住宿,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住宿或一

人登记多人住宿

三、宾馆前台登记人员须对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对人

证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记单上逐项填写姓名、性别、住址、证件种类和号码、

住宿房间号码等项目。

四、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后,应立即将旅客住宿信息录

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旅客退房时,旅馆前台登记人员

在为旅客办理退房手续后,应及时将旅客退房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

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五、宾馆业接待团队住宿时,由领队或召集人负责收集本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提供给宾馆逐一扫描并传输到公安机关。

六、宾馆业应确保安装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通

知维护人员进行排除

七、宾馆业应将旅客住宿登记单按时间顺序妥善保管备查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为了使宾馆合法经营,保证旅客财产安全,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总台服务员必须热情地向旅客宣传贵重物品及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财物保管,必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四、旅馆业要认真履行现金和贵重物品登记、保管、领取、交接手续,并实行现金

和贵重物品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冒领、错领。

五、旅客财物寄存时,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发现可疑人员及其它违禁物品,发现问

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

七、对违法财物保管制失责者,按情节轻重处理,

八、旅馆业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臭、霉

烂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贵宾来访登记制度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贵宾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前台负责办理来访手续,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

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

四、来访客人必须于晚上23时前离开客房

五、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六、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

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犯罪活动。

值班巡查制度

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宾馆的的巡查工作,维护宾馆内部治安秩序。宾馆的安全巡查工作,同宾馆的命运息息相关,为了保障宾馆所有客人及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夜值巡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许打瞌睡。

三、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宾馆

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

四、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

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队员提前15分钟签到后到达岗位,由上一班保安员交待工作

中应注意的事项,做好相关交接;

二、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海燕宾馆值勤记录登记表》。交班时把注

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记录交代给接班人,接班

人应仔细检查并签名认可;

三、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

不得下班离岗;

四、交班人员应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

五、交班人员下班后统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组长讲评本班的工作情

况,及交待其它事项;

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篇三: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情况报告制度

一、旅馆业要认真查验住宿旅客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准确地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对伪造、涂改、无效过期身份证件住宿的需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反动淫秽物品住宿的,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三、旅馆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时,在尽力制止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旅馆业发现公安机关通缉、通报、通知、协查的犯罪分子时,在做好稳控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保安(安全员)工作制度

一、旅馆业聘用的保安(安全员),必须经过保安公司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保安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积极协助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通报、通知犯罪分子和赃物,以及形迹可疑人员,在向公安要关报告的同时,做好稳控工作。

四、提醒旅客注意自身财物安全,提醒旅客贵重物品交保管室寄存,发现旅客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以及反动淫秽物品住宿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尽力制止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

六、积极做好旅馆内部安全防范、消防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隐患整治,确保住宿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认真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备案,防止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备案,或揭示招领,设法归还原主,经招领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五、发现危险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藏转移或者擅自处理。

六、因旅馆的管理责任,致使旅客财物丢失、被盗的由旅馆负责赔偿。篇四:旅馆业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旅客出入时请锁好自己房间的门,并关好防盗门。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大声喧哗。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如发生意外,要照价赔偿。

5、旅客要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篇五: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1、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严密掌握出入旅馆人员情况,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查堵违法犯罪分子。

2、来访制度。对进客房部的来访人员,一般不予登记。必要时有礼貌地查验证件,或由服务员与住客联系,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准进入客房。

3、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各旅馆应指定专人负责旅客财物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要注意查询、发现保管财物中的危险、可疑物品;严密财物保管的登记、领取、交接手续,严防丢失和冒领。

4、值班查房制度。各旅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管好客房锁匙,凭住宿证或收款单对号开房;向住客介绍住宿遵守事项,动员住客将贵重财物交旅馆保管;经常巡查客房,掌握住宅来访人员情况,维护客房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客房财物安全。

(五)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人员和发生案件、事故,旅馆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旅馆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并采取措施控制罪犯,保护现场;危急事件要立即组织抢救。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消化内科制度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消化内科制度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 1.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症、禁忌症。由门诊或病区医师按专用申请单所列项目详细填写,同时开出术前用药处方,然后到内镜室登记预约。急诊、危重患者,需与内镜室负责医师事先联系,商定检查治疗时间、检查前准备等事宜,并由申请医师陪同以便及时抢救。 2.检查前应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以尽量减少交叉感染。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当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及用具。 3.预约时医护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交待检查前准备事项及检查时间。 4.检查前操作医师必须认真阅读申请单,以详细了解病史及需检查重点,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必要时阅读有关X片及院外医疗资料。 5.检查治疗时,操作医师应集中精力,手法轻巧、准确,观察应全面、认真、细致。操作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许在患者在场时讨论患者的病情。

6.检查治疗时,医师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并发症,对疑有与检查、治疗相关并发症的患者,应密切随访,并作相应处理。 7.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医师应细心地向患者解释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遇有问题,应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要进行随访或与申请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8.送检病理标本时,必须在标本瓶上表明病理号及活检序号。内镜检查记录及病理申请单中应准确表明取材部位及数量。要严格查对,严防差错。 9.要爱护仪器、设备,操作结束时,应严格按规定消毒、干燥并妥善保管仪器。应建立器械、物品登记制度。 10.每次检查、治疗后,应及时把申请单、保管记录、病理结果、相片等资料归档。 11.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与评价体系,确保诊断治疗,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

《旅馆业管理办法》

梁家墩镇《旅馆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件,做到逐人验证,确保人证相符。 五、旅馆前台服务人员要将所有入住的旅客信息认真登记,并全部输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按要求的旅客信息及时传输至公安局信息中心,不得延误。 六、旅馆法人是旅馆前台联网运行情况的总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旅馆前台系统的登记输入和数据传送情况,坚决杜绝漏输、错输,不上报等情况发生。 七、旅馆应落实专人负责前台微机系统的维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专用软件问题不能修复的,向辖区公妄机关报告。 八、旅馆前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电脑,同时保证通信线路畅通,用电安全,禁止故意损坏设备,禁止删除登记的旅馆信息和程序旅客信息须保留30天备查,不得自行删除,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禁止向系统输入非旅客信息,试验数据和可能导致系统中误报警,假报警的信息,禁止输入可能危害或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 九、对于未按以上管理制度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旅馆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隔离室、观察室管理制度

隔离室、观察室管理制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以下学校观察室、隔离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置防控传染病观察室、隔离室,供传染病高发期体温异常者及疑似病人排查期间使用,本室只接待发热患者,其余患者及健康者一律不得入内。观察室、隔离室应有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二、每日早中晚对观察室、隔离室进行酒精(84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平时保持每天上午、下午最少2次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半小时。通风、消毒每天要做好记录。消毒处理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专(兼)职消毒工作操作人员,专(兼)职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三、观察室、隔离室位置要相对远离健康班级,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由独自出入的出口,避免与健康师生的接触。 四、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应迅速建立传染病疑似人员的登记,并及时与当地疾控部门联络,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的医疗机构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工作人员的防护。对不能及时转运的疑似人员,应安排疑似人员进入隔离室,并定时对疑似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做好

疑似人员的心理辅导。 五、同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学生,受条件限制时,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一室。 六、应限制疑似人员的活动范围。医护人员接触疑似人员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隔离服等隔离设施。离开隔离室后,应迅速摘除手套等,迅速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迅速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最新整理)楼盘开盘活动方案5850729804 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1、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严密掌握出入旅馆人员情况,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查堵违法犯罪分子。 2、来访制度。对进客房部的来访人员,一般不予登记。必要时有礼貌地查验证件,或由服务员与住客联系,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准进入客房。 3、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各旅馆应指定专人负责旅客财物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要注意查询、发现保管财物中的危险、可疑物品;严密财物保管的登记、领取、交接手续,严防丢失和冒领。 4、值班查房制度。各旅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管好客房锁匙,凭住宿证或收款单对号开房;向住客介绍住宿遵守事项,动员住客将贵重财物交旅馆保管;经常巡查客房,掌握住宅来访人员情况,维护客房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客房财物安全。 (五)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人员和发生案件、事故,旅馆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旅馆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并采取措施控制罪犯,保护现场;危急事件要立即组织抢救。 十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 l1

内镜室工作规章标准制度全.doc

实用文档 内镜室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各类人员职责,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充分 的协调与配合。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规章(如内镜的操作规程、内镜清洗消毒规程、 内镜质控措施、内镜消毒监测及保养维护等);严格遵守医院及内镜中心工作制 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或旷工; 3、接诊病人要做到首诊负责制,态度要和蔼,语言要和气,礼貌待人,耐 心解释,避免与患者发生任何冲突; 要密切结合临床,注意患者的轻、重、缓、 急;对急、重症患者优先诊疗,确保“急诊绿色通道”;要查问病史,体查,审 查申请单是否符合规范,掌握禁忌症; 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术前注意事 项。 4、内镜诊疗时应认真负责、难病要会诊讨论。操作力求轻巧、细致、全面, 严防并发症。 5、术后按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按规范及时填发报告,对做粘膜活检病理者, 术前应亲自过问病理检查结果,以便修正最初的诊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查,或作 其它检查,直至明确诊断为止。

6、归档保管好种检查记录,未经批准的各种医疗检查记录及登记不得借出。 内镜室仪器保养制度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内镜是一类精密、贵重的光学和电子仪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切实执行其保养维护制度,具体做到严、查、细、净、冲、存。 1、严:即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仪器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的使用维修登 记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禁止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使用仪器。 2、查:即术前要对电路各部分及仪器各部件集资细致检查,看电路、导线 接触是否良好,电压是否合乎要求,仪器各部件性能是否正常,内镜是否有渗漏 现象。使用中要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后要依次关掉各电源开关,最后要加盖仪器防尘罩。 3、细:即细致。在进行安装、操作、洗涤内镜时须轻拿、轻放、轻取轻操 作;洗涤内镜时要稳当,切勿让内镜碰撞与过度扭曲,以免损坏内镜。 4、净:即洁净。内镜及其附件要严格按到2004 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清洗消 毒或灭菌储存。 5、冲:即冲洗。内镜及附件在“净”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气水堵塞,要尽 可能多冲洗送气、送水管道。对做完胃潴留、肠道清洁不良、消化道出血、活检 患者、内镜检诊时间较长者勿必彻底进行冲洗。对做完一般病人也要尽可能多冲 洗,最多 3—5 个病人要冲洗一次。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内镜科各项制度(内容清晰)

内窥镜科制度目录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消化内镜室感染管理制度 3.消化内镜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 4.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管理制度 5.消化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6.内镜科仪器管理制度 7.消化内镜科工作制度 8.消化内镜科查对制度 9.清洗消毒间工作制度 10.消化内镜室预约窗口工作制度 11.内镜诊断报告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 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关于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的重要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定期讨论医院感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实现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3.充分发挥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作用,大力支持感染管理专职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制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4. 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规程,将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 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 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科、血液透析室、临床

旅馆业规章制度

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岀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 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7、严禁在旅馆内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3、登记时要查验旅客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不得办理住宿手续; 4、未经外事部门或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办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记; 5、旅馆要备有旅客住宿登记簿,微机传递信息受阻时,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交住地派出所查验。 旅馆情况报告制度旅馆业职工发现旅客中有下列情况的应立 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危害国家安全或凶杀、纵火、爆炸、抢劫、诈骗、盗窃、卖淫、嫖娼、走私、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与公安机关通缉或协查的罪犯、查找的赃物相似的; 3、携带有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4、持有使用、伪造、涂改过的证件的、证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内镜室工作规章规章制度

内镜室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各类人员职责,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充分的协调与配合。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规章(如内镜的操作规程、内镜清洗消毒规程、内镜质控措施、内镜消毒监测及保养维护等);严格遵守医院及内镜中心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或旷工; 3、接诊病人要做到首诊负责制,态度要和蔼,语言要和气,礼貌待人,耐心解释,避免与患者发生任何冲突;要密切结合临床,注意患者的轻、重、缓、急;对急、重症患者优先诊疗,确保“急诊绿色通道”; 要查问病史,体查,审查申请单是否符合规范,掌握禁忌症;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术前注意事项。 4、内镜诊疗时应认真负责、难病要会诊讨论。操作力求轻巧、细致、全面,严防并发症。 5、术后按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按规范及时填发报告,对做粘膜活检病理者,术前应亲自过问病理检查结果,以便修正最初的诊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查,或作其它检查,直至明确诊断为止。 6、归档保管好种检查记录,未经批准的各种医疗检查记录及登记不得借出。 内镜室仪器保养制度 内镜是一类精密、贵重的光学和电子仪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切实执行其保养维护制度,具体做到严、查、细、净、冲、存。 1、严:即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仪器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的使用维修登记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禁止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使用仪器。 2、查:即术前要对电路各部分及仪器各部件集资细致检查,看电路、导线接触是否良好,电压是否合乎要求,仪器各部件性能是否正常,内镜是否有渗漏现象。使用中要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后要依次关掉各电源开关,最后要加盖仪器防尘罩。 3、细:即细致。在进行安装、操作、洗涤内镜时须轻拿、轻放、轻取轻操作;洗涤内镜时要稳当,切勿让内镜碰撞与过度扭曲,以免损坏内镜。 4、净:即洁净。内镜及其附件要严格按到2004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清洗消毒或灭菌储存。 5、冲:即冲洗。内镜及附件在“净”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气水堵塞,要尽可能多冲洗送气、送水管道。对做完胃潴留、肠道清洁不良、消化道出血、活检患者、内镜检诊时间较长者勿必彻底进行冲洗。对做完一般病人也要尽可能多冲洗,最多3—5个病人要冲洗一次。 6、存:即保存。内镜使用后要规范保存。要求当天使用后,内镜均要在彻底清洁、消毒、干燥、保养(测漏、头端无水酒精擦拭、镜身无水酒精擦拭、按扭上油等)后储存于专用内镜柜(悬挂、稳妥),并定时开启紫外线消毒。 内窥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1、酒店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2、员工在酒店工作,要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和揭露危害国家安全,泄露、搜集国家情报的敌对分子。 3、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佩戴工号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支、匕首等危险品带入酒店。工作时严格操作规程,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 4、员工有责任保护酒店和客人的财产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和事及其他反常现象及时报告,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窃的人,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将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及省市旅游局和全市各家大酒店。 5、安全工作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交接班物资清点制度,如发生被盗、火灾等其他事故,除追查当事者责任外,同时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要自觉配合安保员的正常值勤,进出酒店要打卡,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查询,非上班时间不经允许不得在酒店无故逗留或进入酒店。 7、安全保卫部要建立员工档案。如指纹、血型、笔迹、有无前科等,对治安危险人员要重点掌握。

值班巡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观察室制度

观察室(输液室)工作制度 1.急诊、门诊病人根据病情尚需观察,一时不能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值班医生和护士,对留观病人要严密观察,及时治疗,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 3.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观察室(输液室)病人,并及时记录和反映情况。 4.门诊医师对输液病人,应详细书写病历和处理经过,及时处理输液中出现的问题。 5.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人和有试敏的输液病人,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重要情况应做书面记录。 6.病人输液结束后要留观20-30分钟方可离开。

工作人员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部门声誉,保护部门利益。 三、服从领导,踏实工作,态度和蔼。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注射室工作制度 1、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操作前洗手、戴口罩,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2、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负责,手法轻巧,以减轻病人痛苦。 3、注射药物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注射时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对需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分钟,无过敏反应者方可注射。 5、严密观察注射后病人的病情变化,如发生注射反应或药物过敏等意外,应立即报告医师,采取抢救措施。 6、抢救药品的放置要定点定位,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室内空气、地面每天消毒一次,可采用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并做好记录。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和护理人员双手细菌培养一次,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检验报告单。 8、做好一次性物品使用后的处置工作。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1.在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技术操作规程、规章的基础上实行全员全 程质量控制管理。 2.内镜医师准入资格: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职医师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 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 3.预约:预约时医护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交待检查前准备事项及检查时 间。 4.宣教:候诊室播放检查流程和演示,以及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途径面向广大 群众普及胃肠镜检查方面的知识,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消除患者内心的恐惧。 5.内镜检查前"告知"并签署内镜诊疗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 症、禁忌症。检查治疗时,操作医师应集中精力,手法轻巧、准确,观察应全面、认真、细致。操作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许在患者在场时讨论患者的病情。术后书写规范的内镜报告。 6.介入治疗要实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手术须制定预手术方案。严密观察 有否出血、穿孔、感染等并发症。开展介入治疗的内镜室应配备氧气、抢救药品及监护设备,并保持其性能良好。 7.消毒:内镜及附件按最新版清洗消毒规范处置。 8.内镜保养:专人日常保养,定期联系厂家售后人员对内镜进行专业保养,检 查前确保各种设备、器械性能良好。 9.ERCP诊疗操作要规范化,做好放射安全工作,医务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对急危重患者,应优先诊疗,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并由申请医师或相关医护人员陪同以便及时抢救。 10.并发症的预防及治疗:做到对各类并发症尽可能的早期诊断、早期处理。严 格按"诊疗、护理常规"要求,及时、有效、快速处理各类并发症。对保守治疗无效的病人,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对已发生的各类并发症,应寻找其原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在旅馆内开艾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旅馆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业安全管理制度

验证登记制度 1、前台登记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尽职守则,严禁脱岗。 2、主动向住宿旅客索要身份证件,并认真核对身份证件信息 与住宿人员体貌特征是否相符。 3、使用身份证鉴别仪对旅客信息进行扫描,并在社会信息采 集系统及《旅客登记本》上分别进行登记。 4、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为可疑证件的,按规定采取“先登记后 报告”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置。 5、严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非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 6、严禁多人住宿只登记一人; 7、严禁对来店住宿人员有地区歧视,拒绝住宿现象发生。 8、前台登记员使用公安网络登记要有保密意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详细向下一 班交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情况报告制度 1、发现住宿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 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要及时报告。 2、发现旅客为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和形迹可疑人 员的要报告。 3、发现被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财物要报告。 4、发现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的要报告。 5、发现旅客使用已经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有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等 情形的要报告。 6、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要报告。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值班巡视制度 1、应当24小时有值班负责人带班,负责维护旅馆内的治安秩序。 2、服务台应设专人值守,为旅客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客房区应设 专人全天值班巡查,巡查时间不得大于半小时。 3、户籍登记员和客房服务员要坚持每天查房查铺,查房时注意检 查每个房间实住人数与登记的人数是否相符,检查每个铺位的实际入住人和登记人的姓名是否相符。 4、通过查房查铺,注意发现掌握回旅馆较晚、夜不归宿的旅客, 并将情况记录下来。 5、注意发现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住宿、会客者擅自留宿及转让房 间、床位的情况,一经发现要进行核查,并向值班经理报告。 6、发现房间内有未寄存的物品,要主动提醒旅客将物品存入小件 寄存处。 7、监控室应设专人全天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发现遮 挡摄像头、公共区域放置可疑包裹等可疑情况,并妥善处置。 8、每日巡视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填写《值班交班登 记簿》。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新编整理观察室规章制度

观察室规章制度 观察室规章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一、认真做好观察留观患者,病情初步诊断,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与记录。 二、尽短时间内对留观患者病情作出最后诊断,并修正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 三、观察室应备齐急救药品及抢救器械,作到随时备用,随时可用。 四、应具备急诊室的初步功能和必要设备。 五、工作人员应掌握急诊抢救知识和使用抢救器械的技能。 六、作好观察病人的分诊,传染病等的管理。 药房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每批次进药应查三期(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失效期)看三计(生产厂家、进货单)。 二、规范调剂程序,做好三查(处方、药品、调剂)五对(处方、名称、剂量、用量、配伍、用法)三标准(调剂、核对、划价)三、药品存放应达到(防火、防震、防烂)按药品要求存放,随时注意有效期药品时效。 四、严格杜绝失效、霉变,假劣药品应用。 五、规范处方应用,做到不规范,不合格处方,不予调配。 门诊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人员应着装上岗,服务患者。 二、严谨服务,严肃诊断规范,防范误(漏)诊及差错事故发生。 三、作好门诊登记,避免漏登记或登记不全。 四、严格传染病管理,及时隔离上报,防范院(所)内感染。 五、作好门诊场所消毒工作,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一次性用具使用后及时焚烧并做到有登记及记录。观察室规章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 1、观察室留观病员由门诊医师,护理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出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2、观察室设一定数量床位,按床编号,挂床头牌,病员离院时应更换卫生被服,并进行消毒。 3、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留观病员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案保管,入院的观察记录在门诊保管,一般保管一年。 4、留观察病员的管理同住院病员,生活不能自理或病情需要陪护者,可留陪护。 卫生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入处置室、治疗室必须 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 天室内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 按规定做好注射的过敏试验。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钍一管。 4、认真做好三查七对一注意工作。三查:摆药后查,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 反应。

酒店、旅馆行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旅馆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

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1、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值班人员要严密掌握出入旅馆人员情况,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旅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查堵违法犯罪分子。 2、来访制度。对进客房部的来访人员,一般不予登记。必要时有礼貌地查验证件,或由服务员与住客联系,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准进入客房。 3、旅客财物保管制度。各旅馆应指定专人负责旅客财物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要注意查询、发现保管财物中的危险、可疑物品;严密财物保管的登记、领取、交接手续,严防丢失和冒领。 4、值班查房制度。各旅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管好客房锁匙,凭住宿证或收款单对号开房;向住客介绍住宿遵守事项,动员住客将贵重财物交旅馆保管;经常巡查客房,掌握住宅来访人员情况,维护客房治安秩序,保障旅客和客房财物安全。 (五)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人员和发生案件、事故,旅馆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旅馆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并采取措施控制罪犯,保护现场;危急事件要立即组织抢救。

内镜室工作制度

内镜室仪器保养制度 内镜是一类精密、贵重的光学和电子仪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执行其保养维护制度,具体做到严、查、细、净、冲、存。 1、严:即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仪器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的使用维修登记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禁止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使用仪器。 2、查:即术前要对电路各部分及仪器各部件集资细致检查,看电路、导线接触是否良好,电压是否合乎要求,仪器各部件性能是否正常,内镜是否有渗漏现象。使用中要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后要依次关掉各电源开关,最后要加盖仪器防尘罩。 3、细:即细致。在进行安装、操作、洗涤内镜时须轻拿、轻放、轻取轻操作;洗涤内镜时要稳当,切勿让内镜碰撞与过度扭曲,以免损坏内镜。 4、净:即洁净。内镜及其附件要严格按到2004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清洗消毒或灭菌储存。 5、冲:即冲洗。内镜及附件在“净”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气水堵塞,要尽可能多冲洗送气、送水管道。对做完胃潴留、肠道清洁不良、消化道出血、活检患者、内镜检诊时间较长者勿必彻底进行冲洗。对做完一般病人也要尽可能多冲洗,最多3—5个病人要冲洗一次。 6、存:即保存。内镜使用后要规范保存。要求当天使用后,内镜均要在彻底清洁、消毒、干燥、保养(测漏、头端无水酒精擦拭、镜身无水酒精擦拭、按扭上油等)后储存于专用内镜柜(悬挂、稳妥),

并定时开启紫外线消毒。 内镜室工作制度 1、接诊病人要做到首诊负责制,要密切结合临床,注意患者的轻、重、缓、急;对急、重症患者优先诊疗,确保“急诊绿色通道”。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术前注意事项。 2、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各类人员职责,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充分的协调与配合。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规章(如内镜的操作规程、内镜清洗消毒规程、内镜质控措施、内镜消毒监测及保养维护等);接诊病人时,要查问病史,体查,审查申请单是否符合规范,掌握禁忌症;内镜诊疗时应认真负责、难病要会诊讨论。操作力求轻巧、细致、全面,严防并发症。 4、术后按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按规范及时填发报告,对做粘膜活检病理者,术前应亲自过问病理检查结果,以便修正最初的诊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查,或作其它检查,直至明确诊断为止。 5、归档保管好种检查记录,未经批准的各种医疗检查记录及登记不得借出。 内镜护士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职责 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医生作好检查、内镜治疗的术前准备、术中配合、术后的清洗消毒、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资料登记等工作。 二、要求

旅馆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三、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

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四、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旅馆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备案,或揭示招领,设法归还原主,经招领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五、发现危险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藏转移或者擅自处理。 六、因旅馆的管理责任,致使旅客财物丢失、被盗的由旅馆负责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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