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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1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

1.1 城市规划滞后、政府管理不足

目前,我国城市用地特别是“城中村”用地缺乏总体规划。为了满足村委会的发展需求,保证村民的生活所需,政府将部分“预留地”留给村委会,但政府部门对“预留地”的使用情况缺乏管理。市民和村民想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建立房屋较为困难,所以,村民违法偷建、抢建住房的问题非常严重。对与上述现象,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通常持放任自流的态度,因此,导致违法违章建筑普遍存在。

1.2 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不断向四周外延,村民的经济条件逐步提高对居中环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子女长大之后也需要重新购房。其次,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生活配套设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许多村民抓住了这一时机,大量兴建房屋来出租,来满足市场的需求。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在征用村民的土地以后,村民在失去土地以后,为了生活需要,开始建设房屋来收取租金。

1.3 执法问题

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解决违法违章建筑时的缺乏强制性手段,公安部门以及法院的配合不到位,公安部门只是在发生冲突纠纷的情况下才会介入处理。除此之外,某些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甚至是徇私舞弊,对与正在建立的违法违章建筑视若无睹,不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得违法违章建筑建立成功。再者,我国的执法体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执法环境相对宽松,某些领导强加干涉,执法标准不一,导致在处理违法违章建筑时难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2 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法违章建筑所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城镇而言都具有非常严重的消极影响。

2.1 违法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市貌

违法违章建筑对城市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得征地和房屋征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违法违章建筑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导致建筑布局凌乱、立面粗糙、随意性大,再加上大量的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现在办建筑证很难,就有很多的违法违章建筑,那么大家知道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吗?以下是辑为您整理的“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一】 一、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分片监管查处机制,将镇域划分为六个片区,在严格执行违法建设监管日常巡查制的同时把违法建设巡查控管 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中队队员。 二是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管责任,我镇与村(社区)签定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违法建设村(社区)巡查控管队伍,所属村(社区)、组均有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控管工作,按每年4000元∕村安排工作经费,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村(社区)干部本年度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收取1000元保证金。 三是建立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参照黄水镇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标准为规划区内200元/㎡,规划区外100元/㎡,以审批建筑面积为准收取;对于违反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建房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其违法建筑的拆除;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数返还。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49户。在规范建设秩序的同时,力争从源头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四是建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制度,为秉持公正、公开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我中队首创施工责任监管举报制度,对镇域内办理了国土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经过建管部门放线的建设户,我中队在其建设地点设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将建设业主审批建房地点、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监管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喷绘在举报牌上,力求实现违法建设监管全民化。 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监督,凡镇域区内的任何违法建设,除日常巡查发现外,还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之中,举报信息一经核实,举报者将得到500—20XX元的奖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截至8月,我中队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下达各类文书共计181份,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5份;《停止建设通知书》60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66份,做到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二、拆违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中队配合县拆违办、规划、国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在3月和8月进行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拆除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杜绝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多发势头,营造防违控违高压态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为示范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两级工作体系。成立示范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X担任,副组长由示范区城管局局长X担任,示范区纪工委、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林业)局、公安局、财政局、X区人民政府、X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研究相关重大问题,制定行动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 (二)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底前召开一次会议,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听取本月工作情况,研究拆违控违重难点工作,并安排部署下月强制拆除有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违法建设,具体包括:(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三)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违法用地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四)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或X生态区范围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五)未经批准占有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四、职责分工 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违法建设情况报告doc

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篇一: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汇报稿 梁平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

不详。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部分规划 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08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

县 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某某县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某某县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清理清除违法建筑,为大美某某县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拆早、拆小、拆快、严控”的要求,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强化责任迫究为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方法,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实施主动控违,扭转被动拆违控违的局面。通过强化源头防控,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长效管理的控违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打击违法建设工作走上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城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2018年实施违法建筑整治量共计平方米。某镇未完成存量 平方米,其中拆除类1033平方米,治理类平方米。 三、整治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 人民政府对所结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管控和拆除、处理消化工作

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拆除和处理消化存量,严禁新增,做到长效。 (二)上下联动原则。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一识,坚持县、乡镇(街道)、村(居)同步实施控违拆违,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全县控违拆违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多管齐下原则。重执法、强监管,有效过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控违拆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由县整治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的管控行动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四)群众参与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拆除和处理范围、拆除和处理时限、拆除和处理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发动群众监督,吸取群众智慧,让群众力量“町住”违法建设和违法乱纪行为。 (五)查事查人原则。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严格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义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迫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发〔2013〕32号)要求,对参与和支持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县监察局要立即立案查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对工作推委、控违拆违不力,导致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文章来源:未知发布日期:2013-09-16 10:59 在城乡拆迁征收尤其是农村拆迁征收中,被拆迁征收人经常会被政府相关部门或非法拆迁征收人“忽悠”的一个概念就是“违章建筑”。为给予被拆迁征收人很低补偿甚至不予补偿、最终达到低成本征地拆迁之目的,拆迁征收人常以违建之名行非法拆除之实,使得广大民众面临生活窘迫、无家可归等困境,造成群众长期上访、集体上访等事件,有些因此与民众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发生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从违章建筑的界定入手,总结分析了违章建筑的类型和主要表现形式,深入研究了违章建筑的认定考量因素和处理原则,探讨了存量违章建筑的保护法益问题。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4月《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这一国务院文件中,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起,该等用词开始见于国务院的多部行政法规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中,未使用违章建筑一词而采用违法建筑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1990年实施的《城市规划法》第40条,其后出现在《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相关条款之中。

从我国整个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在法律层面上,对违章建筑一词并未作明确界定;但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市政、环保、防洪、消防、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防震减灾、文物、园林、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违章建筑作出了不同的界定规则。这些规则杂乱而无序,常常混淆了一般违章与严重违法之间的法律边界,成为行政机关背离依法行政原则超越职权甚至滥用职权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依据。《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即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否定,依法的一般原理也应当法定,故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尚属法律保留事项。 在拆迁征收领域,被拆迁征收人之违法建筑多为居民为解决居住困难而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农民之间转让宅基地、承包地并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形。对于该等违法建筑的界定,其依据的主要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2条第2款规定,“本意见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精简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年《媒体网络重要信息(特刊)第**期》发布了网友关于 XX 县大面积强拆修建时未接到相关部门任何公文,强拆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批文的网贴,这个网贴严重失实。一、双山新区违法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年毕节市委、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规划建设毕节双百城市的宏伟蓝图,决定成立双山新区,双山镇为新区的主战场,纳入毕节双百城市总体规划。****年*月**日,市委副书记安金黎同志主持召开了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规定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停止一切建筑行为,冻结所有房屋建筑审批手续。双山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和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并在集镇及主要村寨张贴了《双山新区土地纳入总体规划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一切建筑行为,成立了由国土、村建等部门组成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综合执法组,组装宣传车对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建筑行为作了广泛宣传,同时利用镇广播及校园广播进行严禁建房的宣传,在各中小学多次召开家长会及群众会进行宣传。但是部分群众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不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抢建抢修。对此,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执法组对所有违法违章建房户下发了《停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部分群众不顾政府的《通告》及通知,顶风冒雨、昼夜抢修房屋。为此,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几次强制拆除行动。尽管如此,部分群众还是屡拆屡建,严重破坏了双山新区的建设规划,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依法拆违情况 ****年*月**日,市委专题组织召开了会议,要求双山镇用一个月时间全部拆除新区规划范围内在****年*月**日《公告》发布后抢修的违法违章建筑。当日,县委、县政府在双山召开专题会议。县委书记作了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有关县委常委、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拆违领导小组。根据专题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迅速对控制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作了详细安排,明确从*月**日起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街道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部署要求,有效解决城市违法建设问题,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严肃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强势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全面有效控违,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拆除到位、防控到位,努力实现“减少旧违建、杜绝新违建、争取无违建”的控违拆违目标,力争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逐步完善“控拆结合、重在预防、权责明确、运作协调”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用2年多时间,在全街道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X年1月,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X年,完成90%以上的治理任务;X年年底,基本完成街道辖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X年6月底前,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巩固提高。通过治理,完善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街道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处理程序。 (二)坚持公平公正。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综合治理。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街道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街道辖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二)治理重点。一是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二是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是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四是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五是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沟渠进行建设的。六是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湿地)、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七是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维稳工作预案

XX区关于查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维稳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拆除工作中有规划执法质量,全面落实岗位目标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拆违行动的安全有序,使拆违 行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 合我局规划执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订本操作 规程。 一、拆违行动的前期工作 1、委托作业单位 与拆违作业施工单位签订拆违合同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 产责任。如单位有变更的,应先按规定审核其法人资质和队伍 素质,并签订拆违合同书(含安全责任)后方可委托。同时要 按规定督促其进行上岗培训和参加工伤保险。 2、现场分析研究 在相关法律程序走完后,对需要组织力量集中拆除的违法建筑,要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区城管执法支队规划大队负责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逐个分析建筑结构及周边关系,提交集体研究对策,确定拆违时间、拆违行动力量安排,拆违时间应尽可能尊重农村风俗和避开恶劣天气。

3、拆违前的宣传动员 拆除对象与拆违时间确定后,应逐个下达限拆通知书或拆 除告知书。限拆通知书要送达到违法建设当事人本人(或直系 亲属)签收,或留置送达,确保法律程序到位。在限拆期限内 要反复耐心地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以争取当事人的理 解和支持,尽可能动员其自行拆除。 4、周密制订实施预案 在拆违行动的两天之前,区查违办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拆违调度会,完善方案。组织拆违行动指挥、负责建筑结构隐患分析和清场断水断电的同志以及拆违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现场指挥等,到现场逐个进行踏勘和分析。具体深入分析安全隐患,确定防暴排险措施和拆除施工作业方案,确定被拆违法建筑四周应清场及警戒的安全范围,包括房内外和周边人员疏散范围及财产搬离范围。特别应注意:一是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对于这类物品能搬走的一定要全部予以搬离到安全位置,不能搬走的要注意避开;二是要充分了解内外电线接入接出情况,及隐埋电线等等,都要找到各类电线所有的接入接出点;三是要全面分析建筑结构隐患,如建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物的墙体质量、跳台质量、内天井、共墙搭墙、地面铁钉、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和新旧房屋连体等等;四是要进一步分析并确定各个违法建筑的拆除施工作业方案,并应根据拆违方案,分析

对违章建筑认定和处理几个问题的分析

一、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一)关于实体法依据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划分的结果,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是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内容,以实体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实体法,以程序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程序法。 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还有,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实体法条款,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章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实体法。 (二)关于程序法依据 程序法是实现实体法目的的手段和方法,程序法、实体法一样具有“独立的价值”。法定的建造程序是加强建筑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限制、引导建筑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因此,界定违章建筑还应结合有关建筑建造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有关建筑的建造程序的规定,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中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

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要把保康打造成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新的战略定位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的目标要求。因此,必须从干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着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绿色xx示范区、都市XX提供坚强保证。现就干部建设调研情况如下: 一、从机制上创新,拓宽选人用人大视野 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一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牢固树立能人引领的导向,注重选拔能带领科学发展、促进跨越赶超的干部;树立创新创业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勇于担当的干部;树立实干兴业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泄气、不让素质高的人心寒,努力把全县干部的发展积极性凝聚到建设绿色xx示范区、都市xx上来,让人才铺就保康跨越发展之路。二要完善适应社会需要的培养使用机制。要始终把干部培养视线对准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建设主线,立足产业建设、城市管理、旅游开发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选拔和培养智囊式的顶级人才、系统化的专业人才、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层级化的后续人才、开放型的发展人才,努力形成干部培养使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促。三要规范民主开放的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程差额等竞争性选拔干 1 / 22

部的办法,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比如,对绿色xx示范区和都市xx建设急需的规划型、管理型人才,县委要专门腾出一批副科级以上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打破地域限制、身份壁垒等干部成长的隐形台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从培育上着力,实现能力素质大提升 今年4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违法建设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对3115名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深入南宾、西沱、下路、三河和县综合执法大队等治违工作一线,向人大代表、场镇居民、违建户和基层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召集县治理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多层次、多角度调研我县治违工作情况,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法建设治理基本情况 自20xx年12月16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治违工作氛围浓厚,打击力度前所未有,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一)果断决策,顺民心合民意 我县违法建设历时长、体量大、成因复杂,呈现出由规划区内向规划区外、由县城向重点集镇扩散、蔓延之势,违建大户不断涌现。2008年以前县城9平方公里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户为759户,违法建筑面积约27万m2。2008年1月至2018年底,南宾镇县城规划区内新增

XX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

XX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为贯彻落实省、XX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 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依据省委、省政府和XX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201X年,完成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促进城乡面貌 显著改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乡居民生活 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XX市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 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二)治理重点。(1)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

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2)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3)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4)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文物保护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5)擅自占用居民小区内业主共用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6)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7)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8)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在抓好以上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依法治理。 三、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违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市治违办工作人员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

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按照《X市深化集中整治X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暨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全市持续加大力度、强力推进,集中整治X违法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度情况。截至x年x月x日(下同),全市X 共排查违法建设面积x.x万平方米,已拆除x.x万平方米,拆除比例x.x%。其中市本级应拆违法建设面积x.x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x.x万平方米,累计拆除比例x.x%;县(市)应拆违法建设面积x.x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x.x万平方米,累计拆除比例x.x%。 二、主要工作举措。(一)细致摸排违建存量。按照x 年x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会议部署和省专项办《x 年度集中整治X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考核办法》通知要求,今年x月,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防灾减灾避难设施等区域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重新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明确了违法建设的名称、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违法事实等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定了责

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分别建立X违建台账,标注“一张图”,实行挂图作战,拆除一个,销号一个。 (二)大力营造拆违氛围。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大拆不难、小拆不易”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立体化宣传阵势。通过网易X、X头条、X省人民政府网站、X市人民政府网站、X日报、X晚报和新闻公众号等媒体对我市X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了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地方媒体也对X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累计发表相关报道x余次,发表相关文章、消息共计x余条。 (三)依法依规实施拆违。一是结合规划调整、项目建设、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积极拆改结合。在整治行动中,X新区不断地思考总结,在摸排过程中,实行了群众自报、社会举报和集中查报相结合的推进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方联动聚民力;在拆违过程中,坚持阳光执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抓到底”和“一个要求落到底”,保证公平正义、让群众看到新区“拆违”的决心;在拆违之后,做好“回头看”和“经常看”的工作,持续用力抓好拆违后续工作,盯紧违建反弹问题,扭住拆违不松懈。X在城区范围内划分了x个拆临拆违网格,由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网格员,负责辖区

某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的指示,现决定依法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 二、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拆违办、规划、国土、综治、宣传、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镇党委委员、×××) ×××(镇党委委员、×××) 现场指挥:××× 成员:×××、×××、×××、×××、×××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5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现场指挥组 组长:×××组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0名(其中10名为女性队员)、城管队员20名、工人10名职责: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违法建筑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和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确保现场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政策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在拆除现场向群众讲解国家关于合法建设和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强拆实施前后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向群众介绍城关镇关于古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引导群众合法地建设和用地。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的定义 对于违章建筑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各种制度规定的建筑物,它不仅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还包括违反除法律法规之外的行政规章和各种制度之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狭义的讲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规定而修建的建筑物。 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当然,三种观点均有不妥之处。第一种观点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但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排除在违章建筑之外显然不妥。第二种观点中将违反各项制度所建造的建筑物纳入违章建筑的范畴,是用社会上对违章建筑的认识来定义法律概念,是社会理念替代法律概念的表现,是没有理论支撑的;其狭义的定义又将违反《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而修建的建筑物排除在违章建筑外,亦属不妥,故第二种观点的(广义)定义过于宽泛,其狭义上定义又过于窄小。第三种观点采用了

列举加概括的方法来定义,但“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是否包括地方法规,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应当包括地方法规,但为何又将地方规章排除在外?作者未能说明,故此观点是一种易引起争议的观点。 考虑到《立法法》已正式确立了我国的法律表现形式,一些地方法规和规章也对违章建筑作了相应的规定,故第二种观点比较流行。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Report document of illegal building demoli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汇报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 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看看取 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本文档根 据工作汇报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近年来,大队在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不断探索较 为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落实专门力量防控,共立案查处各类乱搭乱建户,基本遏制了主城区违法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 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

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二、违法建设现状 通过上述举措,城区违法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目前城区存在各类建筑137处,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圈舍、院墙)进行拆除的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xx乡某村某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保障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现结合我乡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此强制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ⅹ年ⅹ月ⅹ日,我乡接到举报,查实xx乡ⅹ村一户房屋(围墙)正在进行建设。经调查核实,当事人:ⅹⅹⅹ,性别:ⅹ,身份证号:ⅹⅹⅹ,家庭住址:ⅹⅹⅹ。该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现建设情况,手续办理情况。 县规划建设局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对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认定,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此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为违法(违章)建筑。 乡政府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已下达强制拆除通告,并决定于ⅹⅹ月ⅹⅹ日对当事人违法或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车辆安排

1、强制拆除时间: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ⅹⅹ时ⅹⅹ开始。 2、地点:xx乡ⅹⅹ村ⅹⅹ队。 3、方式:人工与机械相结合。 4、车辆安排:1辆清运车,3辆其他车辆。 三、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指挥人员 总指挥:xxx(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xxxⅹⅹ村村长 xxx乡党政办副主任 xxx乡安监站站长民宗专干 xxx乡林管站站长 xxx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xxx中队中队长 xxx乡土地所所长 xxx乡环卫站负责人 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xx乡政府、村两委、规划建设站、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执法中队、土地所、环卫站、工商所、旅游办、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摸清全市违法建筑的现状、监控违法建筑的发展与变化,具体的掌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包括打击违法建筑在内的全市城市管理,为处置违法建筑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召开动员大会,由我局杨爱民副调研员督办,成立工作小组参与此项工作。 打击违法建筑,本着“拆房子,不拆民心”。我局在9月底动员大会上,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配合好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配合好本次打违指挥部完成前期违建摸底工作。为避免在外业现场标图工作中出现错误,能够更快、更准确的判定出违法建筑的位置,我局从下属单位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抽调4名专业测绘人员进行现场配合上图和标图工作。具体分工,在全市4个行政区中,每个区派一名专业测绘人员,其中秀英区由何敦儒工程师负责,美兰区由周裕工程师负责,龙华区由陈显章工程师负责,琼山区由王台武工程师负责。 本次摸底调查,由市打违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以四个区为主体,成立专门的队伍,形成工作合力,重点调查的六个方面的违建是:主城区内一、二类道路、景观大道、主干线、重要节点、重点项目片区及其周边的违建;威胁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特别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建,将协同消防部门联合打击;新建道路两侧违建,特别是2012年“9+1”及2013年“11+1”路网贯通工程周边抢建的违法建筑。2012年“9+1”贯通道路主要有绿色长廊二期、向荣路二期、高登西路、红城路延长线、青年路延长线、美祥东路、南宝南路、海府一横路、国贸一横路、三叶东路;2013年“11+1”贯通道路主要有金垦路延长线、友谊路、红棉西路、市一中北路、金宇东路、海垦中路、金牛路、兴丹路、东新大道

违章建筑处理流程

违章建筑处理程序 第一章管辖 第二章一般程序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四章送达和执行 第五章结案 第一章管辖 一、违章建筑即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包括下列四种: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第二章一般程序 一、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1、查处违章建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指派承办人,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承办人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②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③出示土地执法证件;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 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 ⑦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⑧可以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承办人在必要时可以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员应当邀请有关组织或者人员参加,勘验人员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员、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⑨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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