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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整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整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整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整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4.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5.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7.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8.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

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

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9.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1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国税发[2005]9号文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例解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雇员当月工资大于等于3500)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商(由这个商来确定在七级累计进税率的哪一级)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雇员当月工资小于3500)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

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一、年终奖例题:

例1:某人2013年1月份工资收入为4600元,另外取得单位的上年全年兑现奖27000元,则当月该人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当月工资应纳税:(4600-3500)×3%-0=33元

第二步、上年兑现应纳税:

1、确定适用税率

27000/12=2250元

查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2、计算上年兑现奖应纳税额:27000×10%-105=2595元

第三步、合计2013年1月应纳税额:33+2595=2628元

例2:若上例中该人1月份的工资为2800元:

1、确定适用税率:

[27000-(3500-2800)]/12=2191.67元

查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2、计算当月应纳税额:

(2800+27000-3500)×10%-105=2525元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1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一、历史原因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分设 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 (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枟所得税章程枠,但是未能公布施行。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暂行条例枠,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法枠,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 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枟全国税政实施要 则枠,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 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 3种税收。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和财政分 配机制等原因,1958年和1973年,我国又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 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对外 资进入我国市场存在一些准入限制,为了鼓励吸引外资,初步建立涉 外所得税法律制度并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 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80年代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枟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 所得税法枠,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

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 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 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 要措施出台,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 税条例(草案)枠和枟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枠,同时,完善了集体 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了适应个体经 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 人收入调节税。 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所得 税制度的改革也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 则。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 统一;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枠,完成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改革开放初期 为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截至 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畅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 的21畅12%。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时代要求 ①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C)。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7、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C)。A.25% B.20% C.18% D.15%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C)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A.中国境内 B.中国境外 C.中国境内、境外 D.国内各地 9、居民企业,是指(C)。 A.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最新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集萃汇总

2009年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集萃

2009年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集萃 2009年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集萃(一) 1、福利费、职教经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 答: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14%范围内按实扣除。 2、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5%范围内按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范围内按实扣除。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扣除。 2、年度终了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可以调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企业2008年按合同约定收取的租金收入有部分所属期是2009年度的,是不是汇算清缴时应把这部分所属2009年租金收入剔除,不需要在2008年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不可以。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的租金应作为2008年的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2008年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2009年1月份发放,可以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 答: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在次年汇缴申报期前(次年5月31日前)发放纳税年度提而未发的工资,视同纳税年度的实发工资。因此,2008年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2009年1月份发放,如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则可以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单位现有一员工退休,医保中心要求单位为其补交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此保险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实际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 7、小型微利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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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后,其实施条例也于2007年岁末由国务院颁布。本期财务监管的主题即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分析了新税法的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方面的新政策,同时分析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变化一:税率降低、税负减轻、食品饮料、银行等多数行业将受益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新税法实施以后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税率的降低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税后净利,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 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将受益较大,特别是银行业和白酒行业,过去由于没有税收优惠,部分费用不能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导致实际税率远高于目前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这两个行业受惠最大。 变化二:统一了工资薪金、研发费、捐赠、广告费等税前扣除标准,体现了公平税负原则 合理工薪支出均可税前扣除。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制度将取消,老个税中规定了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即每人每月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新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且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调整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扣除,从而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特别是对高收入行业的净利润影响很大,如银行业、房地产业等。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具体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较为有利。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提高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规定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收入15%准予扣除。企业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从老法的2%、8%、25%以及特定期间全额扣除的多标准变成了投入可按销售

企业所得税法条

一、税前扣除跨期费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三、非正常损失未经申报扣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其他支出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含答案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单位XX成 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7年10月30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

第07讲_企业所得税法(1)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考点1】纳税人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所得来源地标准 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答案】AD 【解析】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法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D.依法在中国境外成立,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答案】C 【解析】选项ABC: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选项D: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点2】征税对象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 B.动产转让所得 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D 【解析】选项A: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例题2·多选题】在判断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CD 【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考点3】税率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试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 D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B )。 A.20% B.25% C.30% D.33% 3、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B )。 A、2 B、3 C、5 D、10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C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 B.四 C.五 D.六 5、某企业2008年度有注册资本500万元,当年1月1日向其无关联企业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C )万元。 A.30 B.28 C.24 D.15 6、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 B )以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7、某企业在2008年的年终核算时,出现了经营亏损600万。如果该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亏损,应当在哪年之前弥补亏损?( D )A.2010年 B.2011年 C.2012年 D.2013年 8、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 B )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9、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D)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10、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相抵触的应当执行(B)。 A、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B、国家有关税收规定 C、国家有关会计规定 D、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 11、某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6年度亏损500万元,2007年度

税收热点问题详解

编者按:为了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税收问题予以及时、权威答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从2009年起,每月从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各种途径受理的问题中,整理出一部分出现频率较高、回答难度较大的问题及其答案,经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相关单位审核后,陆续在本栏目予以公布,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能否适用20%的优惠税率? 公布日期:2009年11月09日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也确实是讲,核定征收企业自2008年起,一律执行25%的法定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久?假如差不多按旧法提取1年折旧,现在该如何衔接? 公布日期:2009年11月02日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98号)第一条规定,新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旧法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含答案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单位姓 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新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库附答案(306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练习题库附答案(306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A本国企业B外国企业C居民企业D非居民企业答案:D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A本国企业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D非居民企业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A20% B25% C30% D33% 答案:B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A10% B12% C15% D20% 答案:C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10% B12% C15% D20% 答案:B 6.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A20% B25% C30% D33% 答案:B 7.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A三B四C五D 六答案:C 8.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A三日B五日C七日 D十日答案:C 9.某企业于2008年销售了2006年积压的一批货物,如何对这批货物计税,有以下

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是正确的?()A按照规定不计算存货成本,也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但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以上意见都不正确答案:C 10.某企业是生产电机的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机构。2008年该企业的境内营业机构盈利1000万,境外营业机构亏损100万。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A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B 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C根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是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适用境外机构的营业地国的法律D以上意见都不正确答案:A 11.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答案:C 12.A公司2008年度取得以下收入:销售商品收入200万元,其他企业使用A企业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支付100万元,获得股息收入100万元,其他企业租用A公司的固定资产支付2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收入100万元,A公司2008年度取得的租金收入总额是多少()A100 B200 C300 D400 答案:C 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确定收入额。A公允价值B重置价值C历史价值D原始价值答案:A 14.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答案:C 15.下面哪个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A国有企业B外商投资企业C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D私营合伙企业答案:D 16.下面哪项收入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继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后,今年8月,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3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9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明确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根据最新的政策变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将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解答并予以刊登,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1.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下同)的、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问:什么是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 答: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问:如何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83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单选题(doc 83 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A) A.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C.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D.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A) A.个人独资企业

B.事业单位 C.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D.民办非企业单位

3、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中哪个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C)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基金会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企业不包括(C)o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事业单位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社会团体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o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C.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 D.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咸立的商会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包括(B)。 A.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外成立的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 7、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滋条例规定的税率不包括(C)o A.25% B? 20% C.18% D.15% 8、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C)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中国境内 B.中国境外 C.中国境内、境外 D.国内各地 9、居民企业,是指(C)o

亿企答税—热点问答精选(第3期) (1)

亿企答税热点问答精选 (第3期) 目录 1.服务企业同时满足加计抵减和农产品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3) 2.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以后抵扣时,如何填写报表? (3) 3.只注明旅客身份证号码,未注明姓名的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4) 4.对方已认证,后因退货等原因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交付购买方? (5) 5.汇算清缴中《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如何选择? (5) 6.2019年2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了2018年度的损益,在填报2018年度汇算清缴报表时,该如何填列? (5) 7.税收罚款及滞纳金汇算清缴时能否扣除呢? (6) 8.汇算清缴《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是根据哪个表的数据填写的? (6) 9.【亿企答税群友问题精选,QQ:124****875】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违约,并支付给购买方违约金,购买方收到违约金后,给销售方开收据就行了,对吗? (7)

——正文—— 1.服务企业同时满足加计抵减和农产品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解答:可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且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则既可以享受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也可以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举例:A公司是2018年3月1日成立的乡村旅游企业,同时兼营农产品加工业务,A 公司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总销售额为100万元,其中旅游服务销售额60万元。因60万÷100万×100%=60%,60%>50%,所以该公司满足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的条件;兼营农产品加工13%税率的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则A公司既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也可以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 参考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第七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2019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在线访谈。 2.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以后抵扣时,如何填写报表? 解答: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举例:某单位2018年12月在某园区购置了一栋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11250000元,税款1125000元,当期已抵扣60%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剩余40%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450000元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解析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作者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胡明远 【摘要】 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旧税制的变化、新税法的主要内容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了全面解读。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为涉及作为主要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即受到极大关注。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税法的主要内容、新税制的变化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粗浅的解读,以方便关注企业所得税的人士了解和运用该法。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 在《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以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伴随着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的重大调整而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区分企业所有制形式,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所得税分别规定,分别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12月通过了《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于1984年9月发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年 4月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企业所得税制度改变了区分所有制的模式,改以

区分内外资企业立法,分别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这两部法律法规构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这种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税制不统一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特定区域的税收优惠,也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和地区发展不平衡。二是税收优惠漏洞造成税款流失:“离岸公司”“、返程投资” 现象等“假外资”真避税情况较多。三是企业所得税制度散乱,法规阶位低,不适应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 由于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加上我国加入WTO后形势的发展,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呼声高涨。2001年财政部着手起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4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向国务院提交草案。 但是,因为涉及各利益主体的直接利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进程却是一波三折。2005年54家在华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向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延长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期。商务部和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官员也表达了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影响外资引进的担忧。这些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立法进程。 毕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大势,2006年9月,国务院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 1、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现行税制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及区域差别待遇问题,统一税率和税收优惠措施。体现了“四个统一”:内外资统一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保,强调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比如第二十八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税率规定,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征或免征规定,第三十条对安置残疾人员工资的加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

解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变化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由中华人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生了的变化: 1、法位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畴。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畴。后者法律地位上要高于前者。《企业所得税法》也成为继《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法》之后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第四部法律。 2、结构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全篇共二十条,而没有章节结构,只有条款之分。《企业所得税法》全篇共六十条,并且按照一般的法律体例,设总则等章节。 3、纳税人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只适用于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则对所有企业适用,既包括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与施行标志着在中国并行了二十多年的外资两套所得税法的合并,同时也宣告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终结。 4、税率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法定税率为3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同时明确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除此之外,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解释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基础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的界定则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税收征管实际,

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打印本页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了解) 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税率(熟悉) 法定税率:33%比例税率,还有两档照顾税率 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收入总额 (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一般收入--共7项 (二)特殊计税收入--共18项,主要有: 1.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 企业减税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一般情况下都应并入企

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以出售或清算价格与接受捐赠的实物价格相比较,谁价高以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售价高,还可扣除清理费用关注新增内容: 【例题】某企业将一年前接受捐赠的一台设备出售(原入账价值12万元),售价12.5万元,另支付出售运输装卸费0.8万元,此项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A.3.696万元 B.3.86万元 C.3.96万元 D.4.125万元 【答案】C 应纳所得税=12×33%=3.96(万元) 4.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 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扣有:销售折扣的折扣额、折扣销售的折扣额(销售额与折扣额同在一张发票) 5.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 6至18 项中重点: 11.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产品的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按合同约定留归企业的剩余材料也作为收入处理; 17.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处理(变化内容): 自2002年10月7日起,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逾期90天(含90天)尚未收回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已按原有规定处理的不再退税,尚未处理的按本规定执行。 18.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税的确定(新增内容)。 股份公司取得申购新股成功,申购冻结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购新股未成功,申购冻结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应并入公司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题】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企业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股份公司新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发行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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