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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府办[2011]95号)关于全面推动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佛府办[2011]95号)关于全面推动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佛府办[2011]95号)关于全面推动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推动金融创新发展促进

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期间,佛山金融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高效服务和支撑。进入“十二五”时期,佛山经济产业面临迫切的转型升级,对金融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金融创新发展必须加速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成为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支撑和主要动力,共同成长,互相促进,实现“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实现“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总体发展目标。根据佛山“十二五”期间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规划、目标和要求,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深刻认识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

以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既是金融产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之路。金融体系通过高效配置

资源的机制,促进国内外资金、资本向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集聚,向有竞争力的企业、有市场的项目集聚,促进产业整合优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品技术升级,促进创业氛围的形成和企业家及各类人才个人价值的实现。金融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在各种要素中最为强大、持久。

以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既符合国家、省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思路,也切合佛山产业高地的实际。佛山已进入工业化后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构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产业转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我市金融业规模较大,结构完善,效益良好,风险可控,机构、资金、人才正加速进入佛山,足以为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手段,而且近年来金融创新纷呈,运用金融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业已形成,通过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全市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具备良好的条件,面临难得的机遇。

因此,金融创新发展已成为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盘”和“核动力”,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发展支持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途径、新模式,既必要,也可行。

二、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大创新力度,从金融产品、机构创新到金融服务、合作创新,从项目创新到机制创新,在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争当“排头兵”;在金融业加快发展、

打造成为全市支柱产业方面争当“领头羊”;在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加快港佛金融合作、广佛同城化方面争当“先行者”,让金融之光普照产业高地。

(二)指导原则:坚持“双翼齐飞、双力合一、双管齐下”的“三双”原则。我市金融业将以金融高新区为平台,以资本市场发展为支撑,以金融创新为动力,藉助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双翼齐飞”,融合金融、科技、产业,支持全市转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兴起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工作;藉助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双力合一”,做到扶持到位、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充分发挥政银合作效力;藉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管齐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经济良性互动、共同繁荣,以此推动全市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是打造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示范区。以金融创新对经济、社会资源进行再动员再整合,建立金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全力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二是将金融业打造成为全市优势产业,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15%。

三是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的系统完整支持体系,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和区域金融合作新框架,奠定金融发展新格局。

四是建设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成为全国一流、辐射亚太的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和金融创新发展重要平台。

五是形成上市公司超过80家的证券市场“佛山板块”,打造华南地区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区域中心。

六是建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示范区。显著降低不良资产率,减少金融案件,完善征信系统和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三、全面推动金融创新,加快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进金融机制创新,适应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要求

1、建立稳定的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沟通平台,定期向各类金融机构通报全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目录,推介重点企业、项目,促进金融与项目的直接对接。邀请金融机构参加各类招商投资、工作会议等活动,加强信息交流。

2、建立清晰的引导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引导、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引导等方式,引导资金、资本流向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引导资金、资本流向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重大项目。

3、创新地方金融工作机制。根据地方金融工作的实际和特点,以有为、引导、协调、服务为中心,在机构引进、企业上市、金融创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工作。鼓励镇街重视金融工作,运用金融手段加快结构调整。

(二)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构建经济转型升级全面金融服务体系

1、建设全国一流、辐射亚太的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争取建立金融高新区省级管理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大力发展高端金融后援产业,丰富金融业态,加快产业聚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打

造华南地区投资基金区域中心,服务中小企业,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搭建科技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初步建成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示范区。同时,协调发展禅城区金融机构总部及季华路金融一条街,促进我市金融业各功能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2、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借鉴招商引资成功经验,加大推介力度,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有针对性地重点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基金、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农业保险、汽车金融等各类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满足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3、鼓励新设新型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省的支持,设立更多创投基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实现村镇银行各区覆盖,力争小额贷款公司在特大镇街覆盖,担保公司达到60家以上。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2012年内完成辖区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农商行跨区域发展。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机构设立、金融改革,加大金融领域的投资。

(三)推进金融业务创新,满足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各种金融需求

1、全力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更新奖励、优惠政策,完善“绿色通道证”制度,形成更加良好的上市氛围;要加大力度培育完备的上市梯队,对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实施跟踪制度,推动更多企业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重组并购,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证券市场“佛山板块”。做好“新三板”试点申报各项工作,争取佛山高新区列入试点地区,支持具备条件的佛山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进入‘新三板’挂牌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各类基金,提高资本化水平。

2、打造新形势下的投融资平台。改造、建立新型的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从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向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向以间接融资与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支持佛山高新区建立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整合现有的国有、集体资产,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市场为方向,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设立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贯彻落实产业政策,促进国有、集体资产增值。

3、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开展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专门机构,配置专人,争取专门授信额度,实施差异性的信用、风险评估方式、审批方式以及业绩考核制度,推出适合本土中小企业特点的特色信贷品种和服务模式;扩大政府担保基金规模,推广“政银险”合作模式;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的规模,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快发展担保业;完善征信系统。

4、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充分发挥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联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作用,构建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网点、设施、系统、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信贷品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重点发展农业产业保险,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上市,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农村保障改革,设计适用的保险品种。

(四)推进金融合作方式创新,为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引入国内外资源支持

1、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藉助CEPA补充协议,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机构进驻,在赴港上市、基金、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外包、

人才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鼓励本土企业、民间资本借助港澳合作渠道走出去发展,提升国际化水平。

2、加快推动广佛金融同城化。在通存通兑等民生项目实现突破,并在金融网点、银团贷款、金融后台产业、支付结算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力求实效。

3、加强与联合国工发组织合作。深化项目合作,推动资本对接,以资本运作推动产业升级,提升我市国际化、资本化的总体水平。

4、加强与粤财控股公司合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镇街共建金融服务中心,在信托、再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多方面展开合作。

(五)推进金融环境创新,夯实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外部保障

1、完善扶持政策体系。重新整理、修订已有的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积极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土地、税费、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支持。

2、加强与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部门、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推动金融创新,打击区域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大局。与监管部门合作,探索人才交流机制。

3、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通过金融高端论坛、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开展人才培训等,吸引一批国内外金融高端人才,储备人才资源;鼓励职业学院开设适应需要的金融专业,培养金融专项人才。

4、深化金融生态示范市建设。推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建设,自律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信用建设,打击金融犯罪,持续优化金融环境,

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外部条件和舆论氛围。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论坛、讲座、宣讲、报道等多种方式,宣传金融创新,进一步启发、提升社会金融意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各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紧密协作,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根据本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二)结合各区实际,加强宣传。通过媒体、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教育,肯定金融创新对“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的积极意义,为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金融创新成绩突出、支持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的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表彰,予以奖励。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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