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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工业管道安全技术法规及标准P全

(技术规范标准)工业管道安全技术法规及标准P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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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安全监察

技术法规及标准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

一总则

二管道元件

三设计

四安装及检验

五使用、维修、改造六定期检验

七安全保护装置

前言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进一步改革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实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目标。

1.落实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行政许可下放的规定,调整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范围,通过减少、合并许可项目、许可范围上下覆盖等方式,进一步减少制造许可项目,并加快下放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

加强证后监管,总局抽查200家获证单位,地方抽查本行政区域内15-25%的获证单位。

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举措,完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和注册制度。

2.探索检验工作改革,对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检验机构的作用,在一定领域、一定区域内探索开展由使用单位自主选择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试点。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专题研究,提出基于风险管理的压力管道的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3.深入开展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排查,重点查处整治无证制造活动;

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严格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准入条件,加快许可证转换,开展证后监督抽查;推进压力管道元件监督检验工作;

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压力管道元件安全监察工作。

4.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制造、无证上岗等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使用行为。

5.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协调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有效实施。

6.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起草与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配套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等规章,补充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完善安全技术规范,重点调整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行政许可条件,转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后评估试点工作。

2009年1月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百条: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2004年6月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进行了补充,其中第249项:压力管道的设

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2009年5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第44号公告公布实施《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我国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工作起步较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法规的编制工作目前刚完成《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于2009年5月8日公布,2009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工业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配套标准《工业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已于2006年底经总局批准颁布,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总则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本规则所称公称直径根据相关标准,依据不同的管材、管件,可以指公称外径、公称内径、通径和口径、公称尺寸。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根据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质检总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的定义,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工业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介质的毒性、火灾危险性和腐蚀性作了定义,详见附件A。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

(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

(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闭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底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GB/T20801。1 总则:管道支承件是将管道荷载,包括管道的自重、输送流体的重量、由于操作压力和温差所造成的荷载以及振动、风力、地震、雪载、冲击和位移应变引起的荷载等传递到管架结构上去的元件。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一)公称压力42MPa以上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

(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

(二)动力管道;

(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

(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

(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

(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

(十)其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的管道。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192号文:(三)关于“海上设施”,主要指海上作业的设施,如海上平台,但不包括港口、码头、陆岸终端使用的特种设备。

(四)关于“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是指各类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包括矿山井上使用的特种设备。

GB/T20801。1总则:不适用范围还包括:

i) 定型设备如泵、压缩机和其它输送或加工流体设备的内部管道以及设备的外接管口;

k) 水电站的专用压力管道,如引水管、导水渠等;

第六条管道元件的制造以及管道的设计、安装(含现场制作、下同)、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应当执行本规程。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检部门)负责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七条本规程是管道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他规定(如技术标准、企业内部规定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作为本规程的配套标准,该标准的有关条款即成为本规程的条款而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技术要求与现行管道设计、施工标准存在不少差异。

在GB/T20801-2006未颁布前,管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主要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各项规范的具体适用范围见表1和表2。

表1 工业管道设计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表2 工业管道工程主要施工规范

第八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管道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GC1、GC2、GC3三个等级。

管道级别以及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的划分见附件A。工业管道新旧分级的差别

第九条管道元件的制造和管道的设计、安装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应当在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试用。

第十条管道设计、安装和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T 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时,应当先将其转化为企业标准或者工程规定,对于GC1级管道还应当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必要时,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评审。无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管道设计、安装和检验。

第十一条进口管道元件及其材料、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国内制造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标准,制造和制作并且在国内使用的管道,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应当参照本规程第九条和第十条办理。

二管道元件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管道元件标准件的设计压力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非标准件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有设计计算

书和图样。

第十五条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产品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

境内制造执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进口压力管道元件执行总局质检锅函[2004]4号文:对境外制造单位首批进口的压力管道元件(焊接钢管,燃气用聚乙烯管材、管件,阀门,膨胀节及密封元件等)按照我国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正在征求意见,范围包括无缝钢管、焊接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其他焊接钢管)、铸铁管、钢制无缝管件、钢制有缝管件、阀门、金属波纹膨胀节、其他型式补偿器(不含聚四氟乙烯波纹管膨胀节)、元件组合装置(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电站用组合装置、预制管道、直埋夹套管、预制管件)聚乙烯管材、聚乙烯管件、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锻制法兰、锻制管件、阀体锻件的锻坯。

第十六条管道元件制造,应当有设计(技术)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管道组成件的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包括补焊)应当采用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且由持证焊工进行施焊。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考试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管道元件的供货批量,提供盖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实行监督检验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具体格式见附件B)。质量证明书除包括产品合格证内容外,一般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材料化学成分;

(二)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

(三)热处理状态;

(四)无损检测结果;

(五)耐压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或者合同有规定的);

(六)型式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

(七)产品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八)外协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证明。

管道支承件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应当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GB/T20801。2 材料:

3.5 质量证明书

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文件)的一种形式。由制造厂生产部门以外的独立授权部门或人员,按照标准及合同的规定,按批在交货产品上(或取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注明结果的检验文件。

制造厂质量证明书由独立于生产部门的制造厂检验部门签署并批准生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监督检验证明。

9.2 质量证明

a)材料应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b)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结果,且具有可追溯性;

c)未包括检验和试验结果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仅限于GC3级管道组成件。

第十九条管道组成件应当逐件采用标志进行标记。标志内容一般包括制造单位代号或者商标、许可标志、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产品编号等,并且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规格较小,无法标记全部内容时,可以采用标签或者按照相应要求省略部分内容。从产品标志应当能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GB/T20801。2材料:9.1 材料标记

9.1.1材料标记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9.1.2 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制造厂标记以及材料(代号)名称,下列管道组成件的标记还应包括材料炉批号或代号:

a) GC1级管道用管道组成件;

b) 按本部分要求进行冲击试验的管道组成件;

c) 铬钼合金钢(螺栓材料除外)管道组成件;

d) 用于高温条件下的奥氏体不锈钢(H型)管道组成件;

e)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管道组成件。

9.1.3材料应逐件标记,标记应清晰、牢固,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DN40的材料可采用标签或其他替代方法进行标记。

第二十条管道用阀门除符合本规程外,应当符合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压力管道阀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第九十四条阀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具有永久性的标志和铭牌。

除标准要求的永久性标志、铭牌外,阀体及Ⅰ级、Ⅱ级阀门的阀盖、闸板还应当有Ⅰ级、Ⅱ级阀门标志(见附件C)及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标志和产品生产编号。

承压件标志如受尺寸限制,可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标志,或者用具有可追溯性的代号标志。

Ⅰ级、Ⅱ级阀门铭牌应当用耐腐蚀材料制造,铭牌必须牢固固定在不影响阀门强度且醒目的部位。

第九十五条阀门交付时,阀门制造单位必须随产品附带以下资料:

(一)质量证明文件;

(二)阀门简图以及零件材料明细表;

(三)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四)阀门制造单位与订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

第九十六条阀门制造单位应当提供内容齐全、完整、清晰并且具有可追溯性的阀门质量证明文件。

阀门制造单位提供的阀门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许可编号;

(二)制造单位名称;

工贸企业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63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贸企业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工贸企业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10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5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

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

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

第一章:生产厂房和生产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1.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有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有基建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地点应有的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3.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或进行铆焊操作。 4.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在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5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 100毫米高的护板,如在维修期需要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撤除。 6.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 路以防滑跌。 7.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 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矿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8.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等 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必须要光亮充足。 9.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 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油漆,汽油,丙酮,香蕉水,酒精等。设备运 作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轮,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密室。 11. 对存储易燃物品和残留易燃物品,指定地点的库房场所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周边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 12. 对存有残钛(铝,镁,锆等),钛(铝,镁,锆等)屑等易燃物品的场所,必须备有 砂箱,5米内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用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一旦着火严禁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只能用土或沙覆盖着火层使其与空气隔离进行灭火。 13.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带易燃液体或油污的抹布和棉纱 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沙箱内,定期清除销毁。 14. 油管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件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 料垫或皮垫。 15. 生产厂房内的电缆,进入控制室,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防 水材料。材料严禁封闭。 16. 生产厂房内的下水管路应保持畅通,无漏水现象,排水沟道应保证流畅,无堵塞状 况,沟道中的沉淀杂物污泥要定期清理干净。 17.生产厂房内的屋顶面,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发现屋顶滴漏现象要立即进行维修整治。 18. 生产厂房内的通风除尘设备和装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生产场所 通风明亮。 19.厂房必须定期检查,厂房的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榻的现象,门窗及各项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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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编号为JGJ46-205 ,自2005 年7 月1 日实施。其中,第1.0.3 、3.1.4 、3.1.5 、3.3.4 、5.1.1 、 5.1.2 、5.1.10 、5.3.2 、5.4.7 、 6.1.6 、6.1.8 、 6.2.3 、6.2.7 、 7.2.1 、7.2.3 、 8.1.3 、8.1.11 、8.2.10 、8.2.11 、8.2.15 、8.3.4 、 9.7.3 、 10.2.2 、10.2.5 、10.3.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4 月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J 405-2005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业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2.1.3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 电压的电磁辐射波。 2.1.6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 2.1.8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 的接地。

电焊工操作安全技术(标准版)

电焊工操作安全技术(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76

电焊工操作安全技术(标准版)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

班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施焊作业;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4.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版)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保证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供用电管理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特规定本办法。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组织管理 1 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系统采用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总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 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正常情况下PE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 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 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 PE线不许断线。在距离较远的供电干线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2)设置漏电保护器, 坚持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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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 度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有关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及 公司内部的规程制度等,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重要文件资 料,企业全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由安全科专人负责管 理归档。所有的文件资料应登记、编号保存。项目部的文 件资料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登记、编号保存。 2、安全管理科应做好文件资料的宣传、贯彻执行、收 发、归档等工作,并做好收发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做好收 文记录工作。 3、做好新老规范、文件的交换工作,新的法律、法 规、规范、规程、规章制度出台后,旧的应上报封存或销 毁,不得再使用。

4、做好规范、文件的外借工作,外借文件按规范登记,写明归还日期,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5、做好规范、文件的防火、防虫、防灾等的保存工作,以免损坏。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现行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现行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号 Standard No. 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备注 Remark 1GB/T 33133.1-2016信息安全技术祖冲之序列密码算法第1部分:算法描述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ZUC stream cipher algorithm— Part 1: Algorithm description 2GB/T 33134-2016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域名服务系统安全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ecurity requirement of public DNS service system 3GB/T 33131-2016信息安全技术基于IPSec的IP存储网络安全技术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pecification for IP storage network security based on IPSec 4GB/T 25067-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5GB/T 33132-201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Guide of implementation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 treatment 6GB/T 32905-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3密码杂凑算法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iques—SM3 crytographic hash algorithm 国标委计划[2006]81号 7GB/T 22186-2016信息安全技术具有中央处理器的IC卡芯片安全技术要求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iques—Securi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C card chip with CPU 8GB/T 32907-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4分组密码算法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SM4 block cipher algorthm 国标委计划[2006]81号 9GB/T 32918.1-2016信息安全技术 SM2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第1部分:总则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Public key cryptographic algorithm SM2 based on elliptic curves—Part 1: General 国标委计划 [2006]81号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完整篇.doc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1 1.0目的 为了预防和遏制公司网络各类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网络竞争环境,有效进行公司内部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整体控制,特制定本规范。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四川移动所属系统及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及公司内部信息技术整体的控制。 3.0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信息安全组织的指导意见,为保证信息安全工作的有效组织与指挥,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网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网络部分管信息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由省公司网络部归口进行职能管理,省公司各网络生产维护部门设置信息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省监控中心设置安全监控人员,各市州分公司及生产中心设置专职或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各系统维护班组负责系统信息安全负责全省各系统及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3.1.1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组组长职责: 负责公司与相关领导之间的联系,跟踪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

件的处理过程,并负责与政府相关应急部门联络,汇报情况。 3.1.2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组副组长职责: 负责牵头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范,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安排与落实,协调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解决。 3.1.3省网络部信息安全职能管理职责: 省公司网络部设置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贯彻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制订和审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流程及技术方案;组织检查和考核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评估;组织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针对重大安全事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 工作及后续的整改工作;汇总和分析安全事件情况和相关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3.1.4信息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各分公司、省网络部、省生产中心设置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员,根据有限公司及省公司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对各类网络、业务系统和支撑系统提出相应安全技术要求,牵头对各类网络和系统实施安全技术评估和工作;发布安全漏洞和安全威胁预警信息,并细化制定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协助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演练;针对重大安全事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并定期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技术分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 on construction site JGJ 46-2005 J 405-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l.0.3、3.l.4、3.1.5、3.3.4、5.1.l、5.1.2、5.l.10、5.3.2、5.4.7、6.1.6、6.l.8、6.2.3、6.2.7、7.2.l、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4月15 日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 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件发展,制定本规化。 1.0.2 本规范运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 修和拆除。 l.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 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2.1.1低压low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high 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2.1.3 外电线路external circ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8508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于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

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范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范 1特性与危害 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焊工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相接触,同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场和射线等,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急性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尘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病和皮肤病等职业病危害。 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3.1基本要求 3.1.1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 3.1.2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3.1.3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3.1.4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3.1.5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1.6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3.1.7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3.1.8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1.9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3.1.10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3.1.11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1.12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3.1.13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1.14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3.1.15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和文件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9年9月13日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指出,“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77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证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供用电管理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特规定本办法。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组织管理 1 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系统采用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总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正常情况下PE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距离较远的供电干线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2)设置漏电保护器,坚持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分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设备的机旁

电焊工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12189 电焊工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焊工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0m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第三条:电焊机电源线路及专用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电焊机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开关箱及电源线路接线和线路故障排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技术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全部

一.金属切削 1.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标准 1.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应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长发应挽在帽内,高 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要检查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否则不准 开动。 3.工、夹、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4. 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部位,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金属屑飞 溅。 5. 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 等物品。 6. 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具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 7. 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他东西。 8. 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金属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9. 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使 用吊车时必须和司机配合好。 10. 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2.普通车工安全操作标准(普通、六角) 1.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具、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卡盘上要装有安全螺丝。 装卸工件后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2.床头小刀架,床面上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他东西。 3.装夹工件要牢固,禁止用手捶敲打,卡盘卡爪滑丝不准使用。 4.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顶针一般针芯滑面不得伸出全部的二分之一,床头前面伸出 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倍、超长时,必须应用顶针或中心架。床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5.用锉刀光工件时,锉刀必须有手柄。应右手在前面,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 在工件上砂光。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6.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坚固可靠,刹车不要过猛。 7.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板梯)一手开车,机床开动时,禁止用布 或用手试横内孔,及内外螺纹等。 8.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9.机床需要变速、挂轮、修理、调节工卡具、及使用测试量具时必须停车或切断电源。 3.数控工安全操作标准 1.必须熟练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及维护和一级保养的职责和方法。 2.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 3.开机前检查油标是否合格,电压是否稳定。 4.开机后首先进行回零操作。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范本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百高速公路凤山连接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项目安全部李庆 一、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指架空线路的防护 1、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设施,不得堆放物件及材料。 (2)、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同时给出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数值:4m/1kv以下、6m/1-10kv、8m/35kv 等,随线路电压的增高距离要求也越远。 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尤其是高压线路(一般可按1kv以下为低压,1kv以上为高压划分),第一,线路本身为裸线,没有绝缘保护,如果接触危险大;第二,高压线不同于低压线,即使没有接触,由于人体与线路过于接近,也会造成高压放电而带来危险。因为高压电可将线路周围的空气电离而成为导体,其电压越高电离空气的范围也越大,所以对于高压线路不但不能接触,同时也不能过于接近,把可能造成线路放电的距离以外称为安全距离。 安全操作距离,这是考虑了施工中的动态因素,例如10kv的安全距离一般1m就可以,但安全操作距离规定了6m,主要是考虑到像脚手管杆件等材料的长度而制定的,如果距离较小,工人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本身又是导体,这样就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2、安全防护措施 当线路与作业区域过近,达不到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遮拦、栅栏及悬挂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1)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子,防护架子与线路距离应不小于1m,并

停电搭设,防护架子应采用木杆,当采用金属管时,应有良好 的接地装置。 (2)当建筑物距防护架子较近时,应用密目网将防护架子封挂严密,防止发生脚手杆、钢筋等长材料从防护架中穿过,碰触高压线 造成事故。 (3)当起重机的作业半径之内有高压线时,防护架要搭设成门型,其顶部采用厚5cm木板进行防护。 (4)当夜间施工时,防护架应设置36v彩泡,使起重机司机及作业人员能有明显的警示。 (5)防护架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有专人监护。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施工现场用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规定认真作好。 1、TT系统与TN系统 这是电气接地和接零的两种保护系统的专用符号。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保护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保护接零。 当我们施工现场的电网,从外电高压经变压器降到低压供电时,将变压器中性点与大地直接连接作的接地,就叫做工作接地。如果没有这种接地,一旦变压器高压侧或低压侧绝缘发生问题,高压侧将影响到低压侧,使低压侧的电压升高,现场电气将全部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有了这种接地,再发生同样情况时,高压侧大量电流将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圆形扩散,则低压侧的电位升高很小,这样就保障了低压侧电网的运行安全,因为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保证电气正常工作,所以叫工作接地,接地的阻值不大于4欧姆。 工作接地的作用是稳定系统的电位,限制系统对地电压不超过某一范

(完整)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为明确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 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应落实 如下要求: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 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平台正式上线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 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 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成 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担史渊任组长,各技术担任小组成员。 全面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 管理工作机制。并指定郭志栋信息安全联络员。为安全责任人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 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六、同步配套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手段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日常信息安全管理。在人员管理上,认真落实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及信息安全员的职责,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检查信

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5341 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一、保证架空线路安全运行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架空线路安全运行,有以下具体要求:(1)水泥电杆无混凝土脱落、露筋现象。 (2)线路上使用的器材,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和破损等缺陷。 (3)导线载面和弛度应符合要求,一个档距内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且接头位置距导线固定处应在0.5米以上;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钢绞线、镀锌铁线的表面良好,无锈蚀。 (4)金具应光洁,无裂纹、砂眼、气孔等缺

电焊、气焊技术安全规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焊、气焊技术安全规则(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焊、气焊技术安全规则(标准版) 一、气焊技术安全规则: 1.氧气瓶、乙炔气瓶在安装压力表、减压阀时,如丝扣拧的太少时不得勉强使用,以防气体把表冲出,发生事故。 2.氧气瓶、乙炔气瓶与压力表、减压阀绝对禁止任何油脂。氧气瓶要防止高温(火炉、暖气、太阳等)。 3.工作前必须检查回火器,防止发生回火引起爆炸危险。工作时必须戴护目眼镜、围裙、鞋盖、手套等。 4.焊完活,熄灭气焊火焰时,先灭乙炔,后关氧气,并把焊觜在水中冷却以防回火。 5.工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一定距离,在1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和易燃易爆物。 6.未经清洗干净的油桶,未经检查的陈旧罐、桶,不许焊接和切割。

二、电焊技术安全规则: 1.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机导线和焊钳接头部分,若接触不良,要修光. 2.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面罩,操作时应戴好手套,穿长袖上衣和长裤。 3.敲焊渣时方向要对外,防止溅飞伤人。不要随便用手去拿焊件,以免烫伤。 4.工作中焊钳发烫时,不得将焊钳放入水中冷却,防止触电。 5.焊接场所要清洁整齐,不得有易然易爆物,焊机周围不得有铁丝等金属物体。 三、电焊工安全注意事项: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和加保护装置;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接钳绝缘必须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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